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教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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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教:着力推进 均衡发展

义教:着力推进  均衡发展

义教:着力推进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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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教育·D版》2019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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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基本消除超大班額年度目标任务。

2.全区农村小学、教学点英语课开齐比例提高至90.5%。

3.全区共成立了2171个学区,11 918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学区制管理,改革进度达90.9%。

做法呈现:
2018年,我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进程。

今年全区大班额比例降至15%,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超大班额比例降至1.1%,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完成基本消除超大班额年度目标任务。

全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区管理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目前,全区共成立了2 171个学区,11 918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学区制管理,改革进度达90.9%。

自治区教育厅深入推进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专项行动,积极指导各地通过补齐教师、配齐设备等方式开齐开足国家课程,重点解决乡村小学英语课程开设难题。

目前,全区农村小学、教学点英语课开齐比例提高至90.5%。

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增“国检”县(市、区)43个,“国检”县(市、区)总数已达到98个。

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学习负担,我区在2018年制定《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广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目前排查校外培训机构6 152家,存在问题的有5 045家,已完成整改1 270家。

荔浦市档案局

荔浦市档案局

荔浦市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2019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机构设置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二:收入决算表表三:支出决算表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表十: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含“三公经费”说明)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第五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六部分:国有资产信息说明第七部分:基层民生支出说明第八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荔浦市档案局是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档案事业,负责档案监督、指导、接收、采集、保管和提供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具有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案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以及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有关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执行。

(2)、指导和监督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

(3)、研究和审查有关档案的保存价值、保管期限的原则和标准,监督和审议有关档案的销毁问题。

(4)、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工作业务经验交流、档案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档案科学的研究。

(5)、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全县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形成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档案,征集反映本县历史状况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及有关资料。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06•【字号】市政〔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2018年,我市再次对2017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

经清理,现对决定继续保留、废止、失效、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修改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规〔2017〕1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工作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明确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的,有效期为2年。

文件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1.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2件)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4.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桂林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6日附件1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2件)附件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附件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附件4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一、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教委机关行政编制43人,实际42人,工勤编制15人,实际4人;所属事业编制5622人,实际4956人。

离退休人员2504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2489人。

(二)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本区教育工作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统一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其它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协调、指导教学和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学校在校生的学籍管理。

3.管理、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4.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普教、成人教育学校事宜进行审批。

5.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建设投资、年度预决算等进行研究、协调和落实;负责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事业经费;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落实,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7.负责编制和落实教育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的规划;落实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全区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初中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

8.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9.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10.依法对本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双教字〔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双教字〔2018〕52 号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3月26日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1.加强理论武装工作。

抓好意识形态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

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教,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活动。

统筹设计、科学安排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时效性。

2.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把2018年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提升年。

深入贯彻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建情况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着力整顿教育系统工作作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认真开展“抓好党建强作风、塑好师德正师风”活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4•【字号】〔2018〕号•【施行日期】2018.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今年9月份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普查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全国网站普查系统中登记并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

全市正常运行的121个政府网站中,检查合格网站118个,检查不合格网站3个,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为97.5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网站常态化监管力度不强。

部分网站仍然存在监测点前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应更新未更新栏目超过10个等问题。

(二)部分网站功能不全。

部分网站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存在办事指南要素缺失、未提供示范文本下载或说明,办事指南材料、材料格式要求、流程等不清晰,分类不合理等情况。

一些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和“网上办事(旧版)”栏目存在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没有同源发布的情况。

(三)部分网站网页设计不规范。

部分部门网站未按照结构为“○○○.□□□”设置规范域名。

部分网站底部功能区不规范,网站底部功能区未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ICP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

部分网站底部友情链接或者专题区域提供了非政府网站链接,但跳转时未提供非政府网站链接的提示。

荔浦市统计局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doc

荔浦市统计局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doc

荔浦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机构设置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二:收入决算表表三:支出决算表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表十: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含“三公经费”说明)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第五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六部分: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第七部分:基层民生支出说明第八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方法,完成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国情国力统计调查任务。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各单位的统计业务工作。

组织全县性的有关专项调查。

3.为县委、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搜集、整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

5.贯彻执行统计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6.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和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7.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教育、宣传工作;协助区、市统计局搞好我县统计从业资格、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有关工作。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市政〔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市政〔2018〕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为确保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有效落实,现将《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本单位承担的政府重点工作,逐级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

各县区政府要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全力抓好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对指标类、项目类目标任务要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对不能量化的工作任务,要有具体的工作落实载体,明确分管领导、实施责任机构、督办责任人,明确工作进度、工作时限、具体措施等。

落实分工任务过程中还需要增加配合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

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牵头责任单位的要求,制定涉及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主办负责、整体协作的原则,完善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要及时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对经协调仍未能解决的问题,应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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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教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局不断完善领导机制,狠抓落实,让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有效地深入开展。

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民众关心的焦点、热点内容及民生问题,继续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机关行政职权公开透明化,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保证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自2018年8月开始由职成与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报送、更新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人员的落实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配套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明确了信息报送、发布的审查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报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公开。

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反馈、备案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合法、有序、及时发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围绕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决策、推进工作、提高执行力等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局政务公开栏、荔浦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等网络媒体与平面媒体相结合的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公开日常重要动态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辐射面。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按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学前教育、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等栏目发布,更新好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便民服务、信息公开等功能,及时更新和不断丰富网上内容,力求做到机关行政职权公开透明化,让群众及时知晓了解国家的教育政策、政府教育方针、我市教育动态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明确信息公开方向,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类别。

我局充分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上应予以公开的信息栏目的重要领域及方向,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类别,主要有:机构概况、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收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应急管理、人事信息、行政事业收费等,让信息发布更具规范性、代表性、
(二)尽职尽责,多种渠道、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我局重点围绕民生问题及本系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重要工作动态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

全年共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其中主动公开34条、其他教育领域信息170多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各要素完整率达100%,全年信息完整率、信息更新确认率达100%,高效高质量完成了政府下达之任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我局信息公开情况及相关材料。

我局按规定及要求,全年每个季度及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我局信息公开情况及相关材料,并做好存档记录。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其中网站申请0条,传真申请0条,信函申请0条,其他形式0条。

申请办结数0条。

申请答复数0条。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8年,我局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0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在本单位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也作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收费及减免费用为零。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在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等事项,也没有发生提起的行政复议行为。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公开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因而,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社会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仍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我局将进一步按照《条例》要求,立足本单位实际情况,总结反思,对症下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是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

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平台、电视、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丰富形式,整合资源数据共享,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四是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及时及时进行总结反思,让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精益求精。

荔浦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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