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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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实施方案(最新)

县建设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实施方案(最新)

县建设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实施方案(最新)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能,加快全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速度,依据《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六大工程”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X政字〔X〕28号)、《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X室字〔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坚持以项目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以监管为保障,按照“宽审、严管、并联、容缺”的思路,强化改革创新,优化项目服务,着力减少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有效投资,推动实体经X快速发展。

二、适用范围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要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制度。

三、工作标准本办法所称“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有欠缺或瑕疵的审批服务事项,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件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申报资料欠缺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可先予以受理审批,申请人须在承诺时间内将材料补齐,逾期未补齐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承诺人承担。

根据申请材料对于审批事项办理的必要性程度,可以将申请材料分为必备材料和容缺材料,必备材料是申请人申请行政审批时必备的材料,不得容缺;容缺材料是可以在一定时间段内补充的材料,可以容缺。

四、办理流程(一)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的申报材料,同时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要求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容缺材料补齐补正,并告知逾期未补齐补正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并提交受理窗口,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当场退还申请人,一份由审批窗口存档备查,一份报县政务办备案。

若容缺受理项目需第三方承诺负责的,则《容缺受理承诺书》需由第三方签字盖章承诺,并增加一份承诺书由第三方留存。

容缺受理制度

容缺受理制度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便民服务中心容缺受理制度之吉白夕凡创作
申请人在处事窗口规画经公告列入容缺受理事项名单的非即办类审批服务事项时, 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资料齐全且符
合法定条件前提下, 因提交的申报资料中非关键性资料存在缺陷
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时, 启动容缺受理:
1.申请人作出按时补正申请资料的书面许诺;
2.处事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容缺受理补正资料通知书》, 并受理办件;
3.受理办件进入审核法式, 处事部份在收到申请人提交(允许采用现场提交、邮寄提交等处事部份认可的提交方式)的相关补正
资料后, 按许诺期限窗口作出决定;
4.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处事结果(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11.06•【字号】内建行〔2020〕185号•【施行日期】2020.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直报旗(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优化住建领域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有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现就实行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容缺审批”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相对人提交信用承诺书作为主审材料,审批部门先予受理和审查,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需补正的材料、补正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并向补正时限内提交的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

本通知适用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除即办件和上报件以外,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颁发证书(电子证照)的行政审批事项。

“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相对人向审批部门出具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书面承诺代替申报材料,并承诺配合审批部门进行核查。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自2020年11月15日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跳转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端口,选择申报事项按提示填报申请信息,符合“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容缺审批的弊端,叫停

容缺审批的弊端,叫停

容缺审批”应立即禁止任敬陶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打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的旗号,搞行政审批“容缺审批”创新,有的市级政府、甚至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容缺审批”方法。

但是,笔者认为,如果依法进行界定,“容缺审批”实际上是一种违法审批。

所谓“容缺审批”,是指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时,只要申请事项中主要材料齐全,即使缺少非主要材料或材料存在缺陷、瑕疵,如果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与申请人签订《申请人容缺后补承诺书》、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材料补齐,行政审批部门就可以先行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并把行政审批证照提前颁发给申请人。

例如,某县工商局制定发布了《公司(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容缺审批办法》规定:县工商局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审批时,申请人应提交13项申请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等表格;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住所使用证明;9.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10.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11.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12.“双告知”承诺书;13.容缺审批后补承诺书。

并且规定其中第1、2、3、4、6、7、9、13共八项申请材料是必需的要件,第5、8、10、11、12共五项申请材料是可以容缺后补的要件。

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提交了1、2、3、4、6、7、9、13八项申请材料,县工商局就可以先予以核发营业执照。

剩余的五项申请材料,可以在30天内补齐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年 月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备案
允许受理时提供的表格、章程、承诺书存在文字或非关键事项错误。
现场补齐、补正
受理之日起十日内
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相关企业和经办人员列入容缺受理黑名单库。
3
个体工商户登记(设立、变更)
允许受理时提供的表格、承诺书存在文字或非关键事项错误。
现场补齐、补正
受理之日起十日内
现场补齐、补正
受理之日起十日内
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相关主体和经办人员列入容缺受理黑名单库。
6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允许受理时提供的安全管理规则制度存在文字或非关键事项错误。
现场补齐、补正
受理之日起十日内
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相关主体和经办人员列入容缺受理黑名单库。
“容缺受理”承诺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容缺材料名称
容缺资料补齐、补正方式
最迟补齐、补正时限
补齐、补正材料逾期处理措施
1
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备案)
允许受理时提供的表格、章程、承诺书存在文字或非关键事项错误。
现场补齐、补正
受理之日起十日内
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相关企业和经办人员列入容缺受理黑名单库。
2
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相关个体工商户和经办人员列入容缺受理黑名单库。
4
食品经营许可
允许受理时提供的食品安全制度、操作流程存在文字或非关键事项错误。
现场补齐、补正
受理之日起十日内
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相关主体和经办人员列入容缺受理黑名单库。
5
药品医疗器械许可
允许受理时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制度存在文字或非关键事项错误。

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办理推进工作方案

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办理推进工作方案

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办理推进工作方案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根据《X市行政审批容缺办理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流程容缺办理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情况下,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处理办法,申请人填写《容缺办理承诺书》后,窗口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出具审批意见,做出审批决定,待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后发放批准证照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一)容缺受理。

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申请事项的操作指南来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的审批事项缺少必备材料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容缺办理承诺提交材料告知单》,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清单和相关要求。

申请人缺少的申请材料属于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先行受理申请并进行后续有关程序的办理,不得因材料不全而拖延或搁置办理。

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不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政务服务部门不得进行容缺受理。

(二)双向承诺。

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容缺受理时,申请人填写《容缺办理承诺书》,承诺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时限不得超过政务服务部门办理该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

申请人签订容缺受理书面承诺后,窗口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按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下列内容:1.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2.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3.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4.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以及逾期不作出承诺和作出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5.行政审批部门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

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并告知逾期办理的处理方法。

政务服务容缺后补制度模板

政务服务容缺后补制度模板

那思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决策部署,营造我区良好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进驻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以下简称窗口部门),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第三条【名词解释】容缺受理制度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驻镇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以下简称各窗口)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

第四条【容缺受理原则】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不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各窗口不得进行容缺受理。

第五条【部门职责】那思镇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监督管理工作。

各窗口部门负责本单位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目录清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窗口部门应当实行容缺受理。

窗口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容缺受理事项的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材料目录。

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容缺材料】所缺材料符合如下要求:(一)不直接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二)不直接影响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土地合法利用、符合环境保护等的评估判断;(三)不造成缺项材料永久性缺项或后补材料与已审核材料的不一致。

行政许可事项模拟审批和容缺受理实施方案(最新)

行政许可事项模拟审批和容缺受理实施方案(最新)

行政许可事项模拟审批和容缺受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和《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建设项目的模拟审批(一)基本内涵。

模拟审批是指为使项目早日开工,对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土地取得主体相对明确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提前进入模拟审批程序,参照正式审批要求,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为项目主体单位出具注有“模拟”字样的审批文件,待所有手续完成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再对模拟审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的一种审批模式。

(二)基本原则。

模拟审批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自愿申请原则。

模拟审批以投资人自愿为前提,由投资主体向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做出相应承诺。

2.提前介入原则。

模拟审批部门应对进入模拟审批的项目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

3.并联办理原则。

模拟审批环节以并联为原则,串联为例外,实行同步办理、并联审批。

4.内部运作原则。

模拟审批只作为项目审批部门内部运作的创新方式,模拟审批过程中出具的模拟审批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文件的法律效力,项目不得依据模拟审批文件开工建设。

(三)适用阶段。

基本建设项目模拟审批适用于项目立项到开工前全部过程。

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应取得正式批准文件。

未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手续并达到法定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四)适用项目。

模拟审批项目适用于全市重大的工业、服务业投资项目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我市产业导向、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对产业具有拉动作用,有利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投资主体应清晰明确,已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拟设立的企业已通过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对模拟审批项目的拟用地,已经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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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提高审批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是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审核转报和其他类权力中的年检、备案、其他审批权,下同),市政务中心各进驻部门窗口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在材料补齐补正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

第三条景洪市政务中心各进驻部门窗口(以下简称“各窗口”)所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不含上报件)。

第四条申办单位(申办人)所申请的事项属于容缺受理事项,同意与窗口签订容缺受理承诺书(见附件)后,窗口即启动容缺受理流程,开始计算审批时间。

第五条各窗口收到申办单位(申办人)在承诺时限内补交的资料后应及时审查,如申办单位(申办人)提供的有关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在该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内及时
办理有关审批及证件证照发放手续。

补缺资料不符合要求
的,一次性书面告知有关资料的再次补齐补正要求和不予核发证件证照的理由。

申办单位(申办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
正相关资料的,按退办件处理。

第六条各窗口要逐项厘清行政审批事项申办的法定主要条件、应当提交的主要申报材料、允许容缺受理的次
要条件及可以补齐补正的资料,并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清单。

第七条各窗口要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完善
审批服务机制,加强窗口与后台协同协作,支持窗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审批,健全窗口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机制,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将窗口与后台审批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容缺受理事项
审批内部流转高效顺畅。

第八条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容缺受理事项
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定期组织开展容缺受理审批事项专项督查。

对失职延误、推诿扯皮、办件超时甚至拒不配合的各进驻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景洪市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承诺书
附件
景洪市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承诺书
注:本承诺书一式2份,审批单位和申报单位/个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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