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10.16•【字号】深价规[2007]1号•【施行日期】200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价规〔2007〕1号)各物价分局,各区建设局(住宅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284号)以及《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联字〔2006〕18号)精神,结合深圳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现予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市住宅物业(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制定应依据《指导标准》。
别墅(包括独立别墅、连体别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制定收费标准时可参考《指导标准》。
二、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分为综合管理、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维护等五项;各项目的收费等级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级,等级从高到低,最高为一级,最低为五级。
具体见《指导标准》(附件1)。
三、住宅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各服务项目的一个等级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所选等级收费标准的总和。
在选择服务项目等级时,综合管理项目所选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的清洁卫生项目及公共秩序维护项目等级。
房产评估费收费标准

房产评估费收费标准房产评估费是指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所收取的费用。
房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其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评估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就房产评估费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房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评估对象的价值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评估对象的价值越高,评估费用也就越高。
评估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确定的,通常是评估对象的价值乘以一定的比例。
这个比例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和行业发展制定的,评估机构在收取评估费时必须严格按照这个比例来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其次,评估费用的收费标准还与评估机构的资质和规模有关。
一般来说,规模较大、资质较高的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用会相对较高,而规模较小、资质较低的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用则会相对较低。
这是因为规模较大、资质较高的评估机构通常拥有更专业的评估团队和更先进的评估设备,能够提供更准确、更可靠的评估结果,因此他们收取的评估费用也会更高一些。
另外,评估费用的收费标准还与评估机构的服务内容有关。
一般来说,评估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越多,收取的评估费用也就越高。
例如,评估机构除了提供基本的评估报告外,还提供了咨询服务、法律服务等附加服务,那么他们收取的评估费用就会相应地增加。
最后,评估费用的收费标准还与评估机构的地理位置有关。
一般来说,评估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程度会影响评估费用的收费标准。
在经济发达、房地产市场繁荣的地区,评估费用通常会相对较高,而在经济欠发达、房地产市场不太活跃的地区,评估费用则会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房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其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评估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评估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评估对象的价值、评估机构的资质和规模、服务内容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来确定的。
评估机构在收取评估费用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7.31•【字号】深国房规[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的意见的通知(深国房规〔2009〕3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不动产估价业务管理,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的意见》,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关于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现就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各不动产估价机构可以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出具不动产估价报告,使用"深圳市不动产估价报告"封面和封底,装订整洁、规范,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经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签字后加盖不动产估价机构公章。
二、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出具的估价报告由估价师通过本人密钥撰写和审核,经估价机构密钥确认后打印,具有统一的电脑编号。
三、"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密钥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规定申请办理。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报告"封面和封底使用统一的印制版式,不动产估价机构可以按照印制版式的要求自行印制,也可以委托不动产估价行业协会统一印制。
四、不动产估价机构不得出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动产估价报告。
房屋评估公司收费标准

房屋评估公司收费标准房屋评估公司是指专门从事房屋评估业务的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对房地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房屋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是业务开展的重要方面,也是客户选择评估公司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下面将介绍一般房屋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
首先,房屋评估公司的收费主要包括基本收费和附加收费两部分。
基本收费是指评估公司对评估服务的基本费用,通常是根据房屋的面积、地段、使用性质等因素进行计费。
而附加收费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额外费用,例如需要进行现场勘察、提供专业报告等情况。
其次,基本收费的计算通常是按照每平方米的标准收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屋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房屋评估公司的基本收费是根据当地的市场行情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合适的评估公司。
再次,附加收费是根据评估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进行收费的。
例如,如果需要对房屋进行现场勘察,评估公司可能会根据勘察的时间和工作量收取额外费用;如果客户需要评估公司提供专业的评估报告,也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此外,客户在选择房屋评估公司时,还需要考虑评估报告的质量和服务的专业性。
一些评估公司可能会以低价吸引客户,但在评估报告的质量和服务的专业性上存在问题。
因此,客户在选择评估公司时,不仅要考虑价格因素,还需要综合考虑评估公司的资质、信誉和服务质量。
最后,房屋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行情进行制定的,客户在选择评估公司时,应该了解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并与评估公司签订正式的评估合同,明确评估的具体内容、费用和服务标准,以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综上所述,房屋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客户选择评估公司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客户在选择评估公司时,不仅要考虑价格因素,还需要综合考虑评估公司的资质、信誉和服务质量,以确保评估的公正、准确和专业。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房屋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有所帮助。
深圳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今日起征收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深圳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今日正式启动。
南都记者昨日了解到,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已为按评估价征税工作建立了新的系统平台,同时设置了专门窗口接受咨询。
从今日起,市民申报的成交价格等于或高于计税参考价格的,按申报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价格计算征税;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计税参考价格的,按计税参考价格计算征税。
此外,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市规划国土委网页,存量房计税参考价格查询系统昨日已经上线,今起市民只需输入身份证和房产证号,就可在线查到相应房产的评估价(计税参考价)。
纳税申明作假将依法担责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实施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地税告〔2011〕5号),自2011年7月11日起,深圳市范围内的存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
在登记中心现场,有关“征税新政”的温馨提示和办税须知已经粘贴于窗口告示栏;各种宣传资料和申报表格统一放置于宣传架上。
根据规定,存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分核实征收、核定征收两种,纳税人在申明书上签章申明确认,对其所提交的文件、证件以及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虚假内容,由其本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在个人转让房地产中,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购买合同、房地产原值凭证,以及合理费用相关凭证的,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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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
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国房规[2009]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7.31
【实施日期】2009.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深国房规〔200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不动产估价业务管理,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2006
〕294号),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我市不动产估价报告的意见》,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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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协会文件
深估协字[2013]04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
协会会员及有关单位:
经协会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不动产估
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1月10日发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协会
2013年1月11日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估价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不动产估价服务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估价机构服务质量,促进不动产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收费的
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取得合法房地产(土地)评估资质,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不动
产估价服务活动的估价机构,依法向委托方提供不动产估价服务时,应按照本规
定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条估价服务应该遵循公平公开、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深
圳市不动产估价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收费。
第四条估价机构在实行不动产估价服务收费时,可根据本规定采取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能够采用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估价服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相应计件收费方式收费。
对于难以套用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估价服务和估价相关服务,应当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收费。
第五条估价机构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时,可按照《收费标准》的计时收费标准为基础,根据估价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具体收费:
1、估价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
2、估价机构的综合实力和社会信誉;
3、估价人员的技术级别和专业能力;
4、估价人员操作类似估价项目的实践经验;
5、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第六条估价机构在提供不动产估价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查档费用等,委托方应另行付费,具体数额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可包干或实报实销。
第七条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信息系统备案的不动产估价服务项目,应按照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规范收费行为。
第八条估价机构向委托方收取不动产估价服务费用,应向委托方出具合法票据。
估价人员不得私自收费。
第九条估价机构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制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在经营服务场所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信息系统备案的不动产估价项目,备案时需提供合同和收费票据复印件或影印件。
第十一条估价机构有以下估价收费行为,由不动产估价行业协会给予相应的惩戒和处罚:
1、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收费的,包括超出浮动范围收费、自立名目乱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服务范围收费等;
2、以各种佣金、回扣、简化估价程序等形式变相降低估价收费的;
3、擅自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收费标准的;
4、收取服务费用不提供合法票据的;
5、其他违反本规定的估价收费行为。
第十二条因估价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估价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不动产估价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也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协会提供技术鉴定,以及技术咨询、支持、援助等专业服务的,优先适用本规定计时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协会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