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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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介绍-20140227修改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介绍-20140227修改

检验申请表 • 检验要求
3、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用途,需测抗生素和甲硝唑。 4、宣称去屑用途,需测去屑剂。
5、pH≤3.5(用后冲洗类产品除外),加测pH。
• 检验要求 6、含滑石粉的产品,加测石棉。
检验申请表
7、指甲油卸除液,或是乙醇含量≥75%(W/W),不需要检微生物。
8、除防晒产品外,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其他产品也应当加测防晒剂项 目。
• 性状 颜色+物态
检验申请表
透明液体 淡黄色膏体 无色透明液体附着在白色无纺布上(面膜) 无色颗粒与褐色油双相结构
检验申请表
• 检验类别 非特殊产品分类: 发用品 护肤品:普通护肤品 易触及眼睛的护肤品 彩妆品:普通彩妆品 眼部彩妆 唇部彩妆 指(趾)甲用品 芳香化妆品
检验申请表
• 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或保质期 •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检验申请表
• 样品中文名称 禁止使用 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 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注册商标必须使用、约定俗成、习惯使用的除外,如 维生素C) 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检验申请表
• 样品中文名称 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 例:杰西卡辛普森奇妙的爱女士香水 核对样品包装,看是否写全 如果申报单位出错或者更改,可以走补充报告程序
备案检验受理工作要点 符合要求的,进行检验受理编号并出具检验受理通知书,在产品配方、中文说明书上加盖印章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或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备案检验受理工作要点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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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用户使用说明

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用户使用说明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v1.0.1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5月目录1企业登录与注册 (1)1.1企业登录 (1)1.2企业注册 (1)1.2.1填写信息 (1)1.2.2上传文件 (2)1.2.3注册状态查询 (3)1.2.4设定密码并激活 (4)1.3找回密码 (6)2我的主页 (6)2.1待办业务 (6)2.2已办业务 (7)3企业业务办理 (7)3.1企业首次备案 (7)3.1.1备案信息 (8)3.1.2一般产品 (13)3.1.3仅供出口 (22)3.2继续生产 (29)3.3产品变更 (30)3.4备案注销 (31)3.5企业变更 (32)4我的设置 (33)4.1个人资料 (33)4.2修改密码 (33)4.3受托企业管理 (34)1 企业登录与注册1.1 企业登录企业用户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进入登录页面,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企业用户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系统登录账号,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初次使用需要注册。

具体登录界面样例如下图所示:1.2 企业注册备案申请企业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产非特备案系统)进行用户注册。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相关企业(生产企业和所有实际生产企业)必须到系统中进行注册。

企业用户注册方式为:企业在国产非特备案系统首页进行注册申请,填写企业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联系方式两个部分,申请表中字段必填项用星号标注。

同时需要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带公章的申请证明文件以附件方式上传。

1.2.1 填写信息企业注册申请表如下:1.2.2 上传文件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带公章的申请证明文件上传。

点击提交后界面。

点击首页中的【注册状态】,可根据组织机构代码查询企业注册的状态:1.2.4 设定密码并激活如省局审核通过,企业需进入注册时填写的邮箱中,激活账号。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化妆品生产企业(以下称生产企业)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指导。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应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工作制度,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

第四条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委托生产的,由生产企业(以下称委托方)向实际生产企业(以下称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有多个受托方的,由委托方选择向其中一个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委托方应将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分别提交其它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仅限于出口的,由实际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对备案产品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仅限于出口的化妆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备案,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应按照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要求提交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第八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后,对备案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于5日内发给备案登记凭证;备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备案登记凭证样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程序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程序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程序一、项目名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非行政许可项目)二、法定实施主体: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依据:l、《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总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制作文书、送达时间)书面审查2个工作日审核1个工作日复核1个工作日审批1个工作日制作文书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送达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六、受理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七、备案要求(一)备案资料要求1、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目录:⑴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须如实填写);⑵产品名称命名依据;⑶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⑷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⑸产品生产设备清单;⑹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⑺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⑻经省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⑼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⑽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⑾其他受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⑿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⒀法人委托书(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者除外,标明被委托者姓名、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每次提供一份);⒁市局监督意见(直接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中填写);⒂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2、申请仅限于出口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目录:⑴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仅限于出口产品);⑵产品名称;⑶进口国或地区名称;⑷委托方名称;⑸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⑹进口国或地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和要求;⑺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⑻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⑼其他受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⑽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⑾市局监督意见(直接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中填写);⑿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知识篇丨化妆品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

知识篇丨化妆品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

知识篇丨化妆品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相关规定,凡是进口化妆品都必须进行备案或行政许可,国产非特殊类产品采取备案制,特殊类产品采取注册制。

今天程诚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化妆品备案的流程和材料要求。

首先必须区分非特殊类和特殊类产品,只有非特殊类产品才能做备案,非特殊类产品还要区分进口和国产,流程、周期、资料、费用都是有差别的。

按照要求,在备案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下同)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4.产品技术要求5.产品检验报告这些资料中,1和2我们会在网上备案的时候用到,剩下的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一般备案成功后的3个月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进行现场审核,企业需要提供这些资料以供检查。

一、化妆品备案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1、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申请表2、委托方所在省、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委托生产预登记通知书等表明已告知本省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经公证的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及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委托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委托生产特殊用途用途化妆品的,需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实);6、托生产产品的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7、委托生产化妆品的标签、产品说明书(样稿)。

标签说明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标注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要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8、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产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文件;9、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流程:1、产品的生产企业(委托方)和实际生产企业(受托仿)分别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ppt课件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ppt课件
4.着色剂应当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
号), 无CI号的除外。
5.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的除外)的原料,应 当标明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
备案资料相关要求
4、备案资料相关要求
:套装、组合包装或配合使用的产品,按以下方式报送备案信息:
1.套装产品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包装,每个产品分别报备; 2.不可拆分的组合包装,以一个产品名称报备的,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3.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合用的产品,按一个产品报备,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来源于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的来源、 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
备案信息符合要求,药监总局政务网站 信息不符合要求,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明显违法 统一公布产品部分信息,供公众查询 责令改正或依法查处并予以标注,重新提交信息
省药监部门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对备案产品的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责令改正;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并在产品备案信息相关栏目予以标注
备案程序相关要求
备案程序相关法规归总
5、备案程序相关法规归总
1、《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12) 2、《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2013.12) 3、 《化妆品卫生规范》 4、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5、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6、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
: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有规格要求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
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质量规格证明存档备查。
: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对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我们都不了解,不知道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什么样的化妆品,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都只听过化妆品,也就是我们平时用的一系列的化妆品,例如洗面奶啊,染发剂啊,美体的啊,防晒的,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什么并不了解。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一般都需要备案管理的,有特定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国际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出口的化妆品,下面我们来看看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管理吧,也能够增加我们的知识。

实施细则中规定的9种特殊用途化妆品分别是: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和防晒9类化妆品,除此之外的化妆品叫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也就是普通化妆品。

至于产地,可分为国产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申请特妆批准文号,这个可以从标签标识中辨别。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化妆品生产企业(以下称生产企业)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指导。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应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工作制度,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

第四条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委托生产的,由生产企业(以下称委托方)向实际生产企业(以下称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有多个受托方的,由委托方选择向其中一个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委托方应将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分别提交其他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仅限于出口的,由实际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检验机构并报国家局备案。

指定检验机构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不足3家的需向国家局作出有关情况说明。

ﻫ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已经取得检验资质认定的生产企业,可以出具本企业产品的检验报告,该企业应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ﻫ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指定的检验机构和已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出具检验报告资质的生产企业,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国家局备案。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ﻫ(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二)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应当取得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资质。

(三)具备独立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安全性检验或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的能力。

ﻫ (四)具备与其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公正性、独立性。

三、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可自行选择经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四、对检验机构和检验工作的要求:ﻫ(一)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检验试验方法开展检验工作。

(三)检验机构应当参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中检验报告体例出具报告.五、自2011年10月1日起首次投放市场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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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程序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SFDA)
(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2年复核1次。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取得备案凭证企业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并于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以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1.产品名称、类别;
2.产品成份、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
4.产品样品(5个小包装);
5.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草案)、标签及包装(或其设计);包装材料。

据《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SFDA)(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取得备案凭证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省FDA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交备案资料,改造备案手续。

2.省FDA管理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形式审查(5日内),并发给备案登记凭证。

时限: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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