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信号施工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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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信号具体施工规范TB-10206-99

铁路信号具体施工规范TB-10206-99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TB-10206-99
1总则
1.0.1 为统一铁路信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 促进和适应铁路信号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 保铁路信号设备安全可靠,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信号工程的施 工及验收。
1.0.3 信号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 关方面会审的设计图纸施工,如需变更应按铁 道部现行的变更设计处理办法执行。
1.0.7 信号工程应按规定对主要设备和器材 的电气、机械性能进行测试,并作记录。
1.0.8 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应遵守铁道部现 行的有关施工安全规则的规定及产品技术 文件的安全规定。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 编制技术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 行。
在进行改(扩)建既有线工程时,应做 好新旧设备的倒替施工方案,并经运营部 门批准后实施,确保行车安全。
1.0.12 信号工程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 定。
2 施工准备
2.0.1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认真做好现场的 施工调查,核对设计文件,规划施工部署 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签订施工中必要的 协议等。
2.0.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核对设计文件, 发现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联系 解决。
3 建筑限界
3.1般规定 3.1.1 信号设备除车辆减速器、限界检查器、
轨道接触器外任何部分均不得侵入表3.1.1 的规定。
见下页表
表3.1.1 信号设备建筑接近限界(mm)

设备名称或距

轨面距离
正线信号机、站线信号机 1 (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2 站线信号机
3继 电
4器

箱 及
6表 示
7器
等 8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编制说明1。

为了使信号工程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施工技术管理,确保工程全面创优,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参阅《铁路施工技术手册〈信号〉》、《铁路信号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T B10401。

1-—2003)、《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 B1026-—99)及呼局电务段具体要求的有关内容和条款。

3。

本标准涉及不到之处,有待于施工过程中另行补充。

总体工程情况本工程为改建铁路包惠线电气化工程,本标段工程范围为西小召(不含)—桃司兔(不含),里程范围为K150+000—K322+000,沿线的车站包括五原,四分滩,巴彦高勒,杭锦旗,头道桥(不含站内)及景阳林.蓿亥.补隆淖三个自闭中继站。

(一)室外工程一。

电缆线路1。

1一般规定1。

1。

1工程开工后应进行电缆单盘测试;电缆敷设后及接续配线前,进行施工测试,接续配线前的测试数据,作为电缆隐蔽工程测试记录。

施工中要注意电缆型号.1.1.2信号电缆主要电气特性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在20℃时,信号电缆导电线芯的直流电阻,每千米不大于23.5Ω。

2。

信号电缆芯线间绝缘电阻、任一芯线对地绝缘电阻,使用500V兆欧表(或高阻兆欧表)测试,每千米不得小于500MΩ。

3。

综合扭绞电缆线间绝缘电阻、任一芯线对地绝缘电阻,使用高阻兆欧表测试,每千米不得小于3000MΩ。

用兆欧表测试,可按下列公式计算:Rx=0。

001*L*Rm式中L---电缆实际长度(m);Rm--仪表测量值(MΩ);Rx--换算到每千米长电缆的实际绝缘电阻值(MΩ)。

电缆如经曝晒后测得所有数据,不得作为电缆电气特性的结论。

1.2电缆线路敷设1。

2。

1电缆径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相关两设备间距离较短;2通过股道及障碍物较少;3施工及维修方便;4避开线路和其它建筑物的改、扩建处;5避免在道岔的岔尖、辙叉心和钢轨接头处穿越股道;6避免通过酸、碱、盐性等有化学腐蚀性物质地带,各种管道径路复杂地带,土壤松软容易塌陷的地带,以及坚石、池沼、污水坑等处;7土质路基不宜敷设电缆;困难情况下,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护。

TB 10206-1999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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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信号施工规范标准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标准
2.2.6 在竖立信号机柱前,应再次检查机 柱质量,检查机柱有无损伤及超过规定裂 缝现象,确认符合规定时方可使用。
2.3色灯信号机 2.3.1 同一机柱同方向安装的各个机构,各灯位
中心应在一垂直线上,固定机构的托架应安装水 平。 2.3.2 信号机构的色玻璃及透镜必须符合规定 标准,不得有影 响显示的斑点和裂纹,并应清洁、 明亮。两个同颜色灯光,色谱应接近一致。 2.3.3 信号机构的灯座应调整灵活,光源应调 整在透镜的焦点上。灯泡应采用有主、副灯丝的 信号专用灯泡,正常点灯时,应接通主灯丝。 2.3.4 对信号机构至机柱间的电线把应进行防 护,防止雨水浸 入。
7 土质路基不宜敷设电缆;困难情况下,应按设 计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5.3 电缆经过下列地点时,应采用软土(砂)、砖 (管、槽)防护:
1 靠近取土坑时。 2 接近地下建筑物时。 3 接近或交叉其他电缆时。 4 穿越地下排水沟时。 5 穿越种有植物的耕地时。 6 穿越居民点时。 7 必须减少电缆埋设深度时。 用软土(砂)、砖防护时,电缆上、下各敷软土
2.1 一般规定 2.1.1 信号机应设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或其 所属线路的中心线上空。不得已需设于右侧时, 应由施工定、复测的主持部门报铁路局批准。 2.1.2 信号机的设置位置和显示方向,应保证 从列车、车列上不致于误认为邻线的信号机。 2.1.3 发车进路表示器机构的安装位置,应与 其指示的线路外通方向相—致;四个及其以上发 车方向,进路表示器按设计灯光位置排列安装。 矮型双机构的进路表示器不得安装在禁止信号机 构下部。
(砂)100 MM,然后再敷砖防护。
5.4 电缆接续 5.4.1 电缆接续应A端与B端相接,相同的芯 组内颜色相同的 芯线相接。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1基本规定《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J 203—961.0.2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按铁路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现行铁路变更设计规定办理。

1.0.3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各项施工记录和工程日志。

1.0.4 隐蔽工程,必须经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方面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1.0.5 铁路工程采用的各类主要材料、半成品、构件、器材和设备等,均应有符合国家或铁道部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经抽样试验鉴定合格,方准使用。

1.0.6 铁路工程各类施工机械、起重吊装设施、电力设备、风水汽管路和各种大型设施,使用前均应进行全面检查,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使用。

在使用中应经常维修检查并定期检查标定。

1.0.8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制订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火、防毒等工作。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1.0.11 既有线施工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与运输相互干扰和确保行车安全。

如必须临时中断行车或降低行车速度时,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1.0.12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备全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等资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B l0210—975.10.1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

当运至浇筑地点发生离析现象时,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2 施工安全《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2—871.0.5 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1.0.6 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铁路信号施工工艺技术标准

铁路信号施工工艺技术标准

信号工程施工技术及工艺标准一、室外电缆工程1)、挖电缆沟1.电缆经路选择在路基边坡坡脚外1米内,防护栏之内,遇特殊情况可选择在路肩上,但绝对不允许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挖沟敷设电缆。

对因条件限制不能设在护网或围墙内的电缆,采取以下防护措施:在电缆沟上部安装警示板,并在其上加倍设置电缆标和警示牌密度。

2.电缆沟直、低平,沟内无石块和容易损伤电缆的杂物。

3.电缆沟深度:(1)站内路肩0.8米(电缆曹防护、钢管防护地段沟深同),区间和路基下的站内电缆沟1.2米。

(2)穿越股道、公路的沟深和引入电缆沟深度相同(股道下防护管上面距路基土面不得少于0.4米)。

4.平行于股道的干线电缆距最近钢轨轨底的距离:(1)在线路外侧,应不少于2米(当路基宽度不够时,在保证轨底边缘与电缆的斜面距离不少于2米的原则下,此距离可减至不少于1.7米。

(2)在线路间不少于1.6米(线间距为4.5米时,不得少于1.5米)。

2)、电缆敷设:1.信号设备所采用的电缆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电缆允许在任何水平差的径路上敷设,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不少于:(1)全塑电缆为其外径10倍。

(2)铠装电缆为其外径15倍。

3.电缆敷设前应进行单盘测试,电缆敷设后及接续配线前,进行施工测试;接续配线前的测试数据,做为电缆隐蔽工程测试记录。

4.电缆应缓和的敷设在沟内,使其有一定的自然弯曲,其附加长度,一般包括:(1)室内储备量为5米(另加实际引入和做头所需长度);(2)设备间电缆每端出土及做头各2米;(3)桥、较大涵洞、隧道两端储备量各不少于5米,并能满足电缆热胀冷缩的需要。

桥面上电缆槽及桥两端采用防护钢管外水泥包封。

5.电缆尽量不接续,购货前,测量好实际长度订购。

不得以时,站内地上接续,区间地下接头盒接续。

地下接续后不得回填,每站全部地下接续完毕后,经现场测试、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并及时埋设接头标。

6.电缆沟内敷设多根电缆时,需排列整齐,互不交叉,如需分层敷设时,其上下层间距不得少于0.1米。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5.4 电缆接续 5.4.1 电缆接续应A端与B端相接,相同的芯 组内颜色相同的 芯线相接。 5.4.2 电缆采用变压器箱、电缆盒、继电器箱 等地面接续方式,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芯线不得有任何损伤。芯线上的端子必 须固定、拧紧,每个配线端子不得超过三根芯 线,芯线之间应放垫圈。 2 电缆引进电缆盒、变压器箱,应用绝缘胶灌 注。灌胶前电缆引人口(含备用引入口)应堵严。灌 胶深度宜为30 mm。胶面应整洁明亮,胶面高度 可低于电缆护套5—10mm。
4 轨道电路


4.1 一般规定 4.1.1 具有导电性能的连接两轨条间的配件及 桥梁护轮轨(有移频信号的轨道区段)均应装设绝缘。 轨道电路区段的各种绝缘装置,应保证绝缘良 好,配件应齐全、完整无损,螺母应拧紧。 4.1.2 钢轨引接线、钢轨接续线、道岔跳线的 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塞钉式轨道电路的塞钉孔形成后应及时安装。 塞钉头不得打弯、打堆;打入钢轨后,头部露出 钢轨腰部立面不得大于4MM.

6 检查柱落人检查块缺口内,两侧间隙为1— 2mm。 7 摩擦联接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岔正常转换时,电机不空转。 2)道岔尖轨因故不能转换或转换中途受阻时, 应使电机 克服摩擦联接力空转。 3)摩擦电流不得大于额定电流的1.3倍。 4)当尖轨密贴基本轨后,摩擦联接器应能消耗 电动机多余的旋转惯性力,但不得出现电动机骤 停现象。





2.3色灯信号机 2.3.1 同一机柱同方向安装的各个机构,各灯位 中心应在一垂直线上,固定机构的托架应安装水 平。 2.3.2 信号机构的色玻璃及透镜必须符合规定 标准,不得有影 响显示的斑点和裂纹,并应清洁、 明亮。两个同颜色灯光,色谱应接近一致。 2.3.3 信号机构的灯座应调整灵活,光源应调 整在透镜的焦点上。灯泡应采用有主、副灯丝的 信号专用灯泡,正常点灯时,应接通主灯丝。 2.3.4 对信号机构至机柱间的电线把应进行防 护,防止雨水浸 入。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1 基本规定《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J 203—961.0.2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按铁路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现行铁路变更设计规定办理。

1.0.3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各项施工记录和工程日志。

1.0.4 隐蔽工程,必须经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方面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1.0.5 铁路工程采用的各类主要材料、半成品、构件、器材和设备等,均应有符合国家或铁道部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经抽样试验鉴定合格,方准使用。

1.0.6 铁路工程各类施工机械、起重吊装设施、电力设备、风水汽管路和各种大型设施,使用前均应进行全面检查,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使用。

在使用中应经常维修检查并定期检查标定。

1.0.8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制订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火、防毒等工作。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1.0.11 既有线施工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与运输相互干扰和确保行车安全。

如必须临时中断行车或降低行车速度时,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1.0.12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备全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等资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B l0210—975.10.1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

当运至浇筑地点发生离析现象时,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2 施工安全《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2—871.0.5 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1.0.6 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1.0.8 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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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表示系统的动接点与静接点的接触深度,不 得小于4 mm,与静接点座应有2 mm以上的间隙; 当挤岔时,定、反位 接点应断开。
6 检查柱落人检查块缺口内,两侧间隙为1— 2mm。
7 摩擦联接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岔正常转换时,电机不空转。 2)道岔尖轨因故不能转换或转换中途受阻时,
2
站线信号机
3 继电
正线
4
器 1100以上
站线
5
箱 及
350-1100(含1100)
6

200--350(含350)
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5--200(含200)

8

25以下
限界标 准
2440
2150 2440 2150 1875 1725 1500
1400
说明
所属轨 道中 心至 设备 突出 边绝 缘
2地面固定信号机
2.1.4 高柱信号机机构应垂直于地面装设.在 距离钢轨顶面 4 500MM高处用吊线坠往下测量, 倾斜量不应大于36MM. 2.1.5 矮型信号机基础应埋设平稳.其倾斜量 不应大干60:1. 2.1.6 信号机梯子中心应与机柱中心—致,信 号机梯子应平直,梯子支架应安装水平。
2. 1.7 信号机各部部件应齐全,小得有破损、 裂纹现象;紧固件应平衡上紧;开口销双臂对
2.1 一般规定 2.1.1 信号机应设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或其 所属线路的中心线上空。不得已需设于右侧时, 应由施工定、复测的主持部门报铁路局批准。 2.1.2 信号机的设置位置和显示方向,应保证 从列车、车列上不致于误认为邻线的信号机。 2.1.3 发车进路表示器机构的安装位置,应与 其指示的线路外通方向相—致;四个及其以上发 车方向,进路表示器按设计灯光位置排列安装。 矮型双机构的进路表示器不得安装在禁止信号机 构下部。
应使电机
克服摩擦联接力空转。
3)摩擦电流不得大于额定电流的1.3倍。 4)当尖轨密贴基本轨后,摩擦联接器应能消耗 电动机多余的旋转惯性力,但不得出现电动机骤
停现象。
4 轨道电路
4.1 一般规定 4.1.1 具有导电性能的连接两轨条间的配件及
桥梁护轮轨(有移频信号的轨道区段)均应装设绝缘。 轨道电路区段的各种绝缘装置,应保证绝缘良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1 建筑限界
1.1 信号设备除车辆减速器、限界检查器、 轨道接触器外,任何部分均不得侵入表1.1 的规定。
1.2 在曲线线路上,列车运行速度在120KM 以下时,信号设备建筑接近限界,应按有 关规定进行加宽。
表1.1信号设备建筑接近限界(MM)
序号
设备名称或距轨面距离
1
正线信号机、站线信号机(通过超 限货物列车)
称,劈开角度应为60--90.
2.1.9 混凝土信号机柱顶端及电线引入管人口, 应用水泥、沙浆封严,防止漏水。
2.1.10 信号机构门、变压器箱、电缆盒盖应严 密,密封良好。
2.1.11 在正式运营的铁路线上,新设尚未开始 使用及应撤除尚未撤除的信号机,均应装设信号 机无效标,或将色灯机构向所属线路外侧扭转 90度,关严机构门,并应熄灭灯光。
2.2.6 在竖立信号机柱前,应再次检查机 柱质量,检查机柱有无损伤及超过规定裂 缝现象,确认符合规定时方可使用。
2.3色灯信号机 2.3.1 同一机柱同方向安装的各个机构,各灯位
中心应在一垂直线上,固定机构的托架应安装水 平。 2.3.2 信号机构的色玻璃及透镜必须符合规定 标准,不得有影 响显示的斑点和裂纹,并应清洁、 明亮。两个同颜色灯光,色谱应接近一致。 2.3.3 信号机构的灯座应调整灵活,光源应调 整在透镜的焦点上。灯泡应采用有主、副灯丝的 信号专用灯泡,正常点灯时,应接通主灯丝。 2.3.4 对信号机构至机柱间的电线把应进行防 护,防止雨水浸 入。
4 机柱的弯曲度不大于L/200者(L为机柱长度)。 注:各项裂缝宽度,均以机柱按两规定支点平
放的实测数字为准。
2.2.4 信号机柱安装,必须符合建筑限 界要求,并保证埋设深度。埋深不足部分, 应填土夯实或按设计要求防护。
2.2.5 挖信号机坑前,应先核对信号机 坐标、位置、限界尺寸。确认无误后,再 进行挖坑。
信号机无效标为白色的十字交叉板,板长 1 200 mm 、宽800mm,安装在色灯信号机机构上。
2.2基础和立机柱
2.2.1 矮型信号机基础采用预制的混凝土基础, 基础安装应符合建筑限界的要求。
2. 2.2 高柱信号机应采用环形预应力混凝土信 号机柱,机柱梢径为150m。机柱卡盘采用混凝土 预制件,配U形螺栓与机柱连接,卡盘应埋设于 地下(500±100)mm处。当土壤含水量较大或为可 塑性的砂质黏土,土质不好时,机 柱坑底应增设 混凝土底盘或夯填碎石,防止机柱沉陷。
2.2.3 混凝土信号机柱的使用质量标准应满足 下列规定:
1 裂缝宽度小于0.2mmI,长度小于2/3周长。 2 裂缝条数不超过5条,间距在200mm以上,或
条数超过5条,但裂缝均匀分布,间距在300mm以 上。
3 纵向裂缝不超过1条,宽度在0.2mm以内, 长度小于1000mm,混凝土面无剥落现象。
3.2 转 辙 机 3.2.1 电动转辙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种类型道岔所使用的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
应符合相应的设计安装图。
2 动作杆和密贴调整杆应安装在一直线上,并 平行于道岔第一连接杆。
3 当插人手描把或开启机盖时,安全接点应断 开;当锁好 机盖时,该接点应接触良好。
4 移位接触器在道岔正常转换时,其接点应处 于常闭状态;道岔被挤或挤切销折损时,应切断 道岔表示。
3 转辙装置
3.1 一般规定 3.1.1 安装转辙装置的道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道岔处轨距的变化不超过限度,基本轨不横
移,尖轨走向灵活一致。 2 道岔应方正。单开道岔(或对称道岔)两尖轨前
后偏差不得大于20mm;复式交分道岔双转辙器及 复式交分道岔活动心轨钝角辙叉不得大于10mm。 3 道岔开程适当,尖轨应能与基本轨密贴。 4 轨枕空档应满足安装装置的安装要求。 5 道岔不符合安装要求时,应由工务部门整治, 以达到转辙装置安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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