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最终)
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便于管理工程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规范资料归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制定的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施工项目、设计项目、勘察项目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资料、检验报告等各类有关工程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必须遵循准确、完整、有序、方便检索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系统。
第二章资料归档管理流程第六条工程项目资料须分类归档,确保每份资料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归档位置。
第七条工程项目资料归档应当分为电子化和实物化两种形式存档,并且电子化资料必须备份在公司服务器或云端存储中,确保数据安全。
第八条归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各工程项目的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及时剔除无效、重复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在归档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清晰的文档编号和索引体系,以及相应的检索方法。
第十条工程项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应当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及时更新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公司每年定期对资料归档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确定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不断完善资料管理制度。
第三章资料归档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所有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负责,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对项目的资料归档管理负责,并向公司领导层汇报项目资料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归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资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层应当重视资料归档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培训。
第四章资料归档管理规范第十六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文件名称、格式、大小、存储规范必须符合公司要求,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七条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文件分类标准进行归档,不得擅自更改类别。
第十八条归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更新文件索引,并确保文件位置的准确性,以方便后续查阅和检索。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项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团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2. 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无遗漏、无缺失。
四、档案的保存与保管1. 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保存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3.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潮、防火、防虫害要求的专用档案室内。
4. 对于重要和敏感的档案资料,应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五、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方便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查询使用。
2. 对于外部查询,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批准。
3. 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可能影响项目安全和公司利益的信息。
六、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3. 鼓励项目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促进项目成果的维护和传承。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程实务经验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设计文件档案、施工文件档案、质量检验档案、工程变更档案、竣工验收档案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定期清理、整理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保存和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地点。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根据档案的不同内容和形式而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盘点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物理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保管工作,防止档案损坏和丢失。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传承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利用和传承制度,便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利用。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保存、整理、归档和利用,提高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施工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进度计划、现场记录、变更确认单、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施工档案管理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将施工档案管理列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关键要素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六条工程单位应当为施工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质和人力支持,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档案资料保密制度,保护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第八条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应包括资料的产生、整理、归档和利用四个环节。
第九条资料的产生环节是指各类施工档案资料在施工过程中的产生和收集的过程。
涉及的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现场记录等。
第十条资料的整理环节是指对所产生和收集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资料的归档环节是指将整理好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流程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二条资料的利用环节是指在需要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查阅、提取和利用各类施工档案资料,以支撑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单位应当明确施工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施工档案管理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施工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建设项⽬档案资料管理规定2019-07-16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档案资料管理⼯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程建设、⽣产(使⽤)管理、⼯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基本建设⼯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规定。
第⼆条基本建设项⽬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的提出、调研、可⾏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调试、⽣产准备、竣⼯、试⽣产(使⽤)等⼯作活动中形成的⽂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字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领导,统⼀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建设项⽬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
第⼆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的档案资料⼯作。
档案⾏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
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由国家档案⾏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的重点建设项⽬由部门、地⽅档案⾏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的档案资料⼯作要与项⽬建设进程同步。
项⽬申请⽴项时,即应开始进⾏⽂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作;项⽬竣⼯验收时,完成⽂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作。
第五条项⽬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程总承包单位、⼯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单位应在各⾃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作。
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1.建设项⽬实⾏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
竣⼯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档案资料。
实⾏⼯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竣⼯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档案资料。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便利检索、安全保密、保存完整、便于流转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整理和传递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档案资料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应当认真履行相关工作,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七条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处理和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当在工程项目完成之后进行,由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应当在收集齐全之后进行,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流程和进度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包括建立档案目录、编制档案清单、规范档案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保管和传递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条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图纸、声像、电子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将项目档案管理及验收工作列入项目督查工作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厦门市档案局统筹规划、协调全市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开展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和培训工作。
各区档案局协助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参与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
厦门市重点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档案的管理和督查,要将项目档案管理与专项验收纳入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检查考核范围。
项目建设主管(责任)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在下达项目建设计划、检查项目建设情况时,要同时部署、检查项目档案工作建立和开展情况,使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要加强与市档案局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项目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专项验收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项目档案工作,成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项目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项目档案工作,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项目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要确保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部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档案是指从工程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图纸及声像等资料。
第三条归档范围: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
第二章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第四条档案资料的收集必须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公司各部门平时要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来往文件、报告、批复、合同、协议、证明等,图文、影像材料,需纳入竣工资料进行整理、成册的有关资料应提交相关部门装订。
不需纳入竣工资料的,由各部门单独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第五条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其中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如原件保存在项目主管单位,公司应收集复印件归档保存;如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保证文件为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正式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后归档保存。
第六条收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过程。
其中勘测资料、施工记录应是现场原始记录,填写内容规范,相关签署手续完备。
第七条项目文件材料应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晰,修改规范;纸张优良,格式统一;禁止使用圆珠笔和铅笔等易褪色笔书写、签批;如是热敏传真件,需复印保存,复印件应清晰。
第八条数码照片在刻录光盘保存的同时,还应冲印出纸质照片连同说明一并归档;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写光盘保存。
第九条竣工图编制要求:(一)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编制完成的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并签署,经监理审核签字认可;如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规定由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应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有关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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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保证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网络,档案室档案人员负责跟踪、检查、指导档案资料工作的质量,工程项目部及各专业组应配备专(兼)职资料员、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应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中,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工程项目部资料室根据项目建设网络计划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各阶段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3、重点工程项目形成的前期文件资料(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必须在工程开工后的三个月内,由发展规划部和工程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未向档案室移交归档按规定考核。
4、工程设计图和厂家寄来技术资料(图纸),统一由工程项目部归口管理,所有的图纸、资料进出都要进行登记,工程竣工前由工程项目部负责整理向档案室移交归档,若需晒复制工程图纸、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填写晒图申请单送档案室晒制,施工单位需晒复制工程图纸、资料可写申请先到财务部交钱后到档案室晒复制工程图纸。
5、工程项目部在签订技术协议(合同)时必须注明由厂家按规定提供两套技术资料(包括厂家外委标准设备说明书等)。
6、物资供应公司签订设备供货协议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制造厂家提供 2 套技术资料。
设备到货后,如资料不齐全,工程项目部列出清单,物资供应公司负责联系提供。
7、物资供应公司向施工单位清点设备时(即外购设备开箱时),必须事先通知工程项目部资料员和档案室人员参加,随箱来的资料由资料员认真登记造册,存档两份,施工单位需借一份,则办理借阅手续 ,待工程施工完毕后向档案室归还 ,如有破损、污渍、乱画、损坏的资料,施工单位负责造价赔偿。
8、工程竣工资料验收,以档发(2006) 2 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标准执行。
9、竣工图、竣工资料两套。
竣工图、竣工资料必须由技改部、工程项目部审核签署资料齐全、完整情况的意见后签字盖章交档案室归档。
10、制作竣工图必须是新图或干净图纸,各单位施工完后应用一套新图作为竣工图,不得用旧施工图交工。
11、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内容包括:××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
图章规格尺寸为70mm×50m m。
图章用不褪色的红色印泥盖在蓝图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12、特别强调:制作竣工图使用碳素、蓝黑等不褪色墨水,并采用杠改的方法,将设计变更、业务联系单上的内容以及现场的修改部分如实反映到原施工图上,对修改部分篇幅比较大的需重新绘制新图,必须注明修改时间、编制人和编制时间,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
13、施工单位必须在每项工程项目完工后及时整理、立卷,向档案室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资料,并经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否则,财务部不得办理工程结算款,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考核。
14、引进设备的外文资料,相应的译文、底图、电子文档,在工程完工后的一个月内,工程项目部负责整理、立卷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否则,按有关规定考核。
15、工程竣工资料内容见附录(一),交工单位按 DA/T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要求的内容整理交工。
16、竣工档案文件、竣工图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要求,详细规定见附录(二)。
17、以上规定执行情况的考核:新冶钢内部单位,按经济责任制,由工程项目部考核;外部施工单位由工程项目部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总经办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附录(一):国家重大档案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序号归档文件项目建议书及报批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报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批文件项目评估(包括借贷承诺评估)、论证文件环境预测、调查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报批文件建设单位永久永久永久永久永久永久保管期限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永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永久样及说明永久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水文、气象、地震等其它设计基础资料永久永久长期长期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永久永久永久永久初步设计及其报批文件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秘密材料、专利文件工程设计计算书关键技术试验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征地、移民文件征用土地申请、批准文件、红线图、坐标图、行政区域图征地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批准文件、协议书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状况图、照片施工执照计划、投资、统计、管理文件有关投资、进度、物资、工程量的建议计划、实施计划和调整计划概算、预算管理、差价管理文件合同变更、索赔等涉及法律事务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规划、方案、规定招标文件审查、技术设计审查、技术协议永久永久长期长期永久永久永久永久永久永久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永久永久永久永久长期永久永久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合同控制文件招标投标、承发包合同协议招标书、招标修改文件、招标补遗及答疑文件投标书、资质材料、履约类保函、委托授权书和投标澄清文件、修正文件开标议程、开标大会签字表、报价表、评标纪律、评标人员签字表、评标记录、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纪要、合同审查文件、合同书、合同变更文件专项申请、批复文件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人防、规划等文件,水、暖、电、煤气、通信、排水等配套协议文件原料、材料、燃料供应等来源协议文件建筑施工文件工程概况、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报告、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批文件、施工计划、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施工工艺文件工程技术要求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代用核定审批手续、技术核定单、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长期长期永久长期长期永久永久长期长期永久长期永久长期长期永久长期长期永久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施工定位 (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线、控制点等) 测量、复核记录、地质勘探各类工程记录及测试、沉降、位移、变形监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土、岩试验报告、基础处理、基础工程图、桩基工程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记、大事记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职、质量鉴定、复验单建筑材料试验报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控制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划分台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查评定记录久技术总结、施工预、决算竣工图声像材料设备及管线安装施工文件工程概况、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报告、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其报批文件、施工计划、技术措施文件、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永久永久永久永久长期长期永久永永久长期长期长期永久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手续、技术核定单、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管线标高、位置、坡度测量记录管线清洗、试压、通水、通气、消毒等记录设备、网络调试方案及记录系统调试、调试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复验单建筑材料试验报告焊接试验记录、报告、施工检验、探伤记录强度、密闭性试验报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控制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工安装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报告技术总结、施工预、决算竣工图电气、仪表安装施工文件工程概况、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报告、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及其报批文件、施工计划、技术措施文件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零部件、长期短期长期长期永久长期长期永久长期永久长期永久永久永久短期长期永久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设备代用审批手续、技术核定单、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系统测试、整定记录.绝缘、接地电阻等性能测试、校核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复验单建筑材料试验报告操作、联动试验电气装置交接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控制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材料设备明细表及检验记录、施工安装记录、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报告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评定竣工图声像材料长期长期永久长期长期短期短期永久永久永久永久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施工监理文件、资料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细则及批复施工及设备器材供应单位资质审核、设备、材料报审长期长期长期长期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审核、施工进度、延长工期、索赔、及付款报审开(停、复、返)工令、许可证、中间验收证明书设计变更、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监理通知、协调会审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指示、来往函件工程材料监理检查、复检、实验记录、报告监理日志、监理周(月、季、年)报、备忘录各项测控量成果及复核文件、外观、质量、文件等检查、抽查记录施工质量检查分析评估、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分析统计文件变更价格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单元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工程分部、分项质量认证、评估主要材料及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报表设备采购、监造工作监理资料设备采购委托监理合同、采购方案、监造计划市场调查、考察报告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长期长期开动、复工报审表、暂停令长期长期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长期长期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长期长期监理日志、监理月报长期长期质量事故处理文件、设备制造索赔文件长期长期设备验收、交接文件、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长期长期设备采购、监造工作总结长期长期监理工作声像材料长期长期工艺说明、规程、路线、试验、技术总结产品检验、包装、工装图、检测记录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文件、合同、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设备、材料装箱单、开箱记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零部件目录设备测绘、验收记录及索赔文件设备安装调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开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协议书、委托书、合同研究方案、计划、调查研究报告试验记录、图表、照片实验分析、计算、整理数据实验装置及特殊设备图纸、工艺技术规范说明书实验装置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事故分析阶段报告、科研报告、技术鉴定成果申报、鉴定、审批及成果推广应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