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5篇)

联席会议制度自派出检察机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以来,这项制度一直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起到了规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行为及监管单位执法行为的作用。
下面是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联席会议制度范文1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____的贯彻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____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方针政策在____的贯彻执行。
(二)围绕____安全生产开展工作,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____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党政联席会议____原则(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____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
(二)实行____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属于党政联席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都应____讨论决定。
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能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____做出____决定。
党委成员及经理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政联席会的决议和决定。
(三)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
讨论重大问题时,如意见发生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服从多数人意见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再进行表决。
(四)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决议的,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在下次党政联席会议上复议。
三、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重大问题(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二)有关资源配置、投融资计划、资本运营、利润分配和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____结构调整、设置等重大决策;(三)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改革、改制方案,以及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四)用工、分配、奖惩、福利、培训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等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五)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聘任或解聘);(六)按照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成员、派出监事会成员。
银行业纪检监查规章制度

银行业纪检监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业纪检监查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国内银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纪检监查工作。
第三条银行业纪检监查工作应当依法合规,秉持公正、廉洁、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银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银行业纪检监查工作应当坚持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注重防范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维护银行业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银行业纪检监查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组等。
第六条纪检监察部门是银行业纪检监查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行纪检监查工作,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检查职权。
第七条纪检监察委员会是银行业纪检监查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审议纪检监查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纪检监察组是银行业纪检监查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开展纪检监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九条银行业纪检监查机构应当加强与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的效能。
第十条银行业纪检监查机构应当建立并健全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一条银行业纪检监查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银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银行业纪检监查机构有权要求银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银行业纪检监查机构有权对违纪违法行为者进行谈话约谈、批评或者提出处理建议,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银行业纪检监查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第十五条银行业纪检监查机构应当建立纪律检查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保管,保障工作的透明公正。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银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纪检监查机构可以依法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等措施。
在银行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银行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内控监督推动我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XX年总行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分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行XX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
下面我代表分行党委及分行纪委报告工作。
一、XX年的主要工作回顾去年,我行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分行党委的领导下,辖内两级纪委,认真贯彻总行XX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xq分行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组织实施经营性分支机构进行业务大检查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辖内两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认真扎实地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阶段工作,联系我行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把学习的收获和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广大党员的思想动力,推动我行股改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同时,积极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业务发展。
在全体员工中,以总行编发的《警钟长鸣》和重大典型案例通报为主要教材,结合《员工行为守则》、《岗位合规手册》、《员工违规处罚办法》的学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依法合规经营、遵章守纪教育。
(二)两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继续落实六项基本制度1、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自律教育。
协助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总行党委对高管人员提出的“五项规定、六个不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抓好两个《纲要》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分行54名中层干部参加了两《纲要》的知识竞答。
各二级行纪委也组织了两《纲要》知识竞答活动。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篇)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种组织和机构之间的合作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在政府机构之间。
为了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运而生。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通过组织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问题,并监督执行情况,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整体工作质量。
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定义和目标1. 定义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是由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组成的会议,为了解决某一具体问题或推进某项工作而召开的会议。
该会议由各部门主管或代表参加,旨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解决问题,并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目标- 加强沟通和协调:通过会议,各相关部门可以互相了解各自的工作进展和需求,及时沟通和协调,避免信息不畅通和工作冲突。
- 解决问题:联席会议可以集思广益,共同解决问题,针对一系列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推动执行。
- 监督执行情况:会议记录和决议可以用于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程序1. 召开联席会议由相关部门的主管或指定代表负责安排会议,并通知与会人员参加。
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都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以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2. 议题的确定会议的主办部门应提前确定会议的议题,以确保会议的目标和议程的明确。
相关部门可以主动提出议题,并提交给主办部门。
主办部门应对各议题进行筛选,并通过讨论和确认,确定最终的议题。
3. 制定议程会议的主办部门应根据确定的议题制定会议的议程。
议程应包括议题的内容、计划讨论和决议的时间、参会人员和发言顺序等。
会议的议程应提前分发给与会人员,以供参会人员做好准备。
4. 会议的组织和主持会议的组织和主持由主办部门负责。
主办部门应确保会议的场地、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会议的主持人应根据议程和参会人员的意见,按照秩序进行会议的讨论和决策。
5. 会议的讨论和决策根据会议的议程,与会人员按照发言顺序就各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模版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督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是以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和矛盾问题为导向的工作协调机制。
会议由召集单位召集并主持,定期召开。
第四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任务是: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监督工作的方案和政策,提出改进监督工作的建议以及评估监督工作中的成效。
第五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单位的干涉。
第六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第七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应当认真执行会议决议,做到见解统一、行动一致。
第二章组成和职责第八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司法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
第九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和主持单位由相关部门负责,根据会议议程确定具体的召集单位和主持单位。
第十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研究制定监督工作的方案和政策;(二)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提出改进监督工作的建议;(四)评估监督工作中的成效。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十一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应当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并通知各成员单位。
第十三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会议时间、地点应当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
第十四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应当有明确的议事规则,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第十五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主持人应当宣布会议的议程,组织会议的讨论和决策。
第十六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应当制定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的重要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将纪要发送给各成员单位。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七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第十八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会议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解决跨部门、跨单位的工作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联席会议是由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工作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和与会人员组成,会议召集人由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汇报问题,加强工作衔接、问题协调和沟通合作,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按照程序,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注重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通情报、共享资源,着重协商、合作、分工和协作。
第七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完善会议制度,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监督,提高工作效能。
第八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做好相关工作档案和相关资料的管理,保证工作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九条工作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和与会人员组成。
会议召集人由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和问题的解决;(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三)解决工作中的跨部门、跨单位问题;(四)及时、准确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汇报问题;(五)加强工作衔接、协调和沟通合作;(六)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
第十一条工作联席会议可以设立办公室,具体机构设置由会议召集人决定。
第十二条工作联席会议可以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参加会议,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的研究和决策,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意见。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工作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召集,并定期召开会议。
第十五条工作联席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将会议议程、会议材料等相关文件发送至与会人员。
纪检机构会议制度模板范文

纪检机构会议制度模板范文为加强纪检机构工作,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党的纪律和国家机关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类别纪检机构会议分为以下几种:1. 纪检机构全体成员会议:定期召开,主要研究重要事项、部署工作任务、总结工作经验等。
2. 纪检机构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主要研究工作进展、安排本周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
3. 专项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纪检机构负责人召集,研究特定事项。
二、会议召开1. 纪检机构全体成员会议由纪检机构负责人召集,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 纪检机构办公会议由纪检机构负责人召集,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3. 专项会议由纪检机构负责人召集,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三、会议议程1. 纪检机构全体成员会议议程包括:研究重要事项、部署工作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审议工作报告等。
2. 纪检机构办公会议议程包括:研究工作进展、安排本周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审议工作报告等。
3. 专项会议议程根据会议目的确定。
四、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 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讨论,不得无故缺席。
3. 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离场、接打电话、玩手机等。
4. 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参会人员、议题、讨论意见等。
五、会议精神的落实1.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纪检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体成员报告工作进展。
2. 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按时完成。
3. 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改进工作。
六、会议制度的监督与检查1. 纪检机构负责人负责检查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 纪检机构应定期对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纪检机构应加强对会议记录的保管和查阅,确保会议内容的安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组织机构联席会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工作。
二、会议内容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包括:1. 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2. 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3. 共同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4. 讨论决定需要联席会议解决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形式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可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
如需临时召开紧急会议,可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参加。
四、议程设置联席会议的议程主要包括:1.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2. 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3. 针对突出问题展开讨论,研究解决方案;4. 审议通过需要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5. 其他需要安排的事项。
五、责任分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工作任务的落实。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六、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各成员单位执行会议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七、文件管理联席会议的纪要、报告等文件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存和管理,确保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各成员单位应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报送工作总结、计划等相关文件资料。
八、纪律要求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和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1. 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2. 发言内容应紧扣议题,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信息;3. 遵守会议纪律,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状态;4. 做好会议记录,认真执行会议决定的事项;5. 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与会议内容相关的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银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障作用,促进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党委关于贯彻廉洁从业等规定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为宗旨,以“不发一案、不倒一人”为目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巡视、稽核、法律、风险控制以及各条线部门等监督成果,切实增强员工依法合规和廉洁自律意识,以促进员工道德教育工程建设,维护本行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成员由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综合管理部(党委宣传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内控合规部、稽核部、行政保卫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根据会议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列席。
(五)会议成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换调整。
第四条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行党委领导下,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员工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行为,公司纪委的工作部署,本行发展中涉及法律、合规、稽核监督、纪检监察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措施,为行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针政策,落实银监会、公司纪委和行党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二)各成员单位通报对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各项检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
1.监察室通报员工行为动态排查、治理商业贿赂等情况;
2.人力资源部通报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及强制休假制度、亲属回避制度执行情况;
3.综合管理部通报日常信访、舆情监测等声誉风险防范情况;
4.运营管理部通报业务检查情况及操作风险防范情况;
5.计划财务部通报大额支付发票、发票合规性等财务检查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通报重点风险领域及专项检查等情况;
7.法律事务部通报全行诉讼案件和法律审查中有关道德风险情况。
8.内控合规部通报内控合规履职、反洗钱、案防工作等有关情况;
9.稽核部通报全行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火眼系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风险提示等情况;
10.行政保卫部通报安全保卫、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工作检查情况及有关治安案件情况。
(三)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分析员工行为动态,摸排员工队伍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违规违纪的问题,会商解决办法,提出应对措施。
(四)通报有关信访和查办案件的情况。
(五)研究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相关问题。
(六)需要共同研究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会议机制
(一)定期会议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参加(组成部门联络员可列席会议)。
2.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准备并提前通知与会代表。
3.各成员单位报告本条线员工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依法合规履职、思想行为动态管理和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和建议。
4.以纪要形式形成决议,报行党委批准后实施。
(二)专题会议
1.因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必要时可召开由全体组成人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
2.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提议召开。
3.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形成决议,报行党委批准后实施。
(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主要包括负责协调确定联席会议议题;起草会议通知、纪要、工作报告;了解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纪检监察信息的收集、汇总;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第六条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按照“两个责任”和“三转”要求,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工作衔接的频度与力度,形成渠道通畅、快捷高效的纪检监察信息网络。
(三)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严禁对外披露联席会议有关内容。
(四)各成员单位要重视纪检监察联席会议综合信息的运用,充分发挥其在本行各项工作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行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