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规范化研究

合集下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加强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加强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加强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6.01•【文号】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07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加强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以下简称“优才项目”)自2008年启动以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研修学员所在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项目进展顺利,即将进入结业考核阶段。

为进一步提高研修质量和研修水平,确保项目圆满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确保优才项目顺利完成优才项目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最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形式,为中青年名中医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

本项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项目管理,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研修学员所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共同努力,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工作,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和全体研修学员学习领会《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发〔2008〕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组织管理,使研修学员真正达到理论上有创新、学术上有专长、技术上有专攻、疗效上被公认的研修目标,成为名副其实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二、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研修任务根据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网络管理系统提供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仍有部分学员第二阶段(2010年度)未能按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上传学习心得、临床医案等研修资料信息的数量不能达到基本要求,质量和水平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2.07.11•【文号】•【施行日期】2002.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已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8日实施日期:2007年10月18日)废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行业管理,使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更好地适应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现将我局制定的《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推动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适应科学技术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医药继续教育是对已完成专业基础教育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终身教育活动。

其任务是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增新、补充、拓展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受聘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中医药继续教育实行行业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国家继续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结合行业实际,确定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目标和规划,制定中医药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中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中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院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继续教育是医务人员终身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第四条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2. 医疗卫生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教育;3. 临床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培训;4. 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传统中医药知识等方面的传承与创新。

第五条继续教育形式包括:1. 面授课程: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研讨、实操等;2. 网络教育: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课程、在线讨论、远程教育等;3.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针对住院医师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其临床诊疗能力;4. 学术会议:组织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交流学术成果,提升学术水平;5. 研究生教育: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攻读研究生学位,提高学术素养。

第三章继续教育管理第六条成立中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继续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第八条医务科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1. 制定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各类培训;2. 建立继续教育档案,记录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3. 组织开展继续教育评估,确保培训效果;4. 协调解决继续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医务科定期对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条医务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时调整继续教育内容,优化培训方式。

第四章学分管理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分。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规定的学分,未完成学分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三条医务科负责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审核和上报工作。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附件1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提出的“名医、名科、名院”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实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在全国选拔一批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高临床水平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通过“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着力提高其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新一代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带动中医临床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和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的提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一、培养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一批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尽快成长为热爱中医药事业,医德高尚、中医药理论扎实、临床诊疗技术精湛,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二、培养对象(一)培养对象应具备的条件1.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且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中医理论基础扎实,并具有良好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知识面较宽。

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中医临床相关的较高学术水平的本学科论文或者出版过专著;或者承担过地市级以上中医临床科研课题。

3.中医临床诊疗水平较高,善于运用中医辨证思维解决临床问题,疗效显著;运用中医手段治疗本学科疑难病症有独到之处,有特色。

4.医德医风、服务质量等受到患者和群众赞誉。

5.有培养前途,学习与实践中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身体健康,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

符合上述条件并获得第一、二、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出师证书的继承人以及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专病)带头人优先考虑。

(二)遴选程序与方法1.本项目计划在全国选拔200名培养对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全国各行政区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主任医师基数和第一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人员等情况,将候选对象名额400名分配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

加强中医药科研教学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中医药科研教学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中医药科研教学和人才队伍建设2006年,有关部门将研究探索多模式的人才培养途径,大力提高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技术能力。

一是总结中医药临床突出特色优势的经验,研究制定进一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政策措施。

组织开展突出特色优势的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指南》、《中医、中西医结合病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检查评估办法》。

对中医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继续做好中医药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

开展西部地区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

认真总结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经验,制定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建立数据库共享平台。

探索在大型中医医院中建设8—10个传统型中医诊疗中心,在重点专科建设中集中优势力量组成8—10个重点专科协作组。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在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中的作用。

三是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

基础研究方面,组织开展针灸理论、中医病因学说、中医辨证论治疗效评价、中药药性等基础理论研究;继续挖掘整理古籍文献,建立数据库,实现数字化,以便于应用;继续加强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与研究。

临床研究方面,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和突发性疾病的防治研究,巩固和发挥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及干预亚健康等方面的优势;继续组织好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的现代方法学研究;认真做好中医药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

中药研究方面,支持中药企业开展以提高疗效为核心的名优、传统产品的深入研究,开展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对策、中药出口技术壁垒应对措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研究。

开展体现中药、民族药特点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研究。

加强科研支撑条件建设,2006年将建立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启动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级临床研究基地建设。

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2006年将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中国传统医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请报告。

中医临床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中医临床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中医临床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中医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瑰宝,源远流长,经验丰富。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中医临床也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一、辨证难题辨证是中医诊断的关键环节,但有时会面临辨证难题。

这可能是由于患者发病情况复杂,多种证候共存,或者是症状表现模糊不清。

解决方法:1. 系统观察:全面了解患者的病史、病情和身体状况,综合运用望、闻、问、切四诊方法,从多个角度进行观察和分析。

2. 经验借鉴:在临床实践中,中医医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参考前人的经验借鉴,加强自身的辨证能力。

3. 互诊讨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与同事进行讨论,共同寻求辨证的最佳策略。

二、疗效不佳有时候,在中医治疗过程中,会遇到疗效不佳的情况。

患者的病情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甚至出现反复复发的情况。

解决方法:1. 查找原因:对于治疗效果不佳的情况,需要仔细回顾治疗过程,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

可能是诊断不准确、治疗方法选择不当,或者是患者不配合治疗等原因。

2. 修正治疗方案:根据问题的具体原因,对治疗方案进行修正。

可以尝试调整药物配方、改变治疗手法等,以提升疗效。

3. 引入辅助手段:在某些情况下,中医可以结合其他疗法,如针灸、推拿、中药外用等,以增强治疗效果。

三、规范化需求在现代医学环境中,中医临床实践也需要符合规范化要求。

这包括临床记录、药物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等方面。

解决方法:1. 规范记录:中医医生应遵守规范化的临床记录要求,详尽记录患者病史、体征、诊断、治疗方案等信息,以便于日后回顾和参考。

2. 药物管理:中药方剂的调配、药材质量的保证等,都需要严格依照规范进行,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医疗设备使用:中医医疗设备的使用也需要符合规范,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传承问题中医作为我国独特的医学传统,需要得到传承和发扬。

然而,因为现代化对中医的冲击,中医传承问题逐渐凸显。

许多中医知识和技能面临流失和失传的困境。

中医药管理局对《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政策的解读

中医药管理局对《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政策的解读

中医药管理局对《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政策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6.2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意见》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是什么?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医药人才规模快速增长,结构布局逐步优化,人才质量和使用效能显著增强。

但也要看到,中医药人才还存在着总体规模不大、领军人才不足、基层人才缺乏、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中医药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

《意见》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次牵头制定的系统部署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推动中医药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意见》的印发实施,有利于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有利于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强化人才能力素质,有利于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氛围,对于提升人才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意见》是如何研究制定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了《意见》起草工作专班,推进《意见》制定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精神。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总则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总则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总则一、前言中医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渊源、深厚内涵和独特特色。

为了推动中医事业发展,加强全科医生中医学科知识储备,提高中西医结合诊疗能力,规范化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制定本标准总则。

二、培养目标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是具备中医学及其临床应用知识,掌握基本医学知识和临床诊疗技能,可在全科医疗领域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综合服务的医学人才。

三、培养规模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的培养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发展需求,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养规模。

培养方式包括全日制本科教育、在职教育和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

四、培养要求1. 师资队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应当有集中的、稳定的师资队伍,师资结构应当合理,有教学经验和临床经验的中青年医师为主,老中青结合,有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为骨干。

2. 课程设置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的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课程内容应当全面、系统、实用、前沿。

中医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课程、临床诊疗实践等应当得到重视。

3. 实践环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应当注重实践教学,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实践教学应当贯穿全科医生培养的整个过程,包括全科医生全科实践基地、中医临床实习基地、公共卫生实践基地等。

4. 考核评价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评价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保证,体现培养质量和效果。

考核评价内容应当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

五、培养过程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过程应当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和职业素养培养,培养过程应当分为学前基础阶段、临床基础阶段、全科实践阶段和毕业实习阶段。

1. 学前基础阶段学前基础阶段是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的基础,包括医学基础理论、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课程等。

通过学前基础阶段的学习,使学生对中医学科和临床诊疗有一个整体化的了解和基础性的掌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规范化研究
发表时间:2009-01-14T14:47:30.170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供稿作者:蒋丽娜
[导读] 本文在借鉴发达国家继续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规范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的措施:完善继续教育立法、有效整合继续教育资源、规范培养方案、构建并完善继续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摘要: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的基本途径有师承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各类培训班及进修教育等,这些形式的继续教育对提高我国中医临床人才整体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的继续教育体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在借鉴发达国家继续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规范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的措施:完善继续教育立法、有效整合继续教育资源、规范培养方案、构建并完善继续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关键词: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模式
0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加,加之医学模式的变化,对我国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名优秀临床中医人才的培养仅仅通过高等院校基础性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是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医疗工作需求的,娴熟的临床诊疗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培养能力、完善的知识结构、成熟的心智及高尚的医德往往是终身教育的结果,继续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最后一个阶段,在提高临床人才整体素质、增强临床人才竞争力方面较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承担的更重要的责任。

1 我国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的基本途径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中医临床人才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调查显示,我国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1 师承教育师承教育一直是我国中医临床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赋予师承模式以新的内涵,产生了现代高层次师承教育模式,如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等。

1.2 成人学历教育成人教育是以提高学历为目的的继续教育模式,主要由各高等中医院校开设,培养对象为在职从业人员,办学层次有专科和本科两种,根据办学形式及层次的不同,又分为硕士(博士)教育、函授教育、夜大教育和全脱产教育。

1.3 远程教育中医远程教育是伴随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出现的一种新型交互式教育手段,通过中医药相关资源信息化及教学方式的网络化,为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中医药人才提供中医药继续教育服务。

1.4 各类培训班培训班是为提高中医临床人才在职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和临床诊疗技能而开展的各种教育项目。

一般由中医医院、中医高等院校或中医学术团体举办,目前常见的培训班有高级人才培训班、青年骨干培训班、专科培训班、基本理论培训班、基本技能培训班等。

1.5 进修教育进修教育是我国传统的教育形式之一,在中医继续教育中被广泛运用。

主要通过参加各种研讨班、专题讲习班进行知识的补充,或直接进入上级医院或科研机构,在上级医师带教下,参与临床实践,培养临床思维能力,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获得迅速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办学的体系,出现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为我国高层次临床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

然而,目前的继续教育体系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教育地区发展不平衡;缺乏科学的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效果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不够完善;教学内容和实施形式还不能满足广大中医临床人员的学习要求;继续教育发展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

进一步规范我国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体系是稳定临床医师队伍、发展临床医学的根本性战略措施。

2 发达国家发展继续教育经验总结
发达国家尤其是美、英、德、法等国在继续教育体系创建与发展中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习其继续教育发展思路对于完善我国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有着重大的参考价值。

2.1 建立和健全继续教育立法,为继续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继续教育立法在加强继续教育稳定性和连续性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运用一系列的法律明确了从业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保证了对继续教育人力和财力的投入,使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培养目标等适应社会的需求,同时为促进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还建立了配套的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

2.2 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继续教育承担着庞大的教育任务,仅靠政府的力量是难以承担的,在德国,企业、继续教育学院和私人培训机构在继续教育中担当着重要角色,美国的继续教育则广泛调动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力量,充分发挥、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服务。

2.3 紧扣社会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应用型人才发达国家继续教育机构都是根据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和市场的发展状况来确定专业设置及培养内容,按照确定受教育者的教育需求——确定培养目标——选择培养内容、方法、手段——实施培训——培训效果考核这一路径对受教育者提供继续教育,整个教学过程采取理论讲授和现场实习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实践时间占一半以上的比重,着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4 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利用因特网,运用E-mail、联机交谈、Web教材、电子公告板、联机图书馆等途径进行继续教育,使受教育者参与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内容选择及与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等更加方便灵活。

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采用,为继续教育的个性化,即课程、进度及学习方式的自主选择提供了便利。

3 我国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模式的完善与优化
3.1 规范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立法我国中医继续教育已经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2002年颁布了《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2006年进行了修订并提出《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办法》,对中医要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内容和形式、效果的考核、经费筹集及学习情况登记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但是相关政策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首先国家要加大对中医继续教育的扶持力度,对管理部门、办学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受教育者在继续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时间、内容、经费、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同时要在全社会倡导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建议用人单位建立继续教育个人档案、完善考核晋升制度,将人才的培养、考核与使用有效结合起来,把参加继续教育的成绩与效果作为职务聘任、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和评优表彰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有效调动临床中医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3.2有效整合社会继续教育资源以改善继续教育条件继续教育资源的整合应该以国家的继续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在有效利用现存继续教育机构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开发各种潜在的和可能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和其他非物质教育资源,需广泛调动高等院校、中医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甚至是个人的力量来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机构的建立,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同时也要注意严格审查继续教育机构的资格,
对机构的教学设施、教学实践基地、师资力量等进行严格考察,以保证继续教育质量。

3.3 规范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培养方案
3.3.1 规范继续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规范化继续教育立足于培养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具备完善知识结构、高水平专业技能和高素质的临床人才,应突破学历教育的范畴,淡化学历化倾向,以提高受教育者的临床实践能力为主要任务。

培养标准的设定要有层次性,针对不同层次的受教育者及其不同的培养需求要设定不同的培养标准(培养标准的设立可以参考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优秀中医临床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且具体的培养规格应根据社会及受教育者需求的变化而及时更新。

3.3.2 规范课程设置课程方案根据国家制定的培养标准设定,以临床实践课为主,同时要加强理论课建设。

临床实践课主要在教育机构规定的实践基地采用跟师学习的方式进行,根据受教育者从事的专业方向,跟随同科的临床医师学习;理论课的设置不再按照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的标准划分,而是根据中医临床人才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设置,主要由专业基础课、经典论著课、名家医案课等,由受教育者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相应的课程。

3.3.3 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方式采用课堂学习、现场学习、利用CDROM等媒体学习、利用互联网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

受教育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生活情况,自由选择全日制、半日制、函授或远程教育等学习方式,这样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使得继续教育更具广泛性,从而为各地区、各层次的临床工作者提供了便捷的受教育渠道,解决中医药继续教育地区不平衡的状况,普遍提高我国中医临床人才的整体素质。

3.4 构建并完善继续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整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应该包括教学调控系统、教学评价系统以及教学信息反馈系统。

要完善继续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首先应加强对继续教育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充分运用行政手段,依据反馈系统提供的信息,对教学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从而确保继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目标的实现;其次要根据培养目标确定教学评价标准,明确教学评价内容,用多种教学评价形式实现全员、全面、全程评价;最后要将来自教学过程和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进行收集并及时反馈到教学调控系统中以完善教学过程的实施从而保障教学质量。

4 结论
近年来,虽然我国中医临床人才继续教育发展很快,已取得巨大的成就,但一个相对成熟、能适应社会需求的继续教育网络还没有完全形成。

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将其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使其更好的发挥培养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殷明.从美国经验看我国继续教育的发展取向[J].继续教育研究,2008(2):1-3.
[2]周勇.哈工大继续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4(12).
[3]段立峰.中外继续教育比较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08(2):6-7.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67300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