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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无效案例(9篇)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无效案例(9篇)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无效案例(9篇)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无效案例篇一代表人:抵押权人〔乙方〕代表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根底上,同意承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那么,同意就以下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早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法律债务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债务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导致甲公司无法按期完成生产。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始终未予理睬。

无奈之下,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3. 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已构成违约。

(二)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

(三)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二)赔偿损失;……(四)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四、法院判决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判决如下:1. 乙公司构成违约,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2. 乙公司应返还甲公司定金50万元。

3. 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五、案例启示本案给我们的启示如下:1.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2. 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吴江法院民间借贷典型案例

吴江法院民间借贷典型案例

吴江法院民间借贷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6.28•【分类】其他正文吴江法院民间借贷典型案例1、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驳回起诉——钟某诉王某、某租赁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基本案情】钟某与王某、某租赁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王某向钟某借款53000元,由某租赁公司提供担保;还约定“每月还款日的16:30分”还款、安装GPS定位系统、钟某可以随意处置和控制抵押车辆、本金30%的违约金等条款。

钟某称,其于2017年11月28日向王某提供借款53000元,因王某未按约还款,故要求王某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律师费,某租赁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王某称,借款合同是其本人签订,合同约定借款本金53000元,实际到手47000元。

其每月按时还款,却收到律师函说其没按时还款,与中间人联系,中间人让其把钱全部还掉。

其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4月26日,分五次共计还款55297元,目前借款本息已全部还清。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从合同内容来看,“每月还款日的16:30分”还款、安装GPS定位系统、出借人可以随意处置和控制抵押车辆、本金30%的违约金等合同条款,对借款人约定义务过于苛刻,与普通借款合同明显不同;其次,从款项交付来看, 王某借53000元,实收47000元,存在“砍头息”现象,王某在收到47000元后,钟某却又转账53000元,而紧接着王某又将53000元全部转出,不符常理,存在制造资金虚假给付情形;第三,从合同履行情况看,王某先后四次按约定要求还款,钟某却要求王某提前还款,存在肆意认定违约的情形;第四,从双方举证来看,王某提供的证据可印证“车贷已结清”,钟某存在虚假陈述、隐匿还款证据的情形;最后,钟某开办的公司不具有发放贷款资质。

据此,法院认为钟某已涉嫌“套路贷”犯罪,其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故裁定驳回钟某的起诉,并将有关涉嫌犯罪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大学生贷款法律经典案例(3篇)

大学生贷款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子女送入大学深造。

然而,随着教育成本的上升,不少家庭面临着经济压力。

为了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部分大学生选择了贷款。

然而,校园贷的兴起却给大学生群体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校园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案例背景小王(化名),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于2017年10月向某校园贷平台借款5000元,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由于小王未按时还款,该平台将借款金额提高至1万元,并开始收取高额利息。

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小王四处寻求帮助,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2018年3月,小王因无力偿还债务,跳楼自杀,留下了一纸遗书,揭示了校园贷的黑暗面。

二、案例分析1. 校园贷的法律性质校园贷是指针对在校大学生提供的贷款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校园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然而,由于校园贷的特殊性,其法律性质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2. 校园贷的法律风险(1)高利率问题:部分校园贷平台存在高利率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利率的规定。

(2)暴力催收问题:一些校园贷平台在催收过程中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3)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部分校园贷平台在收集、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时,存在泄露风险。

(4)非法集资问题:一些校园贷平台以校园贷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3. 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1)合同法问题:小王与校园贷平台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存在高利率、暴力催收等违法条款。

(2)刑法问题:校园贷平台在催收过程中,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3)个人信息保护法问题:校园贷平台在收集、使用小王个人信息时,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隐私。

三、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校园贷平台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小王的合法权益,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校园贷平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借贷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借贷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借款,用于乙方开展业务。

借款期限为1年,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乙方应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约定将500万元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然而,由于乙方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偿还借款。

2022年3月1日,甲方向乙方发出催款通知,但乙方未予理睬。

无奈之下,甲方于2022年4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法律分析1. 借款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2. 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借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至于借款本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本案中,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构成违约。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本案中,甲方于2022年4月1日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5. 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本案中,甲乙双方约定了借款利率,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借贷合同无效还款协议书

借贷合同无效还款协议书

借贷合同无效还款协议书本协议书由甲方(借款人)与乙方(出借人)共同订立,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借款金额及用途1.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整,用于________(详细描述借款用途)。

二、还款方式及期限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还款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一次性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需将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归还乙方;(2)分期偿还:甲方需按照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在每个还款期限届满之前,按期偿还应付的本金及利息。

2. 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三、利率及费用1. 借款利息按照_____(年/月)%的年利率计算,具体利率为______%。

2. 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

如逾期未偿还借款或利息,甲方同意按照约定的罚息率支付滞纳金。

四、还款保证1. 甲方同意按时、足额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2. 若甲方无法按照约定还款,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适当的担保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的还款保证。

五、其他约定1. 甲方与乙方均保证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变更、补充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无效的借条模板

合同无效的借条模板

合同无效的借条模板
借条无效确认书
致:[借出人姓名]
本人[借出人姓名],与[借款人姓名],于[借出日期]签订了一份借条,内容为:[借出金额]元,用于[借款用途]。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此确认该借条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无效。

原因如下:
一、借款人[借款人姓名]在签订借条时,存在以下情况:
1. 未满18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精神状态不稳定,不能正确认识和表述自己的意愿;
3. 签订借条时,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影响;
4. 签订借条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其他导致借条无效的情况。

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条无效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 借条的签订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借条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借条的签订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
4. 借条的签订目的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5. 其他导致借条无效的情形。

三、本确认书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停止履行借条约定的义务,如有因继续履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本确认书一经签署,原借条即失效,双方不再受原借条的约束。

本确认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借款人姓名]
借出人:[借出人姓名]
[借出日期]
【注意】:本借条无效确认书仅作为合同无效的示例,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借钱合同无效还款协议书

借钱合同无效还款协议书

借钱合同无效还款协议书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金额1. 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借款金额由甲方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给乙方:a. 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支付方式)二、利率及还款方式1. 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2. 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还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

3. 甲方同意将所约定的借款在还款期限内以整笔方式还清。

三、违约责任1. 乙方逾期还款的,按照逾期金额计算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2. 如乙方逾期还款超过________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立即向乙方要求借款全部提前还清。

四、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4. 本协议签署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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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无效案例(4)_合同大全
惊。

光大三桥支行给吴剑了一个“客户贷款结清通知单”,上明确写的是“您
已于完全还清完毕”。

到11月19日自己才还14000光,
是谁还清了这笔14。

88万元贷款呢?他们多次要求光大三桥支行查个纠竟,都
以“保密”为由而拒绝。

赵巧巧、吴剑为查清到底是谁给自己提前“完全清还完毕”贷款,讨回宝
鸡常汇公司强行开走购装载机造成的损失,把光大三桥支行、西安松林公司等告
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在庭审中,光大三桥支行无法回答“谁”提前“完全清还完毕”1488万
元贷款后,改口辩称,他们发现吴剑用欺诈手段骗取贷款后,从吴剑帐上将贷款
“扣回”。

西安松林公司也站在光大三桥支行的一边,明确表态,与吴剑所签“工
矿产品购销合同” 和所开“发货票”是虚假的,是应宝鸡常汇公司要求给“帮
忙”。

未央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吴剑以为赵巧巧取得银行贷款为目的,与西
安松林公司签订的虚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后又以此购销合同为基础与光大
三桥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并以虚构的买卖装载机为借款合同做
抵押。

由于虚假的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是不能发生相应权利和义务的无效合同,因此,建立在虚
假合同基础上的贷款合同也因实质要件不真实而无效。

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
则,光大三桥支行收回贷款是妥当的,资金收回是银行资金所有权的正当回归。

由于吴剑贷款购装载机的事实是虚拟的,故建立在虚拟事实基础上的借款合同的
终止,自然也不会对其造成损失。

因此,吴剑关于赔偿损失的主张同样因没有事
实依据而得不到法律支持”。

判决驳回了赵巧巧、吴剑的诉讼请求。

赵巧巧、吴
剑不服此判决,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即便是认定自已是用虚
假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和虚假的装载机作抵押物,存在所谓”欺诈”行
为,所订“按揭贷款合同”也不属“无效合同”,只能是“可撤销合同”,光大
三桥支行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不能“霸道”的不告知而单方撕毁合同。

西安市
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未央区人民法院“无效合同”的认定,驳回了两上诉人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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