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介绍-20140227修改

检验申请表 • 检验要求
3、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用途,需测抗生素和甲硝唑。 4、宣称去屑用途,需测去屑剂。
5、pH≤3.5(用后冲洗类产品除外),加测pH。
• 检验要求 6、含滑石粉的产品,加测石棉。
检验申请表
7、指甲油卸除液,或是乙醇含量≥75%(W/W),不需要检微生物。
8、除防晒产品外,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其他产品也应当加测防晒剂项 目。
• 性状 颜色+物态
检验申请表
透明液体 淡黄色膏体 无色透明液体附着在白色无纺布上(面膜) 无色颗粒与褐色油双相结构
检验申请表
• 检验类别 非特殊产品分类: 发用品 护肤品:普通护肤品 易触及眼睛的护肤品 彩妆品:普通彩妆品 眼部彩妆 唇部彩妆 指(趾)甲用品 芳香化妆品
检验申请表
• 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或保质期 •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检验申请表
• 样品中文名称 禁止使用 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 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注册商标必须使用、约定俗成、习惯使用的除外,如 维生素C) 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检验申请表
• 样品中文名称 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 例:杰西卡辛普森奇妙的爱女士香水 核对样品包装,看是否写全 如果申报单位出错或者更改,可以走补充报告程序
备案检验受理工作要点 符合要求的,进行检验受理编号并出具检验受理通知书,在产品配方、中文说明书上加盖印章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或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备案检验受理工作要点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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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通告)《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和省局《关于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13]30号)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附件1),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
备案的产品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后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二、省局负责全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承担我省备案系统用户管理、备案产品信息及违法信息的确认工作。
各市州局负责辖区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的审核、复核工作及产品现场检查工作。
三、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企业用户需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后开展相关工作。
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将产品配方、销售包装报送省局提交备案申请,其他资料由企业存档备查。
各市州局收到辖区内企业备案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审核、复核工作,主要对产品是否属于备案范围、备案信息是否完整、备案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形式等方面的核查,并上传省局;省局收到市州局复核信息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信息确认,并上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站。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服务指南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二〇一八年三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服务指南一、概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的规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向生产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可自行选择经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备案检验,备案检验的检验项目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82号)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检验项目进行确定。
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中的微生物、卫生化学以及动物毒理学检测。
二、送检要求(一)资料要求1、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申请单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要求:①A4纸张,电脑打印(勿手工填写),一份。
②中文填写。
③样品中文名称要规范(命名原则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72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予更改。
④检验要求中“产品相关技术参数”涉及检测项目的确定,请务必逐条核对,情况相符者请勾选。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乙醇含量≥75%(w/w);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用途;宣称去屑用途;企业标准中设定pH ≤3.5。
⑤申请表由送检者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同时请将样品信息录入附件1的“样品信息登记表”中。
2、产品使用说明要求:①A4纸张,一式两份;②中文书写;③产品使用说明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公章应与递交省级FDA的其他备案资料保持一致)。
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

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随着人们对化妆品的需求日益增加,如何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规范化妆品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国家对化妆品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其中包括对国产非特殊化妆品的备案管理。
本文将介绍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是指对于国内生产的、不属于特殊化妆品范畴的化妆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非特殊化妆品是指非特定用途、非特定成分使用的化妆品,如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等。
二、为什么要进行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化妆品是与人们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其质量和安全问题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国家对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旨在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备案登记之前,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产品信息和安全评估报告,以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如何进行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1.中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网中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网是中国国家药监局设立的官方网站,提供了国内化妆品备案信息的查询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登录该网站,在“化妆品备案”栏目中输入相关产品的备案编号或企业名称,即可查询到相关产品的备案信息。
2.药监局网站国家药监局的官方网站也提供了化妆品备案信息的查询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该网站,在“化妆品备案”栏目中输入相关产品的备案编号或企业名称进行查询。
3.客服电话咨询除了在线查询,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拨打国家药监局的客服电话,咨询相关化妆品备案信息。
客服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产品信息,给出对应的备案情况。
四、什么信息可以从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中获得?通过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消费者可以获得以下信息:1.产品备案编号产品备案编号是国家对化妆品备案管理的唯一标识,通过该编号可以追溯产品的备案信息。
2.产品企业信息备案查询结果还可以查到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等。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化妆品生产企业(以下称生产企业)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指导。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应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工作制度,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
第四条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委托生产的,由生产企业(以下称委托方)向实际生产企业(以下称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有多个受托方的,由委托方选择向其中一个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委托方应将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分别提交其它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仅限于出口的,由实际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对备案产品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仅限于出口的化妆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备案,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应按照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要求提交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第八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后,对备案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于5日内发给备案登记凭证;备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备案登记凭证样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指南

4.产品技术要求;
5.产品检验报告; 6.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
第1、2项资料应当按要求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报送至所在地行政区域
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他资料由企业存档备查。
6月30日前已备案产品提交的资料:
(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四)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生产设备清单; (六)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七)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八)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以下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 告及相关资料; (九)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其他受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
(二)检查中的关键项目
(8)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有规格要求的原
料,是否收集该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质量规格证明。(如
三乙醇胺、聚丙烯酰胺等); (9) 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
1.产品生产工艺简述示例
2.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0]454号
○ ○ ○
○ ○ ○ ○ ○ ○ ○ ○
性激素 防晒剂②
卫生化学许可检验项目
<续前表>
特殊用途化妆品 检验项目 非特殊 用途化妆品 育 发 类 染 发 类⑥ 烫 发 类 脱 毛 类 美 乳 类 健 美 类 除 臭 类 祛 斑 类 防 晒 类
氧化型染发剂中染料 氮芥、斑蝥素
○
○
pH值③
-羟基酸③ 抗生素、甲硝唑④ 去屑剂⑤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高涨,化妆品行业也日益繁荣。
作为化妆品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国内生产企业需要确保其产品的质量安全,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了简化和优化企业备案的流程,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网页平台,旨在帮助国内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备案。
该系统提供了一个集中管理和在线提交备案申请的平台,方便企业进行相关操作,并且确保备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首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详细的备案指南。
企业可以通过阅读指南,了解备案所需的材料和流程,并且可以获取备案所需的表格和模板。
这些指南和模板的提供,大大降低了企业备案时的困难和风险。
其次,该系统提供了一个用户友好的界面,使得企业可以轻松地进行备案操作。
企业需要根据指南中的要求填写备案申请表,包括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的基本信息以及备案所需的附件资料等。
企业可以在系统中逐步填写和上传这些信息,提高备案的准确性和效率。
此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还提供了在线审核和意见反馈的功能。
一旦企业提交备案申请,系统会自动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向企业反馈。
如果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企业可以在系统中查看审查意见,并进行相应的修改。
这种在线审核和反馈机制,极大地方便了企业与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另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还具有一些辅助功能,如查询和统计功能。
企业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自己已备案产品的状态和有效期,以及查阅其他企业的备案情况。
同时,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系统对备案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更好地监管和管理化妆品市场。
总的来说,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为国内化妆品生产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备案平台。
它简化了备案的流程和手续,减少了企业的工作量和风险。
同时,该系统也提高了备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了消费者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ppt课件

号), 无CI号的除外。
5.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的除外)的原料,应 当标明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
备案资料相关要求
4、备案资料相关要求
:套装、组合包装或配合使用的产品,按以下方式报送备案信息:
1.套装产品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包装,每个产品分别报备; 2.不可拆分的组合包装,以一个产品名称报备的,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3.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合用的产品,按一个产品报备,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来源于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的来源、 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
备案信息符合要求,药监总局政务网站 信息不符合要求,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明显违法 统一公布产品部分信息,供公众查询 责令改正或依法查处并予以标注,重新提交信息
省药监部门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对备案产品的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责令改正;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并在产品备案信息相关栏目予以标注
备案程序相关要求
备案程序相关法规归总
5、备案程序相关法规归总
1、《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12) 2、《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2013.12) 3、 《化妆品卫生规范》 4、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5、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6、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
: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有规格要求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
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质量规格证明存档备查。
: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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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申请表
(仅限于出口产品)
产品名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可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使用。
2.本表申报内容及所有申报资料均须打印。
3.本表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4.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规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备案管理办法。
产品名称
进口国或Βιβλιοθήκη 地区名称委托方名称生产企业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生产企业卫生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截至年月日
保证书
本产品生产企业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复印件和原件一致,所附资料应符合进口国或地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和要求。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其他受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
9.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
10.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如果实际生产企业与上述生产企业不同,或存在多个实际生产企业的,请填写此项。
实际生产企业名称:
实际生产企业地址:
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生产企业与实际生产企业之间的关系
□委托生产 □同属一个集团
生产企业(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仅限于出口产品);
2.产品名称;
3.进口国或地区名称;
4.委托方名称;
5.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6.进口国或地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和要求;
7.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