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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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X X X X 有限公司1.为了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购进质量,把好体外诊断试剂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开办申请程序》和《GSP》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审核首营企业资格是否合法性;2.1“首营企业”指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产品供需关系的产品生产企业或产品经营企业。

2.2审核《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证照所载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及注册地址是否相符,如有变更,应核查其变更证明文件。

2.3审核生产(经营)范围是否超过批准的范围,经营方式是否按批准的方式进行;2.4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3.首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内容包括:3.1检验是否有GMP/GSP证书;3.2.书面调查或实地考查供货方的质量保证体系;3.3.依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质量信息,来判断供方质量信誉。

4.业务部应提供审核所需的材料和审批表,经质管部审核,分管质量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5.审批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5.1“首营品种”指本公司向某一生产企业首次购进产品,包括产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5.2购进首营品种时,业务部人员必须负责向供货方索取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GMP/GSP证号、药品注册证及产品质量标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体外诊断试剂检验报告书,供货方法人代表委托书和供货方业务人员身份证。

6.业务部人员备齐相关资料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业务部经理审批后报送质管部审核,转财务部门作物价备案,最后送达分管质量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准购进。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和质量可靠的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包括医疗器械的新品种、新规格、新类型、新包装。

三、医疗器械采购员会同质管员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者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四、医疗器械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管员。

规定材料如下:
(1)首营企业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③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
④质量保证协议书、购销协议。

(2)首营品种材料:
①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②产品质量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③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④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⑤物价批文;⑥其它有关材料。

(3)以上材料需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原印章。

五、质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进行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
务往来。

七、质管员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建立首营资料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3篇)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3篇)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为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药店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4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5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5.1首营企业应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5.2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5.3购进首营品种,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7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

9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____天内完成。

10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2)是指对首次进入市场销售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和准入的制度。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是指监管部门对新成立的企业进行审核和许可的制度。

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1. 引言在医疗器械贸易领域,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贸易公司的运作,并确保所售医疗器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其背景和必要性、具体审核程序、质量问题的处理等方面。

2. 背景和必要性2.1 医疗器械贸易市场的风险医疗器械贸易市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假冒伪劣产品、厂家不合规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成为了贸易公司的一项重要责任。

2.2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的目的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疗器械贸易公司的运营,确保其在销售和分销医疗器械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

3. 审核程序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包括以下程序:3.1 申请审核医疗器械贸易公司需要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申请,申请中需要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医疗器械产品的相关资料以及公司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信息。

3.2 审核准备在申请审核的过程中,医疗器械贸易公司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以及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文件等。

3.3 审核实施行政部门将对医疗器械贸易公司进行现场审核,包括企业的生产环境、设备设施、人员培训、产品溯源等方面的审核。

3.4 审核结果评定审核结束后,行政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评定是否批准贸易公司成为医疗器械首营企业,以及是否批准销售和分销特定品种的医疗器械。

4. 质量问题的处理在贸易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包括产品缺陷、不合格产品等。

质量问题的处理是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4.1 质量问题的报告贸易公司需要建立健全质量问题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首营企业与品种审核管理制度,保证公司采购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的管理。

三、责任:质量副总、质量管理部、采购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四、内容:1、首营企业是指采购药品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本公司首次采购的药品。

2、不得从未经审批的首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购采未经首营审批的品种。

3、公司对首营企业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由采购部索取、查验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

由采购部按计算机系统权限要求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提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副总审批。

4、质量管理部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对供货单位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在国家药监局质量公告上被公告的,有信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发生大量业务往来的公司,注册资金太少,人员少的企业等,应会同采购部进行实地考察,评价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做好考察记录,经质量管理部和质量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从该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5、与首营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同时,对经审核合格的首营企业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存档。

6、公司对首营品种进行审核,由采购部在计算机系统上按权限要求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将该品种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药品注册批件》、《再注册批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材批件》,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供货方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该单位法人委托书(内容包括销售品种、地域、期限)等有关资料,交公司质量管理部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审核制度1. 首营企业定义首营企业指购进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 首营企业审核内容(1) 审核供货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 审核证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与供应的品种范围相符。

(3) 对企业的销售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

看是否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4) 审核是否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3. 首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有疑问时,设备科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实地考察。

三、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 首营品种定义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包括新型号、新规格、新包装。

2. 首营品种审核内容(1)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 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3) 注册产品质量标准。

(4) 当批号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单。

3. 首营品种的审核流程(1) 对首次经营企业和品种,使用部门应填报《首次经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所附规定资料报设备科初审,报分管院长对资质、价格审核审批。

(2) 设备科要求建立产品档案。

四、质量审核的实施和监督1.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由业务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共同进行。

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

2. 质量管理部应建立首营品种的质量档案,不定期查看产品的质量,定期分析。

3.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五、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进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经营的企业,由质量管理部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罚款。

2. 企业未按规定保存首营品种的审核资料和质量档案的,由质量管理部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罚款。

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首营品种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对首营品种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企业经营安全,提高生产管理效率。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首营品种的管理,涉及到采购、仓储、销售和质量掌控等方面。

二、定义和缩写2.1 首营品种:指企业首次引进、采购或生产的产品品种。

2.2 品种管理:对首营品种进行全面管理,包含采购、仓储、销售、质量掌控等环节。

三、采购管理3.1 采购申请:对需要引进、采购新品种的部门,应填写采购申请表,认真描述品种的名称、规格、用途、数量、质量要求等,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3.2 供应商评估:对新供应商,采购部门应进行评估,包含供应商的信誉度、技术实力、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

评估结果应作为决策采购的依据。

3.3 采购合同:与供应商达成采购意向后,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含品种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

采购合同应经法律部门审核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3.4 入库管理:收到采购的首营品种后,仓储部门应进行验收,核对品种的数量和质量,并在系统中进行入库记录。

同时,应将首营品种放置在指定的存储区域,并依照要求进行分类、标识和防护措施。

四、仓储管理4.1 存储条件:仓储部门应依据首营品种的特性和要求,设定适合的存储条件,包含温度、湿度、通风等,并采取相应的监测和掌控措施,确保品种的质量和安全。

4.2 库存管理:仓储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系统,及时监控首营品种的库存数量和状态,并依据需求进行调配和增补。

同时,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4.3 防火安全:仓储部门应订立防火安全措施,包含建立消防设施、设置灭火器材、进行防火演练等,确保首营品种的安全。

五、销售管理5.1 销售申请:销售部门收到客户的订单后,应填写销售申请表,认真描述品种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5.2 出库管理:仓储部门依据销售申请,在系统中进行出库记录,并进行相应的配送布置。

医疗器械(药品)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药品)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பைடு நூலகம்管理制度
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产品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产品 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本公司向某一产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 产品,包括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不得从未经首营审核的企业购进产品,不得购进未经首营审批 的品种。 3.公司对首营企业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由商务 部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附加盖该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和 《药品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GSP 证书的复印件,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 量管理部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可会同商务部进行实地考察。经质 量管理部和主管质量工作的总经理审核批准后, 商务部方可从首营企业 进货。 4.经审核的首营企业资料在质量管理部存档。 5.公司对首营品种进行审核,由商务部填写《首次经营产品审批 表》,并附该品种的批准文号、物价批文、质量标准、说明书、检验合 格的检验报告或该批号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书等有关资料, 并加盖供货 单位红色印章,交公司质量管理部。 6.质量管理部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进行审核,包括该产 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 合规定,了解产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 内容。 7.经质量管理部和主管质量工作的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 首营品种。经审批的首营品种资料在质量管理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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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的质量审核管理。

4、责任:企业质量负责人、药品购进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首营企业的审核
5.1.1 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药品购入业务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5.1.2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5.1.3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5.1.4 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1.5 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

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1.6 首营企业的审核由药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

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5.2 首营品种的审核
5.2.1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5.2.2 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5.2.3 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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