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居民居住方式的历史变迁
历史学家如何解释不同时期的城乡关系变迁

历史学家如何解释不同时期的城乡关系变迁城乡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它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演变和变迁。
历史学家通过对各个时期的深入研究,试图揭示城乡关系变化的原因、特点和影响。
在古代社会,农业是主要的生产方式,乡村在经济和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
城市往往是政治和宗教中心,其规模相对较小,依赖周边乡村提供粮食和资源。
以中国古代为例,封建王朝的都城如长安、洛阳等,虽然有着宏伟的建筑和繁华的街市,但城市居民的生活物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周边农村的供应。
在欧洲,中世纪的城堡和城市也多是封建领主的统治中心,周边农村则是为其提供农产品和劳动力的基础。
这种城乡关系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业生产技术有限,人们大多只能从事农业劳动以维持生计。
城市的功能主要集中在政治、军事和宗教方面,商业和手工业发展相对缓慢。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城乡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工业生产的兴起使得城市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核心。
工厂在城市中建立,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
城市的规模迅速扩大,功能也日益多样化。
城市不仅是工业生产的场所,还逐渐成为了商业、金融和文化的中心。
例如,在 19 世纪的英国,曼彻斯特、利物浦等城市因为工业的发展而迅速崛起。
大量的工厂和工人聚集在城市,形成了密集的工业区和工人住宅区。
与此同时,农村的人口逐渐减少,农业生产方式也开始发生变化,逐渐走向机械化和规模化。
这一时期城乡关系的变迁,是由技术进步和工业化推动的。
新的生产技术和机器的发明,使得大规模的工业生产成为可能。
城市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收入,吸引着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
进入 20 世纪,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城乡关系又有了新的发展。
一些国家开始注重农村的发展,通过政策支持和投资,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
同时,随着交通和通讯技术的进步,城乡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城乡差距逐渐缩小。
在一些发达国家,农村不再仅仅是农业生产的场所,还发展了旅游业、特色农业等多元化的产业。
结构与功能:百年中国农村家庭历史变迁

[ 作者简介 ] 李 红婷 ,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 院副研究员 , 博士 , 研究方 向为教育人类学 、 农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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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
能。 【 3 】 总体而言 , 家庭结构 功能主义理论一般 都强
调家庭 的结构与功能是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 , 具体 体 现着 一 定社 会 的家 庭 制 度 和家 庭 的本 质 , 家
庭 结 构功 能会 因 国家及 社会 发展 的 阶段 的不 同而 不 同 。也就 是说 , 家 庭 的 核心 功 能会 因为 社会 制 度 的
托式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相似, 家长在家庭 中的地 位类似宗子在宗族 中的地位——家 长对 内统辖 家 政, 对外代表家庭。委托式家庭 的伦理核心是重视 纵 向关 系而不是 横 向关 系 , 重 视 上 下关 系而 不 是 夫 妻关 系 。在 很 多情 况 下 , 不 是 亲 子关 系依 赖 于 夫 妻 关系, 而 是夫 妻关 系依 赖 于亲 子关 系来 维持 和支 撑 。
是一个生活单位也是一个生产单位男性是家庭中在这种规模等于势力的现实驱动下人们把量上的的主要劳动力男性家长是家庭劳动的组织者和家人口简单繁衍视为壮大家族势力维持家族霸权的庭财产的占有者享有绝对权威而其他家庭成员则一个重要手段由此人多势众自然成为一种传统处于服从的地位这就决定了传统中国农村社区的的社会事实
代 表西 方社会 发展 的早期 阶段 。 …
结构 功能 理论 在 家 庭 领 域 广 泛 使 用 开 始 于 2 0
庭 结构 从一 个侧 面反 映着 家庭 关 系的本质 。美 国家
庭社 会 学家赫 特 尔 根据 家 庭 结构 上 的特征 , 将 家 庭
中国古代的古代村落与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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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社会:村落规模扩大,出现城 市
近代以来:传统村落逐渐衰落,新 型村落兴起
不同历史时期对古代村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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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 出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土 地开发,村落开始形成并逐
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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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统一王朝的建立, 推动了大规模的农业开发和 基础设施建设,村落规模进 一步扩大,同时出现了农村
中国古代的古代村落 与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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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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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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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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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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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村
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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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
第一章
添加章节标题
第二章
古代村落的形成与演 变
原始社会时期的聚居形态
聚居形态:洞 穴、树巢等自 然条件下的居
第六章
古代村落的衰落与转 型
自然灾害对古代村落的影响
地震:破坏房屋和基础设施,导致人口流失和村落衰落 水灾:淹没农田和村庄,影响农业生产和生活 旱灾: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影响农民生计 蝗灾:啃食庄稼,造成粮食短缺和饥荒
社会动荡对古代村落的影响
战争频繁:破 坏村落,导致
人口流失
土地兼并:大 土地所有制的 发展,使小农
古代村落中的手工业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生产各种生活用品和农具,满足村民的日常需求。
今日中国乡村的变迁报告从居住环境

今日中国乡村的变迁报告从居住环境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乡村也在发生着一系列的变化。
在这些变化中,乡村居住环境也成为了人们比较关注的话题之一。
本文结合最新的统计数据,从居住环境的角度探讨了当前中国乡村的变迁情况。
一、乡村居住环境的整体变迁中国的乡村居住环境在近年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0年,中国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普遍比较简陋,大部分村民还居住在砖瓦房、土坯房等简陋的房屋中,居住条件十分受限。
而到了2019年,数据显示,中国农村的住房条件已经显著改善,住在新建和改造的房屋中的农村居民比例已经超过95%。
乡村居住环境的改善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房屋建设日新月异:从简陋的砖瓦房、土坯房到有现代化设计的灰空间,乡村房屋建设日新月异,已经变得比较现代,同时也更舒适和安全。
2. 能源设施完善: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基础设施的普及也使得乡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3. 垃圾处理要得到重视: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加深,乡村也面临着环保和垃圾处理问题的挑战。
许多地方已经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减量,以确保农村环境的卫生和美观。
二、乡村居住环境的改善带来的问题虽然乡村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1. 居住环境和生活成本的提升:如今的乡村住房建设越来越趋于市场化。
乡村居住环境的改善极大地提高了建房和居住的成本,这也可能导致许多低收入人群无法享受到更好的住房条件。
2. 农村人口流失问题:许多年轻人选择留在城市,使得一些乡村地区的人口大量流失。
这也为乡村居住环境的改善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应对。
3. 生态环境问题: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一部分城市居民选择到乡村居住,但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可能面临着更大的压力。
如何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三、未来乡村居住环境的发展趋势尽管如此,乡村居住环境仍然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未来的发展也会面临一些新的趋势和挑战:1. 乡村振兴将成为一个重要趋势: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渐推进,未来乡村居住环境的发展方向也将更多地面向全面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城乡关系演变:历史轨迹及其基本特点

城乡关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城乡关系是否协调,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社会能否健康发展。
目前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从根本上破除,城乡关系走向协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许多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
60多年城乡关系的演变表现出五个基本特点,其变迁轨迹给我们许多重要启示。
城乡关系演变之历史轨迹(一)改革开放前的城乡关系1.1949—1952年:开放的城乡结构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长期形成的相互对立的畸形的城乡关系,如何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央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中央政府采取了在经济上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允许富农经济存在,允许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城乡私营工商业可以自由发展[1]。
同时,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无偿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整个农业生产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
这一时期有较多的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城市人口的比重由10.64%上升到12.46%,城市人口从5765万增加到7163万,增加了1398万人。
在这一时期,城乡结构是开放的,城乡之间的迁移相对来说比较自由,城乡关系的发展基本上是正常的。
2.1953—1957年:城乡二元结构初步形成1953年,我国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央政府开始限制农村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动合作化从组织上配合统购统销制度,城乡二元结构初步形成。
1953年中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后,由于国家投资增长过快,积累与消费、市场与计划(实质上是个体农民与国家)、农业与工业的矛盾突然以农副产品供应短缺的形式表现出来[2]。
从1953年起,我国出现了粮食供应紧张,人口的迁移出现了一定的盲目性,“盲流”造成了对城市稳定的冲击。
在这种情况下,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工业化建设的需要,1953年11月19日政务院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从12月初开始在全国对粮食等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国家规定农民消费和积累的定额后,其余的全部征购走,也就是从农民手中收购“余粮”,造成农民种粮没粮吃,乡村粮食不足问题史加严重,同时也加速了城乡隔离的制度设计。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变迁及走向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变迁及走向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变迁及走向。
通过深入研究历史文献、政府政策、统计数据以及实地调查,我们将揭示农民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他们在不同时期所经历的变革和挑战。
文章将分为几个部分,首先概述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生活的总体变化,然后分析导致这些变化的主要因素,包括政策调整、科技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等。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当前农民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如农村人口外流、土地资源利用、农业转型等。
我们将展望农民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中国农民的变迁及走向,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振兴战略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农民的土地权益变革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土地权益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到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建立,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以及后来的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国农民的土地权益变革历史是一部生动的时代进步史。
在建国初期,中国农民通过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
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被废除,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中国农民又经历了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在这一阶段,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转变为集体所有,农民通过集体劳动参与农业生产,实现了土地使用的集体化。
尽管这一时期的农民在土地权益上有所牺牲,但也为后来的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经营打下了基础。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民的土地权益再次迎来重大变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让农民重新获得了土地经营权,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也激发了农民的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
这一制度不仅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也为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进入新世纪,随着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土地流转成为农民土地权益变革的新趋势。
城乡关系演变:历史轨迹及其基本特点

城乡关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城乡关系是否协调,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社会能否健康发展。
目前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从根本上破除,城乡关系走向协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许多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
60多年城乡关系的演变表现出五个基本特点,其变迁轨迹给我们许多重要启示。
城乡关系演变之历史轨迹(一)改革开放前的城乡关系1.1949—1952年:开放的城乡结构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长期形成的相互对立的畸形的城乡关系,如何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央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中央政府采取了在经济上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允许富农经济存在,允许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城乡私营工商业可以自由发展[1]。
同时,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无偿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整个农业生产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
这一时期有较多的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城市人口的比重由10.64%上升到12.46%,城市人口从5765万增加到7163万,增加了1398万人。
在这一时期,城乡结构是开放的,城乡之间的迁移相对来说比较自由,城乡关系的发展基本上是正常的。
2.1953—1957年:城乡二元结构初步形成1953年,我国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央政府开始限制农村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动合作化从组织上配合统购统销制度,城乡二元结构初步形成。
1953年中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后,由于国家投资增长过快,积累与消费、市场与计划(实质上是个体农民与国家)、农业与工业的矛盾突然以农副产品供应短缺的形式表现出来[2]。
从1953年起,我国出现了粮食供应紧,人口的迁移出现了一定的盲目性,“盲流”造成了对城市稳定的冲击。
在这种情况下,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工业化建设的需要,1953年11月19日政务院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从12月初开始在全国对粮食等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国家规定农民消费和积累的定额后,其余的全部征购走,也就是从农民手中收购“余粮”,造成农民种粮没粮吃,乡村粮食不足问题史加严重,同时也加速了城乡隔离的制度设计。
散村与集村传统中国的乡村聚落形态及其演变

其次,韩凹村的聚落规模在逐步扩大,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表明乡村 聚落正面临着持续的城市化进程,需要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来满足日 益增长的人口需求。
为了保护散村这一重要的文化遗产,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采取措施。首先, 政府应加强对传统散村的普查和保护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防止传统村落被 破坏或消失。其次,在推进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应注重保持传统村落的风貌和 特色,避免盲目追求城市化。此外,社会各界应广泛散村问题,提高公众对散村 价值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本次演示采用量化研究的方法,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对美社村聚落形态的 变化进行研究。首先,我们对美社村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详细的文献资料收集和 现场调查。然后,我们选取了美社村不同年份的地图和航拍照片,进行空间分析 和比较。最后,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村民和相关部门进行了信息收集和 反馈。
四、研究结果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推广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方法来提高农业生产效 率,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到散村和集村各自的问题。对于散村来说, 我们可以通过推广农业合作社等方式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要注意保护生 态环境。对于集村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社区管理规则来维护社区的和 谐稳定,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农民的权益和福利。
江汉平原位于长江中游,是一个地势平坦、水网密布的地区。在乡村聚落形 态方面,江汉平原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在平原地区,乡村聚落多呈现为散村形态, 即以独立家庭为单位的住宅分布在地势较为平坦的地区。这些散村的形成与该地 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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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乡村居民居住方式的历史变迁人类在产生之初主要是依靠天然洞穴作为防风御寒的栖息之所,秦以降乡村住所形制主要是土木结构的建筑物,民国时期砖木混合结构的建筑开始出现。
新成立后30年乡村居住形式变化不大,其形式大致为草房、瓦房、石板房、平顶房等。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乡村居住形式发生了巨变:房屋由草木结构向砖瓦结构再向钢筋水泥结构;居民点由集中向分散发展,单家独院日益增多;农民在市郊购房、城镇建房的数量日渐增多;一些富村或乡镇对一些弱村穷村进行兼并;室内家具由传统式向新式、组合式发展;一场不甚起眼但又与居住形式密切相关的“厕所革命”在广大乡村悄然兴起。
当前乡村族居方式变迁中存在的主要是:乡村住房、市郊私房买卖、村庄兼并、农村房屋建筑、乡村聚居环境等均须实行规范化。
“安居乐业”是中国的一句老话。
建筑“是石头的史书”,地穴———草屋———砖瓦房———钢筋水泥楼,居住形式的变化反映了人类创造历程,一部人类的居住史正是凝聚在了这不同的建筑之中。
本文仅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居住方式的演进作一粗浅探讨。
一、新中国成立后30年间乡村居住形式的渐变人类在产生之初主要是依靠天然洞穴作为防风御寒的栖息之所,至春秋战国,社会下层庶民的居住状况略有改善,简陋的草舍茅屋乃是常见的存身之处。
秦以降,在华夏人即后来的汉族人生活的传统农业区,住所形制主要是土木结构的建筑物。
到晚清、民国时期,在广大乡村主要保留传统的土木结构立体院落式低层建筑的同时。
砖木混合结构的建筑开始出现,这是中国乡村居住史上的一场革命。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大乡村农民住的大凡仍是旧房老屋,居住条件无甚改变。
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的开始好转,改善居住条件被村民提到了议事日程,有不少农户开始了翻建新居。
但总的来看,直至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乡村居住形式变化不大。
据对河南省典型农村的调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乡村房屋居住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1草房。
这是对最古老建筑形式的承袭。
草房一般是土墙草顶,为使其牢固结实,墙基一般在山区用石头砌成,平原地区则用砖砌而成。
墙基一般离地面二三尺高,用砖往往是五层、九层、十一层。
还有条件好一些的村庄,不仅墙基用砖,四个角也用砖砌成砖柱,一直垒到屋檐,老百姓称其为“砖垛子”。
同时门窗的边沿也用砖砌,叫做“镶门镶窗”。
草房的房盖结构,一般是在柱上架梁,梁上架檩,檩上架椽,椽上铺笆。
笆有多种,豫东、豫南一带多用秫秸编织,豫北林州山区则用荆条编笆,另外也有用苇子、棉花柴、谷草等编织而成。
这种草房是中原地区农村人家的主要住房,约占60%以上。
2瓦房。
因其房顶用瓦盖成而得名。
瓦房的地基亦用砖或石头砌成,墙壁次者用土坯垒就,稍好者采用双层,即里边是土坯,外面用砖砌,俗称“里生外熟”,最好者是全部用砖砌成,民间称之谓“混砖到顶”。
墙壁之上是房架,其基本组成亦是梁上架檩,檩上架椽,椽上铺笆。
而有钱人家的大瓦房,一般不是用笆。
而是用专门烧制的方形薄片砖,俗称巴砖。
也有用木板代替笆的,叫苫板。
至20世纪70年代,这种瓦房在河南农村大约发展到30%以上。
3楼房。
这是与今天现代化楼房具有很大差别的传统式楼房,一般为两层。
一种楼房是带开放式走廊(也可叫晾台)的楼房,高大明亮,这种楼房是大户富有人家才有;一种是民间的楼房,其高度约高出一般房屋13,是封闭式的,不设明走廊,从外部看,只比一般房屋上面多几个小窗户,门开在里边,建筑上采用低梁高弧柱或高梁低弧柱两种。
在两道梁之间平放三四根檩木,上棚以木板,俗称木板楼。
楼房由于较一般房屋高,所以均是砖瓦结构,不过也有以草覆顶的,群众呼其为草楼。
据调查,在河南农村这种楼房为数不多,1978年时仅占10%左右。
4.石板房。
这是用石头充当瓦盖顶的一种房屋建筑。
它主要分布在山区,因为这些地方土是金贵的,石头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在河南林州(原林县)地区,男子几乎人人都是石匠,他们选好片层岩石,往岩纹四周打进钢钎,插入铁棍,于是便撬起了一块一丈长、三尺宽、一寸厚的石板。
盖房时,将石板吊上屋顶,最后在脊上和石板块之间的衔接处平放上小石板,一座石板房便告完成。
这种石板因溜水快,不会存水,梁、檩、椽子等木质不会因潮湿而腐烂,所以坚固耐用,一般都可住两百来年。
在著名的石板岩乡,村庄绝大部分是由石板房组成,清一色的石砌房子掩映在绿树丛中,真堪称是河南民居中的一绝。
5平顶房。
这种房屋是顶不起脊,不成坡,呈平面形,其余部位则与起脊房大致相同。
平顶房的顶不是用瓦,而是用石头、细黄土和煤炉灰细渣按一定比例掺和的三合土。
这种房屋的房顶亦是农户晒晾粮食衣物等、逢夏避暑乘凉的好场所。
在豫北的安阳、濮阳一带,平顶房是农村居住的主要形式,这不仅是因为该地区与华北平原的河北省相接,其民居建筑受其较深,更是这一带雨量较少、气候较干燥的地理特点所致。
根据中国农村家庭调查组对14省(市)的调查资料[1],1978年我国农村住房样式情况如表1:二、改革开放20多年来乡村居住形式的巨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农民居住形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房屋由草土结构向砖瓦结构再向钢筋水泥结构发展,由低矮阴暗的平房向高大明亮的楼房发展。
据在河南的典型农村调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居住形式的平顶房出现了突破性革命,墙体混砖到顶,顶部钢筋水泥预制板取代了檩、椽、笆和三合土,房前檐设有走廊,宽三四尺,亦用钢筋水泥预制板的立柱支撑。
这种新式平顶房至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有向两层发展的趋势。
房屋内部从墙到顶用“888”等新式涂料粉刷。
地面用水泥漫过或用地板瓷砖铺就,外部除用水泥勾砖缝外,有不少人家还用各种颜色瓷片镶贴门窗,形成华美的外观。
尤其是头门、堂屋门的门楣上边,用瓷砖镶上带有花卉松鹤等吉祥图案的匾额,更给房屋增添了温馨亲切的气氛。
实际上,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的短短几年间,农村住房形式就发生了可观的变化,这里不妨再看一下中国农村家庭调查组对14省(市)的1986年农村住房样式汇总统计[1](P ,117)(见表2):近些年来这种钢筋水泥结构楼房逐渐取代砖木结构平房的变迁过程,不仅意味着农村居住条件的改善和居住空间的扩大,同时也意味着屋内的空间布置更趋向合理化和专门化,大有向城市现代化公寓或别墅发展的趋向。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978年为8.1平方米,1997年为22.5平方米。
时至2000年,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就达到15平方米,基本上达到了小康阶段的生活要求。
“50年代住草房,70年代住瓦房,80年代住楼房,90年代住洋房”,这句话正是农民居住形式变化的生动写照。
2居民点由集中向分散发展,单家独院日益增多。
据对鄂西州利川市28个典型村的调查资料:其总人口由1949年的14966人发展到1999年的39348人,增加了1.6倍。
由于人口的增长,居民点也由1258个增加到3115个,增加了1.5倍。
如元宝乡小塘村,人口由解放初的700人增加到1999年的1797人,居民点由60个发展到152个;平镇乡桂花村由210人增加到512人,居民点由9个发展到74个。
同时,从利川市的家庭结构来看,核心家庭中四口之家占2192%,五口之家占22.22%,六口之家占14.38%,七口之家占6.86%,八口之家占3.4%.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无疑使村民居住日益分散,单家独院的数量日益增多。
[2]3农民在市郊购房、城镇建房的数量日渐增多。
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由于经商的需要,加之城乡差别依然存在,全国各地均有部分农民在城镇建房定居。
以上海市郊奉贤县为例,据统计,至1996年底,该县登记在册的外流人员28554人,购买农村私房的有609户,暂居人口1786人,占全县外来流动人口的67%,其中购买农民两层楼的518户、平房91户,总建筑面积84609平方米,房价824.5万元。
这些外来购房户中,来自浙江的366户,安徽的126户,江苏的89户,还有的来自四川、江西、山东、河南、宁夏、吉林等地。
其中从事务农的656人,务工的358人,经商的55人,种、养殖业的53人,服务业的35人,其他629人。
关于购房时间,1990年前外来人员购买农村私房的只有5户,1996年达到609户,年增幅60%以上。
关于分布情况,涉及奉贤县21镇200多个行政村,其中江海、庄行、青村三镇就有344户,占全县购房数的56%.[3]4一些富村或乡镇企业对一些弱村或穷村进行兼并。
村庄兼并现象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山东省,正从我国东部发达的沿海地区逐步向中西部地区推进。
这种现象出现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富村和强企业不满足自己的发展空间,有继续扩张和膨胀的需要;二是市场经济发展对资源流动与重组提出的新需求;三是村与村之间贫富差距的扩大及政府探索扶贫开发的新路子;等等。
概括山东省的村庄兼并形式主要为:一是扩张式兼并,即主要是指一些经济强村或企业出于扩大规模、加快发展的需要而兼并弱村、穷村。
如龙口市的经济强村前宋村,从1994年10月开始,先后对与之相邻的西马村、达沟村、后隋村3个弱村、穷村进行了兼并。
二是扶贫式兼并,即主要是指有组织地将一些地处边远山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脱贫致富无望的弱村、小村合并到城市郊区或本乡镇的富村、大村,整村或部分人口迁户转移。
如博山区山头镇河北北村是一个城郊乡镇发达的富裕村,1994年7月,经区委、区政府的协调,兼并了距该村50公里的山区穷村———李家乡的东白石村,投资60多万元建起了30多套新房,使东白石村的33户人家、近百口人一次性全部搬迁下来,并入河北北村。
截止到2000年初,与博山地区条件类似的淄川区已利用这种扶贫式兼并将3万多山区人口转移到城区近郊。
三是联合式兼并,这是一种渐进性的村庄兼并形式。
主要是在村与村之间原有社区组织和管理体制暂时不变的条件下,在经济发展和村落建设上采取合同契约或其他方式进行合作,使人口逐渐向中心村或企业驻地集中,使自然村走向萎缩。
如莱州市神堂镇丁家村,靠发展乡镇企业致富,成立了宏祥集团公司,为进一步扩张发展,他们与邻近的贾家村等15个村联合,使人口和土地逐渐集中,集团规模不断扩大。
到1995年,丁家村人口已由过去的600余人发展到3500多人,人均收入达到4600元,产值完成8.8亿元,建成了36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