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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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是指为了提供给老年人优质、专业且可信赖的居家养老服务,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以下将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流程等方面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服务内容1.健康管理:对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包括饮食、运动、药物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

3.日常照料:提供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如饮食、洗漱、换洗衣物等。

保障老年人的饮食卫生和个人清洁。

4.康复护理:针对老年人的康复需求,协助老年人进行康复训练,帮助其提高功能恢复和生活自理能力。

5.社交活动:组织老年人进行社交活动,提供交流和交友的机会,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感和心理健康。

二、服务人员1.员工素质:服务机构应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员工,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与老年人互动、沟通。

2.培训计划: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健康管理知识、老年心理学、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3.安全背景核查:对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确保其无不良记录,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服务流程1.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确保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2.定期、不定期访问:定期或不定期对老年人进行访问,了解其生活状况和需求,及时调整和更新服务计划。

3.服务记录和评估: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服务过程和效果,进行服务评估,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4.紧急情况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对老年人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进行处理,确保老年人的安全。

四、监督和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2.接受老年人和家属反馈:建立反馈渠道,接受老年人和家属关于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

3.立案处理投诉:对于老年人和家属的投诉,要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评估人员应接受过相关医学培训,并获得授权才能进行老年人健 康评估工作。
评估环境的准备
评估环境应安静、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 备和用品。
评估时间的安排
评估时间应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一般安排在早 晨或午休后进行。
评估计划的制定
了解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评估人员应了解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
目的
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 ,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权益。
通过实施本规范,可以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的衔接 与配合,为老年人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健康评估服务。
服务规范的重要性
01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是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确定评估项目
根据老年人的基本情况,评估人员应确定具体的评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检查、问诊、心理评估等。
制定评估计划
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项目,制定详细的评估计划,包括评估时间、地点、所需设备和用品等。
评估执行与记录
要点一
实施评估
要点二
健康状况分析与记录
按照评估计划,评估人员应依次进行 各项评估工作,并详细记录评估结果 。
服务完整性
评估服务内容是否全面,是否能够 满足老人的需求。
服务有效性
评估服务的效果是否显著,能否真 正帮助老人解决健康问题。
定期审核与改进
定期审核
定期对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质量进行审核,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持续改进
根据审核结果,针对问题进行改 进,提升服务质量。
跟踪问责
对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对不达标的 服务内容进行问责。

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管理制度

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管理制度
收集健康史
了解老年人的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遗传史 等。
身体指标的测量
测量身高、体重、血压、体温、脉搏等指标,以 及进行心肺听诊、触诊等。
健康资料的分析与解释
分析健康资料
01
对收集到的健康资料进行分析,识别老年人的健康问题,确定
其健康状况。
评估身体状况
02
根据身体指标的测量结果,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处理。
提供健康建议
03
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提供相应的健康建议,指导老年人如
何保持健康。
健康资料的记录与管理
建立健康档案
为每位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健康史、身体指 标等资料。
定期资料更新
定期对老年人的健康资料进行更新,及时调整健康档案,确保资 料准确可靠。
资料保密管理
对老年人的健康资料进行保密管理,确保资料不泄露,维护老年 人隐私权。
根据初步筛查的结果,对老年人进行更详细 的健康评估,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 影像学检查等。
综合分析
定期复查
将各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个性化 的健康管理方案。
定期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及时调 整健康管理方案。
03
健康资料收集与分析
收集健康资料
收集基本信息
包括老年人的年龄、性别、民族、职业、文化程 度等。
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管理制 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引言 • 评估标准及流程 • 健康资料收集与分析 • 健康评估结果与建议 • 实施与监督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对老年人的 身体、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健康 问题,为制定个性化照护计划提供依据,从而提高老年人的 生活质量。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市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于
经考察合格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挂牌成立评估中心,并在市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评估员管理
申请条件
接受过医学或护理学全日制正规教育三年以上,具有注册护士或执业医师资格;
应在拥有
完成
资格注册
评估员通过专业机构组织的资格考试,由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认定成绩并注册,其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DB11/T 148-2002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DB11/T 219-2004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DB11/T 220-2004 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质量控制规范
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3月9日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发布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63号)2000年9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
具有完备的评估设施,能承担评估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
至少有两名具有100小时评估经验的评估员作为专职培训师。
申请成立评估中心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通过三星级评定。
职责
负责养老机构评估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负责老人健康评估争议和技术仲裁。
负责建立并维护老人健康信息数据库和健康信息电子档案。
设立程序
申请设立评估中心的机构应获得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推荐,并向市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自理能力
指老人完成基本生活活动和利用日常生活服务设施的能力。
社会功能
指老人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状况。
决定能力
指老人是否能自主选择接受或拒绝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的能力。
风险评估
指养老服务机构对在照顾住院老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易造成老人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的评价和预测。
健康档案
指养老服务机构对住院老人的健康评估结果和有关问题的格式化记录,以及既往诊疗资料和体检记录。

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管理

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管理

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管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服务管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管理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养老服务管理中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管理的重要性、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老年人健康评估的重要性老年人健康评估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旨在全面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生活方式、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为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提供依据。

通过健康评估,可以及早发现老年人的健康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预防疾病的发生和恶化,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老年人的健康评估应该包括身体健康、认知功能、心理健康、社交活动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老年人的全面评估,可以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提供适合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二、老年人健康评估的现状目前,老年人健康评估在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应用还不够普及。

一方面,由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需求各不相同,评估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养老机构往往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员。

另一方面,老年人对于健康评估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有限,他们往往对于自己的健康状况不够重视,或者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接受评估。

此外,老年人健康评估的标准和方法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虽然有一些老年人健康评估工具和指标,但是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

不同的养老机构和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工具和指标不一致,导致评估结果的可比性不高。

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统一的老年人健康评估标准和方法,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老年人健康管理的重要性老年人健康管理是在老年人健康评估的基础上,针对老年人的健康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并进行有效的干预和管理。

通过健康管理,可以提供针对性的养老服务,帮助老年人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健康状况,延缓老年疾病的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老年人健康管理应该包括定期的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定期体检、药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健康问题也日益突出。

养老服务机构作为提供老年人照顾和服务的单位,在保障老年人健康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一套规范是必要的。

以下是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的规范内容。

1.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的目的和意义老年人健康评估是指通过一系列的评估工具和方法,对老年人身体和心理状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

其目的是帮助老年人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干预和管理措施,延缓老年人的功能衰退和疾病发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2.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的对象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的对象是养老服务机构中居住的老年人。

包括入住养老院、疗养院等机构的老年人,以及居家养老需要评估和服务的老年人。

3.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的内容(1)身体健康评估:包括老年人身体功能评估、疾病筛查、营养状况评估等。

通过问卷调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手段,全面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

(2)心理健康评估:包括老年人心理状况评估、认知能力评估、抑郁和焦虑评估等。

通过专业的心理测量工具,评估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3)社会功能评估:包括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社交能力评估等。

通过观察和问卷调查,了解老年人的社会功能情况。

4.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的方法和工具(1)问卷调查:运用标准化的老年人健康问卷,通过访谈的方式,收集老年人相关的健康信息。

(2)体格检查: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生理指标的检查,以及对老年人身体各系统进行触诊、听诊等检查。

(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尿液、心电图等实验室检查,用于评估老年人的生理功能。

(4)心理测量:使用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如老年人认知能力评估量表、老年人焦虑抑郁量表等,评估老年人的心理状况。

5.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的结果和分析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个性化的评估报告,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综合评估规定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综合评估规定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综合评估规定Rules of Elders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Services of Organizations of Support Aged2021-10 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养老机构质量控制管理部提出、起草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oIl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规定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健康评估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错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l 1/T 148-2002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能力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管条件。

2、日常生活活动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完成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行走、上下楼梯等日常活动能力。

3、精神状态个体在认知功能、行为、情绪等方面的表现。

4、感知觉与沟通个体在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5、社会参与个体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的能力,包括生活能力、工作能力、时间/空间定向、人物定向、社会交往能力。

6、健康评估是指养老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的健康状况的整体评价。

四、健康评估的要求1、评估的目的Ll评估结果仅作为老年人现有健康情况的说明,而非疾病诊断。

L2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提供入院、转介、出院和制定老年人照护计划的依据。

L3提供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定性的、定量的要求。

L 4提供老年人照护服务中意外风险的机率,采取规避风险措施的依据。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2)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2)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一、服务对象(一)辖区65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

(二)辖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二、服务目标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服务内容(一)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每年为辖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签约协议并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可以包括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1次健康指导服务。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即原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指导服务内容应根据居家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开展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方面的健康指导。

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

1.康复指导。

通过一般评估,开展康复评定、康复治疗与训练、康复护理和相关健康教育等。

2.护理技能指导。

根据老年人情况提供压疮预防护理指导、跌倒预防及居家照料指导、烫伤预防指导、坠床预防护理指导、创伤护理指导等健康指导服务。

3.保健咨询。

根据老年人的健康及疾病状况针对老年人罹患共病、老年综合征、衰老、失能等健康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建议,开展个体化的咨询指导。

4.营养改善指导。

通过营养评估,使用个体化的营养膳食处方进行健康指导。

(二)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每年对辖区内主动提出失能老年人上门健康评估申请(详见附录1)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接受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详见附录1附表)评分≥4分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健康评估范围,其中评分≥19分者开展上门健康评估。

针对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工作,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

1.健康评估。

按照要求开展规范评估,出具综合评估结果报告,本次评估结果可作为辖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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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DB11/T 305 2005)前 言为提高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健康评估服务的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京、杨会英、彭嘉琳、陈菲、杨华。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健康评估服务的基本要求、健康分级标准、评估规范、评估管理和服务质量评定与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11/T 148-2002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DB11/T 219-2004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DB11/T 220-2004 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质量控制规范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1991年3月9日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发布1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63号) 2000年9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

临床护理诊疗常规 2002年3月 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临床医疗外科诊疗常规 2002年3月 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临床医疗内科诊疗常规 2003年3月 北京市卫生局发布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健康评估服务指养老服务机构为住院老人提供的健康状况的系统评价和健康等级的划分。

3.2健康状况指老人躯体健康、精神健康、社会健康等方面的状况。

3.3健康等级指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健康评估的结果对住院老人的健康状况做出的等级划分。

3.4健康史指老人既往重大疾病史、家族疾病史、外伤史以及正在接受治疗的情况,也包括影响老人健康状况的重大生活事件和重要因素。

3.5精神状况指老人在评估时的外表、行为、情绪状态、认知功能等方面的外在表现。

3.6功能评估指对老人的感觉器官和运动系统完成功能活动情况以及老人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估。

3.7自理能力指老人完成基本生活活动和利用日常生活服务设施的能力。

3.8社会功能指老人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状况。

3.9决定能力指老人是否能自主选择接受或拒绝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的能力。

3.10风险评估指养老服务机构对在照顾住院老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易造成老人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的评价和预测。

3.11健康档案指养老服务机构对住院老人的健康评估结果和有关问题的格式化记录,以及既往诊疗资料和体检记录。

3.12评估中心指由养老服务机构行业管理部门设立、认可或委托的,为住院老人提供专业化健康评估服务的机构。

3.13评估室指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的、用于提供健康评估服务的专门场所。

3.14评估员指经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培训并获得有关机构的资格认定,可从事健康评估服务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

4 健康评估要求4.1 评估的目的评估结果仅作为老人现有健康状况的说明,而非疾病的诊断。

提供老人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提供入院、转介、出院以及制订老人照顾计划的依据。

提供老人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定性的、定量的要求。

提供老人照顾服务中意外风险的机率,采取规避风险措施的依据。

4.2 基本要求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人均应接受健康评估服务。

评估服务应由具有认定资质的从业人员完成。

健康评估应遵循规定的程序和规范,评估结果须由评估员签字确认。

应使用医学、护理学和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术语。

4.3 评估内容附录内容为以后的信息化管理统一表格之一。

基本资料应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文化程度和婚姻状况等个人基本信息,还应包括经济来源、居住情况、主要照顾者等社会信息。

健康史应包括现病史和既往病史、家族疾病史、外伤史、药物过敏史、目前接受的治疗护理方案等信息,还应包括饮食要求、营养和皮肤等需要特别注明的健康问题的信息。

精神状况应包括认知、情感和意志行为各方面的信息,还应包括自杀、伤人等需要特别注意的心理和行为问题的信息,可以有选择的使用精神卫生评定量表。

功能活动应包括言语、视力、听力等沟通能力的信息,还应包括完成进食、个人卫生等日常功能活动的信息,应注明眼镜、助听器、拐杖等辅助器具的使用情况。

社会功能应包括社会活动的参与程度、自身感受等信息,还应包括社会支持、社会评价等信息,可以有选择的使用精神卫生评定量表。

其他专门项目的评估应对褥疮、跌倒意外、自杀等需要特别注意的健康问题进行专门评估。

4.4 评估分类入院评估入院时应对老人进行入院评估,事先应向老人和送养人解释评估的目的和要求,并取得老人合作。

评估可以分阶段、分次进行,也可以由不同评估员完成。

全面的评估应在十四天内完成,所有健康资料由完成评估的评估员确认,并建立健康档案。

例行评估主要回顾和总结老人目前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评估结束后应在健康档案中作阶段小结。

例行评估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即时评估当老人健康出现重大变化或危急状况时进行的评估。

评估时应首先回顾老人既往健康情况、目前出现的健康问题和严重程度并说明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和下一步照顾计划,如请医生会诊应在健康档案中同时记录会诊情况。

5 健康分级标准包括健康总体等级划分标准和各维度的健康等级划分标准。

5.1 总体等级划分标准健康完好自理能力完好。

经过测试,工具性日常活动能力得分<12分,巴氏指数得分>60分。

最近三个月内无新发或处于活动期的躯体疾病和功能残疾,无需治疗。

无精神健康问题,社会功能完好。

健康受损依赖他人帮助完成日常生活活动,存在发生意外的现实风险。

存在必须使用药物维持治疗效果的躯体疾病。

最近三个月内罹患了严重外伤、器质性疾病,已经患有的疾病处于活动期或出现恶化的倾向。

存在病理性的精神问题。

健康堪忧自理能力严重受损。

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

躯体疾病出现明显的恶化。

存在严重的精神健康问题,或者存在伤害自身或他人的较高风险。

5.2 各维度健康等级划分标准自理能力完全自理能力指通过基本活动能力测试,巴氏指数得分>60分,工具性日常活动能力得分<12分,或单项得分>3分的项目少于三项。

部分自理能力指通过日常活动能力测试,基本活动能力基本完好,巴氏指数>40分;工具性日常活动能力得分>12分,或有三项以上项目受损。

无自理能力指通过日常活动能力测试,基本活动能力严重受损,巴氏指数<40分。

精神状况精神状况良好指老人接触主动合作,认知功能良好,无持续的情绪问题和异常行为。

精神状况受损指老人在认知、情感和意志行为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存在异常,但其严重程度较轻,尚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活动;其持续时间较短,通常在一个月之内即出现明显缓解;其原因往往是由于明确的外部因素作用的结果。

精神状况堪忧指老人在认知、情感和意志行为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存在病理性障碍,或者存在冲动毁物等异常行为,或者精神功能出现严重而快速的衰退;这种精神障碍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其持续时间较长或表现为进行性恶化的趋势;其原因往往是自身内在因素的作用或者是不可逆转的器质性病变造成的。

决定能力决定能力完好指老人通过智能测验和老人选择卫生服务能力问卷测验,能独立做出决定。

部分决定能力指老人仅通过智能测验或老人选择卫生服务能力问卷测验。

决定能力缺如指老人不能完成测试,或经过测试发现存有痴呆,或老人选择卫生服务能力问卷测验得分<11分。

6 评估的管理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评估服务并负责评估员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具有较强技术力量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专门的评估室并对本机构的评估员进行培训。

6.1 评估中心管理设立条件有两名以上具有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专职评估员。

具有完备的评估设施,能承担评估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

至少有两名具有100小时评估经验的评估员作为专职培训师。

申请成立评估中心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通过三星级评定。

职责负责养老机构评估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负责老人健康评估争议和技术仲裁。

负责建立并维护老人健康信息数据库和健康信息电子档案。

设立程序申请设立评估中心的机构应获得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推荐,并向市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市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于十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组织有关专家考察其技术力量、设施规模等条件。

经考察合格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挂牌成立评估中心,并在市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2 评估员管理申请条件接受过医学或护理学全日制正规教育三年以上,具有注册护士或执业医师资格;应在拥有五十张床位以上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老人专业护理或临床工作两年以上;完成四十小时以上老人健康评估专门培训和实习,并通过资格考试。

资格注册评估员通过专业机构组织的资格考试,由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认定成绩并注册,其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每年应参加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及时注册。

资格注销一年累积评估工作时间不足四十小时。

评估员因转岗、脱岗,未从事健康评估工作累计六个月以上。

评估员有违法、违纪问题,或在评估中出现严重技术差错或医德医风问题。

资深评估员评估时间累计超过四百小时。

担任健康评估员的培训教师工作累计超过一百小时。

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健康评估及有关领域的论文至少一篇。

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资深评估员不需每年参加培训。

6.3 评估室管理基本要求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作为医务室的附属设施,但不能与医务室的服务流程互相影响。

应设有谈话和处置空间,采光通风良好,附近有卫生间。

至少有一名专职评估员。

基本设备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相关条款执行。

消毒与感染控制按照DB11/T 220的相关条款执行。

设备设施体检设施设备及器具a)诊断桌椅;b)诊查床;c)体温计;d)听诊器;e)血压计;f)手电筒;g)一次性压舌板;h)体重计;i)有条件可选配心电图机等其他体检和医疗设备。

日常活动能力检查设施设备及器具a)餐具,包括筷子、汤匙、碗盘等;b)圆、扁玻璃珠;c)单侧扶手三层阶梯台;d)模拟银行单据;e)有条件可选配洗衣机等其他日常生活设备设施。

心理测量工具a)简易智能状态筛查问卷;b)巴氏指数测量表;c)老人选择卫生服务的能力问卷;d)有条件可选择使用韦氏智力量表等其他心理测量工具。

技术管理评估员应掌握相关心理测量的原理和技术。

评估员应掌握无菌技术、血压测量、压疮护理等基础护理、相关医疗护理技术和医疗仪器的使用。

评估员应掌握健康评估知识,熟悉相关物理诊断技术。

开展健康评估服务的机构应建立本机构各类健康评估的标准程序和流程,要求评估员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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