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专用条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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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版(示范文本)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版(示范文本)

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工程承包范围1三、合同工期1四、质量标准1五、合同价款1六、项目经理2七、组成合同的文件2八、词语含义2九、承诺2十、签订时间2十一、签订地点2十二、补充协议2十三、合同生效2十四、合同份数2第二部分通用条款41. 总则41. 1 定义41. 2 合同文件及解释71. 3 语言文字81. 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81. 5 通讯联络81. 6 工程分包81. 7 发包人提供资料91. 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91. 9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101. 10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01. 11 事故处理111. 12 专利权111. 13 联合的责任111. 14 保障121. 15 财产121. 16 交通运输122. 发包人132. 1 发包人工作132. 2 发包人代表142. 3 发包人人员142. 4 材料设备的提供142. 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142. 6 发包人支付合同款152. 7 组织竣工验收152. 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152. 9 发包人未尽义务的责任153. 承包人153. 1 承包人工作153. 2 项目经理163. 3 承包人人员173. 4 承包人劳务173. 5 承包人现场查勘193. 6 承包人实施工作193. 7 承包人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193. 8 承包人对设计图纸的使用和要求193. 9 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及其责任193. 10 承包人为发包人的人员提供配合203. 11 履约担保203. 12 承包人未尽的义务204. 监理工程师204. 1 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授权204. 2 监理工程师职权204. 3 监理工程师职权限制214. 4 监理工程师指令214. 5 承包人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214. 6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224. 7 监理工程师职权委托224. 8 监理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225. 造价工程师225. 1 发包人对造价工程师授权225. 2 造价工程师职权225. 3 造价工程师职权限制225. 4 造价工程师指令235. 5 承包人执行造价工程师指令235. 6 造价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236. 工程质量236. 1 质量的管理236. 2 质量目标246.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46. 4 检查和返工256. 5 重新检验和额外检验25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67. 1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267. 2 职业健康277. 3 环境保护288. 工期和进度288. 1 施工组织设计288. 2 进度计划和报告298. 3 开工298. 4 放线308. 5 工期和工期延误308. 6 不利物质条件318. 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28. 8 暂停施工和复工328. 9 加快进度338. 10 竣工日期338. 11 误期赔偿349. 造价349. 1 资金计划和安排349. 2 工程量349. 3 工程计量349. 4 暂列金额359. 5 计日工359. 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369. 7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因素379. 8 工程数量的偏差379. 9 工程变更389. 10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99. 11 后继法律、法规、规定引起的调整409. 12 支付事项409. 13 预付款419. 1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419. 15 进度款429. 16 索赔439. 17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449. 18 质量保证金4510. 材料与设备4510. 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510. 2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610. 3 样品4710. 4 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4810. 5 材料、设备的检验4811. 验收和工程试车4811.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4811. 2 竣工资料4911. 3 竣工验收4911. 4 工程试车5011. 5 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5111. 6 施工期运行5111. 7 竣工退场5112. 缺陷责任与保修5212. 1 缺陷责任期5212. 2 质量保修5213. 违约5313. 1 发包人违约5313. 2 承包人违约5413. 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5514. 不可抗力5614. 1 不可抗力的因素5614. 2 不可抗力处理程序5614. 3 双方对不可抗力引起损伤的承担5614. 4 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责任5615. 保险5715. 1 工程保险5715. 2 工伤保险5715. 3 其他保险5715. 4 持续保险5715. 5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5715. 6 通知义务5716. 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5816. 1 合同争议5816. 2 合同解除6016. 3 合同解除的支付6116. 4 合同终止6217. 其他6217. 1 缴纳税金、规费6217. 2 保密要求6217. 3 廉政建设6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651. 总则652. 发包人663. 承包人684. 监理工程师695. 造价工程师696. 工程质量708. 工期和进度709. 造价7110. 材料与设备7411. 验收和工程试车7412. 缺陷责任与保修7513. 违约7514. 不可抗力7615. 保险7616. 合同争议、解决与终止7717. 其他77第四部分附件78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78附件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79附件3履约担保81附件4 预付款担保82附件5 支付担保83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的专用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的专用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的专用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述
甲方(建设单位)委托乙方(承包单位)进行位于[具体地址]的[工程名称]的建设工作。

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具体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2. 工程质量应达到[具体标准],并通过[相关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

第三条工期要求
1. 开工日期为[具体日期],竣工日期为[具体日期]。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第四条合同价款
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金额]元。

2. 价款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3. 工程进度款按[具体比例]支付,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第五条变更与追加
1. 工程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因变更导致的追加工作量,按[具体计算方式]计算追加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工程,应按每日[具体数额]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应按逾期金额每日支付[具体比例]的滞纳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具体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13版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完全解读

2013版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完全解读

简介序:2013版新清单调整内容2013版清单提升了标准的强制性2013版清单明确了承发包双方风险的范围一、2013版新清单对合同约定的调整1、加强了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的责任2、加强了招标人对评标环节的责任3、加强了招标人对固定价格合同中调价策略的责任4、加强了招标人对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责任5、加强了招标人对措施费调整策略的责任6、加强了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责任7、加强了招标人对赶工风险的责任二、2013版新清单对合同价款的调整1、合同价款调整理论2、以风险分担为原则的调价因素3、发包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4、承发包双方共担的风险序:2013版清单计价标准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础。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标准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013版清单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建筑市场秩序,让市场和公民自主选择,是响应《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两个但凡”的表达。

为今后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良好的铺垫。

注:两个但凡: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2013版清单提升了标准的强制性主要表达在两方面:①新清单标准强制性条文范围扩大。

08版清单与13版清单强制条款的数量均为15条。

但13版清单加强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这五类内容的强制性条文,为解决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

表1-1新清单新增强制条文②新清单标准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部分强制性条款由08版清单标准的“应”变为2013版清单标准的“必须”,这些改变增强了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

1Z3040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1Z3040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1Z3040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条款确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合同必备的条款,要把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1)有形财产,(2)无形财产,(3)劳务,(4)工作成果,(三)数量(四)质量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

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责任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为了保证合同义务的严格履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

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1)双方协商和解;(2)第三人调解;(3)仲裁;(4)诉讼。

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若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则不用约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也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合同法》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了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发包人应当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说到建筑合同,哎呀,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一堆让人头疼的法律条文,完全看不懂嘛。

建筑合同里面有两个很重要的部分,分别叫“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这两个部分,虽然听起来很高深、很复杂,但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大家合作更顺利,不至于在建房子或者修路的过程中,双方互相吵架,甚至闹到法庭去。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两块儿,怎么样能让大家既懂又不累,明明白白地把房子建好,或者工程做完。

先说说这个“通用条款”吧,听名字就知道,这部分是“通用”的,基本上每个建筑工程都会有。

它们就像是你去餐馆点的菜单上那些“常见菜”,不管你点的是哪一道,老板都会拿出来。

举个简单的例子,“施工方必须按时完成工程”,这就是个典型的通用条款,几乎每个建筑合同里都有。

还有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这种话,听着都不陌生吧?通用条款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在所有合同中都是一样的,给大家一个框架和基本的规则,确保每个人都不跑偏,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人就会问了:“那如果是每个合同都一样,干嘛还要写那么多条款呢?”嘿嘿,这个问题问得好!通用条款的作用就是给大家一个大致的方向,保证大家在合作的时候,不会因为理解不同而引起争执。

比如,你跟我说‘必须按时完工’,但这个‘按时’到底是什么时候?是不是我想象中的时间?这个‘质量合格’到底能不能让我们放心?这些问题啊,可能就要通过专用条款来进一步澄清了。

所以,接下来咱们再说说这个“专用条款”。

说到这个,大家可得小心了,它可不像通用条款那样“随便”用的。

专用条款是根据具体的项目来定的,就是说每个工程的专属定制版。

比如,你承包了一个大桥的建设,那专用条款里就可能会规定一些特别的内容,比如“施工期间要注意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震动影响”,这种就跟你盖个小房子完全不一样。

而如果是盖房子的话,专用条款里可能就会写到:“请确保建材质量达到标准”,还有可能会特别提到“施工时不得影响附近的交通”之类的。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详析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详析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详析--——多视角解读(2013年9月17日浙江省建筑业协会2013版合同宣讲培训班授课内容节选)主讲人:黄伟【前言】嘉兴市建筑业经过短短数年的发展,其增加值目前已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7%,一跃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在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的背景下,加强法制的要素保障作用,不可或缺;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出台,适逢其时.本文以该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本身、行业管理理念以及司法、仲裁的裁判思路等为视角,展开多方位解读;本文在推举该施工合同中倡导的理念和先进条款的同时,也对需完善之处,作了具体阐述。

☆以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身为视角与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增加了8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文本的成功经验,在通用条款中增加了双向担保制度、合理调价制度、缺陷责任期制度、工程系列保险制度、商定或确定制度、索赔期限制度、双倍赔偿制度、争议评审解决制度。

具体为:(1)双方互为担保制度.在通用条款2。

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解读:上述合同条款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履约保证做出了互相对应的规定,也就是实现了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互为担保,改变了原来承包人劣势状况,然而客观地说,并未彻底,主要体现在发包人仅提供“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与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属完全不对等的履约保障,而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对等担保,目前条件并不成熟,故对施工单位而言,该条款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其次,实际操作中,对发包人提供的银行保函,施工单位应注意其措词,尤其是索赔所附加的苛刻条件,避免陷入最后无法实际得到索赔的境地。

GF-1999-0201与GF-2013-0201区别解析ppt课件

GF-1999-0201与GF-2013-0201区别解析ppt课件
5
合 同 协 1它是合同的纲领性文件,基本涵盖合同的基本条款。 议 书 的 2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反映。 作 用
合作协议书的目的:集中约定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与义务。
6
7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中: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 (3)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7联络中: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中: (1)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 (1)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 3. 承包人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2)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3)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4)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5)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5.3 隐蔽工程检查中 (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6.1安全文明施工 (1)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开工通知期限
(8)测量放线期限
(9)提前竣工的奖励的规定!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计量周期
(2)工程进度款分项工程验收时间
(2)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3)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 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申请时间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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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3—0201)》与附录:

建筑工程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建筑工程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建筑工程合同专用条款范本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第二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5. 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 付款方式:- 预付款: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

-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

-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第四条: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2.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3. 工期延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工程竣工后,应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第六条:变更与索赔1. 工程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逾期金额的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第十条:附则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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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场地内的道路、场地、公交汽车停车位、公共自行车停放位、附属配套用房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场地铺装、围墙、钢结构雨篷、室外排水、消防给水、电气(不含景观灯主材费)、成品简易门卫工程及附属配套用房等工程。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通用条款(略)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其它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质[2008]91号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投标函附录;4、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并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10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伍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及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三天内审定完毕。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围墙。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 承担。

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使用银行保函的形式。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 2、竣工内业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与电信、广电、给水、电力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全面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每月到位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20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7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2%的违约金。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擅自变更,则承包人承担中标价2%的违约金。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承包人承担中标价2%的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时间必须与投标文件的承诺相一致。

如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没缺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每缺一天罚款300元,并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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