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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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第三稿)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合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务队伍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所有劳务用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公司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农民工管理职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为进一步加大实名制管理,集团公司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

1、集团公司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并成立集团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分公司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纳入管理范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日常管理。

3、项目部需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或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的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劳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省、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评价工作。

3、负责对劳务公司资格的预审和业绩能力考查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对劳务承包集中管理。

4、组织分公司、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劳务队伍。

5、定期汇总发布、更新集团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册和不良劳务队伍名册。

6、参与项目劳务队伍的评审及监督。

7、负责对劳务承包合同单价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督分公司遵照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8、指导分公司对劳务公司与农民工之间发生工资纠纷的调解工作。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民工队伍,落实工资支付责任,制定本《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二、工资计算与结算1. 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和结算。

2. 工资计算应融入法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因素,确保符合劳动合同约定。

3. 农民工工资结算为月度结算,应当于每月底前发放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

三、发放渠道与方式1. 农民工工资应通过银行发放,不得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2. 用人单位应与银行建立工资代发协议,确保正常、及时地将工资发放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

3. 农民工可依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工资账户类型,但需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四、工资发放的程序与要求1. 发工资前,用人单位应编制工资发放计划,并及时向农民工公示工资金额及发放时间。

2. 工资发放时,用人单位应当准确记录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并提供与之相应的凭证。

3.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计划,保证工资按时发放,不得存在拖欠、克扣、迟发等情况。

五、工资发放的监督与维权1. 监督部门应对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资支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农民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明细,核对工资发放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

3. 农民工如发现工资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六、处罚与追责1. 对违反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用人单位,分别处以罚款、行政警告等行政处罚。

2. 对恶意欠薪、克扣工资、迟发工资等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3. 农民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总结本《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旨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农民工及相关部门应共同配合,全面落实本办法,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第三稿)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合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务队伍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所有劳务用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公司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农民工管理职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为进一步加大实名制管理,集团公司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

1、集团公司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并成立集团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分公司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纳入管理范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日常管理。

3、项目部需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或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的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劳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省、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评价工作。

3、负责对劳务公司资格的预审和业绩能力考查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对劳务承包集中管理。

4、组织分公司、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劳务队伍。

5、定期汇总发布、更新集团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册和不良劳务队伍名册。

6、参与项目劳务队伍的评审及监督。

7、负责对劳务承包合同单价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督分公司遵照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8、指导分公司对劳务公司与农民工之间发生工资纠纷的调解工作。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对工资发放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采取法律手段
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失信
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为了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遵守《劳动法》和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的规定,高度重视民工管理,特别是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以下是我们部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台账。

严格审查身
份证的有效性,拒绝吸纳童工、未成年人和无效证件者,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派遣协管员到项目部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位民工的进出场时间都记录在台账中。

二、工资发放方法:
1、项目部建立民工花名册,每月劳务分包单位提交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备案,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2、控制最低工资,项目部审查每位民工的工资。

3、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时需签收,项目经理部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天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公示民工工资总支付情况。

三、工资发放监督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流程

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流程

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流程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资金流转不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一直存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流程成为了关键举措。

一、农民工实名制介绍农民工实名制是指在劳动者从事工作前,用劳动者真实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在工地管理部门备案。

通过实名制,可以有效地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便于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查询和监管。

实名制的具体步骤包括:首先,农民工将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交给用人单位进行登记;其次,用人单位将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录入劳动合同或者劳务派遣协议上,并将其备案;最后,用人单位需在农民工上岗前,将其实际上岗情况报备给工地管理部门。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流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流程是为了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避免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

下面将具体介绍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流程。

1. 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工资支付的前提。

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资支付周期、工资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并签订双方共同认可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保存好劳动合同原件,并及时交给农民工一份作为备案。

2. 工资核算及计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应按时进行工资核算及计算。

工资核算包括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内容,并经过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双方确认,确保无误。

3. 工资支付流程工资支付流程应规范、便捷,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一般工资支付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用人单位核算好每月工资后,将工资总额划拨到专门的工资支付账户中。

(2)劳动合同约定的发放工资时间到达后,用人单位将工资直接打入农民工的个人工资账户。

(3)农民工持工资卡到指定网点或自助设备上进行工资提取。

4. 工资支付凭证和记录为了保证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用人单位应及时做好工资支付凭证和记录的管理。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

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

(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

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一)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区域公司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业等行业对农民工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在农民工用工管理方面,长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工资拖欠、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等。

为了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实名制管理的意义(一)保障农民工权益通过实名制管理,可以清晰地记录农民工的工作信息,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发放等,一旦出现劳动纠纷,能够为农民工提供有力的证据,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企业用工对于用工企业来说,实名制管理能够促使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避免出现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问题。

(三)促进社会稳定有效的实名制管理有助于减少因农民工权益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内容(一)实名登记1、农民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由用工企业进行登记。

2、登记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劳动合同签订1、用工企业应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

(三)考勤管理1、施工现场应采用电子考勤或人工考勤等方式,对农民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2、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定期进行公示。

(四)工资支付管理1、用工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工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避免现金支付,确保支付过程可追溯。

(五)培训与安全教育1、用工企业应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

2、培训和教育记录应纳入实名制管理档案。

四、实施实名制管理的流程(一)信息采集由用工企业负责收集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件,并进行核实。

(二)信息录入将采集到的信息录入到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建立农民工个人档案。

(三)日常管理1、定期更新农民工的工作信息和考勤记录。

2、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管理及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为规范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预防和解决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1、合同管理项目部与分项分部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内容要详尽,要明确承包范围、分项承包价、临杂工单价,要求承包人同意本管理办法。

开工后项目部要对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农民工进场管理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农民工在进场前进行身份登记造册、预留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时进行分类按承包人分大类按工种分小类,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工种、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特殊工种要对操作证进行验证,登记后由承包人进行确认签字.2)、对于日常管理应做到随时登记增加和减少人员,及时核对。

对于中途离场又回来人员要按新进场人员进行重新登记。

对于没有身份证人员限期补办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驾驶证,限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清退。

特殊工种没有操作证的人员要求办理操作证。

3)、各项目部应按日对工人进行计工考勤,考勤表中要附加班、加点清单,为便于及时统计数据,考勤情况必须有班组长签字确认.小段承包的要对承包范围、承包价、承包人员组成、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由班组长签字确认。

4)、每月25日,承包人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工人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3、工程量结算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节点进行工程量结算,并与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财务部,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农民工工资结算和发放1)、承包人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结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可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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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实名管理及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预防和解决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合同管理
项目部与分项分部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内容要详尽,要明确承包范围、分项承包价、临杂工单价,要求承包人同意本管理办法。

开工后项目部要对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农民工进场管理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农民工在进场前进行身份登记造册、预留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时进行分类按承包人分大类按工种分小类,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工种、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特殊工种要对操作证进行验证,登记后由承包人进行确认签字。

2)、对于日常管理应做到随时登记增加和减少人员,及时核对。

对于中途离场又回来人员要按新进场人员进行重新登记。

对于没有身份证人员限期补办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驾驶证,限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清退。

特殊工种没有操作证的人员要求办理操作证。

3)、各项目部应按日对工人进行计工考勤,考勤表中要附加班、加点清单,为便于及时统计数据,考勤情况必须有班组长签字确认。

小段承包的要对承包范围、承包价、承包人员组成、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由班组长签字确认。

4)、每月25日,承包人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工人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3、工程量结算
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节点进行工程量结算,并与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财务部,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农民工工资结算和发放
1)、承包人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结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可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2)、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范围内拟申请发放农民工工资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文字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班组或承包人的申请后2日内完成审核。

若工资申请与承包人的劳务人员资料不一致,项目部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工资申请;若工程有质量和安全问题,项目部有权拒绝或按申请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项目部审核通过后必须在3日内向公司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申请,并将项目部和承包人审核无误的农民工工资表上报财务部,公司将在2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3)、各项目部尽量给工人办理工资卡,使用打卡形式发放时无需本人签字认可。

未办卡人员可使用现金发放,现金发放部分需单独编制清单且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前来签字方可领用,若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以授权别人代领,但必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项目部留存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案。

农民工领取工资时需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后方可领取工资,钞票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如当月进度款不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可以按比例进行发放次月补齐以此类推。

4)、如有特殊情况,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款支付情况,可按比例逐月或者季度进行发放工资,但最低发放比例不得低于维持工人基本生活水平所需款额;急需回家人员劳务队伍做好工资表格后垫付工人工资,承包人必须将未发部分工资及时发放至民工手中,项目部监督,并负相关责任。

5)、承包人在合同范围内按进度款比例支付完劳务人员工资后方可支付其他费用。

6)、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发放工资进行全程监控,并拍照存档。

5、工伤保险的办理
项目部和承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和参保人员的替换手续。

让承包人打借款借据公司统一支付保费,进行全员入保。

6、奖罚办法
1)、公司要对项目部的农民工考勤情况进行检查,若项目部的考勤人员造假或不考勤,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自动辞职。

2)、由于项目部的工程量结算和对农民工考勤的原因造成了经济损失,项目部承担损失的20%,上限5万元。

3)、公司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记入项目的考核中一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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