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制度

合集下载

重症医学科卫生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重症医学科(以下简称“ICU”)的卫生管理,保障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身心健康,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ICU卫生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护士长担任副组长,负责ICU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卫生管理小组成员职责:(1)负责制定ICU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对ICU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4)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ICU卫生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卫生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 ICU内所有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应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3. ICU医护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定期进行手卫生、口腔卫生、皮肤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4. ICU内所有物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消毒,确保无菌操作。

5. 患者床单元、地面、墙壁、门窗等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6. 患者排泄物、分泌物、血液等污染物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医院感染。

7. 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应集中回收,经消毒处理后,方可再次使用。

8. ICU内禁止吸烟、饮酒、吃零食等不良行为。

9. 患者及家属应遵守医院规定,不得在ICU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10. ICU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四、监督与检查1. 卫生管理小组定期对ICU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对卫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ICU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重症医学科的规章制度

重症医学科的规章制度

重症医学科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重症医学科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院重症医学科的全体医护人员,并具有具体指导和约束性。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是本院的重点学科之一,承担着病情危重、病情复杂的患者救治任务。

各级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四条重症医学科的医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职称及岗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工作。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持有效执业证书,定期参加相关技术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医疗技术水平。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医务人员不得私自接受患者或家属的礼物和礼金,不得违规开具医嘱和诊疗费用。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纪律,确保医疗过程合法合规,不得擅自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权利和意见。

第三章患者管理第十条重症医学科应保证患者救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发挥团队合作的优势,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患者入院后应及时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明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重症医学科应加强患者的监护和护理工作,定期评估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患者家属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开展治疗工作,不得干扰医疗秩序,不得私自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患者出院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情及治疗效果,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第四章紧急救治第十五条重症医学科应建立紧急救治制度,对急危重病人立即进行抢救和治疗,争取挽救患者生命。

第十六条紧急救治时,医务人员应迅速行动,有序协作,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紧急救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注意安全防护,避免传染和交叉感染。

第十八条紧急救治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患者病情及救治效果,制定后续治疗方案。

第五章医疗设备管理第十九条重症医学科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重症医学科管理工作制度

重症医学科管理工作制度

重症医学科管理工作制度一、ICU科室管理制度1、服从科主任、护士长领导医务人员各尽其责,做好本职工作。

2、病房应保持整齐、舒适、安全、安静。

工作人员做到“四轻”,即说话轻、操作轻、走路轻、关门轻。

3、进入病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ICU入室制度,从探视通道进入。

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川4、按时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学习和科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5s ICU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主班、夜班值班制度,在班期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安全。

6、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交叉感染。

7、做好ICU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定点放置。

8、严格执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做好特殊药品的保管和使用记录。

9、遵守安全防范制度,防止科室发生火灾、水灾、盗窃等意外事故。

10、做好病区财物管理,指派专人保管帐目,定期清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做好交接手续。

11、严格实行ICU分区管理,医务人员不得在医疗区内用餐、聊天、会友等。

1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及旷工。

履行请假制度。

13、统一病区陈设规范,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位置固定,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14、保持病区及卫生间清洁;医护人员定时整理所管区域卫生;禁止吸烟。

15、节约水电,洗刷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二、ICU医护人员培训制度1ICU住院医师培训制度(1)住院医生按计划到内科、外科、心电图、放射科等科室进行轮科培训。

(2 )参加科室组织的ICU专科技能培训,掌握深静脉穿刺置管、动脉穿刺置管,床边血液净化,机械通气等医疗技术。

(3)完成ICU相关理论课程培训。

2、ICU轮转医生培训制度(1)安排参加日常医疗活动。

(2)指定带教老师,负责一定床位的医疗工作。

(3)按计划掌握危重病医学相关基础技能,诸如心肺复苏、机械通气。

(4)基本掌握外科围手术期病人的救治处理和治疗原则。

(5)参加ICU相关理论培训。

三、ICU医护人员准入制度1ICU医师应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以胜任对重症患者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重症医学科安全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安全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安全管理制度Ⅰ目的持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重症医学科。

Ⅲ制度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入住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要按照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做好标示及核对。

二、视觉障碍、意识改变、麻醉未醒阶段(根据护士评估决定)、小儿等患者需常规使用床栏。

护士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使用床栏的目的。

如果患者或家属拒绝使用床栏,须在护理记录单上注明,必要时须患者或家属签字。

三、对于特殊操作期间的临时制动,如深静脉穿刺。

使用四肢约束带者需每小时检查约束部位的血液循环并记录。

如果不需使用时应及时解除。

应记录使用约束带的类型、部位、时间及终止时间。

四、任何时候,患者的床须放在最低水平,操作时可抬高床位,但结束后仍须放低。

五、患者外出检查或转入病房,必须要有责任护士陪同。

并按照相应制度做好各种外出的准备工作。

平车转运患者必须有床栏保护。

六、实施保暖或降温时,要密切观察患者局部皮肤的颜色温度等,防止烫伤或冻伤发生。

七、毒麻药、贵重精密仪器的使用保管,要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时认真评估患者的病情、治疗及整体情况等,仔细检查急救物品、药品、和器械以保障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认真贯彻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擦拭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十、对于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患者及家属;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安抚,避免事态扩大,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

Ⅳ参考依据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2.《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

重症医学科探视、陪伴制度

重症医学科探视、陪伴制度

重症医学科探视、陪伴制度
1、重症医学科为专医、专护.不留家属陪伴。

非本科及相关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家属探视:每日 10:00-10:30。

3、凡入住本科病人家属,如需了解病情,可向值班医生或主管医生提出,由
其在给予解答,如有特殊要求,可向科主任及护士长提出,由其解答。

4、特殊情况需入室探望的家属,由当班医护人员视病情请示科主任或护士长后给予另行安排。

5、探视患者要按规定时间,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

6、传染患者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7、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保持安静。

不要谈论有碍患
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准吸烟、饮酒。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8、每次探视时间均有护士引导家属更衣、换鞋,进入病区,原则上规定每轮每床只能进入两名家属探视,其余家属轮候进入。

9、探视、陪伴人员损坏或丢失医院物品、应赔偿。

10、入住重症医学科病人
家属需留下联系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及时取得联
系。

重症医学科床位使用汇报制度
1、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规定,加强治疗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

2、床位的使用率少于 85%或至少保留一张空床。

3、如果床位使用率大于 85%,及时汇报给医务部或行政总值斑,便于合理安排。

4、如果重症病房没有空床或呼吸机,应立即报给医务部、行政总值班或分管院领导,由相关领导协周患者的收治工作。

重症医学科各项规章制度

重症医学科各项规章制度

重症医学科各项规章制度1. 前言重症医学科是医院中的重点科室之一,其工作是为病情危重的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为了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医疗质量的提升,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2. 重症医学科职责重症医学科主要负责给予重症患者医疗护理,包括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麻醉、康复及终末关怀等相关工作。

在护理工作中,强调规范操作、科学用药、保证安全。

同时,因为重症患者病情特别复杂和危重,所以限制病人的家属进入病房,避免干扰及感染的交叉污染。

3. 重症医学科管理流程3.1 病房进入和出入流程为了避免重症患者受到感染的交叉污染,病人家属进入病房前需要换上专用的护理服、帽子、口罩等,并进行洗手消毒。

病房内不允许吵闹、不允许随便触摸相关设备,也严禁吸烟、喝酒等行为。

外来医务人员必须经过科室主任安排后,并进行培训后才能进入病房工作。

3.2 病情记录病情记录是重症医学科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室内负责病情记录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记录格式进行记录,并且要保证记录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记录内容主要包含病人基本信息、临床数据、病程记录、医嘱执行和护理记录等。

3.3 护理操作规范重症患者因病情危重,治疗和护理都需要规范化操作。

措施包括:合理的氧气输送,保证血糖、血压、体温稳定,及时置换药物泵,按时更换药品,评估血糖营养风险,缓解病人疼痛、维持术后穿刺口等等。

3.4 医嘱管理医生开具医嘱是对病人生命健康负责的行为。

对于重症患者,临床工作的合理性和护理操作的规范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病-person转入重症医学科后,医生必须及时制定抢救性治疗、止痛镇痛、液体及营养支持、抗感染等多方面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以确保病人尽快康复。

经主管医生或门诊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护理人员要加强观察,及时反馈病人情况,以便医生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总结重症医学科是病人医疗过程中重要的一环。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科室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包括:病房进入和出入流程、病人情况记录、规范护理操作和医嘱管理等方面。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一)重症医学科由科主任负责医疗管理和科室之间的协调, 护士长具体负责护理工作和病房管理。

(二)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 具有较好的医学基础和临床经验, 能掌握心电图和电子技术基本知识, 熟练掌握抢救复苏仪器的操作和抢救药物的使用, 懂得仪器结构原理。

(三)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 严格遵守重症医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坚定工作岗位。

排定的班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 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五)重症医学科内各种仪器及急救车内物品做到定位存放、定量储备、定时补充、定时消毒。

急救仪器、监护设备专人保管维修, 按操作规程操作, 操作前熟悉仪器性能和注意事项, 每次抢救患者后由专人管理、检查, 及时清理, 消毒, 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并按规定放回原处。

(六)一切仪器在工作期间,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拨动, 如患者需要, 需有关人员先调试, 然后向主管护士交班。

(七)重症医学科内应保持清洁、安静、舒适, 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八)工作时问内不准因私事向外打电话。

接听电话时, 应以最简单的话语, 以免影响工作。

(九)做好病人的安全保卫工作, 昏迷躁动躁动病人要约束固定好, 严防病人坠床等事故发生, 值班工作人员管理好水、电、气易爆剧毒等物品。

(十)对转出重症医学科的患者, 要提前与有关科室联系, 并负责将患者安全送到转入科室, 同时做好交接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二)科主任及质控员随时监控科内的质量, 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资料,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 由科主任、业务骨干组成, 讨论相关质量问题, 拟定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并组织实施, 做好相关记录。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一)实行院长领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务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具体负责重症医学科病人医疗工作。

(三)实行三级查房制。

(四)实行床边交接班制度,对重点病人同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到急诊就医符合收入重症医学科的患者尽快直接收入重症医学科。

(六)其他专业科室要求转入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转入前重症医学科医师先行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及时前往,不得拖延。

会诊时要明确转入目的,了解病人的经济情况,经家属及原经治医师同意后方可转入重症医学科,如不同意转入须在会诊单上注明原因。

(七)急诊入院病人,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和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

他科转入重症医学科的病人应及时完成转入记录的书写,并进行APACHE、GCS评分。

抢救病人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病情稳定后,每天至少记录一次,及时完成患者的转科及出院记录。

(八)对新入重症医学科的病人常规进行血、尿、便常规、血气、血糖、电解质、肝肾功能、心电图、X线胸片等检查。

(九)定期对重症医学科进行紫外线消毒。

(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隔离制度,以减少污染和降低交叉感染率。

(十一)病人家属一律不准陪护。

(十二)及时告知和进行医患沟通。

为便于家属了解病情变化,稳定病人每日上午由主任或值班医师向家属交代病情变化及抢救措施,沟通医患之间关系,危重病人及时告知病危,随时向家属交代病情并按规定完成签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症医学科管理第一节重症医学科多学科联合查房制度为了规范重症疑难患者诊治工作,发挥多学科综合力量,提高重症疑难病人诊疗水平,经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联合查房的目的从各个专科角度研究讨论重症疑难患者病情及诊疗方案,提出交叉学科间的诊疗建议,解决诊疗过程中的难题,拓展专科人员的整体医学思路。

二、联合查房的适用对象1.重症患者2.疑难患者:住院患者入住ICU 3日未确定诊断、治疗效果不佳,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3.高龄合并多系统基础疾病者。

4.科内难以解决、须多科联合讨论研究的特殊病例。

三、参加科室及人员条件1.本科室和涉及患者病情的相关科室,必要时医务科参与。

2.参加医务人员要求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要时可邀请外院专家参加。

四、联合查房形式1.病人原属专科的医师应按病情需要随时与ICU医师联合查房2.邀请他科医师查房五、联合查房形式1.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负责组织查房具体工作2.各科医师听取主管医生汇报病情3.床边查看患者4.讨论并提出相关诊疗意见5.主管医生记录并汇总反馈意见、获得联合查房的高级医师认可。

6.必要时向医务科汇报查房情况,获取医务部门支持。

第二节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重症医学科医疗工作管理与持续改进,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及相关规定,落实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再授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再授权管理(一)学历1.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经过系统培训,取得我院执业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

(二)培训1.进入重症医学科后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掌握重症患者的常见疾病诊治,掌握重症病人的病情分级;各种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方法;能够对常见重症进行基本正确、独立的救治。

(三)技术能力具备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心肺复苏术、颅内压监测技术、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连续血液净化、纤维支气管镜等技术(四)考核及授权以下两种方式均可作为考核合格并予以相应技术授权:1. 经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报医务科备案;2. 经科室考核小组考核,合格者经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审核后,上报医务科备案。

(五)再授权管理独立工作期间,每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的继续教育及考核,合格者每年进行再授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直至培训科室考核认可其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护士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再授权管理(一)学历及资历护理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取得我院护士执业资格(二)培训1. 掌握重症护理的基础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多专科的护理知识。

2.参加护理部或其他专业机构组织的ICU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参加科室/病区组织的技能及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

(三)技术能力1、熟练掌握各项基础护理技术操作。

2、熟练掌握各项抢救技术及配合方法,含心肺复苏、简易呼吸器的使用、气管内吸痰、除颤器的使用,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深静脉穿刺术的配合等。

3、掌握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含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降温机、CRRT机、血气分析仪、各种输液泵、微量静脉注射泵、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中心静脉压测量等。

4、掌握监护病房感染控制的方法及空气、物面细菌培养的方法。

(四)考核及授权以下2种方式均可视为培训合格并予以ICU相应技术授权:1.经中华医学会/省护理学会重症医学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上报医务科备案。

2.经科室考核小组考核,合格者经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医务科备案。

(五)再授权管理独立工作期间,每年继续接受科室及医院的继续教育及考核,合格者每年进行再授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进行再培训,直至科室考核合格重新授权。

第三节重症医学科高风险诊疗操作授权、定期评估及再授权管理制度一、目的:重症医学各项诊疗操作均具有一定风险,医师为重症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需要承担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降低诊疗操作的不良后果。

二、需要授权许可的诊疗操作项目及分级重症医学科技术按并发症发生的风险程度分为低风险技术、中风险技术、高风险技术(见附件1),所有技术均需要按照不同医师的资质分别授权。

1.住院医师授予独立低风险技术操作资格,并可在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中风险技术操作;2.主治医师授予中风险技术操作资格,并在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指导下进行高风险技术操作;3.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授予高风险技术操作资格。

四、资格许可授权程序1、由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2、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考评;3、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4、留存完整的资格评价资料,随时可查。

五、再授权管理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3、经核实在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并导致不良后果者。

附件1 ICU技术库分类低风险技术:1.胸腔穿刺3.气管插管4.胸外电除颤5.环甲膜穿刺6.有创机械通气7.无创机械通气8.抗血栓泵预防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9.肠内营养10.肠外营养11.冰毯降温治疗12.心肺复苏13.机械辅助排痰14.微量血糖监测15.血气分析16.心电监测17.持续有创性血压监测18.床边心电图检查(12通道)19.血氧饱和度监测20.中心静脉测压中风险技术1.气管切开术2.中心静脉穿刺3.肺动脉漂浮导管置管4.脉波轮廓温度稀释连续心排血量监测(PiCCO)5.连续微创心输出量监测(唯截流)6.支气管镜检查7.支气管肺泡灌洗8.床旁连续血液净化9.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11.心包穿刺12.心脏临时起搏器13.电子导航鼻空肠管置入14.胸腔穿刺闭式引流15.床旁超声监测16.肺动脉压和右房压力监测17.连续心排量测定/心输出量测定高风险技术1.体外膜氧合2.主动脉内球囊反搏第四节重症医学科多学科协作和支持制度入住重症医学科患者常常有多系统多器官的病变,病情危重且错综复杂,需要多科室通力合作。

为了能针对患者疾病和身体状况制定最合理的诊疗方案、最优化的治疗流程,以解决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和诊疗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症医学科患者由重症医学科医生负责管理,重症医学科医生应当与原发疾病的专科医生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

二、重症医学科医师主要承担脏器功能监护和支持救治,患者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情况,主要由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医师负责及时诊疗。

三、对高危患者、疑难病例,建立实行重症医学科医师与负责原发疾病诊疗相关医师联合查房并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四、凡遇疑难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会诊:1.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非急诊会诊,会诊医师应在48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应在10 分钟内到位进行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2.院内多科会诊:由主管教授提出,由医务科安排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一般由ICU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主持,必要时科主任主持,需要时应请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参加会诊。

五、重症医学科患者病情危重,如需要输血、化验、CT、B超等检查时,各科室积极协调配合,遵照《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执行六、诊治过程中应及时与原专科主管医师沟通,第五节重症医学科收住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为了客观评估新入住ICU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及判断患者的预后,应对所有入住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1、评估的方法采用APACHEⅡ评分系统,昏迷的患者加用GCS评分系统。

所有新入住重症医学科患者采取评价时间窗在24小时内病情最危重时。

2、24小时内死亡患者暂不予以评估。

3、主管医师负责每位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最迟应在患者入住我科24小时内完成评分。

并将结果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4、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家属及专科医师沟通,实行重症患者TEA制度(Tell 、Evaluate、Answer),存在医疗纠纷风险时及时与保卫部门、医务部门沟通。

第六节重症医学科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遵照卫生部第84 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基本原则1.诊断/高度可疑感染的患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在抗感染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做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3.在明确的严重感染及感染性休克的重症患者,尽早在1小时内静脉使用抗生素;4.广谱强力抗菌药物的经验性应用:根据推断的可能病原菌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用一种或多种有效的并对可能感染部位有良好渗透性的广谱抗菌药物(细菌或/和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经验性治疗;5.每天评估抗菌治疗策略的有效性,对铜绿假单孢菌感染、中性白细胞减少患者可考虑联合用药,用药期限最好不超过3-5天;6.降阶梯治疗:尽快根据药敏结果选用合适敏感抗菌药,预防耐药发生,避免毒副作用,降低费用:7.疗程:规范抗菌药物治疗疗程一般7-10天,对抗菌治疗反应迟缓、感染灶没得到有效引流及免疫抑制患者可适当延长抗菌治疗;8.若确定没有感染的,停止抗菌药物治疗;9.在ICU对存在免疫功能抑制的重症患者(有高危因素的粒细胞缺乏患者,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高危肿瘤患者;具有高危因素的肝移植与胰腺移植患者;高危的HIV感染患者)需进行预防性抗真菌治疗,预防治疗应持续到完全的免疫抑制治疗结束,或持续到免疫抑制已出现缓解;10. 生物学标志物(PCT、CRP等)有助于鉴别感染/非感染,可用于指导抗菌药物的使用。

二、外科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1.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药依据:针对手术部位正常菌群;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3.使用时间: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下抗菌药物使用原则(一) 肾功能减退患者1、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