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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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近年来,随着工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提高劳动环境的安全性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拥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工作环境,制定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介绍该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推行方法。

首先,制定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劳动者在工作中长时间接触有害物质、承受着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和面临着各种危险,容易导致身体健康问题。

因此,通过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可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而卫生知识培训则可以提高劳动者对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认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职业健康体检。

对于不同行业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其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

例如,对于从事有害物质接触的工作人员,可以进行各种有害物质的检测;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可以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测。

其次是卫生知识培训。

通过组织各类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课程,传授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知识。

例如,教授劳动者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何正确使用和存放化学品等。

另外,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的推行方法也非常关键。

首先,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的要求和标准。

其次,加强监管和培训机构的建设。

建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培训机构,确保职业健康体检和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再次,加强宣传和意识引导。

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和宣传,提高劳动者对职业健康和安全的关注度,引导其自觉参与职业健康体检和培训。

最后,积极推动企业参与。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职业健康保障。

总之,制定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第1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第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固定责任人员专人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从业人员健康证(卡)由集体保管,按班、组分类保存、备查。

二、坚持日“晨检”制度,每日对上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询问,及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上岗从业人员,做到及时消除可能污染食品的安全隐患,有晨检记录。

三、严格厨师、服务员招聘上岗程序:面试→体检→持体检合格证明后再试工、上岗。

杜绝试工后体检及边试工边体检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即上岗的违法行为。

四、制定在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各食品加工、制售区域特点,按照《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与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各项要求,有计划的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记录。

五、定期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考核,考核内容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卫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开内容、食品感官检验知识、食品采购运输保管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食品营养与合理膳食、食品污染的预防、食物中毒的预防原则与措施等内容,有考核记录。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1、宾馆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如传染病流行时)。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定期复训。

3、宾馆组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原则上集中学习不少于每2月1次。

4、从业人员自身及卫生管理人员应至少每月检查员工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合格证明有效期,期满前一月向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复检、复训手续。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6、肝炎基本痊愈、痢疾症状消失并经两周内大便培养3次阴性、活动性肺结核临床治愈、皮肤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如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等)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作。

7、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档案,包括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及健康检查、培训合格有效期、学习记录、调离及脱离情况记载等。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制度一、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一)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

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二)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三)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二、用具储存(一)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二)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

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三)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四)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一、清洗消毒(一)清洗消毒的物品包括被套、枕套、床罩等卧具、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抽水马桶和供顾客用的脸盆、脚盆、拖鞋(一次性除外)、茶(饮)具(一次性除外)。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

2、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培训合格证或交部门统一保管,以便检查。

3、从业人员上岗后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直接接触顾客的疾病时,立即离岗。

4、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初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5、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的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1)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药监部门进行调查,按药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药监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2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卷一,填空。

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工作。

2,违反食品卫生法,根据情节严重应承担____,_____和_____三种法律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与个人卫生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升员工的健康水平和确保工作的卫生安全,我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制定了本制度。

通过定期的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和个人卫生管理,我们希望能够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增强工作效率,并减少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风险,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可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章制度目标这一制度主要有几个目标:1. 保障健康: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2. 提高意识:通过卫生知识的培训,让员工更加重视健康与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 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在工作时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

4. 降低风险:降低因健康问题导致的缺勤率和职业病风险,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章适用范围这项制度适用于我们公司所有的员工,无论是全职、兼职还是临时工。

各个部门需要根据这个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能够真正落实。

第四章相关法规依据本制度的制定是基于以下法规和标准: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 《劳动法》3. 《公共卫生法》4. 《企业职工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五章健康检查管理规范5.1 健康检查的内容健康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体格检查:像身高、体重、血压和心率等基本生命体征的测量。

2.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和肾功能等基础化验。

3. 职业病筛查:根据岗位特点,进行相关职业病的筛查,比如听力和肺功能测试等。

5.2 健康检查的频率1. 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 在职员工每年要接受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

3. 对于特殊岗位或者高风险岗位的员工,健康检查的频率要适当增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5.3 健康检查的责任分工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健康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并和医疗机构保持沟通。

2. 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健康检查,并如实填写健康信息。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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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健康检查制度
1、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卫生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培训对象及考核时间,部门负责人应参照实际情况,保证计划的可实施性。

2、已在职的员工需每年集中进行两次卫生知识培训,强化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

三、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的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内容。

3、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公共场所环境复杂,应避免滋生虫害,避免其成为传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从业人员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顾客的健康状况是相互影响的,所以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对供公众使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毒管理,杜绝因器具消毒工作没有做到位而传染某些疾病;
4)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浊,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做好消毒和空气通风等工作;
5)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间短,存有依赖思想,对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

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害的可能;
6)公共场所容易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相互污染,影响人们的健康。

应严格做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分类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污染;
食品及原料米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做到来源清楚。

二、采购食品及原料
时须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备查,做到证证相符,证帐相符。

卫生许可证上审批项目中应有准予经营所售产品的类别或名称,并对所采购的食品进行感官检验,保证其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二、不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
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四、采购散装食品
时保证其运输包装清洁完整,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五、运输食品的车辆、工具、容器应专用,做到清洁卫生、
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六、采购食品入库前应检查验
收,对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退
回处理、向上级报告并登记备案,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做到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入库。

七、不采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无该类产品审批项目的生产者生
产的食品及无检验合格证明、无标识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食品及原料。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专用,有基本的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主食和副食分开存放。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蚊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污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保持良好通风,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生虫霉变、腐败变质。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

6、食品库房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2、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后未使用的应当回收消毒保洁,保证餐具无破损。

3、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要求。

4、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光性状或可疑
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5、定期清理检查吧台销售的食品,防止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售出。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 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C。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
当在高于60 C或低于10 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 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
时清除垃圾。

食品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食品初加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特制定如下食品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请严格执行。

一、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二、肉类、水产品、蔬菜要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要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
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四、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备。

五、食品盛器用后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六、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废弃物应置于带盖污物桶内,及时清倒。

七、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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