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区两规范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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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加工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机电加工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机电加工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机电加工区所有生产、作业和管理活动。

二、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1.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安全生产目标: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三、安全生产组织保障1. 成立机电加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机电加工区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2. 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3.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

2. 及时识别、获取、融入、评审和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 加强员工法律法规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五、风险管理1. 制定风险评价计划,识别、分析、评估和控制机电加工区各类风险。

2. 建立关键任务识别与观察制度,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制定强制性授权工作流程,规范作业人员操作。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根据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识别制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建立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岗位安全职责。

七、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1. 制定变化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建立防灭火管理制度,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

3. 制定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八、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 制定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和事故管理制度。

2. 建立设备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制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九、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建立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2. 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十、应急管理制度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程序。

机电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机电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电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电工区所有员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三、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工区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零伤害。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优化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工区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教育培训(1)工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工区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员工应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对不安全隐患有权制止。

4. 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1)工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员工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工区负责人。

(2)工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

(3)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 应急预案与演练(1)工区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机电工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电工区年月日。

化乐机电工区管理制度

化乐机电工区管理制度

贵州华隆煤业有限公司化乐分公司机电工区管理制度机电工区管理制度(暂行)为充分调动机电工区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每个员工养成按规章制度办事、遵纪守法做事、敬岗爱业的良好习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标准为本”的思想意识,营造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争创五好区队。

根据化乐煤矿筹备处下发的《化乐煤矿筹备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机电工区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遵守执行。

1、全体区队管理人员和员工应积极参加处组织的各项活动、上级部门、业务部门及本区队组织的相关安全业务知识、技术业务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学习,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全体区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保持精力充沛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串岗,不睡岗,岗前不喝酒、岗中不喝酒。

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做好交接班。

3、全体区队人员的旷工处理、请假及销假等按筹备处相关规定制度执行。

4、区队值班人负责主持各班班前会、班后会,除布置当班生产任务外,必须把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讲清楚明白。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班后会并在值班薄上签字、上岗必须服从分配并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带班人员班后会应填写当班工作日志。

5、班后会对三违人员及责任事故通报,必须进行分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任何人不得找任何借口不参加。

6、带班(跟班)人员、员工到作业现场时,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主动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安全隐患不处理严禁作业。

7、每个员工上岗后必须加强自保、互保、联保意识。

在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主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区队、班组、带班人员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8、全体员工应自觉爱护各种公共设施,作业(岗位)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对使用的工器具、仪器、仪表,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损坏,使用后应及时交还。

机电工作管理制度

机电工作管理制度

机电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安全、可靠和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机电工作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机电工作的组织和分工第二条机电工作由机电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机电部门负责制定机电工作的计划和方案,安排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协调机电工作与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负责机电故障的排除和处理。

第三章设备维护和保养第三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延长设备寿命的重要措施。

机电部门应制定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四条机电部门应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涉及安全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设备的保护和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在工作中不发生事故。

第五章设备故障的排除和处理第五条机电部门应建立设备故障的处理流程和记录系统,对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除故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记录故障情况和处理结果,以便分析故障原因和预防措施。

第六章机电工作的考核和奖惩第六条机电部门应建立定期的机电工作考核制度,评估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效果,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激励和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七章机电工作的培训和提升第七条机电部门应定期组织机电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提升工作能力。

同时,鼓励员工参加行业内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第八章其他事项第八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机电部门负责具体的执行和监督工作,同时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总结:机电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机电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安全、可靠和高质量完成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通过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安全管理、故障排除和处理的规定,以及考核激励、培训提升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机电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持续改进。

机电部工作管理规范本

机电部工作管理规范本

机电部工作管理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电部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机电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电部工作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团队协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机电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第五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司内部规定,严守职业道德。

第六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不推卸责任,不虚报工作进展。

第七条机电部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掌握问题的处理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保障工具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维护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第十条机电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及时奖惩工作人员。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机电部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书展开。

第十二条机电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保证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三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要求,按时提交工作成果。

第十四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五条机电部负责人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六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工作安全第十七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八条机电部负责人应组织工作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配戴个人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范,确保个人安全。

第四章岗位责任第二十一条机电部负责人应对下属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十三条机电部工作人员应定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二十四条机电部负责人应及时表彰先进,倡导团队精神。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二十五条机电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以实际工作业绩为评价标准。

机电安装工区管理制度(修改)1.doc

机电安装工区管理制度(修改)1.doc

机电安装工区管理制度(2011修改)1机电安装管理制度二零一一年元月第1章总则1.1总要求1、本制度在全工区范围内适用,各条款解释权归区长;增加、更改制度必须由区长同意后方可执行,由于条件变化,现场制定的临时制度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后临时执行,事后必须向区长汇报;2、工区所有人员(包括新调入人员),必须学习本制度和质量验收标准,并不定期进行考试;达不到90分者,罚2元/分;每三个月由区长组织对验收员、区队人员进行考试,成绩必须达95分以上,否则扣2元/分;3、干部职工必须遵守三大规程,工区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各项措施,并签名考试,否则扣10元/次;4、所有区管人员,必须按本制度进行处罚,私自加大或减少力度出现乱罚款,经汇报由区长进行落实,每次扣责任人50元;制度未涉及的新问题由验收员同跟班区长协商,现场解决并汇报值班人员批准,事后向区长汇报;1.2安全管理1、每周二17:00~18:00为安全学习时间,未经许可(休班人员除外),无故不参加,罚10元/次;决心书不写、措施不签字、不参加安全技术文件考试,罚10元/次;2、能及时处理而不处理的安全隐患,安监科下整改单当班自负,跟班人员20元/次,班长20元/次;罚款落到责任班组内;由于工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管理人员集体分摊;3、区队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三违的,除按矿有关规定执行外,在全区亮相检查;4、班前会安排或现场发现的影响生产的工作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现场不积极安排整改,罚班长30元,跟班50元,不监督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验收员20元;5、生产现场出现事故时,要立即通知跟班领导和当班班长,并及时向工区值班人员详细说明情况,由值班人员向调度室及安全部门汇报;隐瞒事故者,一切后果由事故隐瞒责任者承担;6、跟班领导和班长要在事故现场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和抢修,采取可靠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扩大;7、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事故处理情况,及时调度。

机电工区管理制度

机电工区管理制度一、概述机电工区作为企业生产制造的关键部门之一,其管理对于整个企业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的机电工区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事故发生。

二、机电工区管理制度的内容(一)人员管理制定和执行机电工区的人员编制、考勤、薪资和评价等制度,明确各类岗位职责和权限。

1.招聘与培训:确保机电工区的各类岗位配备适当的人员,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培训包括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技能提高培训等。

2.考勤与薪资管理:制定考勤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要及时处理。

确保薪资按时发放并与考勤制度相适应,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绩效考核:建立机电工区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综合评价员工表现,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二)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的基石,管理机电工区的安全问题是防范生产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

1.安全制度:制定机电工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尤其是重要设备、关键操作流程的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疏散预案。

2.安全培训: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到上岗前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

3.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机电工区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查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

每天对机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措施并进行记录和通知;4.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使员工能够自觉地遵守安全规定和使用安全设备。

(三)工作流程管理机电工区的工作流程管理包括项目管理、维修管理、设备状态监控、设备维护和保养、备件库管理等方面。

要对工作流程进行规划和调整,确保高效、合理、安全的生产运行。

1.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计划、工作分配、协调沟通、任务监督和成果评价等环节。

2.维修管理: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预防故障的发生。

严格控制非计划性的设备维修,提高设备可靠性和使用效率。

机电部工作管理规

机电部工作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电部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电部的工作管理。

第三条机电部是企业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的部门,负责保证企业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机电部的工作目标是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及时修复设备的故障,降低设备的维护成本。

第五条机电部的工作原则是高效、规范、安全、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六条机电部的工作职责是制定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组织维修工作,安排设备的停机维修,采购维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

第七条机电部的工作重点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机电部负责设备的故障分析和故障预警,在故障发生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生产线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机电部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机电部负责设备的维修管理,制定维修计划,组织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及时维修。

第十一条机电部负责设备的技术支持,提供设备维修和保养技术支持,指导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第十二条机电部负责设备的备件管理,及时采购设备所需备件,确保备件的充足供应。

第十三条机电部负责设备的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正确使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机电部设一正职和若干副职,由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维修保养计划、组织维修保养工作等。

第十五条机电部设备保养班组,班组下设若干维修小组。

班组由班组长负责管理,维修小组由组长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机电部负责人为部门的工作负责人,对机电部的工作负总责。

第十七条机电部负责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安排设备的停机维修工作,领导班组和维修小组的工作。

第十八条机电部负责人负责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确保设备的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机电部负责人负责设备的故障分析和故障预警工作,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机电作业规程措施管理办法20121004 (1)

雄山煤炭有限公司机电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雄山煤炭有限公司机电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促进技术管理的标准化和精细化,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雄山煤炭有限公司所属矿井的所有机电作业。

凡安装、拆除、检修(不含日常巡视检查维护)、井筒作业、登高作业以及设备性能测定与检验等各类工程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

(一)以下机电工程施工必须编制作业规程:1.使用液压支架或悬移支架的回采工作面安装、回撤;2.大型设备安装工程,比如:强力皮带机安装、变电所设备安装、水平或采区排水泵房设备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安装、滚筒直径在1.6m及以上的提升绞车系统安装、主要通风机的安装等;3.施工工期在1个月以上的其它机电安装工程。

(二)以下机电工程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通风系统的大型检修或测试等;2.井筒作业大型工程(包括敷设、更换管路、电缆、托罐装置、井筒装备,更换提升机首绳、尾绳、天轮等);3.轨道系统安装改造(含绞车安全设施检修安装、轨道道岔检修铺设) ;4.清挖水仓、挪移动设备、登高作业类单项工程施工;5.采掘地区设备的有计划停产检修(如月底停产检修);6.井下及井口20m范围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作业;7.井下及井口20m范围内临时使用非煤安设备及材料,比如使用射钉枪作业,使用电锤作业,管路、设备刷漆等;8.井下有计划大面积停电后恢复供电;9.井上下小型机电设备安装检修;10.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1.矿井认为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其它机电施工或作业。

(三)日常性机电检修、施工工作,如移皮带机机尾、更换皮带机托辊、收胶带、移设备列车、更换液压支架立柱、检查井筒装备、大巷机车运输、更换机车蓄电池等,可编制长效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条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原则:1.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沿用、套用,严禁无措施施工。

机电 工作管理制度

机电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电工程管理行为,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电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所有环节。

第三条机电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透明、公正原则,增强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公平性、权威性。

第四条机电工程管理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形成由决策、执行、检查、改进组成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机电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透明、公正原则,增强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公平性、权威性。

第六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工程管理行为准则。

第七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八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遵循诚实、守信、勤奋、创新的基本准则,做到公正、廉洁、守责、明智。

第九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管理。

第十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主动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高效进行。

第十二条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技术发展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

第十四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整个团队的协作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遵循公司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公司领导的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

第十七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八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工作流程,不断优化管理流程。

第十九条公司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认真总结工程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项目管理流程第一节前期准备第二条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和安全评价,综合评估工程项目的可行性。

第三条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和设计,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和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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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区两规范管理实施办法
为规范机电工区“两规范”管理,使机电工区“两规范”工作上台阶,确保矿井大型固定设备安全运转及矿井安全供电,特制订此办法。

一、干部规范管理
1、跟班干部现场把握安全,规范职工操作行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监督检查职工的操作,凡在工作中有违章操作的必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否则给予200元罚款。

2、大的检修任务及施工项目,分管班长要严格按措施执行到位,并现场跟班,违反者100-500元罚款。

3、干部凡有违章指挥,不按措施规定指挥的,给予责任人3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制定的检修计划安排预防性检修,各种施工措施提前审批完毕,影响检修计划实施者,将给予技术员200元罚款。

5、加强班前提问及班中抽问,班前未提问及班中不抽问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6、班后评估工作未落实及存在问题未汇报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二、职工规范操作
1、职工班前及班中抽问回答不上者给予300元罚款。

2、职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给予200元罚款。

3、严格按照施工措施进行施工,现场违反一处罚款300元。

造成后果的,按矿文处理。

4、严格按照检修标准及周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凡设备超期未检修或检修弄虚作假的,给予300元罚款。

5、因检修不到位及操作不当造成机电事故的,除“三违”学习班罚款外,取消各种奖励并由队委会研究决定相关处罚结果。

6、工作因违章作业造成工伤或他人工伤的按矿文处理。

三、班前、班后会
1、班前会记录必须由队长、书记及技术员书写,凡是出现班长
代写的,罚款200元。

2、班前会记录要规范、认真、突出安全重点,并按照要求填写,检查出现错误的,罚款200元。

3、班前会召开时间控制在20~30分钟,时间过短的给予主持人200元罚款。

4、班前会严格按照六必讲程序召开,凡未按照程序召开的给予主持人200元罚款。

5、职工不得无故不参加班前、班后会,不得迟到、早退,各队根据自身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班后会要对当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且要与班前会闭合,凡班后会记录不细或不闭合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7、各队要建立班中汇报记录本,班中汇报要记录详实,凡未建立记录本及记录缺项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8、每班班后应按照要求对本班工作进行评估,凡未进行评估或评估不实的,给予责任人300元罚款。

四、职工培训
1、每月月底应及时编制下月的“一日一题”及“一周一案”授课内容,并编制出下月的职工培训计划,凡未及时编制的,给予技术员及支部书记200元罚款。

2、矿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各队必须严格按排定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组织不力的,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

3、月度职工培训应按照当月的培训计划进行,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4、职工应当按时参加培训,凡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及格者给予200元罚款。

5、“一月一考”各队应评定出前三名及后三名,并分别给予200元的奖罚。

6、“一日一题”及“一周一案”授课本要规范填写,授课重点突出,凡未按时填写及填写不规范的,罚款200元。

7、职工“一日一题”记录本应及时填写并书写规范,凡未及时填
写及书写不规范的,罚款200元。

8、支部书记每周应及时对职工“一日一题”记录本进行批改,凡未及时批改的罚款200元。

五、质量标准化工作
1、各队支部书记为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终端责任人,队长协助支部书记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2、月度质量标准化检查不及格的,第一个月给予支部书记罚款1000元,队长罚款500元,并给予支部书记警示性谈话,第二次诫勉,第三次给予素质性退出,连续两个月不及格的,直接素质性退出。

3、月度质量标准化检查排名第一的,按矿文件给予奖励。

以上各项规定,各队严格执行,凡执行不到位的,按照此文件进行处理,对于表现较好的队,工区将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机电工区
20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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