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名称】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公司员工个人投资行为准则 (2)第三章公司员工个人投资限制 (3)第四章员工个人投资信息申报、备案管理 (4)第五章日常管理 (5)第六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员工的良好职业形象和维护公司声誉,规范公司员工的执业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派遣制员工(以下统称“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所规范的证券和股权投资行为包括:(一) 股票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权证、股指期货等)投资;(二)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三) 股权投资,指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初始投资以及通过股权转让、赠与、继承或增资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中所指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公司员工个人投资行为准则第六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只能从事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交易行为。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违规进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或做出投资决策,不得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议,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坚持勤勉、谨慎、尽责原则,诚实、公正地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做出的承诺,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3.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公司】(以下称“本企业”)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称“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审核第二条本企业由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本制度以及其他内部制度(如有)的规定进行合格投资者审核。
第三条本企业应向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投资人募集资金。
本企业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三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四条本企业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应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并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应要求投资者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资产证明文件,并要求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本企业的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本企业应对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提供特别的保护。
第七条本企业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前,法律部门应当根据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特征,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八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应向投资者披露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情况,如投资者适合购买该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则本企业应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并向投资者进行进一步产品或服务推介。
如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告知投资者后,投资者仍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并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
6.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业务控制制度

投资业务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公司】(以下称【本企业”)的投资业务控制,保护投资人和本企业的权益,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称 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投资业务控制制度,保证本企业的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第二章投资业务控制原则第三条本企业投资业务控制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基金的投资业务控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本企业内部制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三)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业务控制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四)强化监督原则。
在投资业务控制的不同环节之间相互监督。
第三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本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企业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在管基金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并决定如下事宜:(一)基金对拟议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二)基金将投资权益变现、从投资项目中退出;(三)与基金的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基金投资业务的需要随时召开,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所有参会委员均可听见或看见的方式进行,也可不采用会议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进行书面审议。
第七条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相关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应提供有关拟议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结果、投资分析意见等资料,包括必要的背景材料和有助于委员理解投资项目的其他信息和数据资料。
当任何委员认为信息不充分、论证不明确或拟议投资项目需进一步采取其他投资前风险控制措施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可延期审议该事项。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合格投资者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合格投资者管理制度一、背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制改革所带来的调整力度,使私募基金的规范发展成为了刚性要求。
今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发现私募基金的潜在价值,并愿意参与其中。
但是,大多数投资者对于风险控制和基金的投资方式还没有足够的了解,因此,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不断完善合格投资者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合格投资者的定义合格投资者是指在证券、期货等金融产品领域具有一定行业经验和较高的金融市场风险认知能力,满足法规、规章制度对特定投资者的分类标准并获得相应资格认证的投资者。
三、备案合格投资者管理制度的意义1. 权责明晰: 通过备案合格投资者管理,可以使投资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在前期,投资者进行备案申请,投资人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权责较为明晰,可以在投资过程中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2. 控制风险: 限制公开发行私募基金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保护广大的非专业投资者,过多的投资风险可能会对小型的个体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合格投资者管理,有效的对入市资金进行限制,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
3. 提高健康发展速度: 悉知私募基金的本质属性就是风险,而它的定位也是为不宜向广大投资者推广销售的专业投资者开放的,因此,只有加强相关管理制度,才能规范发展,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
四、备案合格投资者管理制度的建立1. 备案申请备案申请是指投资者进行合格投资者备案申请的过程。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前,应当要求投资人进行合格投资者备案申请。
投资人在备案时应当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一定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如投资经验、证券、期货领域职业经历、金融产品及风险识别的能力等。
2. 验证资质管理人应审查投资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
如果投资人不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接下来的业务发展中要进行相应的控制,确保投资单元能够正常运作,同时减少操作风险。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私募基金投资作为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正逐渐成为投资者增强投资风险把控、提高资产配置效率的重要工具。
由于私募基金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为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市场运行秩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一、私募基金注册管理制度随着私募基金市场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运行安全,我国针对私募基金的发行、募集、投资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其中最重要和基础的制度之一是私募基金注册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才可以合法从事私募基金业务。
这一制度可以确保私募基金的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可以在注册机构获得相关信息,从而避免盲目参与因非法基金造成的投资风险。
二、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制度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制度是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的监管标准。
这一制度主要围绕募集范围、募集方式、募集过程、募集费用等方面进行规范。
首先,必须开展合法募集活动,募集人员必须经过从业资格培训,才可参与募集工作。
其次,必须制定募集和投资计划书,公开募集时应在媒体以及相关网站发布募集公告,明确募集方式和募集费用;非公开募集时应该书面告知所有投资者。
最后,募集资金应当存放在金融机构专户内,对募集资金不得挪用或占用。
三、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是围绕私募基金实际投资需求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以规范私募基金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该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投资真实性、信息披露等方面。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遵循规定的投资方向和范围,关注投资风险和潜在风险,积极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四、私募基金运行管理制度私募基金运行管理制度是对私募基金运行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以维护运行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
该制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机构、投资者等各方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制定合同和协议,披露投资计划及运营数据,根据相关监管制度进行申报和备案等。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一、投资决策制度1.定义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明确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预期。
2.设定投资限额,限制单项投资和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比例。
3.设立投资委员会,由专业的投资团队负责进行投资决策并监督执行。
二、风险控制制度1.确定风险控制策略和风险管理指标,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
2.设定风险承受能力限额,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设定风险限制。
3.进行风险投资的尽职调查,确保投资标的的可行性和风险可控性。
三、信息披露制度1.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包括基金份额净值、投资组合、运作情况等。
2.制定信息披露公告和报告的时间表和内容,向投资者公开基金运作情况。
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对内外部人员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
四、内部控制制度1.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等。
2.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分配,确保基金运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进行内部审核和合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投资者保护制度1.设立私募基金运作手册,向投资者介绍基金运作方式、风险及可能获得的收益。
2.确保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落实,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和投资能力的审查。
六、运营管理制度1.规范基金募集和投资管理的流程,建立合理的运营管理模式和制度。
2.设定业绩评价体系,对投资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进行绩效考核。
3.加强经营风险管理,确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以上是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规范私募基金的运作,提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同时,也有助于提升私募基金行业的整体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信誉,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一、绪论私募投资基金是一种专业的投资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特定的投资者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投资多种资产,以获取资本收益。
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是私募基金的核心业务,是私募基金运作的关键环节。
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对私募基金的运作和投资者的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经营活动,提升基金管理水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合规经营。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的规章制度、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经营私募基金业务。
2. 风险控制。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明确投资风险管理责任和权限,并合理规划和布局投资组合,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3. 投资决策和执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独立的投资决策机构,明确投资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
4. 投资者利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首要任务,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投资者的意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 业绩报酬。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业绩报酬机制,确保与基金业绩挂钩,使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
6. 信息披露。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积极主动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作情况、投资组合情况、风险控制情况等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三、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主体内容1. 投资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设置和职责。
(2)投资策略和投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3)投资决策的程序和流程。
(4)投资决策的授权和限制。
2. 投资组合管理(1)投资组合的构建和管理方法。
(2)投资组合的分散化和配置原则。
(3)投资组合的调整和调度机制。
3. 风险管理(1)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私募基金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私募基金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一、前言随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私募基金行业崛起,成为吸纳金融行业人才的一个重要平台。
私募基金行业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对于投资和风险控制具有严格的要求,也为私募基金员工的个人投资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本文旨在为私募基金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一个规范的个人投资管理制度。
二、个人投资管理的必要性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不仅是一种职业道德要求,更是一种法律规定。
个人投资行为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操纵市场、利益冲突等不正当行为,确保在自身的投资行为中遵纪守法。
三、个人投资管理制度1. 禁止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2. 开通独立资金账户,确保个人投资行为和私募基金服务工作中的资金完全独立;3. 禁止进行短线交易、盲目跟风等高风险投机行为;4. 禁止向客户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相关信息;5. 严禁使用讯息不对称的优势进行个人交易;6. 工作中获得的机密信息禁止进行个人投资;7. 禁止将私募基金客户资金设为第三方银行账户,防范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投资;8. 个人投资时,积极主动向私募基金公司汇报并守信用,遵守内部规定和伦理要求。
四、个人投资管理应遵守的准则1.职业道德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诚信、勤勉和专业化的工作态度,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行业规定。
2.职业独立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保持独立思考和独立行动的能力,巩固客户对私募基金公司的信任感。
3.信息保密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保持对客户的机密信息、公司业务、投资策略等资料的保密。
4.信息公开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保持对外公开透明,有关信息应准确、全面、及时、公正。
5.利益冲突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在对客户利益和自身利益之间的抉择中,始终维护客户利益为优先。
五、个人投资管理的工作流程1.逐级报告:私募基金公司应该规定员工的个人投资须逐级报告,包括向直属上级报告,再经由中层干部审核,最终由总部审核通过。
2.投资记录:员工应该及时记录个人投资资金、投资品种、时间等相关信息,以检查是否有违反个人投资管理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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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打造【公司名称】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仅供参考)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2)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4)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6)第五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8)第六章附则 (9)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10)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11)附件三: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 (27)附件四:工作月报(样本) (28)附件五:文档移交清单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第五条投资原则(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六条投资资金的分配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七条投资限制(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
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八条投资标准(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第九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投资立项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综合管理部。
第十条投资立项委员会是项目立项的评审决策机构,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组成,对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立项评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对时间要求紧迫的立项项目,可由委员会成员临时召开。
第十一条投资立项委员会的职责是:(一)对立项审核工作负有勤勉、诚信之责;(二)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三)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项目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十二条投资立项委员会由3 人组成,项目立项由立项审核委员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人1 票。
每次参加投资立项会议的委员为3 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2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2票为未通过。
立项审核委员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并简要说明原因,不允许投弃权票。
因故无法参加立项评审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产生。
每次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为5 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4 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4票为未通过。
因故无法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为:(一)制订、修改公司的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二)审核立项申请文件(提交的文件),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小组会议,独立发表评审意见并客观、公正地行使投票权;(三)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是投资立项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公司投资管理业务运作的后台支持部门。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的职责为:(一)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立项会及投资决策会;(二)管理项目资料和会议文件;(三)其他与项目投资管理相关协调支持工作。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第十七条项目的投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初审、立项管理、审慎调查、投资决策、协议的起草和执行、跟踪管理、投资退出等步骤。
第十八条项目初审投资经理负责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评判,提出可否跟进的初审意见。
第十九条立项管理立项是审慎调查前的一项工作。
对具有进行审慎调查价值的项目,投资经理应填写《立项申请报告表》,连同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等有关资料,报公司立项会审批。
投资经理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立项委员会委员进行汇报,评审委员应对立项会所评审的项目出具书面的评审意见,经委员一致认可的项目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委员对项目最终持否定意见,则该项目终止。
对未通过立项的项目,应将资料交由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二十条审慎调查对经立项会批准立项并决定进行审慎调查的项目,由执行董事组织项目组进行项目的审慎调查与评估。
在完成项目现场的审慎调查后,项目组应制作完成《项目审慎调查报告》及《项目投资建议书》。
第二十一条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会议方式,全体委员均须表决。
自所有投资委员接到全套评审材料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意见表》。
项目在通过决策之后的后续入资过程中,若因客观原因遇到与投资决策会议表决之时发生预设条件的重大变化,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表决。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起草与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项目投资决议后,由项目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以及公司律师起草的投资合同标准文本与拟投资企业及其原股东进行合同条款的磋商,洽谈投资协议。
在起草完项目合同后,投资经理需填写《合同审批表》,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一并逐级上报审批,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合同审批表》应列明: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违约责任条款、管理约束等项目投资的保护性条款的简要内容。
投资合同签署生效后,由投资经理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跟踪管理公司对所投资项目原则上通过委派产权代表进入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监事会,并由投资经理配合进行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
产权代表及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责为:(一)依照《投资合同》的规定,负责监管投资资金到位;(二)督促被投资企业及时出具有效的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三)监督被投资企业章程的修改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办理;(四)监督被投资企业融资资金的使用,如与资金使用计划有重大变更,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五)定期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呈报公司,并向公司书面汇报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填写《企业季度情况报告表》;(六)代表公司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不得缺席,并按照经批准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七)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八)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保障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内利益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投资退出投资经理提交《投资退出方案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组织实施,项目退出后完成《项目总结报告》。
第五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称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在投资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考察的文字及以其他方式和载体记录的材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档案包括项目投资考查及决策阶段档案、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三部分。
第二十七条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档案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概况表、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查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立项审批表、投资建议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投资协议以及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包括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季度访谈/ 项目进展报告、重要会议纪录。
第二十九条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包括投资退出方案书、项目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业务档案按项目立卷,文件之间建立相应索引。
项目概况表除按项目立卷外,还应作为独立资料统一立卷。
第三十一条业务部门应做好业务档案的日常整理工作,于不同业务阶段结束后的五日内按公司行政管理部的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并将业务档案移交归档。
第三十二条业务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管理部,一分留部门保存。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精心打造附件一:工作流程图项目搜索项目经理项目初审对项目进行初步实地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考评会项目立项项目初审后认为可以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公司项目考评会批准立项。
项目经理项目尽职调查立项批准后,项目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与项目,项目经理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完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形成投资决议。
动态跟踪管理对项目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取得相关资料、参加重要会议,并形成《企业情况月(季)度分析表》及《企业情况季度报告》投资退出项目经理提交《投资退出方案书》并组织实施、项目退出後完成《项目总结报告》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业务档案1:项目概况表项目概况表项目人员:日期:备注业务档案2: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提纲一、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股东结构1、公司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名单、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比例;2、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目前的注册资本、股东结构;3、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如设立或变更时经政府部门批准,提供批准文件;二、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2、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3、公司主要资产状况:土地、房产、主要设备等的数量、购置价格;4、土地、房产、商标、专利等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生产许可、技术质量认证、GMP认证等文件(复印件);5、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6、公司主要债务人、债权人及担保抵押情况;三、公司治理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1、公司组织结构图(包括参控股企业);2、公司参控股企业的业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介绍;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专家介绍;四、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1、公司股东从事业务情况介绍,是否从事或投资于与本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2、公司主要客户清单,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3、公司主要原料供应商名单,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方式,公司主要设备的采购方式;五、公司对外重大合作合同、法律诉讼情况;六、公司设立以来资产重组(资产出让、资产收购、股权转让、收购等情况)七、公司发展规划,近期资金需求,拟投资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