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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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汇报

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汇报

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汇报XX检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X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由于我院未对《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进行系统性学习,未把握该《草案》深刻内涵,故还未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

一、工作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院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及向上呈报由办公室负责,由于办公室人员少,行政事务工作繁多等原因,目前尚未组建专门机构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只是指定了一名干部专职负责该项工作,并明确一名院领导分管。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院目前还未就该项工作制定相关制度。

(三)能力建设情况。

在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我院主动向公安、法院等兄弟单位取经,也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先后2次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为我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高,未充分认识到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我院仍然存在对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

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我就去年以来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手段。

去年9月以来,县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有件必备”和及时报备、规范报备的要求,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促进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一、基本做法(一)明确职责,建立政府内部报备工作机制。

《意见》出台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府办和县法制办做好相关工作。

县府办和法制办专门组织对《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明确由法制办具体负责县政府(包括县府办,下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县府办秘书科协助配合。

为此,法制办与县府办秘书科建立了协调报备机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定期到秘书科查阅发文目录,确定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起草备案报告和翻印报备的纸质文本。

秘书科按要求及时向法制办提供文件目录和电子文档,由法制办统一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

由于内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使报备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自《意见》出台以来,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

(二)严格把关,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

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

只有加强政府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把关,才能减少被动审查的机率和审查中发现差错的机率,也才能减少审查后被纠正或撤销的机率。

为此,县政府除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文件起草阶段加强深入细致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性文件在领导正式签发前交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制办对凡送交的文件草案都会在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审查:一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条款;二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有否出现违反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四是有否出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总结精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总结精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总结《××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后,××一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要求和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把该项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积极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探索实践,全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正在有计划、按步骤的向前推进。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一)深入学习宣传,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省人大《规定》出台后,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在人大机关内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把制定出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年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议程。

与此同时,积极向市委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

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市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为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制定出台了×市备案审查《办法》。

20××年3月,省人大备案审查《规定》发布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为及时贯彻实施这个《规定》,推进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决定结合实际,在年内制定出台市备案审查《办法》。

常委会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明确了原则,提出了要求,并将起草《办法(草案)》的具体任务指定给内司委。

在起草过程中,内司委认真学习了《监督法》和省人大《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外出考察学习,广泛吸收了省内外市州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稿后,印发给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等70多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主动听取有关法律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

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7篇

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7篇

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7篇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120xx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全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本着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凡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送备案,保证了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注重从源头上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从制度上确保这项工作切实按照省的要求进行,我市的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继去年市政府、牟平区政府等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之后,今年又有栖霞市、海阳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市、芝罘区、福山区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从而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为一项制度予以抓好落实,从源头上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与《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相比,我市的市县级政府制定出台的规定有三大亮点:一是规定了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提供法律政策依据。

这样做,可以更好地对照相关的法律依据,保证文件的合法性。

同时也为做好工作提供了方便。

二是规定了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提供电子文本。

按照省备案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对此我们认为现在的条件已经具备,所以明确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时,必须报送电子文本。

通过报送电子文本,为文件查找使用和汇编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是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和起草说明的格式。

从而对全市工作予以规范,保证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全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今年5月13日至16日,我市在长岛县的砣矶岛召开了全市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会议,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为其中一个主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省法制办副主任周建青同志在全省会议的讲话材料,并对照我市的工作查找了差距,提出了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任务和要求。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篇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20xx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20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

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

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情况汇报

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情况汇报

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情况汇报城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情况汇报2018年以来,我办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相关规定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北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签、公布、备案审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制度,规范备案审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西宁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区政府出台了《城北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报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流程、方法和步骤。

2017年,共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规范性文件3件,2018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事前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坚持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集体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要求乡镇、区政府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需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区政府审定前由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层级网络,通过多次把关保障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三)公开信息,增强规范性文件生命力。

按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规范性文件,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公报查询处,供公众查阅,并接受公众监督。

(四)注重清理,提高规范性文件时效性。

区政府每年坚持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失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

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第99号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次前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城北法〔2018〕2号)等文件精神。

城北区政府按照要求,对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区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清理工作,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0件,继续确认有效、保留了7件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篇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登记表注:本表适用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登记8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表注:本表适用于备案审查机关登记下级政府或所属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及审查情况9附件5: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格式××乡(镇)或者××局(办、委)××××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篇二: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XX 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2019-09-19规范性⽂件备案审查制度是规范⾏政⾏为的重要监督⼿段,是推进依法⾏政进程的重要保障。

做好规范性⽂件审查备案⼯作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全⾯推进依法⾏政,建⽴法治政府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在合肥、郑州和南昌三次专门召开了规范性⽂件备案⼯作座谈会,着⼒推进这项⼯作。

相对其他县(市)级政府,我市规范性⽂件备案⼯作起步较早,2003年即建⽴了规范性⽂件备案制度。

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来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我市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市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开展情况(⼀)规范性⽂件备案审查⼒量⽐较强我市历来重视规范性⽂件备案审查,早在2003年之前就确定由市政府法制办为规范性⽂件专门备案审查机构,并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于2003年制定《胶南市⾏政机关规范性⽂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南政办发[2003]61号),正式确⽴规范性⽂件备案审查制度。

2005年,为进⼀步加⼤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度,市政府⼜重新制定了《胶南市⾏政机关规范性⽂件管理办法》,把部门规范性⽂件从事后备案变为事前审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

在建⽴和完善管理办法的同时,市政府注重加强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的领导、组织和队伍建设,在全市成⽴了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领导⼩组,由市长任组长,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确定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市规范性⽂件管理⼯作;市政府每年为法制办核拨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专项经费,保障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顺利开展。

(⼆)规范性⽂件管理的⼯作制度⽐较完善⼀是制定了规范性⽂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前我市不仅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规范性⽂件公开⼯作,⽅便公众查询,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做到规范性⽂件均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

⼴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不断扩⼤规范性⽂件审查的公众参与度,提⾼了规范性⽂件审查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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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就去年以来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手段。

去年9月以来,县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有件必备”和及时报备、规范报备的要求,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促进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一、基本做法
(一)明确职责,建立政府内部报备工作机制。

《意见》出台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府办和县法制办做好相关工作。

县府办和法制办专门组织对《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明确由法制办具体负责县政府(包括县府办,下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县府办秘书科协助配合。

为此,法制办与县府办秘书科建立了协调报备机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定期到秘书科查阅发文目录,确定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起草备案报告和翻印报备的纸质文本。

秘书科按要求及时向法制办提供文件目录和电子文档,由法制办统一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

由于内部协调一
致,相互配合,使报备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自《意见》出台以来,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

(二)严格把关,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

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

只有加强政府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把关,才能减少被动审查的机率和审查中发现差错的机率,也才能减少审查后被纠正或撤销的机率。

为此,县政府除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文件起草阶段加强深入细致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性文件在领导正式签发前交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制办对凡送交的文件草案都会在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审查:一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条款;二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有否出现违反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四是有否出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对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都会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供文件起草单位和领导参阅,绝大部分意见均会得到采纳。

为提高审查人员业务水平,年初,县法制办专门派员参加了由省法制办组织的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并到省内有关兄弟县市法制机构进行学习考察,借鉴他们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规范性文件出台以后,随着国家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原本合
法的会变得不合法。

或者虽然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但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需要,县政府都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中“市县政府和部门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进行定期清理。

现正开展对2007年9月1日以来由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加强联系,依法及时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

去年9月县政府明确由法制办具体承担报备工作任务后,法制办便着手与县人大具体负责备案审查工作任务的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联系,就报备材料、报备时间、报备方式等进行具体商定,统一了报备文书格式和表格样式,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工作流程。

在以后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法制办与法工委之间加强了联系沟通,确保了报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自去年9月《意见》出台至今,县政府已累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137件,其中涉及经济管理方面的件,城镇建设管理方面的件,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件,其他方面的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

整个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基本走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存在问题
去年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但由于规范性文件涉及面较广,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所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认识未完全统一。

从理论上讲,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文件是否属规范性文件的界限模糊,提交备案审查的范围难以准确把握,有时本着宁可多备,不可少备的想法,将一些难以把握的文件也进行报备,致使报备件数偏多,既浪费了行政资源,又加大了人大监督工作的负担。

二是个别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表现在内容上有的虽无明显的违法之处,但可能有违立法精神;有的在实体规定上没有问题,但在程序规定上却有所忽略。

三是整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尚待完善。

虽然《意见》中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县法制办与人大法工委之间就某些工作细节方面也有所商定。

但总的来说,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日常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还需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主任、各位副主任,县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实施一年多来,之所以进展较为顺利,成效较为明显,这离不开政府内部,特别是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更离不开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内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法工委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力争将备案审查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规范,以此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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