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款结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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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强全行存贷款利率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和《ⅩⅩ省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的文件要求,统一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现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贷款包括个人存贷款和单位存贷款。

第三条制定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存、贷款利率规定的原则;(二)以中国人民银行计结息规定为依据,遵循维护客户利益、统一规范的原则;(三)严禁出现违反计结息规定,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第二章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标准第四条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第五条我行存、贷款计息标准自ⅩⅩ年9月21日起,对所到期的存贷款,统一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第六条活期存款计息方式为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第七条定期存款计息方式为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三章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第八条个人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利率执行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

未到结息日销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销户前一日止。

第九条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实行分段计息。

第十条保证金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

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未到期,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入日挂牌利率计息。

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时间:2009-12-3 17:15:23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作者: 编辑:刘建刚浏览次数: 2778一、计算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 1 、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 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 、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

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日利率×实际天数(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二、存款计结息(一)储蓄存款 1 、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

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

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转存后未满原定存期部分为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在存入日不事先约定期限,客户可自行选择在任何时候支取,存款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1 年期以内(含1年)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折计息。

相应期限整存整取利率打折后小于支取日活期利率的,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结息工作,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挂牌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利率市场化后,我行将按照市场供求来确定同期挂牌利率。

第二章计息基本规定和计息公式第三条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第四条我行根据不同业务品种分别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计息金额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厘位,计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分段计息时,各段利息应先保留到厘位,各段相加得出的利息总额后再将分位以下四舍五入.第五条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第六条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等额计息法贷款的计息公式为:(一)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本金=每月还款额—每月应付利息每月应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二)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贷款月数(精确到人民币元小数点后两位)每月应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第八条计息期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

计息期算头不算尾是指:存入日(或起贷日)计息,取款日(或还贷日)不计息.第九条定期存款(或贷款)到期日为节假日,造成客户不能按期存取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5.05.27•【文号】银发[2005]129号•【施行日期】2005.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货币政策,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人民银行按照利率改革和管理的要求对涉及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适当修改。

现就修改内容通知如下:一、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计、结息规定(一)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邮政汇兑资金在人民银行贷方余额执行超额准备金利率,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金融机构存款的计、结息规定(一)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三)除活期存款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外,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由开办业务的金融机构法人(农村信用社以县联社为单位),以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为原则,自行制定并提前告知客户。

三、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银行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与特种转账传票使用暂行规定

银行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与特种转账传票使用暂行规定

银行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与特种转账传票使用暂行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号)规定,银行的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现通告如下:一、计结息规则: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可多次部提。

4、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

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7.活期存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采用积数计息法,利息=累计计息积数x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8.定期:对正常的整存整取存款,采用对年对月对日逐笔计息法,利息=本金x年(月)数x年(月)利率9.贷款业务采用逐笔计息法。

二、计息方法:个人活期:利息=累计计息积数x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单位活期(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分段计算利息):利息=累计计息积数x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定活两便: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

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其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因定活两便储蓄不固定存期,支取时极有可能出现零头天数,出现这种情况,适用于日利率来计算利息。

存贷款利息计算

存贷款利息计算

存贷款利息计算存贷款利息计算存款利息的计算与核算(一)活期存款利息的计算1.计息时间的规定活期存款按季度计息,即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即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计息时间从上季末月21日开始,到本季末月20日为止。

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算至支取(计提日)的前一日为止。

2、计息利率的规定·利率是指一定存期的利息与存款金额的比率。

·利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其中年利率以百分号表示;月利率以千分号表示;日利率以万分号表示。

三者之间可用换算,一年按360日算。

存期以天数计算时,用日利率;存期按月计算时,用月利率;存期按年计算时,用年利率。

3、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单位活期存款由于存取款次数频繁,其余额经常发生变动,计算利息可采用积数法,其公式为:利息=计息积数×日利率(支取当天的利率)计息积数=本金×存期(天数)(余额变化时计算一次) 与积数法对应的另一种计息法是:分段计息利息=余额*当日利率(支取时,将每天的利息总和)4、计息方法(1)账页计息法(2)余额表计息法5、利息的核算(计提日)于结息日的次日将其存款利息转入该账户。

根据计算的利息金额填制两联特种转账收入传票和一联特种转账付出传票及计息清单;以一联特种转账付出传票与一联特种转账收入传票对转,其分录为:借:利息支出——活期存款息贷:活期存款——××存款人户另一联特种转账收入传票连同计息清单作收账通知送交存款单位。

(二)贷款利息的计算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日营业终了时,根据贷款科目余额表计算累计贷款积数(贷款积数计算方法与存款积数计息方法相同),登记贷款计息科目积数表,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定期结息的计息天数按日历天数,有一天算一天,全年按365天或366天计算。

存贷款结息规则

存贷款结息规则

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一、存款计结息规定(一)个人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二)整存整取储蓄: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实行自动转存,期限档次为3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存入日挂牌利率和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计算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三)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四)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实行自动转存,期限档次为3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存入日挂牌利率和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计算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五)通知存款:按通知存款品种(一天通知或七天通知),采取每一天或七天自动结息,即将上一结息的本金和利息自动转入下一计息周期计算复利,采用逐笔计息法,实行“利滚利”。

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10万元。

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

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6、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为适应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强对我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办函〔2005〕3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计息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一)我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两种计息方法.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款计结息(一)居民储蓄存款计结息1,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支取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逾期支取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如已办理约定自动转存业务,则为超过自动转存后存满新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在存入日不事先约定期限,客户可自行选择在任何时候支取,存款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1年期以内(含1年)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折计息.相应期限整存整取利率打折后小于支取日活期利率的,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4,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存款人须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开户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存款方式.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凡按约定存期连续存满的零存整取存款,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零存整取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期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6,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指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利息,支取利息的期次可与银行商定为1个月或几个月一次,银行按本金和约定存期计算好分次应付利息,储户凭存单分期取息,到期支取本金的存款方式.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支取,不计复利.存本取息存款提前支取时,须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将已分期支取的利息一次性从本息中扣回;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7,教育储蓄教育储蓄存款指开户时持存款人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时凭存折及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证明(必须是当年有效证明,且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优惠,以下简称"证明")一次支取本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存款方式.教育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6年三个档次,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各档次利率为:一年期按开户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三年期按开户日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到期支取时,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相应档次优惠利率计息,并免征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同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如出现漏存月份,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部分,支取时按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存款人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二)单位存款计结息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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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一、存款计结息规定
(一)个人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二)整存整取储蓄: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实行自动转存,期限档次为3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存入日挂牌利率和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计算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计算公式为: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三)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四)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实行自动转存,期限档次为3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存入日挂牌利率和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计算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五)通知存款:按通知存款品种(一天通知或七天通知),采取每一天或七天自动结息,即将上一结息的本金和利息自动转入下一计息周期计算复利,采用逐笔计息法,实行“利滚利”。

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10万元。

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
分次支取。

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6、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单位协定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可采取分段或不分段计息,由双方在协定存款合同中注明,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七)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打折计息,打折后低于活期存款利率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计算利息,利随本清。

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打折率
(八)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按日计息,按存入日挂牌利率和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计算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二、贷款计结息规定
(一)短期贷款:指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贷款,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计息。

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可采用按季、按月和利随本清三种结息方式,按季结息的,以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
结息的,以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要求一律执行按月结息,但对于个体经营户(个人)按月结息有难度的短期贷款,可执行利随本清。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按季、按月结息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利随本清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合同利率和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计算利息。

计算公式为: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二)中长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即执行浮动利率),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确定。

原则上中长期贷款利率采用浮动贷款利率,一般按年调整。

对法人客户的中长期贷款可执行按季结息,个人住房贷款可按月结息,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三)贴现: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和实际天数一次性收取贴现利息。

计息公式: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实际贴现天数×日利率
(四)贷款展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五)罚息利率: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罚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罚息。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
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于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六)贷款提前归还: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如在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人不得提前归还贷款,或即使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仍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则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否则,按合同利率和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三、利率换算公式
日利率(%o0)=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四、其他规定
(一)本通知自2005年9月21日起执行。

(二)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品种如单位定期、个人整存整取、定活两便、零存整取、教育储蓄、通知存款等品种,凡于2005年9月21日后支取的,均采用新计结息规则。

原采用到期一次付息或按年付息,现改为按季结息的, 2005年12月21日先将已产生利息予以结断,之后以新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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