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知识:股东及其法律地位

合集下载

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查阅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红利的分配权;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股东的义务: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缴纳认购的出资额。

资本的充实责任。

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成果给中国带来了数以万计的公司,这些公司有大有小,在发展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法律上的问题。

其中法律上的问题肯定少不了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这是公司法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大家请随小编一起来看。

▲一、公司享有的权利主要有:解散公司请求权《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

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4)责任事由: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

(5)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

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

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

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公司法里面股东的定义是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法律地位: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股东的相关权利知情质询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股东在向工商部门行使上述知情权,调取相关资料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

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东证书的,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协助制作并出具。

鉴于利害关系,股东不希望在查询工商档案资料时被公司知悉的,也可以请律师代理查询。

隐名股东不适用证件查询工商信息的方式。

因为工商部门无法直接核实股东的真实身份。

隐名股东查询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只有通过公司协助或者律师代理查询。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10_真题-无答案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10_真题-无答案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10(总分14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某中央企业因8000万人民币的欠款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根据《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本案属于中央企业子企业纠纷案件,不属于《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无须备案B. 本案由中央企业于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C. 本案由中央企业于提交仲裁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D. 本案由纠纷子企业向所属中央企业备案,中央企业汇总后于次年2月底前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2. 成立于1982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简称ACC)是全球企业法律顾问的自律性组织,总部设在______。

A.美国华盛顿B.法国巴黎C.英国伦敦D.中国北京 A B C D A3. 关于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B. 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C. 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法定代表人负责D. 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免应当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4. 按照法律风险发生原因与企业的关系进行的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是______。

A. 直接法律风险和间接法律风险B. 内部法律风险和外部法律风险C. 客观类法律风险和主观类法律风险D. 作为的法律风险和不作为的法律风险5. 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按决策对象的不同,可分为______。

A. 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B. 单一目标决策与多目标决策C. 资本经营决策与产品经营决策D. 确定情况下决策与不确定情况下决策6. 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一定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下列关于该标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B.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2亿元人民币C.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5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10亿元人民币D.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3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7. 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已投资持股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持股的,应在《意见》印发______转让所持股份或辞去所任职务;其他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在晋升后______转让所持股份。

公司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公司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公司股东的权益及义务[概念]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股份的人,有权列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余合资经营的工商公司的投资者。

[简介]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中心因素;没有股东,就不行能有公司。

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后,应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录股东的姓名或许名称及住处、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公司法》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许名称、住因此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录于股东名册。

据此,非依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者,其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劳。

因而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而且其名字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者。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既同意刊行记名股票,也同意刊行无记名股票;公司刊行记名股票的,应该置备股东名册;并规定了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许名称及住处记录于股东名册。

据此应理解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的拥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拥有人则同时须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处记录于股东名册,方为公司股东。

[分类]公司股东按不一样的标准,能够做出以下分类:(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质状况与登记记录能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固然实质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资猜中却记录为别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质出资人。

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状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质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拜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余组织。

机构股东包含各种公司、各种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公司、各种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

公司法中的股东权力行使

公司法中的股东权力行使

公司法中的股东权力行使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特定的权力和责任。

公司法是对公司治理进行规范的法律框架,其中明确了股东的权力和行使方式。

本文将探讨公司法中股东权力的行使,包括股东权利的种类、行使限制以及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影响等方面。

一、股东权力的分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权力可以分为核心权力和附属权力。

1. 核心权力核心权力是指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所享有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力。

其中包括:(1)表决权: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上享有表决权,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形式行使。

股东大会是公司内部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通过表决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选举董事、修改章程等。

(2)收益权:股东享有公司的收益权,包括分红权和享受公司资产增值的权益。

分红是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一种方式,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比例获取相应的分红。

2. 附属权力附属权力是指股东在公司管理和监督中的权力。

其中包括:(1)监督权:股东有权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股东可以提出质询、要求新增议案或行使少数股东权利等,以确保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诉讼权:股东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股东认为公司的决策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求合法权益。

二、股东权力的行使限制虽然股东权力在公司法中得到了保障,但其行使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1. 表决权比例限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稳定经营,公司法对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

例如,某些重大事项可能要求股东以超过一定比例的表决权才能通过。

这种限制可以防止少数股东通过表决权操控公司决策,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2. 董事会制约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它对股东权力的行使起到重要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董事会可以限制股东权力的行使,例如拒绝股东提出的不符合公司利益的议案,或者通过合理的决策来保障公司的长期利益。

3. 股东契约股东之间可以通过签订股东契约来约束彼此的行为,并对股东权力的行使进行进一步规定。

公司股东都享有哪些权利

公司股东都享有哪些权利

公司股东都享有哪些权利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股东⾝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使股东权利。

但是,未经⼯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

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参与重⼤决策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现代企业制度实⾏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了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机构,决定公司的重⼤事项,将经营权授予董事会和董事会聘任的经理。

同时,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由职⼯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经理须对董事会负责。

监事会对董事、⾼级管理⼈员执⾏公司职务的⾏为进⾏监督,并履⾏其他监督职能。

在公司董事、监事、⾼级管理⼈员侵害公司权益时,公司股东还享有代位诉讼权。

四、资产收益权资产收益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式分取红利,与此相联系,在公司新增资本时,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例认缴出资。

此外,在公司解散清算后,公司财产在分别⽀付清算费⽤、职⼯的⼯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分配。

解析公司法中的股东权益

解析公司法中的股东权益

解析公司法中的股东权益股东权益是公司法中的重要概念,是指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本文将从公司法的角度对股东权益进行解析,包括股东权益的定义、类型、保护和限制等方面。

一、股东权益的定义股东是指通过购买公司股票而将其资金投入到公司中的投资者,他们成为公司的权益持有人。

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在公司中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包括所有权、投票权、分红权等。

二、股东权益的类型1. 所有权: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东,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

这意味着股东在公司清算时可以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剩余财产。

2. 投票权:股东拥有在公司事务中行使投票权的权力。

通过投票权,股东可以对公司重大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参与公司治理。

3. 分红权:股东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配。

分红权是股东获得回报的一种方式,通常以股息形式实现。

三、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法为股东的权益保护提供了一系列法律规定,以确保股东能够合法、公平地享有自己的权益。

1. 信息披露: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向股东披露重要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决策等,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2. 合并收购保护:在公司合并收购中,公司法规定了必须向股东提供充分信息并给予投票权的要求,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3. 股东会议:股东会是股东行使权益和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形式等,以确保股东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

四、股东权益的限制股东权益的行使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

1.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使不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例如不得向公司泄露商业机密、不得将公司资产转移至个人等。

2. 违法限制:如果股东以违法手段行使权益,如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虚构交易等,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监管机构的制裁。

3. 公共利益优先:当股东权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司法通常要求股东放弃或受限行使权益,以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综上所述,股东权益是公司法中的重要概念,包括所有权、投票权和分红权等。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和职责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和职责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和职责一、决策参与权作为公司的大股东,您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人事任免等。

您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对公司的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决策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二、利润分配权作为大股东,您有权根据公司年度盈利情况,按照持股比例获得公司的利润分配。

您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决定是否将利润用于再投资或其他用途。

三、股份转让权您有权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股份转让过程中,您需要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确保股份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公司管理权作为大股东,您有权参与公司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选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并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进行监督。

您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管理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五、股东诉讼权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优先认股权在公司增资扩股或发行新股时,作为大股东,您有权按照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或增资份额。

这有助于保护您的持股比例和公司价值。

七、知情质询权作为大股东,您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重要信息,并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提出质询。

您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要求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质询。

同时,您也有权委托律师或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进行调查和审计,以确保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合法、合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的人。

股东是公司的核心要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的人。

而股份有限公司中存在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也同样为公司股东。

股东的法律地位为:
1、股东享有股东权。

即指股东依其所持股份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或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2、股东一律平等。

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按所持股份的性质、数额享受平等待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