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调整—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大纲

《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一、前言2020版《中国药典》的编制,正值“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期间,是我国健康中国建设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的重要阶段。
实施药品标准提高行动,编制好新版《中国药典》,对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推进医药产业升级和产品提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高与淘汰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药品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中国药典》标准整体水平,经过五年的时间,使《中国药典》标准制定更加严谨,品种遴选更加合理,与国际标准更加协调,标准形成机制更加科学,努力实现中药标准继续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化学药、药用辅料标准基本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水平,生物制品标准紧跟科技发展前沿,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三、基本原则(一)提升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坚持药品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规范性,促进药品质量提升,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研究成果应用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鼓励药品检测方法创新、生产工艺改进、质量控制技术提升,使更多的科学研究成果在药品标准中得到转化和应用。
(三)坚持扶优汰劣,促进产品结构调整药典品种收载有增有减,优化增量、减少存量;有效发挥《中国药典》的标准导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
(四)推进改革工作,完善标准形成机制完善国家药品标准形成和淘汰机制,着力突出政府在国家标准制定中的主导作用和企业在产品标准制定中的主体地位,采取积极的鼓励政策和措施引导社会和行业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标准的研究制定,构建药品标准工作的新格局。
(五)强化标准支撑,服务药品监督管理药品标准提高要围绕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这一中心工作,配合支持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用技术要求主要特点和增修订内容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技术要求主要特点和增修订内容主要特点和增修订内容2.1制剂通则论述框架和技术要求进⼀步完善2.1.1系统修订制剂通则整体框架0100制剂通则旨在通过对药物制剂的总体论述来指导医药⼯作者对不同剂型、亚剂型进⾏合理的应⽤。
《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剂通则是《中国药典》2010年版中药、化学药和⽣物制品制剂通则的简单整合,缺少关键考察项的汇总和归纳。
为进⼀步引导⽣产企业全⾯关注制剂⽣产质量控制和整体要求,对0100制剂通则进⾏修订,主要修改包括两个⽅⾯:⾸先完善了叙述结构。
从药物制剂制备的原则“安全、有效、可控、依从性”的⾓度出发,增加对剂量单位均匀性、稳定性、安全性与有效性、剂型与给药途径、包装与贮藏和标签与说明书等部分的分论述;强调中药制剂在整个⽣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属性,关注每个关键环节的量值传递规律。
其次,完善了具体内容。
提出剂量单位均匀性的要求,保障制剂⽣产质量的批间和批内药物含量等的⼀致性,体现制剂全过程控制的理念;在稳定性中提出复检期概念,促进⽣产企业根据产品⾃⾝的稳定性特性进⾏前瞻性的质量考察;在安全性与有效性中提出“通过⼈体临床试验证明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后,药物才能最终获得上市与临床应⽤”,提⽰上市制剂的处⽅和⼯艺不得随意变更。
2.1.2系统修订各制剂通则的框架和表述《中国药典》2020年版制剂通则统⼀了各剂型论述框架及主要制备技术的简单论述。
除0110糊剂及0186膏剂外,其他36个剂型均不同程度修订了体例格式。
为进⼀步统⼀⽬前各剂型的表述问题,规范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项下内容,按照原辅料→⼯艺与技术→质量与控制→包装与使⽤→贮存与运输等五⽅⾯的技术要点,着重补充⼤多数剂型缺少的⼯艺与技术⽅⾯的阐述。
增加特殊亚剂型临床使⽤关注点,如泡腾⽚不得直接吞服等,指导临床合理⽤药。
2.1.3收载和整合临床成熟剂型和亚剂型收载和整合临床成熟剂型和亚剂型,体现《中国药典》的先进性和对我国临床成熟新制剂技术的⽀持。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附录ⅩⅠⅩ D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
一、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定义
1 缓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的顺应性的制剂。
2 控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或接近恒速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的顺应性的制剂。
……
注:本指导原则其他内容维持不变,其他内容略。
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解释

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解释
摘要:
1.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定义和作用
2.缓释制剂的特点和分类
3.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质量控制的要求
4.我国药典在缓释制剂领域的进展和意义
正文: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医药领域也在不断进步。
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解释为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一领域提供了重要参考。
缓释制剂作为一种新型的药物给药系统,旨在延长药物在体内的作用时间,减少药物在体内的浓度波动,从而降低药物的副作用。
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定义是指能够在预定时间内,以预定速度释放药物的制剂。
这种制剂通常具有以下特点:药物释放速度可调、作用时间延长、血药浓度稳定。
根据药物释放的机制,缓释制剂可分为生物降解型、溶出控制型和扩散控制型等。
在2020版药典中,对缓释制剂的质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包括药物含量均匀度、释放速率、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测。
这些质量控制指标旨在确保患者使用缓释制剂时,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的治疗效果。
我国药典在缓释制剂领域的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为我国缓释制剂的研发和生产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其次,2020版药典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国缓释制剂产业的创新与发展,满足临
床对新型药物给药系统的大量需求。
最后,遵循药典规定,有助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降低药物副作用,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总之,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解释,为我们揭示了这一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2020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2020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概述调释制剂,系指与普通制剂相比,通过技术手段调节药物的释放速率、释放部位或释放时间的一大类制剂。
调释制剂可分为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等。
其中,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更持久、毒副作用可能降低、用药次数减少,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迟释制剂可延迟释放药物,从而发挥肠溶、结肠定位或脉冲释放等功能。
本指导原则以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的相关制剂参考。
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用药依从性的制剂。
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用药依从性的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pH1.0~3.0)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
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肠道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7.5~8.0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
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体液中经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可能影响其质量和疗效等,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生产的具体情况,筛选出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处方工艺。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需求,应建立能评估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12第十七章缓释、控释制剂

第十二章缓释、控释制剂和迟释制剂第一节概述一、定义1. 缓释制剂:指用药后能在较长时间内持续释放药物以达到长效作用的制剂。
其中药物释放主要是一级速度过程,中国药典定义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的顺应性的制剂。
2. 控释制剂:指药物能在预定的时间内自动以预定速度释放,使血药浓度长时间恒定维持在有效浓度范围的制剂。
广义地讲,控释制剂包括控制释药的速度、部位和时间,故靶向制剂、透皮吸收制剂等都属于控释制剂的范畴。
狭义的控释制剂则一般是指在预定的时间内以零级或接近零级释放药物的制剂。
中国药典定义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或接近恒速释放药物,在预定的时间内以零级或接近零级速度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的顺应性的制剂。
3. 迟释制剂(中国药典)系指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本章主要涉及口服缓释、控释、迟释制剂和靶向制剂。
缓释、控释制剂涉及许多剂型:固体制剂中的片剂、胶囊剂等;液体制剂中的注射剂、混悬剂;气体制剂中的气雾剂等。
缓释、控释制剂涉及许多给药途径:口服给药;注射给药;皮肤给药;眼部给药;腔道及粘膜给药等。
二、表述我国缓释制剂的英文名一般用sustained- release preparations,而控释制剂则用controlled- release preparations,国外缓释、控释制剂名称也不统一,有时也不严格区分,常用名有extended-release preparations,prolonged action preparations,repeat-action preparations,retard preparations, sustained-release preparations。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用技术要求的指导思想和编制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四部收载了通用技术要求、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标准,其中,通用技术要求是药品标准的共性要求,是药典标准的基础[1-2],包括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三部分。
《中国药典》2015年版在归纳、验证和规范的基础上,突破性地将《中国药典》2010年版各附录中的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整合单列成第四部中的通用技术要求部分[3],首次实现了药典各部共性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的协调与统一。
通过五年的实践,《中国药典》2020年版对整合后的通用技术要求进行科学系统的增修订,立足我国国情,注重与国际标准的协调,不断完善药品质量控制要求,借鉴和采用国际先进成熟分析技术,为进一步建立严谨的药品标准,提高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奠定基础。
本文对编制情况、主要特点和增修订内容进行了全面介绍。
1 指导思想和编制过程1.1指导思想以编制大纲为指导,以国际标准为参考,以科研课题和研究数据为依托,国家药典委员会持续完善《中国药典》四部通用技术要求体系建设,制定更加严谨合理,与国际标准更加协调,主要开展以下重点工作:制剂通则部分系统调整整体框架,体现制剂全过程控制,突出制剂个性化要求,保证制剂的稳定性和批间一致性。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部分进一步扩大先进成熟检测技术的应用,提高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灵敏度、可靠性和适用性;加强中药材外源污染控制方法、灭菌工艺验证和环境检测等相关技术要求的制定;提高与国际通用性技术要求的统一性。
1.2编制过程自2017年8月第十一届国家药典委员会成立以来,《中国药典》四部通用技术要求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一系列通用技术要求课题的研究工作,共设立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课题50余项,为提高药典通用技术要求的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把好标准审评和药典准入关,筹办审评会议50次,审议标准草案百余个,审议反馈意见3 000余条。
编制期间,《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用技术要求的编制积极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确保适用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与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 C H)指导原则的协调统一。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调整—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蓝色字体表示新增内容,红色字体表示删减内容)一、概述调释制剂,系指与普通制剂相比,通过技术手段调节药物的释放速率、释放部位或释放时间的一大类制剂。
调释制剂可分为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等。
其中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毒副作用可能降低、用药次数减少,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迟释制剂可延迟释放药物,从而发挥肠溶、结肠定位或脉冲释放等功能。
本指导原则以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的相关制剂参考。
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pH1.0〜3.0)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 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
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肠道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6.8 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7.5〜8.0 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
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体液中经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 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可能影响其质量和疗效等,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生产的具体情况,筛选出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处方工艺。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需求,应建立能评估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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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蓝色字体表示新增内容,红色字体表示删减内容)一、概述调释制剂,系指与普通制剂相比,通过技术手段调节药物的释放速率、释放部位或释放时间的一大类制剂。
调释制剂可分为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等。
其中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毒副作用可能降低、用药次数减少,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迟释制剂可延迟释放药物,从而发挥肠溶、结肠定位或脉冲释放等功能。
本指导原则以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的相关制剂参考。
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pH1.0〜3.0)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 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
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肠道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6.8 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7.5〜8.0 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
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体液中经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 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可能影响其质量和疗效等,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生产的具体情况,筛选出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处方工艺。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需求,应建立能评估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二、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制备与要求1.处方工艺研究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研发应结合临床需求与药物特性进行可行性评价,并非所有的口服药物都适合制成缓控释制剂。
设计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时应考虑的因素有:药物的理化性质、生物药剂学性质、药物动力学性质、药效学性质等。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设计要依据药物的溶解性、pH 对溶解度的影响、稳定性、药物的吸收部位、吸收速率、首过效应、消除半衰期、药物的最小有效浓度、最佳治疗浓度、最低毒性浓度及个体差异等,根据临床需要以及预期制剂的体内性能进行可行性评估及处方设计。
药物在胃肠道不同部位的吸收特性以及制剂在肠道的滞留时间是影响口服吸收的重要因素。
胃肠道不同部位的pH、表面积、膜通透性、分泌物、酶、水量等不同,在药物吸收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能有显著差异,因此在研发前需充分了解药物在胃肠道的吸收部位或吸收窗,并在处方设计时考虑如何减小可能的个体差异。
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最常采用的剂型为片剂和胶囊(填充缓释小丸或颗粒),其他有缓释颗粒、缓释混悬剂等;常用的调释技术包括:膜包衣技术、骨架技术、渗透泵技术,以及胃内滞留技术、生物粘附技术、离子交换技术等。
应根据药物的性质、临床用药特点、可采用的辅料、工艺设备等情况确定具体剂型,选择合适的调释技术和体外评价方法,进行处方与工艺的筛选与优化。
在处方工艺设计和研究中,需要充分了解原料药与所用辅料的性质及彼此的相容性。
由于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制备较普通制剂更加复杂,故需对制备工艺中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环节和工艺参数进行详细的考察,确定影响制剂质量的关键工艺因素以及关键工艺参数的范围。
在小试和中试生产的过程中,根据各个环节对考察参数与质量的分析结果,进一步评价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是否适合大生产。
可行性与合理性,保证在设定的条件下批间差异的可控。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释放行为应在一定pH 条件下保持稳定,符合临床度、湿度)等各个环节的影响。
良好的处方工艺及其制备过程应能保证产品的重现性和稳定性,可以通过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中控手段,有效地解决大生产中批次间的重现性以及体内生物等效性等问题。
2.质量控制研究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质量研究项目主要包括性状、鉴别、释放度、重(装)量差异、含量均匀度、有关物质、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等。
其中释放度方法研究及其限度确定是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质量研究的重要内容。
在建立释放度及其他检验项目的测定方法时,应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通则0901)。
批产品体外药物释放度的均一性。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制备工艺中若用到需要控制的有机溶剂(如包衣工艺中采用的有机溶剂),则应按《残留溶剂测定法》(通则0861)测定,并根据测定结果及数据积累结果确定是否订入质量标准。
3.稳定性研究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稳定性研究应按《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通则9001)进行。
在稳定性考察项目方面,除一般性项目外,还应重点考察释放度的变化,分析产生变化的原因及对体内释放行为的可能影响,必要时修改完善处方工艺。
三、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评价与要求1.体外释放度试验药物的体外释放行为受制剂本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的影响。
制剂本身因素包括主药的性质(如溶解度、晶型、粒度分布等)、制剂的处方与工艺等,外界因素包括释放度测定的仪器装置、释放介质、转速等条件。
体外释放度试验是在模拟体内消化道条件下(如温度、介质的pH值、搅拌速率等),测定制剂的药物释放速率,并最后制订出合理的体外药物释放度标准,以监测产品的生产过程以及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结合体内外相关性研究,释放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测产品的体内行为。
对于释放度方法可靠性和限度合理性的评判,可结合体内研究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1.1仪器装置对于仪器装置的选择,应考虑具体的剂型及可能的释药机制。
除另有规定外,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体外药物释放度试验可采用溶出度测定仪进行。
如采用其他特殊仪器装置,需提供充分的依据。
贴剂可采用释放度测定法(通则 0931) 测定。
1.2 温度控制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体外释放度试验应控制在 37℃±0.5 ℃, 以模拟体温;而贴剂的体外释放度试验应控制在 32℃±0.5 ℃,以模拟表皮温度。
1.3释放介质释放介质的选择依赖于药物的理化性质(如溶解性、稳定性、油水分配系数等)、生物药剂学性质以及吸收部位的生理环境(如胃、小肠、结肠等)。
一般推荐选用水性介质,包括水、稀盐酸(0.001〜0.lmo/L )或 pH 3〜8 的醋酸盐或磷 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等);必要时可考虑加入酶等添加物。
由于不同 pH 条件下药物的溶解度、缓控释辅料的性质(如水化、溶胀、溶蚀速度等)可能不同,建议对不同 pH 值条件下的释放行为进行考察。
释放介质的体积一般应符合漏槽条件。
1.4 取样时间点除迟释制剂外,体外释放速率试验应能反映出受试制剂释药速率的变化特征,且能满足统计学处理的需要,释药全过程的时间不应低于给药的间隔时间, 且累积释放百分率要求达到 90%以上。
除另有规定外,通常将释药全过程的数据作累积释放百分率-时间的释药曲线图,以制订出合理的释放度检査方法和限度。
缓释制剂从释药曲线图中至少选出 3 个取样时间点,第一点为开始0.5〜2 小时的取样时间点,用于考察药物是否有突释;第二点为中间的取样时间点,用迟释制剂可根据临床需求设计释放度的取样时间点。
1.5 转速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在不同转速下的释放行为可能不同,故应考察不同转速对其释放行为的影响。
一般不推荐过高或过低转速。
1.6释药模型的拟合缓释制剂的释药数据可用一级方程和Higuchi 方程等拟合,即控释制剂的释药数据可用零级方程拟合,即上式中,M t 为t 时间的累积释放量;M∞为∞时累积释放量;M t/ M∞为t 时累积释放百分率。
拟合时以相关系数( r )最大而均方误差(MSE)最小的为最佳拟合结果。
1.7其他多于一个活性成分的产品,要求对每一个活性成分均按以上要求进行释放度测定。
如在同一种方法下不能有效测定每个成分的释放行为,则需针对不同成分,选择建立不同的测定方法。
对于不同规格的产品,可以建立相同或不同的测定方法。
2.体内试验对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应通过体内的药效学和药物动力学试验。
首先对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中药物特性的物理化学性质应有充分了解,包括有关同质多晶、粒子大小及其分布、溶解性、溶出速率、稳定性以及制剂可能遇到的其他生理环境极端条件下控制药物释放的变量。
制剂中药物因受处方和制备工艺等因素的影响,溶解度等物理化学特性会发生变化,应测定相关条件下的溶解特性。
难溶性药物的制剂处方中含有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时,需要了解其对药物溶解特性的影响。
关于药物的药物动力学性质,应进行单剂量和多剂量人体药代动力学试验,以证实制剂的缓控释特征符合设计要求。
推荐采用药物的普通制剂(静脉用或口服溶液,或经批准的其他普通制剂)作为参考,对比其中药物释放、吸收情况,来评价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释放、吸收情况。
设计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时,测定药物在肠道各段的吸收,是很有意义的。
食物的影响也应考虑。
药物的药效学性质应反映出在足够广泛的剂量范围内药物浓度与临床响应值(治疗效果或副作用)之间的关系。
此外,应对血药浓度和临床响应值之间的平衡时间特性进行研究。
如果在药物或药物的代谢物与临床响应值之间已经有很确定的关系,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临床表现可以由血药浓度-时间关系的数据进行预测。
如无法得到这些数据,则应进行临床试验和药动学-药效学试验。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进行的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试验,详见通则9011。
非口服的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还需对其作用部位的刺激性和(或) 过敏性等进行试验。
3.体内-体外相关性(―)关于体内-体外相关性的评价方法体内-体外相关性,指的是由制剂产生的生物学性质或由生物学性质衍生的参数(如t max、C max 或AUC),与同一制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如体外释放行为)之间建立合理的定量关系。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要求进行体内外相关性的试验,它应反映整个体外释放曲线与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之间的关系。
只有当体内外具有相关性时,才能通过体外释放曲线预测体内情况。
体内外相关性可归纳为三种:①体外释放曲线与体内吸收曲线(即由血药浓度数据去卷积而得到的曲线)上对应的各个时间点分别相关,这种相关简称点对点相关,表明两条曲线可以重合或者通过使用时间标度重合。
②应用统计矩分析原理建立体外释放的平均时间与体内平均滞留时间之间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