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539_2016年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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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G539 数字指示秤检定记录格式2016

JGG539 数字指示秤检定记录格式2016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标准器
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
最大允许误差
检定/校准
证书编号
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期至
检定项目及检定结果
通用技术要求的
检查
计量的安全
符合□
不符合□
扩展指示装置
符合□
不符合□
多指示装置
符合□
不符合□
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
符合□
不符合□
置零准确度:计量单位:
砝码L0
示值I0
附加载荷△L
误差E0
检定记录格式
送检单位
制造商
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器具编号
准确度等级
检定分度值
最大秤量Max
最小秤量Max
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
铅封状态
温度

相对湿度
%
检定地点
检定日期
有效日期
检定依据
检定结论
检定员
核验员
证书编号
检定用计量标准装置和标准器的信息
计量
标准
装置
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
最大允许误差
计量标准
位置
载荷
L
示值
I
附加载荷
△L
误差
E
修正误差
Ee
*
*
顺时针旋转

90°
180°
270°
360°
逆时针旋转

90°
180°
270°
360°
鉴别阈计量单位:
载荷
L
示值
I
移去载荷
△L
加0.1d

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解读

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解读

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解读一、概述JJG 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是我国对数字指示秤进行检定的主要规范标准。

该规程在原JJG 539-1997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增加了7项内容,修改了3项,并删除了1项。

这一规程旨在确保数字指示秤在贸易结算等领域的应用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计量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主要变化内容1. 法定计量单位:新规程明确规定,数字指示秤必须使用千克等法定计量单位。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计量的一致性和准确性,防止因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而引发的计量混乱和误差。

2. 修订内容:与原JJG 539-1997相比,新规程在内容上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

这些修订涵盖了从秤的分类、技术要求、检定方法到结果表达等多个方面,使规程更加完善、科学和实用。

3. 增加和删除内容:新规程在原基础上增加了7项内容,这些内容主要涉及技术要求、检定项目、检定方法等方面,使得规程更加全面和细致。

同时,新规程还删除了1项内容,这一删除主要是为了简化流程,提高可操作性。

4. 修改内容:新规程对3项内容进行了修改。

这些修改涉及到了计量性能要求、检定方法等方面,通过修改这些内容,使得规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能满足数字指示秤的检定需求。

三、主要内容解读1. 计量性能要求:新规程对数字指示秤的计量性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例如,对于最大允许误差、最小分度值等关键指标,规程都给出了具体数值范围。

这些要求是确保数字指示秤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基础。

2. 检定方法:新规程详细规定了数字指示秤的检定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直接比较法、替代法等。

通过这些方法的实施,可以全面评估数字指示秤的性能,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结果表达与判定:新规程明确指出,在对数字指示秤进行检定时,应将测量结果以法定计量单位的形式表达。

同时,规程还给出了判定规则,通过对比测量结果与标准值,确定数字指示秤是否符合要求。

四、总结JJG 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是我国对数字指示秤进行检定的核心规范。

数字指示秤检定结果不确定度评定

数字指示秤检定结果不确定度评定

数字指示秤检定结果不确定度评定1.概述1.1测量依据: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1.2被测对象:被校对象为○Ⅲ级及以下数字指示秤,如下表所示。

1.3数字指示秤校准时,采用标准砝码加载在数字指示秤上,读取显示器数值, 其与标准砝码标称值之差为其示值误差。

2.数学模型及不确定度来源2.1数学模型被校数字指示秤的测量模型为: m m e I m P E -∆-+=-=5.0式中:E --化整前示值误差;P--化整前的示值;I --数字指示秤示值e--检定分度值;m ∆--附加砝码质量m--标准砝码质量值。

在上述测量模型中,输入量I 、m ∆、m 均为不相关的量根据测量模型,由于各输入量不相关,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计算公式:)()()()()(2242232222212m u c m u c e u c I u c E u c +∆++=灵敏系数:11=∂∂=I f c ,5.02=∂∂=e f c ,13-=∆∂∂=m f c ,14-=∂∂=mf c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为:)()()()(222m u m u I u E u c +∆+=2.2不确定度来源数字指示秤校准结果不确定度来源主要包括:1、由数字指示秤示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I u ;⑴ 由测量重复性引起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 .)(1I u ;⑵ 偏载引起的不确定度)(2I u ;(3)显示分辨力引起的不确定度)(e u2、附加小砝码引起的不确定度 )(m u ∆3、标准砝码的不确定度 )(m u3.标准不确定度评定以分析分度值1g 、载荷点5kg 的测量不确定度为例,所用标准砝码为 F1等 级砝码。

3.1由测量重复性引起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 )(1I u 。

在 5kg 载荷点的示值进行3次独立重复性观测,由极差法计算得到。

对于所测量数字指示秤的重复性误差为0.7g ,根据极差法,数字指示秤重复性误差检定次数一般为 3 次,查表得 3 次对应的n d 值为 1.69,则==ni d g I s 7.0)(0.414g 3.2偏载引起的不确定度)(2I u对于偏载误差 D 为 1g 的数字指示秤,测量过程中近似认为由于砝码放偏 位置造成的误差与 D 成正比,比值为 d 1/d 2,其中 d 1为估计的称盘中心到砝码中心的距离,d 2为称盘中心到一个角的距离,此处认为 d 1/d 2为 1/10,则区间半宽度为D d d ⨯212,服从均匀分布,因而偏载引起的不确定度为: =⨯=32)(212d d I u 0.029g 该分量很小,忽略不计3.3显示分辨力引起的不确定度)(e u对于检定分度值 e 的数字式衡量仪器,其区间半宽度为 0.5e ,服从均匀分 布,因而由分辨力引起的不确定度是:=⨯=310.5)(e u 0.29g 3.4附加小砝码引起的不确定度 )(m u ∆测量过程中采用的附加小砝码为 F 1等级100mg 砝码,共7个,每个附加小砝码质量的扩展不确定度为为标准砝码允差的1/3,已知 100mg 的 F 1等级 标准砝码的允差为 0.05mg ,则:=⨯⨯=∆230.057)(m u 0.058mg=0.000047g 该分量很小,忽略不计3.5标准砝码的不确定度 )(m u由于测量过程中采用的是砝码的标称值,因此标准砝码质量的标准不确定度 由采用标准砝码允差的 1/3 作为其扩展不确定度U 与扩展因子 k 的商得到, 5kg 的F 1等级标准砝码的允差为 25mg ,则:=⨯=2325)(m u 4.17mg=0.0042g 4.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222m u m u I u E u c +∆+==0.51g5. 扩展不确定度评定取包含因子为 2,扩展不确定度为:==)(E ku U c 1.1g ,k =26.根据同样的方法,对测量范围内不同分度值和载荷点的测量不确定度进行评Ⅲ实验室申请认可的能力范围如下表所示:U(0.03~0.04)g,k=2(2~1000)g :=U(0.04~0.5)g,k=2(1~10)kg :=U(0.5~5)g,k=2(10~100)kg :=U(5~37)g,k=2 (100~300)kg :=。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参照国际建议OIML R76-1 :2006(E)《非自动衡器第一部分:计量和技术要求一试验中有关的内容》1.计量安全性原规程在器件和预置控制器的保护条款中作出印封或铅封的要求;新规程要求在其明显易见位置应注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

只保留了铅封的防护措施,给出了具体防护的部位。

明确规定了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

国家质检总局对于数字指示秤的防作弊工作非常重视,为了更好地重新制修订“数字指示秤”国家型评大纲及计量检定规程,提供切实可行的防作弊技术依据,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于2015年2月至3月向全国31 个省、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展开了“数字指示秤防作弊”的专题调研,并于5月初召开了全国数字指示秤防作弊项目专题论证会议,在制定或修订型式评价大纲和检定规程时分别增加相关技术要求。

其中检定规程要求:(1)厂家声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

通过声明,生产厂家首先是杜绝自己生产的秤留有作弊的缺口,另外从生产领域提高秤的防作弊功能。

(2)加强对秤的首次检定的核查,以及首次检定应进行哪些检定项目。

核查对于整体结构的秤外壳是否有铅封,分体结构的秤称重指示器和接线盒是否有铅封。

核查铅封不破坏情况下是否能被拆下。

禁止任何不破坏铅封就能对秤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

(3)经首次检定或后续检定合格的秤应重新加铅封。

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铅封不能破坏和拆下;铅封破坏后,合格即失效。

根据调研报告和论证会议提出的要求,新规程分别在3.1.1及6.1中提出了具体要求。

2.扩展显示装置新规程较原规程增加了扩展显示装置的要求。

某些电子秤为了便于调整,生产厂家通常设有特定程序,通过内置开关或键盘指令,使秤的显示进入“内分辨状态”。

装有扩展显示装置的秤,应该有明示的按键或位置,其实际分度值d不能大于0.2e,_般是0.1e或者0.2e,在扩展显示期间,或在发出手动指令后的5s 内,均不得打印,但对带有计价功能的秤不允许安装扩展显示装置。

数字指示称检定作业指导书

数字指示称检定作业指导书

数字指示秤检定/校准作业指导书1 目的为了保证数字指示秤检定/校准的正确实施,确保检定/校准数据、结论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制造、新安装、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数字指示秤的检定/校准工作的实施。

3 依据文件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4 检定/校准实施内容4.1 检定/校准前的准备4.1.1 准备好与被检器具量程相应的M1等级砝码。

4.1.2 准备好相应的辅助检定设备。

4.1.3 准备好计量检定规程备查;以及原始记录。

4.2 检定/校准步骤4.2.1 外观检查检定前对秤进行下列目测检查:①法制计量管理标志检查制造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②计量特征检查本规程4.1.1项规定的标志要求③铭牌以及检定标志和管理标志④若已确定秤的使用条件与地点,则应检查其是否合适。

4.2.2 进行一系列测试,以证实其是否符合下列项目要求。

4.2.2.1 测试前的准备a.移动式的秤应在平板或平台上进行测试;b.带水平调整的秤,测试前应将秤调至标准位置;c.称量测试前,应预加一次载荷到最大称量;对最大称量大于或等于10t的秤,也可用不少于50%最大称量的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不少于三次。

4.2.2.2 置零与除皮装置的准确度4.2.2.3 置零装置的准确度①置零装置的准确度的测试②将示值摆脱自动置零与零点跟踪范围,然后按照4.2.4.2点计算零点误差。

4.2.2.4 除皮装置的准确度确定除皮装置的准确度,应把使用除皮装置的示值调整为零,用4.2.2.1.2点方法测试。

4.2.3 加载前的置零按下述方法置零或确定零点a.对非自动置零秤,将0.5e的小砝码放于承载器上,调整秤直至出现示值在零上一个分度值之间闪变,取下小砝码,即获得零位的中心。

b.对半自动置零、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的秤,零点的偏差按照4.2.2.1规定测定。

4.2.4 称量性能4.2.4.1 称量测试从零点起按由小到大的顺序加砝码至最大称量,用相同的方法卸砝码至零点,测试至少应选定以下5个称量:最小称量,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称量,如中准确度级:500e,2000e;普通准确度级:50e,200e;50%最大称量;最大称量,4.2.4.2 误差计算无指示较小分度值(不大于0.2e)的秤,采用闪变点方法来确定化整前的示值。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的应用和思考)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自2017年5月30日实施以来已近两年时间。

在实际检定工作中,笔者发现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与新规程的要求有差别,并通过实践经验的积累对新规程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以供大家探讨。

“计量的安全性”问题新规程6.1条计量安全性是这样要求的:秤不应具有易于做欺骗性使用的特性,在其明显易见位置应注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禁止任何不破坏铅封就能对秤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经检定合格后必须加检定机构的铅封。

但是,在实际检定工作中发现,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所使用的数字指示秤绝大部分不符合新规程有关计量安全性的要求,其具体情况如下:1.“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问题市场上绝大部分的数字指示秤都没有在其明显易见位置注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即使有这样的“字样”,也是标注在秤的背面非明显易见的位置。

因此,建议新规程细化这项规定,要求该字样与秤的称量显示屏在同一个平面上,而且对该字样的字体大小要有明确规定。

2.秤体上“铅封”的问题检查中未注明“字样”的商家的数字指示秤,绝大部分都可以通过显示屏上的数字键输入密码并进行简单的操作,以达到修改与计量性能有关参数的目的,这个过程不需要破坏“铅封”,而这些密码和操作方法很容易从秤的销售商那里得到的,所以这些秤体上的“铅封”就是一个摆设,即使加上检定机构的铅封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3.上述数字指示秤都具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如果在计量性能符合规程要求的情况下,针对以上存在的两点问题对“计量的安全性”做出否定结论,这将导致市场上相当数量的“数字指示秤”不合格。

如果回避“计量的安全性”的问题,这又违背了“新规程”的初衷。

“计量器具标识内容”问题1.“检定分度数”的问题新规程6.4.2条h)要求标注检定分度数n,k)若n大于3000时,应注明“不允许室外使用”。

JJG539_2016年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完整

JJG539_2016年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完整
(Non-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sPart1:
Metrological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Test)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术语和计量单位
附录B..................................................................................18
附录C..................................................................................19
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
本规程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专业.资料.整理
完美.格式.编辑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刘伟(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池辉(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陆品(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赵力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
院)
参加起草人:刘平(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峻(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6.3安全性..............................................................................5 6.4扩展指示装置......................................................................5 6.5多指示装置.......................................................................5

JJG539_2016年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完整

JJG539_2016年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完整
JJF 1181衡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OIML R76-1:2006(E)非自动衡器第一部分:计量和技术要求——试验
(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 Part 1:Metrological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Test)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6.6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
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应标注在秤的明显易见位置,并应表示在永久固定于秤体的铭牌上,或在秤自身不可拆卸的部分上。标志和标识必须清晰可辨、牢固可靠。由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称重指示器和称重传感器组成的秤,则每个独立单元应有各自的说明性标识。
6.6.1计量法制标志内容:
a)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
后续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应执行首次检定的规定;
使用中检查的最大允许误差应是表4规定的相应秤量下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5.5.3最大允许误差亦适用于除皮后的净重值,预置皮重值除外。
5.6称量结果间的允许误差
无论称量结果如何变化,任何单次称量结果的示值误差应符合5.5规定的给定载荷下的最大允许误差。
d)采用自粘型标志,应保证标志能持久保存,并留出固定位置,位置的直径至少为15mm。
7计量器具控制
7.1检定用标准器具
7.1.1标准砝码
检定用的标准砝码应符合JJG 99的计量要求,其误差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1/3。
7.1.2标准砝码的替代
7.1.2.1当秤在其使用地点进行检定时,可以用其它质量稳定的载荷替代部分标准砝码,替代原则如下:
表2准确度等级与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数和最小秤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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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检定分度数,可表示为n;
h)工作温度范围:... °C~... °C;
i)限制使用场合的特殊说明:若n>3000时,应注明“不允许室外使用”。
j)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吊秤还应标识其工作级别。
6.6.3对检定合格标志的要求:
a)不破坏标志就无法将其拆下;
b)标志容易固定;
c)在使用中,不移动秤就可以看见标志;
——增补了与计量检定相关的一些必要的术语,修改了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中注的内容(见3.1);
——规定了数字指示秤必须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见3.2);
——在通用技术要求中增补了一致性和安全性的要求(见6);
——在计量器具标识中增加了限制使用场合的特殊说明:若n>3000时,应注明“不允许室外使用”(见6.5.2);
7.3检定项目
秤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项目见表5。
表5检定项目一览表
序号
检定项目
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查
1
通用技术要求
适用性
+
-
-
2
一致性
+
-
+
3
安全性
+
+
+
4
扩展指示装置
+
-
+
5
多指示装置
+
-
+
6
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
+
+
+
7
置零准确度及除皮准确度
+
+
-
8
称量
+
+
+
9
除皮后的称量
+
——增加了环境条件的要求(见7.2);
——增加了检定项目一览表(见7.3);
——称量检定中删除了50%最大秤量点;
——明确了吊秤称量测试施加载荷的方法(见7.5.7);
——明确了扣除皮重的皮重值的选取(见7.5.9.1);
——修改了重复性检定的要求(见7.5.10);
——删除了称量滚动载荷的秤的检定内容;
b)检定合格标志(适用于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6.6.2计量器具标识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秤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
c)准确度等级标志;
d)最大秤量,可表示为Max,多分度秤可表示为Maxi:.../ .../ ...;
e)最小秤量,可表示为Min;
f)检定分度值,可表示为e,多分度秤可表示为ei:.../ .../ ...,实际分度值,可表示为d;
3.1.5多指示装置multi-indicating device
将秤同一称量结果显示在不同指示装置上,这个指示装置可以是数字指示装置、打印机、显示屏等。
3.2计量单位
秤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千克(kg)、克(g)和吨(t)。
4概述
本规程所指的秤,属于非自动衡器的一种型式。
用途:主要应用于货物称重计量,广泛应用于商贸场所、港口、机场、仓储物流、冶金及工厂企业等场所。
JJF 1181衡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OIML R76-1:2006(E)非自动衡器第一部分:计量和技术要求——试验
(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 Part 1:Metrological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Test)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d)采用自粘型标志,应保证标志能持久保存,并留出固定位置,位置的直径至少为15mm。
7计量器具控制
7.1检定用标准器具
7.1.1标准砝码
检定用的标准砝码应符合JJG 99的计量要求,其误差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1/3。
7.1.2标准砝码的替代
7.1.2.1当秤在其使用地点进行检定时,可以用其它质量稳定的载荷替代部分标准砝码,替代原则如下:
5.4.3局部称量范围的最大秤量
根据秤的准确度等级,除最后的局部称量范围外,应符合以下表3的规定。
表3多分度秤局部称量范围(用分度数表示)
准确度等级
Maxi/ei+1
≥500
≥50
5.4.4具有除皮装置的多分度秤
对每个可能的皮重值,多分度秤称量范围的要求适用于除皮后的净重载荷。
5.5最大允许误差
5.5.1首次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若秤的重复性大于0.3e,使用的标准砝码至少为最大秤量的1/2;
若秤的重复性不大于0.3e,标准砝码部分可以减少到最大秤量的1/3;
若秤的重复性不大于0.2e,标准砝码部分可以减少到最大秤量的1/5。
上述重复性是用约为最大秤量1/2的载荷(砝码或任意其他质量稳定的载荷)在承载器上施加3次来确定。
7.1.2.2使用替代物进行称量的方法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
本规程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刘伟(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池辉(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陆品(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赵力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提供了检定记录格式和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见附录A、B、C)。
JJG 539-199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G 539-1988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中准确度等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数字指示秤(以下简称秤)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引用文件
JJG 99砝码
原理:将被称物置于承载器上,称重传感器产生的电信号通过数据处理装置,由指示装置显示出称量结果。
结构:由承载器、称重传感器、称重指示器等组成,可以是整体结构,也可以是分体结构。
数字指示秤包括:计价秤、计重秤、条码秤、计数秤、钩头秤、吊钩秤、单轨秤、电子地中衡,电子地上衡、电子料斗秤等。
5计量性能要求
5.1准确度等级及符号
d)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该检定通常是根据被检定单位或使用者的要求。
3.1.3使用中检查
检查使用中的秤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是否正确、可靠,通常使用中检查是一种监督性检验。
3.1.4鉴别阈discrimination threshold
引起相应示值不可检测到变化的被测量值的最大变化。
e)重复上述c)、d)操作,直至达到最大秤量;
f)以反向顺序卸载至零,即:卸去标准砝码并确定误差,然后放回标准砝码并取下替代物直至达到测定该秤量时出现的相同误差。重复此过程直至空载。
7.2环境条件
7.2.1温度
检定应在环境温度稳定的条件下进行,一般为-10ºC~40ºC。
7.2.2供电电源
按照制造厂商技术说明书中规定的供电方式接通被测秤的电源,通电时间等于或大于制造厂商规定的预热时间。在每项检定期间应保持被测秤在通电状态。
——检定分度值:ei,ei+1>ei;
——最大秤量Maxi;
——最小秤量Mini=Maxi-1(当i=1时,最小秤量Min1=Min)。
——每个局部称量范围的检定分度数ni按下述公式计算:ni=Maxi/ei。
5.4.2准确度等级
多分度秤的每个局部称量范围的检定分度值ei和检定分度数ni以及最小秤量Min1根据秤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本规程表2的规定。
表4给出了首次检定加载或卸载时的最大允许误差。
表4首次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首次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用检定分度值e表示的载荷m
中准确度级
普通准确度级
±0.5e
0≤m≤500
0≤m≤50
±1.0e
500<m≤2000
50<m≤200
±1.5e
2000<m≤10000
200<m≤1000
5.5.2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的最大允许误差
注:适用于能进行旋转的吊秤。
5.7鉴别阈
在处于平衡稳定的秤上,轻缓地放上或取下一个等于实际分度值1.4倍(1.4d)的附加载荷,此时秤的示值应发生明显地改变。
5.8置零准确度及除皮准确度
置零后或者是除皮后,置零装置和除皮装置对称量结果的影响应在±0.25e范围内,对于多分度秤e应为e1。
6通用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539—2015
数字指示秤
Digital Indicating Weighing Instruments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归口单位: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a)用与替代物质量接近的载荷在承载器上重复加载3次,检查重复性。如果重复性符合7.1.2要求,可进行以下操作;
b)从零点开始施加标准砝码,直至确定的标准砝码用完,测定该秤量的误差,然后卸去标准砝码,返回零点;
c)用替代物取代前面所加标准砝码,直至达到测定该秤量时出现的相同误差;
d)再施加标准砝码,直至确定的标准砝码用完,测定该秤量的误差,然后卸去标准砝码;
6.1适用性
秤应允许对其按本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检定。承载器能够容易、安全地放置标准砝码及其替代物。
6.2一致性
秤的主要结构、外观及关键零部件应与秤的型式评价报告中的信息一致。
6.3安全性
秤不应具有易于做欺骗性使用的特性。
整体结构的秤外壳须有铅封,分体结构的秤称重指示器和接线盒须有铅封。禁止任何不破坏印铅封就能对秤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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