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广播安装要求内容
消防广播安装规范面积

消防广播安装规范面积
1、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2、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3、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s~305,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
4、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
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b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W。
4、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GB9242型消防广播主机使用说明

GB9242型消防广播主机使用说明一、概述GB9242型消防广播主机是一种用于建筑物消防广播系统的中心控制设备,主要用于实现对消防广播系统的集中控制、调度和管理。
本说明书将详细介绍该设备的安装、操作、维护等相关内容,以帮助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二、安装1.环境要求安装GB9242型消防广播主机的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主机安装将GB9242型消防广播主机安装在通风良好、干燥、无尘、无腐蚀性气体和易燃易爆品的室内。
3.电源接驳将主机与交流电源连接,确保电源稳定可靠。
4.外接设备连接将喇叭、麦克风等外接设备按照说明书接入主机。
三、启动在安装和接线完成后,按下电源开关,设备将开始进行自检。
自检完成后,主机将进入待机状态,并显示相关参数。
四、操作1.系统设置通过按下设置按钮进入系统设置,可以对系统进行相关参数设置,如时间、音量、预置广播等。
2.广播操作通过按下广播按钮进入广播操作界面,可以进行手动广播、预置广播等操作。
在手动广播时,可以选择广播内容、广播区域等。
3.状态监测通过按下状态按钮进入状态监测界面,可以查看广播系统各个设备的状态,如喇叭是否正常、麦克风是否在线等。
4.报警处理当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主机会自动触发报警,同时可以通过按下报警按钮进行手动报警。
五、维护1.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主机及外接设备的连接是否松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周期性维护定期对主机进行维护,包括清理设备、检查电源、更换电池等。
3.备份数据定期对主机上的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导致系统无法恢复。
4.故障排除六、注意事项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该设备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设备使用合法。
2.防止非法操作设备操作过程中,应防止非法人员擅自操作,避免对系统造成破坏。
3.保持设备干燥设备应放置在干燥的环境中,避免受潮或短路等情况。
4.规范使用设备使用设备时应按照说明书进行规范操作,不得随意更改配置或拆卸设备。
消防广播方案

消防广播方案消防广播在实施紧急疏散、指导灭火工作及传递重要信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个完善的消防广播方案可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并有效遏制火灾蔓延。
本文将介绍一个全面的消防广播方案,以确保广播系统的有效运行。
一、消防广播的目的消防广播的目的是及时传递重要信息,教导人员进行疏散,并指导灭火工作。
广播系统应具备广播文字和语音警报功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发布指令。
消防广播应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包括员工、访客、残疾人士等。
二、广播设备的选型选购广播设备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广播系统的音质清晰、喇叭音量大,能够覆盖大范围的区域。
此外,还需要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不会出现故障。
三、广播系统的布局广播系统的布局应考虑到建筑物的不同区域,确保每个区域都能得到覆盖。
主要设备通常包括主控制室、广播终端、音箱、扬声器和警报器等。
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合理摆放位置,以避免遮挡和干扰。
四、广播内容的设置消防广播的内容应包括紧急疏散指令、灭火指导、安全提示等。
文字应简明扼要,语音警报应声音激昂、明确。
消防广播的内容和语言风格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五、广播系统的测试和维护为保障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工作非常重要。
包括检查设备的连接情况、功能测试、音质测试等。
定期更新广播内容,例如在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规有所修改时。
此外,还需保持对应急中心的畅通,保障广播信息的及时发布。
六、广播系统的培训和演练广播系统的使用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所以培训是非常必要的。
为全体员工提供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广播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应急演练可以模拟紧急情况,加强员工的应对能力,提高广播系统的使用效果。
七、其他考虑因素除了以上方面,还应考虑广播系统与其他安全设备的联动。
例如,与火灾报警系统、紧急照明系统等的联动,以增强整体的安全性和应急响应能力。
消防广播安装要求内容

广播消防报警系统国家标准有线广播及火灾事故广播设计安装规范(摘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中对有线广播和事故广播的设计、安装等有许多具体规定,现摘录如下,供设计和日常管理工作作21 •有线广播21. 1. 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
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
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1)业务性广播系统。
(2)服务性广播系统。
(3)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21. 1. 2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有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
业务性广播宜由主管部门管理。
21. 1. 3 一至三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
旅馆的服务性广播节目不宜超过五套。
21. 2.4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箱间的线路衰耗宜满足以下要求:(1)业务性广播不应大于2dB (1000Hz时))(2)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dB (1000Hz时)。
21. 2. 6采用定电压输出的馈电线路,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100V。
21. 2. 8节目信号与电话线合用一条电缆时,节目信号的传播电平不应大于7.8dB。
当节目信号线路数较多时,宜采用专用电缆。
21. 3. 2有线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
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输出。
21. 3. 3功放设备的容量一般按下述公式计算:P=K1 • K2 •工P0式中P ――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 WP0Ki・P i,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P i ――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K i ――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 i取0 .2~0.4背景音乐系统K i取0.5~0.6业务性广播时,K i取0.7~0.8火灾事故广播时,K i取1.0 (同时广播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2 4章的有关规定)K 1 ――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 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K2老化系数,一般取1.2~1.4 。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C
三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民用建筑广播扬声器的设置
从每个防火分区内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广播 民用建筑广 扬声器间的步行距离不应超过 25m。
B
1 播 扬声器的
设置
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 应大于 12.5m。
B
四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扩音机的功率
1
功率要求
火灾应急广播扩音机的功率应符合设 计要 求。
B
五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备用扩音机的设置
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设 置
1
备用扩音机 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 应小 的设置 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
B
扬声器最大容量的总和的 1.5 倍。
六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扩音机功能
1
按钮的操作
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和控制按 动作灵活。
钮
B
七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控制功能一般要求
1
话筒送话功 能
应能用话筒播音。
B
2 扬声器音质 扬声器语音广播音质应清晰。
B
3
设备监听功 能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具有监听功能且正常。
B
1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主电源应采用 220V 交流 电源,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A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具有备用电源或备用电 源接口。
声压
B
十一 同时设置消防应急广播和火灾声报警装置场所控制要求
2
同时设有火灾应急广播和火灾声报警装置的
场所,应采用交替工作发生,声报警器单次
1
广播与声光 工作时间宜为 8s~20s 之间,火灾应急广 合用设置 播工作时间宜为 10s~30s 之间,可采取 1
解析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解析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一、防火分区的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
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防火分区中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5m,在走道交叉处或拐弯处应设扬声器.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离璐不大于8m。
每个扬声器的功率不小于3w,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w。
二、客房内的扬声器设在多功能床头柜上.每个扬声器功率为1**,则客房的走道设的火灾消防广播扬声器功率不小于3w,间距不大于lom.
三、工业建筑内设it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嗓声15db。
四、在空调机房、洗衣机房、文娱场所、车库等有背景嗓声干扰的场所,在其播放范围内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15db,按此确定扬声器的功率。
五、粉厅、实会厅、咖啡厅、洒吧间、商场营业厅等需要播放背景音乐,其扬卢器与火灾消防广播合用时,则扬声器应按24--3omt设一个,以使声压均匀。
(完整版)消防广播安装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消防广播的施工》消防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一)、广播系统施工工艺1、管线施工开始前,深化设计的管线平面图必须到现场。
2、按图纸设计和国家相应的安装规范施工。
3、穿线阶段:4、照图施32,穿线施工完成时,线缆要到位。
并按图纸要求贴好线号.5、广播系统的线缆,一般分为24V强切和音乐线缆两类。
强切和音乐线缆在定货时,对线缆颜色必须有明确的要求。
除到喇叭的线缆不需线号外,其余主机设备之间、主机到配线箱、配线箱到音控器处的线缆均按图纸作好线号。
广播系统要求在设备处接线(包括喇叭回路中的分支点和接续点)。
尽量避免在过路盒中做接头。
对于四套节目的喇叭回路,不可避免地遇到大量过路盒内做接续,对于此类问题,决不允许做接头的过路盒出现在死吊顶内。
(二)、线缆测试:按公司《线缆测试规范》执行。
(三)、喇叭、音箱的安装接线,起码保证每层楼内的接线同相序(前面提到线缆的颜色分开就是为了方便同相序接线)。
注意回路不要对地短路(施工中粗心往往容易出现此类问题)。
1、音控器按图纸接线,同样注意不要对地短路。
2、楼层接线箱到主机之间的主干线按图纸接好。
注意接线箱到音控器或喇叭回路的线暂不要接。
3、机柜内设备按图纸安装,并作好设备间的相互连线。
(四)、系统调试:1、主机调试:2、背景音乐部分:(1)通电情况下分别检查各路音源的功能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指标。
监听的办法可以在前置放大器上用监听耳机实现。
(2)第二步调试前置放大器。
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各路音源经前放后音量、音调是否可以调整;是否可实现单独或混放输出等。
(3)第三步检查功率放大器部分。
首先检查放大器的定压输出是否统一(避免不统一的电压输出,如某台功放120V输出,而另有功放70V输出)。
接下来开启音源、前置放大器和功率放大器,用喇叭监听功率放大器的输出情况是否正常 (喇叭线压在输出端子上)。
3、紧急广播部分:(1)通电情况下检查紧急广播音源的功能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指标。
消防广播安装要求

广播消防报警系统国家标准有线广播及火灾事故广播设计安装规范(摘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对有线广播和事故广播的设计、安装等有许多具体规定,现摘录如下,供设计和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参考:21.有线广播21.1.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
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
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1)业务性广播系统。
(2)服务性广播系统。
(3)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21.1.2 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有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
业务性广播宜由主管部门管理。
21.1.3 一至三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
旅馆的服务性广播节目不宜超过五套。
21.2.4 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箱间的线路衰耗宜满足以下要求:(1)业务性广播不应大于2dB(1000Hz时)。
(2)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dB(1000Hz时)。
21.2.6 采用定电压输出的馈电线路,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100V。
21.2.8 节目信号与电话线合用一条电缆时,节目信号的传播电平不应大于7.8dB。
当节目信号线路数较多时,宜采用专用电缆。
21.3.2有线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
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输出。
21.3.3 功放设备的容量一般按下述公式计算:P=K1 · K2 ·ΣP0式中 P——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W)P0——Ki·Pi,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Ki——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i取0.2~0.4背景音乐系统Ki取0.5~0.6业务性广播时,Ki取0.7~0.8火灾事故广播时,Ki 取1.0(同时广播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24章的有关规定)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K2——老化系数,一般取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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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消防报警系统国家标准有线广播及火灾事故广播设计安装规范(摘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对有线广播和事故广播的设计、安装等有许多具体规定,现摘录如下,供设计和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参考:21.有线广播21.1.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
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
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1)业务性广播系统。
(2)服务性广播系统。
(3)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21.1.2 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有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
业务性广播宜由主管部门管理。
21.1.3 一至三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
旅馆的服务性广播节目不宜超过五套。
21.2.4 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箱间的线路衰耗宜满足以下要求:(1)业务性广播不应大于2dB(1000Hz时)。
(2)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dB(1000Hz时)。
21.2.6 采用定电压输出的馈电线路,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100V。
21.2.8 节目信号与电话线合用一条电缆时,节目信号的传播电平不应大于7.8dB。
当节目信号线路数较多时,宜采用专用电缆。
21.3.2有线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
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输出。
21.3.3 功放设备的容量一般按下述公式计算:P=K1 · K2 ·ΣP0式中 P——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W)P0——Ki·Pi,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Ki——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i取0.2~0.4背景音乐系统Ki取0.5~0.6业务性广播时,Ki取0.7~0.8火灾事故广播时,Ki 取1.0(同时广播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24章的有关规定)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K2——老化系数,一般取1.2~1.4。
21.3.4 有线广播功放设备应设置备功率单元,其备用数量应根据广播的重要程度确定。
备用功率单元应设自动或手动投入环节,用于重要广播的环节,备用功率单元应立即投入。
21.3.5民用建筑选用的扬声器除满足灵敏度、频响、指向性等特性及播放效果的要求外,尚宜符合下列规定:(1)办公室、生活间、客房等,可采用1~2W的扬声器箱。
(2)走廊、门厅及公共活动场所的背景音乐、业务广播等用3~5W。
(3)在建筑装饰和室内净高允许的情况下,对大空间的场所宜用声柱(或组合音箱)。
(4)在噪声高、潮湿的场所设置扬声器时,应采用号筒扬声器,其声压级应比环境噪声大10~15dB。
(5)室外扬声器应采用防潮保护型。
21.3.8 在一至三级旅馆内背景音乐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扬声器的中心间距应该根据空间净高、声场及均匀度要求、扬声器的指向性等因素确定。
要求较高的场所,声场不均匀度不宜在于6dB。
(2)根据公共活动场所的噪声情况,扬声器的输出,宜就地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当某场所有可能兼作多种用途时,该场所的背景音乐扬声器的分路宜安装控制开关。
(3)与火灾事故广播合用的背景音乐扬声器,在现场不得装置音量调节或控制开关。
21.3.9 建筑物内的扬声器箱明装时,安装高度不宜低于2.2m(扬声器箱底边距地面)。
21.4.5 有线广播控制室的各种节目信号线应采用屏蔽线并穿钢管。
管外皮应接保护地线。
21.5.1 建筑物内的有线广播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旅馆客房的服务性广播线路宜采用线对为绞型的电缆,其他广播线路宜采用铜芯塑料绞合线,广播线路需穿管或线槽敷设。
(2)不同分路的导线宜采用不同颜色的绝缘线区别。
21.5.2 室外广播线路的敷设路由及方式应根据总图规划及专业要求确定。
当采用埋地敷设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埋设路由不应通过预留用地或规划未定的场所。
(2)埋设路由应避开易使电缆损伤的场所,减少与其他管路的交叉跨越。
(3)直埋电缆应敷设在绿化带下,当穿越道路时,对穿越段应穿钢管保护。
24. 火灾事故广播24.4.1 区域——集中和控制中心系统应设置火灾事故广播,集中系统宜设置火灾事故广播。
24.4.2 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24.4.2.1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从本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5m。
在走道交叉处、拐弯处均应设扬声器。
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墙不大于8m。
24.4.2.2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装设的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W。
24.4.2.3 客房内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1W。
24.4.2.4 设置在空调、通风机房、洗衣机房、文娱场所和车库等处,有背景噪声干扰场所内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并据此确定扬声器的功率。
24.4.3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宜设置专用的播放设备,扩音机容量宜按扬声器计算总容量1.3倍确定,若与建筑物内设置的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24.4.3.1 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音响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
24.4.3.2 床头控制柜内设置的扬声器,应有火灾广播功能。
24.4.3.3 采用射频传输集中式音响播放系统时,床头控制柜内扬声器宜有紧急播放火警信号功能。
如床头控制柜无此功能时,设在客房外走道的每个扬声器的实配输入功率不应小于3W,且扬声器在走道内的设置间距在宜大于10m。
24.4.3.4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遥控开启扩音机和用传声器直接播音。
24.4.3.5 广播音响系统扩音机,应设火灾事故广播备用扩音机,备用机可手动或自动投入。
备用扩音机容量不应小于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容量最大的3层中扬声器容量总和的1.5倍。
24.4.4 火灾事故广播输出分路,应按疏散顺序控制,播放疏散指令的楼层控制程序如下:(1) 2层及2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火灾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本层、2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宜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若首层与2层有大共享空间时应包括2层。
24.4.5.1 应按疏散楼层或报警区域划分分路配线。
各输出分路,应设有输出显示信号和保护控制装置等。
24.4.5.2 当任一分路有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分路的广播。
24.4.5.3 火灾事故广播线路,不应和其他线路(包括火警信号、联动控制等线路)同管或同线槽槽孔敷设。
24.4.5.4 火灾事故广播用扬声器不得加开关,如加开关或设有音量调节器时,则应采用三线式配线强制火灾事故广播开放。
24.4.6 火灾事故广播馈线电压不宜大于100V。
各楼层宜设置馈线隔离变压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摘录)(GB50116-9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年6月1日实施5.4火灾应急广播5.4.1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
5.4.2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5.4.2.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
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5.4.2.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5.4.2.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5.4.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5.4.3.1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5.4.3.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监控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5.4.3.3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5.4.3.4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酒店消防验收及消防设计规范发布时间:2009-04-28 16:33来源:中华消防网作者:1.系统布线:(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除满足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穿管敷设的铜芯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1.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75mm2;多芯电缆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2。
(3)其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4)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cm。
(5)当采用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6)当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 7)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槽孔内。
(8)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9)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至探测器底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
(10)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导线用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2.火灾探测器的安装(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6)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如有报警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入口方向。
(7)探测器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 的余量。
(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