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标准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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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责任_法律规定(3篇)

三包责任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三包责任,即产品质量保证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对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的商品修理、更换、退货等义务。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三包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将从三包责任的法律规定、实施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三包责任的法律规定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免除或者限制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规范产品质量的基本法律,其中第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产品警示信息。

”3. 《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是我国针对家用电器产品的三包责任规定,其中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三包责任。

具体规定如下:(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2)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并应当承担生产者、修理者因承担三包责任所产生的费用;(3)修理者应当对其修理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并应当承担生产者、销售者因承担三包责任所产生的费用。

4. 《移动电话机产品三包规定》《移动电话机产品三包规定》是我国针对移动电话机产品的三包责任规定,其中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三包责任。

具体规定如下:(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移动电话机产品承担三包责任;(2)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移动电话机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并应当承担生产者、修理者因承担三包责任所产生的费用;(3)修理者应当对其修理的移动电话机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并应当承担生产者、销售者因承担三包责任所产生的费用。

三包的文字

三包的文字

三包的文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三包法》规定,我特此向您提供以下三包条款:
一、质量三包:
1. 凡是购买自我方销售的商品,均享受质量保证期三包。

质量保证期自购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购买日后15日内。

2. 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在质量保证期内,消费者可凭购买凭证享受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服务。

3. 质量保证期过后,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维修凭证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二、维修三包:
1. 凡是购买自我方销售的商品,均享受维修保证期三包。

维修保证期自商品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起计算,期限为购买日后60日内。

2. 在维修保证期内,消费者若发现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或故障,可凭购买凭证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3. 维修保证期过后,消费者若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或故障,可凭维修凭证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三、退换三包:
1. 凡是购买自我方销售的商品,均享受退换保证期三包。

退换保证期自商品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起计算,期限为购买日后7日内。

2. 在退换保证期内,消费者若对商品不满意,可凭购买凭证享受7日内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3. 只要商品无损坏、无人为破坏,消费者可凭退换凭证选择退还货款或更换其他同类商品。

请您在购买时详细阅读并理解上述三包条款,以便在使用商品时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谢谢合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项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其中,三包规定作为法律的核心内容之一,为消费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规定进行探讨,旨在帮助读者了解三包规定的具体内容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

一、三包规定的概念及背景三包,即修理、更换、退货,是指对于销售的商品,若其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卖方提供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权利。

三包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的权益,促使商家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构建和谐的消费者市场关系。

二、三包规定的具体内容1. 修理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合理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卖方提供修理服务。

卖方需要在法定时限内对商品进行免费维修,确保商品能够正常使用。

2. 更换包:若商品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消费者享有更换的权利。

卖方应在法定时限内对商品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退货包:若商品质量问题无法解决或多次修理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可要求卖方进行退货。

卖方应在法定时限内接受退货,并退还购买价款。

三、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三包规定适用于在我国销售的各类商品,包括电器、家具、汽车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的有效期根据商品的性质、质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对于耐用消费品,如电器、家具等,三包规定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对于汽车等大型耐用消费品,有效期可达2年或更长时间。

四、三包规定的意义与影响三包规定的实施,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购买商品后的保障,增强了消费的信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以更加放心,知晓自身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三包规定迫使商家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和售后服务。

商家为了避免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费用,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提高售后服务质量,以赢得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再次,三包规定推动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这一规定的引导下,商家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促进了整个消费市场的竞争力,并能有效减少虚假、劣质商品的流通。

国家三包规定

国家三包规定

国家三包规定什么是三包?三包是指对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和工程在一定时限内质量、性能与技术指标存在问题需保修、退换货或者赔偿的规定。

国家三包规定的背景国家三包规定的出台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商品、服务和工程的质量,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三包规定的内容国家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包:商品质量保修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对于销售的商品,消费者在一定的保修期内发现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可以享受免费保修的权益。

具体而言,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注意的:•保修期限:根据不同的商品,保修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保修期限为6个月到2年不等。

•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但不包括人为损坏或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损耗。

•保修方式:消费者可以选择将商品送修、换货或退货,商家需要按照合理的期限和方式处理。

第二包:服务质量保修国家三包规定也适用于提供的服务。

如果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可以享受服务质量保修的权益。

以下是关于服务质量保修的一些要点:•保修期限:服务质量保修的期限一般为服务完成之日起3个月到1年不等。

•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但不包括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问题。

•保修方式: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或者要求重新提供服务,商家需要按照合理的期限和方式处理。

第三包:工程质量保修国家三包规定还适用于工程项目。

如果消费者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可以享受工程质量保修的权益。

以下是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一些要点:•保修期限:工程质量保修的期限一般为工程竣工之日起1年到3年不等。

•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工程质量问题,但不包括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问题。

•保修方式:消费者可以要求修复、整改或退费等方式处理,商家需要按照合理的期限和方式处理。

三包规定的效力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工程项目时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包相关法律规定(3篇)

三包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经营者、生产者、修理者、销售者等在商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中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商品,包括家用电器、手机、电脑、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食品、药品等。

第三条经营者、生产者、修理者、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商品三包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三包制度,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商品三包的范围和期限第五条商品三包的范围包括:(一)商品的本身缺陷导致的故障;(二)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三)商品在运输、安装、维修过程中造成的损坏。

第六条商品三包的期限自商品销售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如下:(一)家用电器: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二)手机:整机1年,电池、充电器3个月;(三)电脑: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四)汽车:整车3年或者10万公里;(五)摩托车: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六)自行车:整机6个月,主要部件1年;(七)家具: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八)服装、鞋帽:3个月;(九)化妆品:3个月;(十)食品、药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商品三包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一)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提供商品三包服务,明确三包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三)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四)对因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的商品应当符合生产者提供的商品三包规定;(二)在商品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商品三包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三)在商品销售后,应当提供商品三包服务,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四)对因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修理者的责任和义务:(一)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商品三包规定,及时、准确地修理商品;(二)不得擅自改变商品的三包期限、范围和条件;(三)不得拒绝或者拖延修理商品;(四)对因修理造成的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三包期限是多长时间法律常识:三包的期限分别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规定。

对于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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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法律常识: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半年到三年左右。

三包有效期从提走商品日开始计算。

家电等有效期基本是一年,主要零部件是一到三年左右,整机的三包期限是半年到一年。

商品在三包期限内经过两次维修依然没有解决故障问题,消费者可以凭购物发票和修理记录,调换同类型号同规格商品或者退货。

三包有效期要扣除因维修浪费的时间,而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

法律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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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三包规定保修期是多久法律常识:国家三包政策保修多长时间不同的产品保修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是一年到三年,例如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

三包中时间规定: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三包法律规定(3篇)

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三包是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履行修理、更换、退货义务。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履行三包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四条国家鼓励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三包制度,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商品的三包责任第六条经营者应当承担以下商品的三包责任:(一)实行生产者负责制的商品,生产者应当承担三包责任;(二)实行销售者负责制的商品,销售者应当承担三包责任;(三)实行生产者、销售者共同负责制的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共同承担三包责任。

第七条商品的三包期限自商品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具体三包期限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明示。

第八条商品的三包期限不得少于以下规定:(一)一般商品,自交付之日起6个月;(二)耐用消费品,自交付之日起1年;(三)特殊商品,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根据商品特点明示。

第九条在三包期限内,商品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修理、更换、退货:(一)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二)商品存在质量缺陷,影响正常使用的;(三)商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自接到消费者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

确需延长答复期的,应当书面告知消费者,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经营者对消费者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的,应当免费进行。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消费者未按照商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保管、维护商品,导致商品损坏的;(二)消费者自行拆解、改装、修理商品,导致商品损坏的;(三)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损坏的。

第十二条经营者对消费者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的,应当承担以下费用:(一)商品修理、更换、退货所需的工时费、材料费;(二)运输费;(三)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产品质量三包规定

产品质量三包规定

产品质量三包规定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质量保修的规定。

三包包括“修、换、退”,即修理、更换、退货。

一、修理:“修造”义务是指对于在产品保修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状态或者工作不正常,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负责修理或者提供相应零部件。

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履行修理义务,并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

二、更换:“更造”义务是指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能达到约定性能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负责更换同样的产品或者提供更换零部件。

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履行更换义务,并向消费者提供更换服务。

三、退货:“退义”是指对于经修理或者更换后产品仍然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经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无法满足消费者合理使用需求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退回所支付的购货款,并承担与退货有关的其他费用。

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履行退货义务,并向消费者提供退货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享有的三包期限如下:1、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等大型耐用消费品: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2、其他消费品: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

三包规定适用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和损坏,不适用于人为损坏、过度使用、不当使用等非质量问题所致的故障。

在享有三包权益时,消费者应当保留购买凭证,并及时与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购买凭证。

如果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未能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并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质量并提供售后服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留购买凭证,并在三包期限内及时维权,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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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三包标准
2.4.1电动车摩托车、电动助力车铅酸电池三包标准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电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铅酸电池的三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铅酸电池的三包要求。

2. 三包规定
凡本公司生产,销售的电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铅酸电池因质量问题而退回本公司,本公司按以下三包要求执行:
2.1 三包时间:
2.1.1 电动摩托车电池(6DZM17、6FM22、6FM24) 三包时间为了10个月(以电池烙印日期为准;含运输、周转时间,以下相同)。

其中0—3个月,在一组中因电池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负责将该组全部更换新电池,3—10个月的电池如出现质量问题,则更换维护电池(维护电池的日期仍为退回电池上的日期,以下相同)。

2.1.2 电动自行车电池(6DZM10、6FM14)三包时间为15个月,其中0—8个月,在一组中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负责将该组全部更换新电池,9—15个月的电池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更换维护电池。

3 对以下情况本公司不负责三包:
3.1 非本公司生产的电池;
3.2 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电池破损、开裂、电池端子烧损,面片、安全阀遗失等;
3.3 电池因充电不当造成膨胀,变形(短路除外);
3.4 电池上的生产日期及标志涂改的,防伪贴标有移动迹象的;
3.5 超过三包时间的电池;
对以上情况退回的电池所产生的往返费用应有用户承担。

4.经本公司维护的电池应达到:性能符合规定要求,外观清洁、端子上无多余的焊锡,电池包装应安全可靠、完整。

5. 返回到本公司的电池经充足电后,用下表要求进行放电,如放电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本公司则按规定进行换新或更换维护电池。

放电参数:
6.其他未定事宜可与客户另行商定。

2.4.2汽车蓄电池三包判定标准
新客户注意事项:
一、加水电池
1、加水电池初次使用应撕掉热封膜及旋盖上的封条。

初次使用应加1.28cm³/g的稀硫酸,
以后缺水时应加补充液(蒸馏水)。

2、初次加液应在最高液面,最少也得在最低液面以上,但不能超过最高液面。

3、电池充电时,充电电流应控制在电池容量/10。

4、汽车发电机电压(油门最大时)私家车应为14.5V,出租车应为13.8V。

二、免维护电池
1、免维护电池干水不三包,干水一般是由客户发电机调节器造成的过度充电造成的。

2.4.3分公司的三包判定标准
※本公司售后采用“单只赔付”原则,即:一组中有一只不达标,只更换一只。

2.4.
3.1使用须知
禁止用其他(汽车、UPS等)类型充电器充电。

若发现此类现象公司将不进行质保。

2.4.4三包赔付程序
一、汽车电池
经理审批赔新
仓管开单
(注册编号)
赔新备用
检测人员出结论销售员开单检测员开单仓库发货
(收到电池七日之内)(不含价)(注册编号)
二、电动车电池
赔新
经理审批仓管开单
(注册编号)
(检测人员记录)
备用
检测人员出结论
销售员开单原池退回检测员开单 检测 后打标

(收到电池七日之内) 备用`原退 (不含价) (记录编号)
(针对退回电池保用) 仓管发货
2.4.5关于非分公司销售渠道电池的三包处理
鉴于目前电动车电池部分代理商采用“出厂价格下降5%,三包自己负责”的政策之后,出现三包全包代理商下级经销商及配套客户向分公司申请处理三包一事,分公司处理存在重复支付服务费情况。

为尊重客户意愿,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三包全包代理商下级经销商及配套客户向分公司申请处理,但须遵守以下协定:
1、 直接退回公司(不能退于当地经销商);
2、 通过分公司指定的货运公司退回,运费自负;
3、 返回三包电池,公司检测后三天内给予答复;
4、 赔付方式:分公司对退回电池以支付三包服务费方式赔付,按以后每批进货货款3%扣除。

5、 三包服务费赔付方式:
6、 旧电池归分公司;
例: 客户退回6FM14-3一组,经公司检测后需要赔新,旧电池归分公司所有,分公司按三包服务费按70元/只支付给客户,共需赔付210元,所赔付的210元在客户与分公司以后进货中每批进货货款3%扣除。

2.4.6产品调换细则
本公司本着“互利互惠”经营原则,客户若在订货出现失误,本公司予以调换其他型号,具体细则如下:
2.4.6.1 电池调换期<3个月
1、因调换产品发生运费由客户自付。

2、调换产品以当时实际价格结算,更新产品以现阶段价格结算(现阶段价格不参考促
销价)。

3、包装完整、无破损不收破损补偿费。

若存在破损(热封膜撕开、保修卡、说明书丢
失)收取5‰包装补偿费;(电眼破损或不变绿、热封口撕开、外壳有割痕、端子有划痕)产品予以退换。

实际价格指除去促销及风险补偿测算出的实际进货价格。

2.4.6.2 3个月≤电池调换期<6个月
1、因调换产品发生运费由客户自付。

2、调换产品以实际价格的70%结算,更新产品以现阶段价格结算(阶段价格不参考促
销价)。

3、包装完整、无破损不收取破损补偿费。

若存在破损(热封膜撕开、保修卡、说明书
丢失)收取5‰包装补偿费。

2.4.6.3 6个月≤电池调换期<12个月
1、因调换产品发生运费客户自付
2、调换产品以实际价格的50%结算,更新产品以现阶段价格结算(现阶段价格不参考
促销价)。

3、包装完整、无破损不收取破损补偿费。

若存在破损(热封膜撕开、保修卡、说明书
丢失)收取3‰包装补偿费。

2.4.6.4电池调换期≥12个月
1、因调换产品发生运费由客户自付。

2、调换产品以实际价格的40%结算,更新产品以现阶段价格结算(现阶段价格不参考
促销价)。

3、收取3%包装破损费及清理费25,共计5%。

2.4.7分公司调换细则
本公司以“客户急之所急”为服务宗旨。

客户由于临时应急需分公司协助调货,分公司予以协助,具体细则如下:
1、分公司对调货后收取3%运费补偿(也可由被调货方直接发往调货方,但运费自付)。

2、被调货方运费由分公司负担。

2.4.8三包电池退返细则
公司为快速处理三包退池,可返往济南分公司检测,具体细则如下:
1、经鉴定退回电池质量问题时,退回电池运费及陪付电池运费由分公司承担。

2、经鉴定退回电池不属质量问题时(含灵活处理),返回运费由客户负担。

2.4.9电动车电池退货规定
由于电动车电池受日期影响大,公司原则上不接受退货。

特殊情况按以下细则执行:
①包装损坏 6FM14按5.00元/个;6FM22按10.00元/个收费。

②运费由客户自己负担。

③在货到15天内不计费;客户收到货超过15天(含15天)按进货价90%计算;客户
收到货超过30天(含30天)按进货价80%计算;客户收到货超过60天(含60天)按进货价70%计算;;客户收到货超过90天(含90天)按进货价60%计算;客户收
到货超过120天按进货价40%计算
④电池热封膜损坏按1.00元/只;端子塑料套损坏按1.00元/只收费。

⑤端子有刮伤/锡焊痕迹/电池壳刮伤和破裂/溢酸等严重问题公司一概不受理。

⑥未提前向本公司申请者不受理。

※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则良蓄电池(山东)分公司。

2.4.10电动车电池换货规定
由于电动车电池受日期影响大,公司原则上不接受退换货,特殊情况按以下细则执行:
1、因调换产品发生运费由客户自付。

2、调换产品以当时实际价格扣除2%的折旧费结算,更新产品以现阶段价格结算(现阶
段价格不参考促销价)。

3、包装完整、无破损不收破损补偿费。

若存在破损(热封膜撕开、保修卡、说明书丢
失)收取5‰包装补偿费;(电眼破损或不变绿、热封口撕开、外壳有割痕、端子有
划痕)产品予以退换。

4、如客户在调换产品的过程中产生新的定单,并要求同所调换的货物一同发回时,发
回货物的单程运费由分公司负担,所调换货物的运费由分公司按2元一件在货款中
扣除。

2.4.11其他细则
公司由于职员工作疏忽给造成的客户,产生的来、往运费由本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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