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

首营企业:公司采购部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审核供货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包括:

1.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

用):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复印件。

(四)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五)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六)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

(七)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

(八)首营企业审批表。

2.供货单位为经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进口产品同样

适用):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四)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五)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

(六)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

(七)首营企业审批表。

首营品种:1. 审核购入医疗器械(品种)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包括: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产品质量标准(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三)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四)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等资料;

(五)存在委托生产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六)首营品种审批表;

销售部在销售医疗器械时,应当将医疗器械批发销售给合法的购货者,销售前应当对购货者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进行核实,建立购货者档案,保证医疗器械销售流

向真实、合法。购货单位档案应含以下资料;(注意:所有资料必须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客户:(一)购货单位为医疗机构的,需收集如下资料:

1.营利性:

1.1《营业执照》;

1.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3采购员、提货员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

2.非营利性:

3.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军队单位对外有偿

服务许可证》;

4.2采购员、提货员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二)购货单位为批发企业,应收集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

印件;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有)复

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3.采购员、提货员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三)购货单位为零售企业的,应当收集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

印件;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有)复

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3.采购员、提货员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

(四)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购货单位,都应当对购货单位采购人员或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查验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1.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采购人员或提货人员身

份证复印件;

2.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

证号码,以及授权采购及提货的品种、地域、期

限;没有法定代表人,由企业负责人或最高管理

者代替。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的质量审核管理。 4、责任:企业质量负责人、药品购进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首营企业的审核 5.1.1 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药品购入业务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5.1.2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5.1.3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文件名称: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编号: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记录: 版本号:

5.1.4 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1.5 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1.6 首营企业的审核由药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5.2 首营品种的审核 5.2.1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5.2.2 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5.2.3 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

药品首营资料明细

药品首营资料清单(盖供应商原印章。同一公司各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或生产范围及公司地址均需一致。) 一首营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如下: □首营企业审批表(我司提供格式,请填写相关内容) □合格供方档案表(我司提供格式,请填写相关内容) □质量保证协议(我司提供格式,请用一页纸正反面打印并盖公章,如分两页打印需加盖骑缝章) □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GSP或GMP证书(与合作药品剂型相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 □法人代表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业务员的购销员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最新年检)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相关印章印模(需彩色) □随货同行单(票)样式;(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二非直供生产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应盖有生产企业公章(可为复印件)再加盖供应商公章】 □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GMP证书(与合作药品剂型相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条形码证书(应与商品实物上标示的条形码前7位或8位数一致) □请提供产品包装上所使用的商标的注册证。(注意注册人是否与使用商标的企业一致,如果不一致,需提供注册人授权使用证明,需在有效期内) 三首营药品资料如下:【应盖有生产企业公章(可为复印件)再加盖供应商公章】 □首营品种审批表(首营品种:本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由我司提供格式) □药品质量档案表(我司提供格式,请填写相关内容) □生产批准文件(过期的需提供再注册批件) 如有厂址变更或延长效期等,需提供相应的补充申请批件. □质量标准(试行的需提供转正证明)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

首营企业:公司采购部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审核供货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包括: 1.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复印件。 (四)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五)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六)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 (七)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 (八)首营企业审批表。 2.供货单位为经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四)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五)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 (六)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 (七)首营企业审批表。 首营品种:1. 审核购入医疗器械(品种)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包括: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产品质量标准(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 (三)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四)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等资料; (五)存在委托生产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六)首营品种审批表; 销售部在销售医疗器械时,应当将医疗器械批发销售给合法的购货者,销售前应当对购货者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进行核实,建立购货者档案,保证医疗器械销售流向真实、合法。购货单位档案应含以下资料;(注意:所有资料必须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客户:(一)购货单位为医疗机构的,需收集如下资料: 1.营利性: 1.1《营业执照》;

2017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完整版)

xxxxxx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QMST-MS-001 QMST-MS-002 QMST-MS-003 QMST-MS-004 QMST-MS-005 QMST-MS-006 QMST-MS-007 QMST-MS-008 QMST-MS-009 QMST-MS-010 QMST-MS-011 QMST-MS-012 QMST-MS-013 QMST-MS-014 QMST-MS-015 QMST-MS-016 QMST-MS-017 QMST-MS-018 QMST-MS-019 QMST-MS-020 2.质量管理规定 3.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4.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 6.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7.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8.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10.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 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3.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15.购货者资格审查管理制度 16.医疗器械追踪溯管理制度 1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 18.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19.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0.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2、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 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 QMST-QP-001 QMST-QP-002 QMST-QP-003 QMST-QP-004 QMST-QP-005 QMST-QP-006 QMST-QP-007 QMST-QP-008 QMST-QP-009 QMST-QP-010 QMST-QP-011 QMST-QP-012 2.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工作程序 3.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工作程序 4.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 5.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 6.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工作程序 7.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工作程序 8.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程序 9.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 10.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管理工作程序 11.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12.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1)定义 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质量审核目的 对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可以确认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保证所购进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从而有效地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防止假药、劣药流入药品流通领域,保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GSP将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3)质量审核的作用 通过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全面、准确地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充分了解首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掌握首营品种的质量信息,保证企业购进行为的合法性。 (4)质量审核的资料内容 — 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首营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以及价格批文等。 (5)质量审核的程序 ① 首营企业审核程序: 根据GSP要求,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A. 业务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 B. 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C. 质量管理部将“首营企业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② 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A. 业务购进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 B. 质量管理机构将“首营品种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购进首营品种; C.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建立首营品种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GSP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医疗器械工作程序文件

医疗器械工作程序文件目录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程序 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三、医疗器械入库储存程序 四、医疗器械产品在库养护程序 五、医疗器械产品配送出库复核程序 六、医疗器械配送退回处理程序 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八、医疗器械拆零和拼装发货程序 九、医疗器械运送程序 十、医疗器械进货退出程序 十一、证照资料的收集、审核、存档的程序 十二、质量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十三、首营品种的审批程序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程序 1、目的:建立一个医疗器械商品采购的标准操作程序,以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 2、范围:适用于医药商品采购的环节与行为。 3、责任:采购员、质管员、采购资金管理员及其部门负责人对本程序负责。 4、程序: (一)、采购计划的制定程序 1、采购部门计划员根据实际库存消耗制定年度、季度或月份进货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提交采购小组(采购部、营销部、质管部、财务部人员组成)讨论、修改、审定。 3、质量管理机构对计划所列商品合法性及其供货渠道的质量信誉与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 4、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各类别采购人员具体执行。 5、临时调整采购计划、审批程序同1—4条。 6、每月召开采购部门与营销部门、质管部、配送中心的联合会议,沟通商品在销售、使用、储运环节中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购进计划。 (二)、合格供货单位的选择程序 1、采购部门应协助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和更新“合格供货方”资料档案。 2、首营企业按有关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3、对拟采购的医疗器械,查看其合法的产品注册证,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对拟采购进口医疗器械,收集国外厂商在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注册的证书,收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质管机构的红色印章。 5、根据购货计划表,以“合格供货方”档案中拟出需采购医疗器械的生产和供货单位。 6、相同品名、规格的产品应择厂、择优、就近进货。 (三)、采购合同的签订程序 1、各类别采购员应严格执行业务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2、标准合同应明确签订以下质量条款: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附产品合格证;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进口产品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3、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供应商采取传真、电话等方式订货须建立非标准合同采购记录,对所订产品的质量有简明约定。

首营品种的审批程序

医疗器械工作程序文件目录 一、医疗器械的米购程序 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三、医疗器械入库储存程序 四、医疗器械产品在库养护程序 五、医疗器械产品配送出库复核程序 六、医疗器械配送退回处理程序 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八、医疗器械拆零和拼装发货程序 九、医疗器械运送程序 十、医疗器械进货退出程序 十^一、证照资料的收集、审核、存档的程序 十二、质量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十三、首营品种的审批程序

、医疗器械的采购程序 1、目的:建立一个医疗器械商品采购的标准操作程序,以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 2、范围:适用于医药商品采购的环节与行为。 3、责任:采购员、质管员、采购资金管理员及其部门负责人对本程序负责。 4、程序: (一)、采购计划的制定程序 1、采购部门计划员根据实际库存消耗制定年度、季度或月份进货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提交采购小组(采购部、营销部、质管部、财务部人员组成)讨论、修改、审定。 3、质量管理机构对计划所列商品合法性及其供货渠道的质量信誉与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 4、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各类别采购人员具体执行。 5、临时调整采购计划、审批程序同1—4 条。 6、每月召开采购部门与营销部门、质管部、配送中心的联合会议,沟通商品在销售、使用、储运环节中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购进计划。 (二)、合格供货单位的选择程序 1、采购部门应协助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和更新“合格供货方”资料档案。 2、首营企业按有关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3、对拟采购的医疗器械,查看其合法的产品注册证,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对拟采购进口医疗器械,收集国外厂商在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注册的证书,收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质管机构的红色印章。 5、根据购货计划表,以“合格供货方”档案中拟出需采购医疗器械的生产和供货单位。 6、相同品名、规格的产品应择厂、择优、就近进货。 (三)、采购合同的签订程序 1、各类别采购员应严格执行业务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2、标准合同应明确签订以下质量条款: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附产品合格证;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进口产品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3、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供应商采取传真、电话等方式订货须建立非标准合同采购记录,对所订产品的质量有简明约定。 首营品种的审批程序

首营药品和首营企业的审核制度

首营药品和首营企业的审核制度1、目的: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 量可靠的药品,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的质量审核管理。 4、责任:采购部、财务部、质量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5.2 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5.2.1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以及有供货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5.2.2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5.2.3 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3 对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保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4 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业务部门按照本企业《首营企业审核程序》,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部审核和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审核工作应有记录。 5.5 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按企业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5.6 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5.7 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5.7.1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批准文件、质量标准、价格批文、所购进批号药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5.7.2 进口药品除需提供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外,还需提供加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 1.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 2. 进口检验报告书或已抽样的《药品进口通关单》;5.7.3 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5.7.4 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药品。 5.8 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进行重新审核。 5.9 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经企业质量部审核和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5.10 首营品种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应按药品质量档案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5.11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批号的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12 对首营品种,业务部门要充分做好市场需求调查,了解发展趋势,收集用户评价意见,做好相关记录;质量部应定期分析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最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56572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目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规范对供货企业、品种的审核工作,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2、范围:规定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工作的内容。 3、职责:主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购进人员、各相关人员。 4、内容: 4.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4.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4.3本企业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4.4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4.5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 4.5.1首营企业应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4.5.2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4.5.3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

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4.6质量管理人员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报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批。 4.7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人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人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4.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 4.9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5天内完成。 4.10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医疗器械采购控制程序(DOC9)

医疗器械采购控制程序 一、按照计划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条款采购医疗器械。 二、在采购时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下达的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规定, 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采购产品,不得超过范围采购产品,确保购进的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有效。 三、医疗器械的进货程序 1、具法定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医疗器械及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质量好 且稳定,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2、审核所购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具有法定的质量标准,有法定的注册证 号。 3、审核与此供货公司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验证其合法资格。 4、签定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5、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法规、法定标准和储运要求,以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 量的质量。 6、首营医疗器械采购时,须依照《首营医疗器械管理程》执行。 四、熟悉商品质量规定,掌握货源的质量情况,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 五、在签定进货合同时应明确有关质量条款。检验产品标准,经营许可证,标准编号, 外包装要符合要求。严格执行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有关内容。 六、购进医疗器械时必须要有合法票据,作到票据帐物相符,并及时作好记录,须包括: 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批号。 七、医疗器械购进记录保存到超过有效期二年,无有效期的至少保存三年。 医疗器械不合格商品管理程序文件 一、商品入库验收时,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商品。 1、不具备有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制 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

2、因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 3、内外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出现严重破损的。 4、不符合有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商品的。 二、入库检出的不合格商品,应专区存放,挂有明显标志,填写不合格商品拒收报告单, 由质检员签署意见后,通知主管及时联系,采取措施,严防入库。 三、在库检出的不合格商品,应立即挂牌暂停发货和销售,并移至不合格区存放,同时 请质检员复检,如复检不合格则填写停售通知单,并做相应的处理。 四、过有效期的商品严紧发货,并立即挂牌停止销售和发货,并移到不合格区域存放, 同时请示采购部门,与厂家联系处理事项。 五、严禁采购和存放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入库,一旦发现,立即封 存,移到不合格区域,并上报有关部门,做好记录存查。 六、不合格商品的报损,应填写不合格商品报损审批表,经主管签字审核后,提出处理 意见,必要时抽样鉴定。 七、不合格商品销毁,需报药品监督部门监销,并做好销毁记录归档存查。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程序文件 一、首营企业应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为进口产品应提交进口产品注册 证。 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是公司经营的重点,必须严格审查,应作到准确无误、资料证 件齐全。 三、消耗产品应提交生产注册许可证、消准字许可证,行业国家标准、图文资料、报价 单。 四、首营设备类产品应提交生产(注册)许可证,同行业国家标准,图文资料、标准配 置单和报价单,必要时还需事先提供使用说明书、临床报告。 公司员工在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规定 程序文件 一、公司员工首先应接受树立质量第一、严把质量关的教育,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 的观念。 二、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后,应接受有关的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对于

药品首营资料汇总

药品首营资料汇总 一、药品生产企业 二、药品经营企业 三、保健品生产企业 四、保健品经营企业 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Ⅱ类、Ⅲ类) 七、首营企业审批表 八、首营品种审批表

一、药品生产企业 (一)、首营企业审批资料 1、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 (二)、首营品种审批资料 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 2、药品质量标准。 3、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5、药品最小包装盒及及说明书实样。 6、物价批文。 7、药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 ★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传真件经过一段时间后,字迹会变模糊,甚至消失) ★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药检报告书,须有质

管部印章) ★审批程序:1、采购部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2、经质管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二、药品经营企业 (一)、国产品种 1、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 (二)、进口药品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2、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3、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三)、保健食品 1、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应有所食品、化妆品的经营范围。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审批程序:1、采购组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非药品类

申报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非药品类 非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品。 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最终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一、医疗器械(不包括已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配件): 1. 国产医疗器械: 1.1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当地药监部门备案文件); 1.2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1.3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备案登记表; 1.4 最终供货单位对销售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1.4.1 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1.4.2 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1.4.3 授权书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1.5 如由经营企业供货,另需增加: 1.5.1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各供货企业的各级商业委托书; 1.5.2 最终供货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提供,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请提供当地药监部门备案文件)、营业执照、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样式、银行开户许可证、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详见首营企业所需资料)。 2. 进口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器械注册产品注册登记表,另需提供1.4、1.5项下资料。 二、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生产范围包含所报品种); 2.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3.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4. 说明书、包装原件或复印件; 5. 最终供货单位对销售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5.1 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5.2 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5.3 授权书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6 如由经营企业供货,另需增加: 6.1 生产企业对供货企业的经销委托书; 6.2 供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样式、银行开户许可证、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详见首营企业所需资料)。 三、食品: 1. 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生产范围包含所报品种); 2.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3. 说明书、包装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4. 最终供货单位对销售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4.2 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4.3 授权书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5. 如由经营企业供货,另需增加: 5.1 生产企业对供货企业的经销委托书; 5.2 供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样式、银行开户许可证、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详见首营企业所需资料)。 四、消毒用品、化妆品及日用品: 1.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2. 消毒用品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备案凭证;

中药饮片供货单位应提供以下首营资料

中药饮片供货单位应提供以下首营资料 经营企业: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年度年检表示)复印件 3、GSP证书复印件 4、法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上应标明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号、委托范围、地区、委托书 有效期,并盖有公章及法人章) 5、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 6、供货单位的质量体系表 7、质量保证协议书(应标明有效期) 8、其他证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9、购进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生成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MP证书复印件和每次到 货同批号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生产企业:(1—8为企业资料,9—16为品种资料) 1、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年度年检表示)复印件 3、GMP证书复印件 4、法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上应标明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号、委托范围、地区、委托书 有效期,并盖有公章及法人章) 5、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 6、供货单位的质量体系表 7、质量保证协议书(应标明有效期) 8、其他证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9、饮片品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详见目录)应有生产批文复印件 10、饮片品种质量标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或地方炮制标准复印件 11、饮片品种物价批文复印件(简易包装的品种此项无) 12、饮片品种省检报告单(或厂检报告单)复印件 13、饮片品种注册商标(凡收取包装样品上有商标标识的) 14、饮片品种的说明书、外包装(简易包装的品种此项无) 15、购销合同 16、送货时请附该饮片品种的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每次购进都需要) (以上所有资料都需盖供货单位红章) 注: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所销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质量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附件1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 附件2第一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

首营供应商、首营品种需提供资料明细200416

首营供应商、首营品种需提供资料明细 一、药品类 (一)药品生产企业 1.《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GM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 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签名+公司公章) 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 质量保证协议书 7. 随货同行单样式 8. 发票样式 9. 印章备案表 10. 开票信息 11. 质量体系调查表 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 13. 合同(采购部存档) 14.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二)药品经营批发企业 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GS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 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 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6. 质量保证协议书 7. 随货同行单样式 8. 发票样式 9. 印章备案表 10. 开票信息 11. 质量体系调查表 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 13. 合同(采购部存档) 14. 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药品: 1.该品种批准文号的批件复印件(进品药品需提供《进品药品注册证》) 2.第三方药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3.药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 4.质量标准复印件 5.厂家三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 6.注册商标批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二、保健食品类&食品 生产或经营企业: 1. 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商提供)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公司提供) 2. GMP证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 3. 工商《营业执照》 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 5.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6. 质量保证协议书 7. 随货同行单样式 8. 发票样式 9. 开票信息 10.合同(采购部存档) 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复印件 2.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 3.质量标准复印件 4.产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 5.厂家证件复印件 6.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 进口食品: 1.对应批次报关单复印件 2.对应批次检验检疫证复印件 3.检验报告复印件 4.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 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 普通食品: 1.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 2.质量标准复印件 3.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 4.厂家证件复印件 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三、医疗器械类 生产或经营企业: 1.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提供) 2. 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红章) 3.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 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5. 质量保证协议书 6. 随货同行单样式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 核制度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1. 目的:加强公司经营质量管理,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2.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对首营企业合法资格、质量信誉和首营品种合法性、质量可靠性的审核工作。 3.定义: 3.1首营企业: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3.2首营品种: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4.职责: 4.1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供应厂商的选择和评价。 4.2质量管理部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 4.3公司主管经理负责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批。 5.工作内容: 5.1首营企业的审核 5.1.1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信誉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①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有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书、质量保证协议书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②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③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1.2对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保其质量保证能力时,药品采购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1.3首营企业的审核由采购部门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质量管理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报公司主管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进。 5.1.4首营企业审核的记录和有关资料,按《资料档案管理程序》有关规定要求归档保存。 5.2首营品种的审核 5.2.1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①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进药品应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生产批准文件、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若有商品名称则要提供同意其使用该名称的批件、商标注册证批件、价格批文、所购进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②生物制品应审核加盖供货单位质检机构原印章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出具的对该品种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及所购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的质量审核管理。 4、责任:企业质量负责人、药品购进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首营企业的审核 5.1.1 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药品购入业务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5.1.2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文件名称: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编号: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记录: 版本号:

5.1.3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5.1.4 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1.5 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1.6 首营企业的审核由药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5.2 首营品种的审核 5.2.1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5.2.2 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5.2.3 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

药品首营资料审核制度

基本资料审核制度 一、首营商品审核提供材料 ⑴药品注册批件;⑸产品资料、包装盒及最小包装; ⑵药品质量标准(必需含有标准号码);⑹物价批文; ⑶省级药检报告(最近一次);⑺销售人员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⑷药品说明书原件; 二、首营客户审核提供材料 1.商业连锁公司: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年检章)⑸ GSP证书; ⑵《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⑺开票资料; 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有年检章);⑻入库单样式。 2. 商业零售门店: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年检章);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⑵《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⑷ GSP证书; 3. 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 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首营供应商审核提供材料 1.供应商生产企业: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年检章);⑻商品条码证; ⑵《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⑼商标注册证; 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⑽开票资料; 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有年检章);⑾销售人员法人授权书、上岗资格证及 ⑸ GMP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⑹合格供货方档案表;⑿印模、出库单样式。 ⑺质量保证协议书; 2.供应商批发企业: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年检章);⑹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⑵《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⑺质量保证协议书; 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⑻印模、出库单样式。 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有年检章);⑼开票资料。 ⑸ GSP证书⑽销售人员法人授权书、上岗资格证 及身份证复印件; 2012-1-6 集成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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