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防广播安装要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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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广播安装规范面积

消防广播安装规范面积

消防广播安装规范面积
1、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2、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3、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s~305,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

4、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

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b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W。

4、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消防广播安装要求内容

消防广播安装要求内容

广播消防报警系统国家标准有线广播及火灾事故广播设计安装规范(摘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中对有线广播和事故广播的设计、安装等有许多具体规定,现摘录如下,供设计和日常管理工作作21 •有线广播21. 1. 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

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

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1)业务性广播系统。

(2)服务性广播系统。

(3)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21. 1. 2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有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

业务性广播宜由主管部门管理。

21. 1. 3 一至三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

旅馆的服务性广播节目不宜超过五套。

21. 2.4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箱间的线路衰耗宜满足以下要求:(1)业务性广播不应大于2dB (1000Hz时))(2)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dB (1000Hz时)。

21. 2. 6采用定电压输出的馈电线路,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100V。

21. 2. 8节目信号与电话线合用一条电缆时,节目信号的传播电平不应大于7.8dB。

当节目信号线路数较多时,宜采用专用电缆。

21. 3. 2有线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

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输出。

21. 3. 3功放设备的容量一般按下述公式计算:P=K1 • K2 •工P0式中P ――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 WP0Ki・P i,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P i ――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K i ――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 i取0 .2~0.4背景音乐系统K i取0.5~0.6业务性广播时,K i取0.7~0.8火灾事故广播时,K i取1.0 (同时广播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2 4章的有关规定)K 1 ――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 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K2老化系数,一般取1.2~1.4 。

最新-解析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精品

最新-解析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精品

解析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一、防火分区的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

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防火分区中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5,在走道交叉处或拐弯处应设扬声器.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离璐不大于8。

每个扬声器的功率不小于3,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

二、客房内的扬声器设在多功能床头柜上.每个扬声器功率为1.若床头柜不设火灾消防广播时,则客房的走道设的火灾消防广播扬声器功率不小于3,间距不大于l.
三、工业建筑内设i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嗓声15b。

四、在空调机房、洗衣机房、文娱场所、车库等有背景嗓声干扰的场所,在其播放范围内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15b,按此确定扬声器的功率。

五、粉厅、实会厅、咖啡厅、洒吧间、商场营业厅等需要播放背景音乐,其扬卢器与火灾消防广播合用时,则扬声器应按24--3设一个,以使声压均匀。

需要更多资料请浏览
∙[全国消防宣传日]酒店消防广播——火灾紧急疏散广播(2019年10月17日)
∙[全国消防宣传日]解析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2019年10月17日 gy981909913)。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设计要求参考文档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设计要求参考文档
(2)火灾消防及其他防灾系统用电,当建筑物 为高压受电时,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 成供电体系,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系统。
消防专用设备的供电
(3)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或两 回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4)各类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发生期间的最少 连续供电时间见下页的图表:
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 扩音器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 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火灾应急广播
(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 合下列要求:
3)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 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4)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 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 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消防专用电话
(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 统。
(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 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3)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位置,应符合下列 要求。
消防专用电话
1)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a)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电室、主要
消防专用设备的供电
(13)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 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分支干线不宜跨 越防火分区。
(14)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不应装设漏 电保护,当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宜设 单相接地报警装置。
(15)消防用电的自备应急发电设备, 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15s内供电, 当由市电切换到柴油发电机电源时,自 动装置应执行先停后送的程序,并应保 证一定时间间隔。再接到“市电恢复” 讯号后延时一定时间,再进行油机对市 电的切换。
3)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 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消防广播安装要求

消防广播安装要求

广播消防报警系统国家标准有线广播及火灾事故广播设计安装规范(摘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对有线广播和事故广播的设计、安装等有许多具体规定,现摘录如下,供设计和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参考:21.有线广播21.1.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

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

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1)业务性广播系统。

(2)服务性广播系统。

(3)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21.1.2 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有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

业务性广播宜由主管部门管理。

21.1.3 一至三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

旅馆的服务性广播节目不宜超过五套。

21.2.4 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箱间的线路衰耗宜满足以下要求:(1)业务性广播不应大于2dB(1000Hz时)。

(2)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dB(1000Hz时)。

21.2.6 采用定电压输出的馈电线路,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100V。

21.2.8 节目信号与电话线合用一条电缆时,节目信号的传播电平不应大于7.8dB。

当节目信号线路数较多时,宜采用专用电缆。

21.3.2有线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

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输出。

21.3.3 功放设备的容量一般按下述公式计算:P=K1 · K2 ·ΣP0式中 P——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W)P0——Ki·Pi,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Ki——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i取0.2~0.4背景音乐系统Ki取0.5~0.6业务性广播时,Ki取0.7~0.8火灾事故广播时,Ki 取1.0(同时广播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24章的有关规定)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K2——老化系数,一般取1.2~1.4。

解析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解析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解析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
一、防火分区的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

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防火分区中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5m,在走道交叉处或拐弯处应设扬声器.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离璐不大于8m。

每个扬声器的功率不小于3w,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w。

二、客房内的扬声器设在多功能床头柜上.每个扬声器功率为1**,则客房的走道设的火灾消防广播扬声器功率不小于3w,间距不大于lom.
三、工业建筑内设it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嗓声15db。

四、在空调机房、洗衣机房、文娱场所、车库等有背景嗓声干扰的场所,在其播放范围内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15db,按此确定扬声器的功率。

五、粉厅、实会厅、咖啡厅、洒吧间、商场营业厅等需要播放背景音乐,其扬卢器与火灾消防广播合用时,则扬声器应按24--3omt设一个,以使声压均匀。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设计要求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设计要求

05
CATALOGUE
设计与施工规范
设计规范与标准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系统的 安全性和可靠性。
充分考虑建筑特点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特点,如面积、布局、楼层高度等,以确保系统能够满足实际 需求。
合理配置设备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包括广播扬声器、消防电话分机等,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易于维护。
重要区域,不留死角。
均匀分布
02
扬声器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内,以避免某些区域声音过大或过
小的情况。
避难所设置
03
在避难层或避难所内设置广播扬声器,确保逃生人员能够清晰
听到疏散指示。
广播扬声器功率
足够音量
广播扬声器的功率应足够大,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覆盖整个 建筑物,并克服背景噪音。
分区控制
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区域和楼层,可设置不同功率的扬声器,实现 分区控制。
定义与概念
火灾应急广播
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自动或手动启动 ,向建筑物内的人员发出紧急通知, 指导他们疏散逃生的广播系统。
消防电话
专为消防人员设置的通讯设备,能够 在火灾发生时快速、有效地进行通讯 ,指挥灭火和救援行动。
02
CATALOGUE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设计要求
广播扬声器布局
覆盖范围
01
确保广播扬声器的布局能够覆盖整个建筑物,包括各个楼层和
火灾应急广播、消 防电话设计要求
目录
• 引言 •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设计要求 • 消防电话系统设计要求 • 安全与性能考虑 • 设计与施工规范 • 实际应用案例分析
01

(完整版)消防广播安装

(完整版)消防广播安装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消防广播的施工》消防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一)、广播系统施工工艺1、管线施工开始前,深化设计的管线平面图必须到现场。

2、按图纸设计和国家相应的安装规范施工。

3、穿线阶段:4、照图施32,穿线施工完成时,线缆要到位。

并按图纸要求贴好线号.5、广播系统的线缆,一般分为24V强切和音乐线缆两类。

强切和音乐线缆在定货时,对线缆颜色必须有明确的要求。

除到喇叭的线缆不需线号外,其余主机设备之间、主机到配线箱、配线箱到音控器处的线缆均按图纸作好线号。

广播系统要求在设备处接线(包括喇叭回路中的分支点和接续点)。

尽量避免在过路盒中做接头。

对于四套节目的喇叭回路,不可避免地遇到大量过路盒内做接续,对于此类问题,决不允许做接头的过路盒出现在死吊顶内。

(二)、线缆测试:按公司《线缆测试规范》执行。

(三)、喇叭、音箱的安装接线,起码保证每层楼内的接线同相序(前面提到线缆的颜色分开就是为了方便同相序接线)。

注意回路不要对地短路(施工中粗心往往容易出现此类问题)。

1、音控器按图纸接线,同样注意不要对地短路。

2、楼层接线箱到主机之间的主干线按图纸接好。

注意接线箱到音控器或喇叭回路的线暂不要接。

3、机柜内设备按图纸安装,并作好设备间的相互连线。

(四)、系统调试:1、主机调试:2、背景音乐部分:(1)通电情况下分别检查各路音源的功能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指标。

监听的办法可以在前置放大器上用监听耳机实现。

(2)第二步调试前置放大器。

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各路音源经前放后音量、音调是否可以调整;是否可实现单独或混放输出等。

(3)第三步检查功率放大器部分。

首先检查放大器的定压输出是否统一(避免不统一的电压输出,如某台功放120V输出,而另有功放70V输出)。

接下来开启音源、前置放大器和功率放大器,用喇叭监听功率放大器的输出情况是否正常(喇叭线压在输出端子上)。

3、紧急广播部分:(1)通电情况下检查紧急广播音源的功能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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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消防报警系统国家标准有线广播及火灾事故广播设计安装规范(摘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对有线广播和事故广播的设计、安装等有许多具体规定,现摘录如下,供设计和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参考:21.有线广播21.1.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

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

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1)业务性广播系统。

(2)服务性广播系统。

(3)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21.1.2 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有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

业务性广播宜由主管部门管理。

21.1.3 一至三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

旅馆的服务性广播节目不宜超过五套。

21.2.4 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箱间的线路衰耗宜满足以下要求:(1)业务性广播不应大于2dB(1000Hz时)。

(2)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dB(1000Hz时)。

21.2.6 采用定电压输出的馈电线路,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100V。

21.2.8 节目信号与电话线合用一条电缆时,节目信号的传播电平不应大于7.8dB。

当节目信号线路数较多时,宜采用专用电缆。

21.3.2有线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

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输出。

21.3.3 功放设备的容量一般按下述公式计算:P=K1 · K2 ·ΣP0式中 P——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W)P0——Ki·Pi,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Ki——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i取0.2~0.4背景音乐系统Ki取0.5~0.6业务性广播时,Ki取0.7~0.8火灾事故广播时,Ki 取1.0(同时广播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24章的有关规定)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K2——老化系数,一般取1.2~1.4。

21.3.4 有线广播功放设备应设置备功率单元,其备用数量应根据广播的重要程度确定。

备用功率单元应设自动或手动投入环节,用于重要广播的环节,备用功率单元应立即投入。

21.3.5民用建筑选用的扬声器除满足灵敏度、频响、指向性等特性及播放效果的要求外,尚宜符合下列规定:(1)办公室、生活间、客房等,可采用1~2W的扬声器箱。

(2)走廊、门厅及公共活动场所的背景音乐、业务广播等用3~5W。

(3)在建筑装饰和室内净高允许的情况下,对大空间的场所宜用声柱(或组合音箱)。

(4)在噪声高、潮湿的场所设置扬声器时,应采用号筒扬声器,其声压级应比环境噪声大10~15dB。

(5)室外扬声器应采用防潮保护型。

21.3.8 在一至三级旅馆内背景音乐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扬声器的中心间距应该根据空间净高、声场及均匀度要求、扬声器的指向性等因素确定。

要求较高的场所,声场不均匀度不宜在于6dB。

(2)根据公共活动场所的噪声情况,扬声器的输出,宜就地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当某场所有可能兼作多种用途时,该场所的背景音乐扬声器的分路宜安装控制开关。

(3)与火灾事故广播合用的背景音乐扬声器,在现场不得装置音量调节或控制开关。

21.3.9 建筑物内的扬声器箱明装时,安装高度不宜低于2.2m(扬声器箱底边距地面)。

21.4.5 有线广播控制室的各种节目信号线应采用屏蔽线并穿钢管。

管外皮应接保护地线。

21.5.1 建筑物内的有线广播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旅馆客房的服务性广播线路宜采用线对为绞型的电缆,其他广播线路宜采用铜芯塑料绞合线,广播线路需穿管或线槽敷设。

(2)不同分路的导线宜采用不同颜色的绝缘线区别。

21.5.2 室外广播线路的敷设路由及方式应根据总图规划及专业要求确定。

当采用埋地敷设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埋设路由不应通过预留用地或规划未定的场所。

(2)埋设路由应避开易使电缆损伤的场所,减少与其他管路的交叉跨越。

(3)直埋电缆应敷设在绿化带下,当穿越道路时,对穿越段应穿钢管保护。

24. 火灾事故广播24.4.1 区域——集中和控制中心系统应设置火灾事故广播,集中系统宜设置火灾事故广播。

24.4.2 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24.4.2.1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从本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5m。

在走道交叉处、拐弯处均应设扬声器。

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墙不大于8m。

24.4.2.2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装设的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W。

24.4.2.3 客房内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1W。

24.4.2.4 设置在空调、通风机房、洗衣机房、文娱场所和车库等处,有背景噪声干扰场所内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并据此确定扬声器的功率。

24.4.3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宜设置专用的播放设备,扩音机容量宜按扬声器计算总容量1.3倍确定,若与建筑物内设置的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24.4.3.1 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音响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

24.4.3.2 床头控制柜内设置的扬声器,应有火灾广播功能。

24.4.3.3 采用射频传输集中式音响播放系统时,床头控制柜内扬声器宜有紧急播放火警信号功能。

如床头控制柜无此功能时,设在客房外走道的每个扬声器的实配输入功率不应小于3W,且扬声器在走道内的设置间距在宜大于10m。

24.4.3.4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遥控开启扩音机和用传声器直接播音。

24.4.3.5 广播音响系统扩音机,应设火灾事故广播备用扩音机,备用机可手动或自动投入。

备用扩音机容量不应小于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容量最大的3层中扬声器容量总和的1.5倍。

24.4.4 火灾事故广播输出分路,应按疏散顺序控制,播放疏散指令的楼层控制程序如下:(1) 2层及2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火灾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本层、2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宜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若首层与2层有大共享空间时应包括2层。

24.4.5.1 应按疏散楼层或报警区域划分分路配线。

各输出分路,应设有输出显示信号和保护控制装置等。

24.4.5.2 当任一分路有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分路的广播。

24.4.5.3 火灾事故广播线路,不应和其他线路(包括火警信号、联动控制等线路)同管或同线槽槽孔敷设。

24.4.5.4 火灾事故广播用扬声器不得加开关,如加开关或设有音量调节器时,则应采用三线式配线强制火灾事故广播开放。

24.4.6 火灾事故广播馈线电压不宜大于100V。

各楼层宜设置馈线隔离变压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摘录)(GB50116-9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年6月1日实施5.4火灾应急广播5.4.1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

5.4.2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5.4.2.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

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5.4.2.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5.4.2.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5.4.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5.4.3.1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5.4.3.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监控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5.4.3.3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5.4.3.4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酒店消防验收及消防设计规范发布时间:2009-04-28 16:33来源:中华消防网作者:1.系统布线:(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除满足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穿管敷设的铜芯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1.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75mm2;多芯电缆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2。

(3)其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4)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cm。

(5)当采用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6)当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 7)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槽孔内。

(8)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9)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至探测器底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

(10)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导线用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2.火灾探测器的安装(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6)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如有报警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入口方向。

(7)探测器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 的余量。

(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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