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农户
公司加农户模式合同范本

公司加农户模式合同范本甲方(公司):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农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公司与农户的互利共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公司加农户的合作模式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提供__________(具体产品或服务),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或种植。
2.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培训以及相关的生产资料,并按照约定的价格收购乙方的产品。
3.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或种植,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数量。
二、合作期限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或种植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乙方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操作。
2. 有权对乙方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拒绝收购。
3. 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时间收购乙方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4.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以及相关的生产资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培训以及相关的生产资料。
2. 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向甲方出售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3. 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或种植,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数量。
4. 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检测和整改工作。
公司加农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加农户合作模式的管理,保障公司和农户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加农户合作模式中,公司与农户之间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二章合作模式第四条公司加农户合作模式是指公司以资金、技术、市场、品牌等优势,与农户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发展农业产业。
第五条公司与农户的合作形式包括:(一)订单农业: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农户签订订单,保障农户的生产稳定和收入。
(二)股份合作:公司投入资金,与农户共同成立股份制企业,实现利益共享。
(三)技术合作: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农户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品质。
(四)品牌合作:公司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帮助农户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合作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农户管理工作,负责以下事项:(一)农户筛选与培训:对有意向合作的农户进行筛选,对入选农户进行相关培训。
(二)合同签订与管理: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负责合同的履行与管理。
(三)生产指导与监督:提供生产技术指导,监督农户的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四)产品收购与销售:负责收购农户的产品,并协助农户销售。
(五)信息沟通与反馈:及时向农户传达政策、市场等信息,收集农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农户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对农户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二)诚信为本:遵循诚信原则,确保合作双方合法权益。
(三)公开透明:合作事项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八条公司加大对农户的扶持力度,包括:(一)资金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帮助农户解决生产资金困难。
(二)技术支持:提供生产技术指导,提高农户的生产水平和产品品质。
(三)市场支持:协助农户开拓市场,提高产品销量。
(四)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政策支持,为农户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九条合作双方应严格遵守合作协议,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以下责任:(一)公司违约责任:1. 按时足额支付农户应得收益;2. 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农户权益。
公司加农户协议书

7.3乙方未按约定完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8.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四、技术指导与服务
4.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包括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农资使用指导等。
4.2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乙方的生产技能。
4.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如有技术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请教。
五、农资供应
5.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农资,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
三、生产计划及收购
3.1甲方应根据市场需求,结合乙方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提前通知乙方。
3.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种植、养殖。
3.3甲方应在收获季节对乙方产品进行收购,收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执行。
3.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9.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以下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附件1:生产计划
附件2:技术指导与服务内容
附件3:农资供应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5.2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农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确保产品质量。
5.3甲方应保证所供应农资的质量,如因农资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的经营范围

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的经营范围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发展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
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是一种相对成熟的合作模式,通过公司与农户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互利共赢。
二、经营范围1. 养殖规模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的经营范围包括养殖规模的确定。
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户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农户共同确定养殖规模,包括养殖场地的面积、养殖的数量等。
2. 养殖品种经营范围还包括养殖品种的选择。
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户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农户共同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养殖品种,如猪、鸡、鱼等。
3. 技术指导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的经营范围还包括技术指导。
公司根据自身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养殖技术、疾病防控、饲料配方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农户提高养殖效益。
4. 市场销售经营范围还包括市场销售。
公司与农户合作,共同制定销售计划,进行产品销售。
公司负责开拓市场、销售渠道,帮助农户将产品销售出去,确保农户获得收益。
5. 资金投入经营范围还包括资金投入。
公司与农户共同投入资金,用于养殖设备的购置、饲料的采购、疫苗的注射等。
公司与农户按一定比例投入资金,确保养殖工作的顺利进行。
6. 风险分担经营范围还包括风险分担。
公司与农户共同承担养殖过程中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疫情等。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与农户共同分担风险,保障双方的利益。
7. 收益分配经营范围还包括收益分配。
公司与农户按照合同约定,共同分享养殖收益。
收益分配的比例可以根据双方的投入和合作协议确定,确保双方的利益均衡。
三、经营模式优势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具有以下优势:1. 资源共享:公司与农户共同利用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效益。
2. 风险分担:公司与农户共同承担养殖过程中的风险,减轻单方面承担风险的压力。
3. 技术指导: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帮助农户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增加养殖效益。
4. 市场销售:公司负责市场销售,帮助农户将产品销售出去,提高农户的收益。
公司加农户模式合同范本

公司加农户模式合同范本《公司加农户模式合同》甲方(公司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农户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一、合作内容1. 甲方提供种苗、肥料、农药、技术指导等支持,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种植生产。
2. 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农产品,确保按照约定的价格和质量标准进行收购。
二、农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1. 乙方种植的农产品品种为[具体品种],数量根据甲方的订单需求确定。
2. 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的标准。
三、种苗、肥料、农药及技术指导1.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优质的种苗、肥料、农药,并提供相应的使用指导。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正确使用种苗、肥料、农药,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生产管理1.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农业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农产品的生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种植进度、病虫害防治情况等。
五、收购与结算1. 甲方应在农产品成熟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收购,收购时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 收购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农产品的质量确定,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价格及结算方式。
3. 甲方应在收购后的[具体时间]内将货款结算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收购乙方的农产品或未按时结算货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或提供的农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货款或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加农户合作协议书

公司加农户合作协议书【协议名称】《公司与农户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XX-XX-XXXX【甲方(公司)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农户)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为了共同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特订立本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内容1.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种子、肥料、农药等。
2.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甲方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农作物的种植。
3.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种植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乙方生产的农产品由甲方负责收购,并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二、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生产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种植管理,保证农产品的质量。
3.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4. 双方应互相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及时沟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共同解决。
三、价格与结算1. 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2. 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结算时间应在农产品交付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时提供生产资料或未按约定价格收购农产品,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按技术要求种植或农产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公司加农户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加农户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农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种苗、技术指导、产品回收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负责提供优质种苗,乙方负责种植管理。
2. 甲方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包括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
3. 乙方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种植,保证产品质量。
4. 甲方承诺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回收,保障乙方的利益。
二、合作规模及地点1. 合作规模:乙方种植面积为_______亩,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
2. 合作地点: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县(乡镇)。
三、种苗及技术指导1. 甲方提供的种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_______的品种纯度和发芽率。
2. 甲方应在合作期限内,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乙方种植基地进行技术指导,确保乙方种植成功。
3. 甲方应提供种植技术培训,使乙方掌握先进的种植技术。
四、产品回收1. 乙方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的产品,甲方承诺以_______的市场保护价进行回收。
2. 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
3. 产品回收的具体数量、价格、时间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合作费用为_______元,用于支付甲方技术指导、种苗等费用。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合作费用支付给甲方。
3. 支付方式为_______(现金、转账等)。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种苗或技术指导,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按约定进行种植管理,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产品,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元。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的经营范围

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的经营范围一、引言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是指公司与农户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养殖业务。
这种模式旨在提高养殖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
二、经营范围1. 养殖品种多样化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泛,可以涵盖各种养殖品种,如家禽、畜牧、水产等。
养殖品种的选择应根据市场需求、地理环境和农户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2. 养殖技术支持公司在与农户合作时,应提供养殖技术支持,包括养殖管理、饲料配方、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指导。
通过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户的养殖技能,促进养殖业务的发展。
3. 养殖设备供应公司可以向农户提供养殖所需的设备和器材,如养殖笼、饲料机、温度控制设备等。
养殖设备的供应可以提高养殖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养殖产能。
4. 养殖场地规划公司与农户合作时,可以根据养殖品种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对养殖场地进行规划。
合理规划养殖场地可以提高养殖效益,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保障养殖的质量和安全。
5. 养殖销售渠道拓展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销售渠道,帮助农户销售养殖产品。
通过与超市、餐饮企业、电商平台等建立合作关系,拓宽销售渠道,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6. 养殖风险管理公司与农户合作时,应共同承担养殖风险。
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前应对可能出现的疫病、气候变化、市场波动等风险,减少损失,确保养殖业务的稳定发展。
7. 养殖品质监控公司应建立养殖品质监控体系,对养殖过程进行监测和管理。
通过严格的养殖标准和质量控制,确保养殖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增强市场竞争力。
8. 养殖效益评估公司与农户合作时,应进行养殖效益评估,及时了解养殖业务的收益情况。
通过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确保养殖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优势与挑战1. 优势公司加农户养殖合作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效应和专业优势,提供技术、设备、市场等多方面的支持,帮助农户提高养殖效益,增加收入。
同时,农户也可以通过与公司合作,分享公司的资源和经验,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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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农户”是否是中国农村的发展之道--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路的探索作者:晨芳文章发于:乌有之乡点击数:4130 更新时间:2008-10-4热荐【字体:小大】无论何时何地,马克思主义者都应该坚信:“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
”摘要:公司加农户模式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产品的供求矛盾,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然而公司加农户模式的实践表明,这种模式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有悖于科学发展之道,不是促进农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是使其倒退到资本主义大农业的深渊,使雇农大量涌现,农村贫富差距拉大、农村不稳定因素增加、使整个农民贫乏、农村凋敝、农业衰落。
本文公司加农户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后,认为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应该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我国历史上农业合作社发展和西方农业合作社成功的经验,积极发展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公司加农户模式的替代形式,把农业合作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载体,把各种以公有制的多种形式为基础的各种类型的合作社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以工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住宅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供应合作社等各种合作社的推动城乡的互助发展,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这是一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上世纪90年代初,为缓解农户小生产和国内外大市场的矛盾,消除买难卖难、产销分割的局面,一些涉农企业为了保障市场供应,获得稳定的原料供给,率先深入农村与农民签订合同,成为最初的“公司+农户”模式。
在一些国有、国营、集体企业的带动下,全国迅速掀起了发展“公司加农户”模式的热潮,一批民营农业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众多农业龙头企业的快速膨胀,使公司加农户模式被误认为是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各地都从政策和资金上大力支持公司加农户模式的发展,到上世纪末以公司加农户模式为经营模式的龙头企业就达一万多家。
加入WTO后,为应对严峻的国内外市场形势,我国对农业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为破解“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促进农业发展,在此背景下,有些地方过分注重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甚至把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公司加农户模式,赋予了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使命。
其实公司加农户模式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物,早在114年前恩格斯就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将这种典型的资本主义大农经济的组织形式剥削农民的本质进行揭露了:“在法国北部也如在我国(英国)的甜菜产区一样,资本家将土地租给农民耕种,而农民必须在极端苛刻的条件下栽种蔬菜,必须购买(该资本家)一定量的种子,和施用一定数量的严格规定的肥料,此外,农民在送交甜菜时还要受无情的欺诈。
”公司+农户模式在我国的实践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笔者通过多年的实地调查对“公司+农户”模式进行了分析。
(一)、由于公司加农户模式下公司与农户之间力量的失衡,农户在生产经营中没有参与权和知情权,经常性地受到公司的欺诈。
据统计,我国的“公司+农户”模式中农户与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履约率只有1/3左右,许多公司利用各种借口违约,使处于弱势的分散农户无力承担,造成某地农产品相对过剩,失去销路,频频出现的农户的倒菜事件、倒瓜事件、倒奶事件。
一些品质不高的企业发展“公司加农户“模式的目的在于高价推销劣质的种苗、种禽和饲料、肥料等的生产资料,从中谋取暴利,对农户进行欺诈。
在农产品供应过剩时,一些信誉度不错的大型农业龙头也会这样做,公司通过合同价格向农户提供劣质的饲料、化肥、兽药、农药等,不仅提高其在农资销售方面的收益,而且由于农资的劣质造成的农产品品质的低劣,而这又成为公司违约的借口,缓解了公司回收农产品压力。
例如肉鸡养殖业的“公司+农户”模式,在预期市场行情下跌的前提下,公司高价卖给农户劣质的、低成本的饲料、兽药,鸡吃了劣质的饲料就不能正常地生长,鸡用了劣质的兽药就会死亡,如果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生长到公司要求的标准体重或是死亡,公司就按合同不收购农户的鸡,并将押金作为违约金扣除,这样既缓解了公司收购农产品的压力,又从农资供应渠道获取了收益。
更有甚者有些不法企业竟打着“公司+农户”模式公开欺骗农民。
由于农民力量的薄弱、法律意识的缺乏、付诸法律成本的高昂,使合同也成了一张废纸,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如近几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海南锦绣大地米邦塔食用仙人掌事件等。
2002年,海南锦绣大地生物有限公司宣传:作为墨西哥最畅销的绿色蔬菜“米邦塔”仙人掌,由海南锦绣大地公司引进到中国,三十到四十天就可以采收,每年可以采收八到十次,连续高产十五年,一亩地一年能赚6万元,公司与农民签定合同,农民购买种苗,负责种植,他们负责回收。
在农户精心照料下,合同签订半年后,一尺长的仙人掌长到了规定的尺寸,海南锦绣大地公司却以种种借口拒收。
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公司通过合同一方面销售他们的种苗,另一方面向老百姓承诺收购其产品,最后以种种借口拒绝回收来对农民进行的。
结果造成全国13个省的数以万计的农民被骗,涉及资金达数亿元,这就是利用公司加农户模式进行明目张胆地欺诈农户的代表作。
另外,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一些大型农业企业搞的“公司加农户”模式,有80%以上的案例不成功,我国大部分农业上市公司,上市圈的钱很少用于农业;即使部分公司拨出一小块资金,用于农业,也基本不用于农民,和农村更没有关系。
而且这些龙头企业所得到的政府优惠,也基本没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大部分龙头企业大部分龙头企业都有圈占土地、以资源获得资本化收益的本质。
公司加农户模式把农民的土地资源,把农民可能获利的空间让给企业。
特别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农业产业化方案提出后,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借助发展公司加农户模式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幌子抢先低成本上市,实际上是跟地方政府签一个合同,占上几千亩上万亩地,然后到银行抵押出大量贷款来,扭头跑了,或者非法圈占土地搞房产谋取暴利。
(二)、在公司加农户模式下,农户承担的义务和风险要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权利和收益,因外部市场的变幻,公司和农户经常性的产生冲突,农户成为公司转嫁市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公司和农户之间的利益由于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差距,难以形成良性、有效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由于农民在市场经济中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以户为单位的广大农民由于地位和力量的不平等,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农民总是依附于公司,农民总是处于劣势。
在公司加农户模式下,个体的农户被大公司所谓的解决销售问题和进行技术指导的美好前景所驱使,与公司签订不平等合同。
拿普遍实行公司加农户模式的肉鸡养殖业来说,龙头企业引进技术、设备、种鸡和饲料配方,组织生产并负责市场销售,肉鸡的孵化、种鸡的提供、防疫的实施、饲料的供给、成鸡的加工、销售都由龙头企业承担,肉鸡的饲养由农民负担,农民担负起农业生产的主要部分。
农户养一只肉食鸡首先要向公司交纳一定的押金,然后双方签订显然不平等的合同,在合同中,除了公司保证回收成品鸡的义务外,多数的义务都是农户的,在养殖过程中,农户必须购买公司高于市价数倍的鸡苗和饲料、兽药等,公司从鸡苗、饲料的供应环节和成品鸡销售环节的赚取巨大利润,而农民却只赚取很少的收益,甚至由于种种原因而血本无回。
拿普遍实行公司加农户模式的养殖业来说,农户养一只鸭首先要向公司交纳6元/只的押金,以防农户在合同中违约,其实质是防止大多数农户在破产后无力偿还,然后双方签订显然不平等的合同,在合同中,除了公司保证回收成鸭的义务外,其余的义务都是农户的,这种合同不禁让人想起黄世仁和杨白劳的故事,在养殖过程中,农户必须购买公司高于市价五倍的鸭苗和不低于每只十五斤的饲料,其价格高于市价一倍和每只一元的兽药。
这样在不计算人工成本、固定资产及押金的时间价值、机会成本的前提下,在百分之百的成活率和理想生长状态下:养一只合同鸭的利润=销售收入—鸭苗合同价—饲料合同价—兽药合同价=6斤/只×4元/斤—5元/只—15斤×1元/斤—1元/只=24—5—16.5—1=1.5(元)在同样的前提下,在百分之九十五左右的正常成活率和因公司为降低成本而提供劣质资料、兽药获利致使鸭群生长缓慢的现实状态下,养殖户是赔本的,甚至养几批鸭后连押金都赔上。
而养一只合同外鸭,在同样的前提下的利润为:6斤×3.5元/只(市价)—1元/只的鸭苗市价—15斤×0.8元/斤的饲料市价—0.4元/只兽药市价=21—1—12—0.4=7.6元。
在同一状态下,一只合同鸭和合同外鸭的利润相差:7.6—1.5=6.1元。
而这6.1元/只的巨额利润以及押金的时间价值、机会成本正是这些企业以公司加农户模式迅速积累、膨胀的所有秘密所在。
虽然公司加农户模式,延长了农业生产的产业链条,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但是在“公司+农户”的中,由于公司、农户力量的严重失衡,使处于分散的状态农户受到龙头公司强势资本的控制和盘剥,公司与农户之间,其实质是一种隐性的雇佣关系,农户只是龙头公司的廉价原料农产品的提供者,并不能从增加的农产品的附加值中获得相应的利益,公司与农户这种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难以形成公司与农户“利益共享”机制。
因公司与农户难以形成密切相关的利益共同体,它们只是各自分离并具有独自利益的经济主体,在实际生产中的利益博弈中,由于两者之间博弈力量的极不均衡,地位极不对等,如果遇到市场风险和双方之间发生矛盾,公司由于维持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利用其博弈中的优势,侵害力量薄弱的、分散的农民的利益。
当农业性的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时候,也许会分给农民一部分。
但是当企业得不到社会平均利润,或者亏本的时候,它就会把风险转嫁给农民,这使得处于利益两极的公司和农户关系很难长期维系。
(三)、公司加农户模式造成过剩性的均衡,致使农业市场价格的失真,导致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为了维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利用自己的优势,有意控制市场信息、销售渠道,使处于产业链末段的农民倍受盘剥。
1、公司加农户模式公司间无序竞争进而盲目生产,扰乱市场造成了过剩性均衡,扩大农产品市场的振荡,影响了正常的市场行情。
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生产规模的狭小,以致于使农民拥有的少量土地不能成为其发家致富的生产资料,而只能作为维持农民温饱的生活资料。
而正是因为这种狭小的生产规模,使分散、独立的农民无法影响市场,而是时时处处受到变幻莫测的市场的制约,盲目的生产,无序的竞争,导致农产品频繁的生产过剩,制造了一幕幕“多收了三五斗”的悲剧。
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公司加农户模式被作为能解决这一难题有效途径,殊不知,利用"公司+农户"模式来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恰恰会扩大农产品市场的振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