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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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11•【文号】教师〔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现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2018年2月11日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

为深入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决策部署,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建强做优教师教育,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教师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0•【字号】州政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湘西自治州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2018年1月20日湘西自治州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7〕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激活教育内生动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州,为到2020年我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优先发展,重点保障。

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规划优先考虑教育布局,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服务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

——坚持内涵发展,提高质量。

把教育质量作为振兴教育的生命线。

建设质量监测体系、质量监管体系、质量评价体系,营造提高质量环境。

——坚持均衡发展,促进公平。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公平性,着力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做到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切实保障每个适龄青少年儿童和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权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兰教发〔2018〕139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市管民办中学: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组织做好2018年教师节庆祝工作,集中展示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集中展现新时代广大教师坚守讲台、筑梦中国的新形象新风貌,对于进一步团结凝聚全市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兰州教育的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市教育局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 2018 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要求,以深入开展“修师德、正师风、践师行、强师能、铸师魂,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活动为主线,通过组织开展师德教育、师德承诺、师德论坛、师德评议、课堂教学能力评比展示、评优选先和“讲好我的教育故事”、“师德活动周”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集中展示兰州教育发展特别是教师队伍培养方面取得的新成绩,推介、宣传、学习身边的好老师事迹,广泛宣传和展现新时代兰州教师立德树人、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上进的良好形象,切实增强广大教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区县、各学校也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现将教师节庆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重感召,广泛生动开展入心见行的尊师活动各区县、各学校要将开展好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聚焦活动主题,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争取各方大力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特色生动、内涵丰富的宣传庆祝活动。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7.04•【字号】双教字〔2018〕135号•【施行日期】2018.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教字〔2018〕135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现将《双鸭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7月4日双鸭山市教育局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促进禁毒事业全面科学发展,不断提升毒品治理成效,有效净化校园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禁毒委关于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的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深入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减少毒品对青少年学生的危害,提升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率,为全市教育系统营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系统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弘升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马野平市教育研究院院长关忠市教育局常务副局长赵淑丽市教育局纪检书记马云增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广海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成员: 各县(区)教育局局长、直属学校校长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建办设在市教育局保卫科,创建办主任由于敬周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期间综合协调、资料收集、信息反馈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力推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0.30•【字号】兰教发〔2018〕167号•【施行日期】2018.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高新区社农局:为做好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7〕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1月30日前,出台本县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基教二处。

兰州市教育局2018年10月30日附件: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7〕16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

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创新教育管理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政府保障机制、提高教育质量等措施,实现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规范学校管理,提升师资水平,提升学校内涵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所有县区创建成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确保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学生发展更加全面,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群众对义务教育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迎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迎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迎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大政办发〔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迎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有关部门:《大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迎国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9日大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迎国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和《吉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吉政教督委办字〔2016〕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顺利完成2018年“全面改薄”迎国检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吉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为标准,以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核心,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消除校际之间的资源配置差异,整体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所有项目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重点落实好6项国家督导评估目标:1.保障基本教学条件;2.改善学校生活设施;3.办好必要的教学点;4.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5.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6.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要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我市义务教育的满意度,确保2018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职责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职责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3.08•【字号】邯教〔2018〕102号•【施行日期】2018.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教〔2018〕10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职责的通知邯教〔2018〕10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凝聚合力,落实责任,促进教育重点工作高效落实,加快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不断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相关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分管领导作用局领导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所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工作,着眼大局,勇于担当,进一步明确职责,履职尽责,各尽其责,全力以赴促进分管工作创特色,推动分管市直学校上水平,督促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争一流,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局领导要做到“责在心中”,经常到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调研、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督查等形式了解情况,对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的情况要心中有数,把握工作重点,实化推进举措,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督导重点工作落实。

要做到“责权统一”,按照层层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制度、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大胆负责、敢于负责,强力推动工作,做到责、权既严格明确又有机统一。

要做到“责岗相符”,不断强化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适应岗位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把分管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凝聚起推动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局领导分管的市直学校等同于分管的处室,要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导责任,经常深入学校调研指导,拿出足够精力抓好分管学校的各项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4.08•【字号】合教秘〔2018〕151号•【施行日期】201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8〕151号局机关有关处室: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工作办法》(合政〔2008〕112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评估试行办法〉的通知》(合人常〔2014〕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局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任务2018年,我局收到交办的省政协提案1件(主办件),市人大议案1件(主办件),市人大建议31件(主办24件,会办7件),市政协提案78件(主办63件,会办15件)。

根据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内容、领导批示和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局办公室已将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并转相关处室(电子版已通过平台发送),由责任处室牵头(商相关部门)具体承办。

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要求(一)依法办理,严格程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要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保证质量。

严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严格落实负责人亲自抓、专人具体办的办理工作机制,具体经办人要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并相对固定,保持工作连续性。

(二)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对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应抓紧解决;应该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实事求是地向建议或提案者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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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
主要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18
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办发„2018‟58号)精神,我
局会同协办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
工作。为确保我局承办的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现制定如下工作方
案。
一、 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完成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
务,扎实有序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二、 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发展更加公平优质的
义务教育
1.工作措施
(1)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底数。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并征求
有关单位的意见草拟《****县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
实施办法(草案)》并报送县人民政府审批。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县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政办发„2018‟31号)精神,9月份,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区
制管理改革。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
教学管理方式方法,实现学区内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
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促进优质学校和薄
弱学校协调发展,逐步增加优质学校覆盖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总量,整体提升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形成县域内义务教
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机制,构建县域、城乡、校际深度合作
的义务教育学校“同生共长”发展新格局。
2.完成时间:2018年9月
3.分管领导:******
责任股室:基教股
责任人:******
(二)力争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
估认定
1.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2018年4月24日,召开****县
教育系统迎国检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迎国检工作。按照“全国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标准和要求,结合自治区督导评估
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问题为导向,列举问题清单,积极整改,
迎接国家督导评估。
2.制定方案,全面推进。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定《****县义
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接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县
人民政府审定,全面推进迎国检工作。
3.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今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基
本建设总投入62897万元,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提升义
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达到“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办
学标准和要求,确保今年年底前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2.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3.分管领导:*****
责任股室:均衡办
责任人:*****
(三)推进县城城南小学、县城城西小学、县民族中学尖岭
校区扩建项目建设,逐步解决学生入学难问题。支持****县中学、
城关中学提高办学水平,加快推进****县民族综合高中建设,促
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大力支持特殊教育,
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1.加大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新建项目建设力度
(1)投入1500万元续建****县城南小学教学楼、食堂附属
工程,今年9月招生办学。
(2)投入9826万元续建****县民族中学尖岭校区扩建项目。
请补充今年项目预计完成情况。
(3)投入4580万元新建****县城西小学,请补充今年项目
预计完成情况。
2.推进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计划投入资金7370万元,其中扩建****县中学食堂、风雨操
场,建筑总面积5500平方米,投入资金1210万元;建设****县
民族综合高中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框架结构风雨操场,建
筑总面积13000平方米,投入资金2860万元;建设****县城关中
学科技楼、学生宿舍楼、室内运动场,建筑总面积15000平方米,
投入资金3300万元。请补充今年项目预计完成情况。
3.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请补充今年职业教育推进情况
4.大力发展特殊教育
请补充今年特殊教育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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