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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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运维管理制度

风电场运维管理制度

风电场运维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能源结构的变革和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风电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其发展迅猛。

然而,由于风电场运营具有复杂性和高风险性,为确保风电场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制订一套科学且可行的运维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风电场运维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运营指导思想风电场的运维管理旨在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最大程度地提高发电效益。

运维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指导思想:1. 安全第一: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是运维管理的核心。

2. 预防为主:通过定期巡检、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预防故障的发生。

3. 科学、规范运维:统一运维操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数据驱动:建立健全的数据分析和评估体系,实现故障预警和持续改进。

三、运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运维组织机构风电场应设立专业的运维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其中,风电场经理对整个风电场的运营负责,设备维护部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运行监控部负责监测和控制风电场的运行。

2. 巡检与维护风电场应根据设备运行特点和厂家要求制定巡检计划,并按时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异常情况。

维护应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两个方面,其中日常维护主要是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而定期维护则是针对设备进行的大规模检修。

3. 突发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处理是风电场运维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风电场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同时,应确保设备维修人员具备应急处理的技能和知识。

4.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风电场运维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设备安全评估等。

同时,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人员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5. 数据分析与评估风电场应建立数据分析与评估体系,采集和分析设备运行数据,包括发电量、设备故障情况等。

通过数据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发电效益和设备可靠性。

风电场安全规程

风电场安全规程

风电场安全规程
是为了保障风电场的安全运行以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风电场安全规程:
1. 风电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关审批文件和证照,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风电场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3. 风电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4. 风电场必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和紧急处理能力。

5. 风电场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6. 风电场必须制定火灾防范和应急逃生预案,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和逃生设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7. 风电场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安全规范,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确保电气安全。

8. 风电场必须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及时监测风机状态、风速、电气参数等,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9. 风电场必须加强与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避免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安全风险。

10. 风电场必须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风电场安全规程,具体的规程还可能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讲解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讲解

1 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运行(S)可用(A)备用(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PRI)(ACT)(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4.2.2.1 调度停运备用(DR)——机组本身可用,但因电力系统需要,执行调度命令的停运状态。

风电场“两个细则”管理及对策

风电场“两个细则”管理及对策

风电场“两个细则”管理及对策一、风电场运行管理细则1.1 风电场运行组织架构(1)设立风电场运行管理小组,负责风电场的日常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2)运行管理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小组全面工作;副组长1-2名,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成员若干,负责具体工作任务。

1.2 风电场运行管理制度(1)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

(2)定期对运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1.3 风电场运行监控(1)建立风电场运行监控系统,实现对风电场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

(2)对风电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风电场安全管理细则2.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履行职责。

2.2 安全生产培训(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3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2)建立事故处理机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总结,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风电场环境保护与对策3.1 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开展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2)采取措施降低噪音、电磁辐射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风电场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处。

3.2 生态保护与恢复(1)在风电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生态破坏。

(2)开展生态恢复工作,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改善。

3.3 环保宣传教育(1)加强对员工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心。

(2)与周边社区开展环保合作,共同提高环保意识,促进风电场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发展。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管理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管理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管理摘要: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管理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可靠性统计管理和风电场可靠性统计管理。

风力发电机组可靠性数据的范围受风电场组出口电路总开关的限制,包括风机、导向轮、驱动系统、动力机器、配电系统、配电系统、液压系统、控制器、流量/频率系统、通信系统及相应辅助系统。

风电场的可靠性数据包括风电场中的所有电气设备,除风力发电机组、配电装置、变压器等外,还包括相关附件、辅助设备、供电系统和设施。

关键词:新能源;设备可靠性;状态分类;统计指标引言近年我国的风力发电取得了长足进步,风电装机容量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然而,风力发电仍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其中风力发电装备的可靠性问题尤为突出。

大量现役机组的构成情况复杂,设备故障和可靠性问题频发。

迄今针对在运风电设备的整机可靠性研究严重欠缺。

近十年来,投运的风电机组已初具规模,积累了大量的机组运行数据,如何利用现有机组的运行数据,系统地研究风电设备的可靠性问题、评估其技术性能与状态,推进风电场的智能化运行维护技术,优化运行和维护策略,是风电产业健康发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1风电发展环境分析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趋势下,我国电力结构调整加速,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电网中所占比重快速上升。

按《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我国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kW以上。

在政策鼓励、风电平价时代影响与新型材料应用发展背景下,我国风能产业快速发展,风电行业科技创新实力逐渐增强,正在全面赶超国外先进水平。

首先表现在产品大型化加速演进。

2010~2020年,陆上风电产品功率等级从1.5MW上升至7MW(风轮直径从93m上升至170m以上等级),海上风电产品功率等级从3MW上升至16MW(风轮直径从110m上升至260m)。

与此同时,风电产品开发周期却在缩短,从研制到投放市场的周期已由原来的2到3年缩短为不到1年。

2024年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3篇)

2024年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3篇)

2024年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____年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电场安全性的评价工作,保障风电场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____年度对全国范围内的风电场进行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三条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应与相关部门的风电场监管工作相协调,互为补充。

第五条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应由具备相应技术和资格的专业机构负责实施。

第六条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应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第七条评价结果应及时向风电场管理者和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评价内容和标准第八条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风电场的基本信息,包括场址、装机容量、风机型号等;(二)风电场的设备和系统的技术状态,包括风机的运行稳定性、发电机的工作状态、变流器系统的运行情况等;(三)风电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监测、预警、报警等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等;(四)风电场的运行数据,包括风速、风向、风机运行状态、发电量等;(五)风电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对鸟类、蝙蝠等动物的保护情况等;(六)其他与风电场安全性相关的内容。

第九条风电场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设备和系统的技术可靠性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二)安全管理措施完善,能够及时预警和处理异常情况;(三)运行数据记录完整、准确;(四)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五)其他与风电场安全性相关的标准。

第十条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应进行定期评价和不定期评价相结合,定期评价一般为每年一次,不定期评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第三章评价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确定评价目标和内容;(二)组织评价实施机构进行评价工作;(三)收集风电场相关资料并调查实地情况;(四)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进行评价;(五)编制评价报告并进行评审;(六)报告评价结果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加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1.3 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4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工作。

1.5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的技术监督工作。

2.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2.1 技术监督的范围: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化学(油品)、金属、电能质量、节能、振动等主要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

2.2 技术监督主要内容:2.2.1 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对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2.2.2 电测监督:电压、电流、功率、电量、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

2.2.3 继电保护监督: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

2.2.4 化学(油品):变压哭绝缘油、风力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质量检验。

2.2.5 金属监督:金属材料部件在承压、交变应力下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

机械性能试验、无损探伤、焊缝检验、金相组织。

2.2.6 电能质量监督:电能质量合格率。

3.职责分工3.1 公司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技术监督网和各级监督责任制,做好日常监督。

各级职责如下:3.1.1 生产管理部门职责3.1.1.1 贯彻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标准、规则等,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技术措施。

3.1.1.2 负责电力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3.1.1.3 组织对各风电场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

3.1.1.4 对违反技术监督规定而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疑难技术问题。

3.1.1.5 组织技术监督工作的验收和先进技术的交流。

风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风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XXXX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公司名称:XXXX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批 准 人:XXXX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批准依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发布文号:XXXX-01发布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生效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版 本:XXXX-01 发布范围:普 发 体系名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码:ZD-70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促进公司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所有风电场的设备可靠性管理。

3 编制依据《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国经贸电力〔2000〕970号,国家经贸委。

4 主要应对的风险防止因维修、消缺不及时而发生安全事故。

5 释义5.1 可靠性可靠性是一个产品(或系统)在给定的运行条件下和在规定的时间期间内充分执行其预期功能的概率。

也就是可靠性是设备的系统或是元件,在规定或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功能的概率。

可靠性特征量主要有可靠度、故障概率密度、累积故障概率、故障率、平均寿命及可靠性寿命等。

5.2 公司本文特指为XXXX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6 职责分工6.1 组织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风电场场长为副组长,安全员、值长为成员的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设可靠性管理兼职工程师一名。

6.2 职责6.2.1 领导小组职责6.2.1.1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新能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文件、办法、标准及规定,根据上级可靠性管理精神,负责审定公司年度可靠性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并监督其实施。

6.2.1.2 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新能源公司下达的可靠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见附件),实施量化目标管理,并实施监督和考核。

将可靠性指标作为考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6.2.1.3 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负责全面主持可靠性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协调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和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的汇报,全面评价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运行检修等因素对设备可靠性的影响,审议确保公司年度可靠性指标完成的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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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1 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风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电设备可靠性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和风电场的可靠性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管理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管理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2.1 本规范中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范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S)可用(A)调度停运备用备用(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受累停运备用(PRI)(ACT)(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4.2.2.1 调度停运备用(DR)——机组本身可用,但因电力系统需要,执行调度命令的停运状态。

4.2.2.2 受累停运备用(PR)——机组本身可用,因机组以外原因造成的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按引起受累停运的原因,可分为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I)和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

a) 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I)——因机组以外的场内设备停运(如汇流线路、箱变、主变等故障或计划检修)造成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b)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因场外原因(如外部输电线路、电力系统故障等)造成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4.3 不可用(U)——机组不论什么原因处于不能运行或备用的状态。

不可用状态分为计划停运(PO)和非计划停运(UO)。

4.3.1计划停运(PO)——机组处于计划检修或维护的状态。

计划停运应是事先安排好进度,并有既定期限的定期维护。

4.3.2非计划停运(UO)——机组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

5 状态转变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5.1 状态转变时间的界线5.1.1 运行转为备用或计划停运或非计划停运:以发电机在电气上与电网断开时间为界。

5.1.2 备用或计划停运或非计划停运转为运行:以机组投入正常运行状态时间为界。

5.1.3 计划停运或非计划停运转为备用:以报复役的时间为界。

5.1.4 备用或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以主管电力企业批准的时间为界。

5.1.5 备用转为非计划停运:以超过现场规程规定的启动时限或预定的并网时间为界;在试运行和试验中发生影响运行的设备损坏时,以设备损坏发生时间为界。

5.1.6 计划停运转为非计划停运:在检修过程中发生影响运行的设备损坏时,以计划检修工期终止日期为界。

5.2 时间记录的规定5.2.1 设备状态的时间记录采用24小时制。

00:00为一天开始,24:00为一天之末。

5.2.2 设备状态变化的起止时间,以机组的计算机自动统计记录或运行日志为准,运行日志记录要和计算机自动统计记录相一致。

5.2.3 机组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只限于该机组临近原计划检修的时段。

填报按下述规定:自停运至原计划检修开工前或至调度批准转入计划检修前计作非计划停运;或临近原计划检修时近并经申请征得上级生产技术部门同意和调度批准转为计划检修的时段,从原计划开工时起为计划停运。

6 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定义6.1 最大容量(GMC)——指一台机组在某一给定期间内,能够连续承载的最大容量。

一般可取机组的铭牌额定容量(INC),或经验证性试验并正式批准确认的容量。

6.2 实际发电量(GAG)——指机组在给定期间内实际发出的电量。

6.3 时间术语定义6.3.1 运行小时(SH)——机组处于运行状态的小时数。

6.3.2 备用小时(RH)——机组处于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用公式可表示为:RH=DRH+PRH=DRH+ PRIH+PROH,其中:6.3.2.1 调度停运备用小时(DRH)——机组处于调度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6.3.3.2 受累停运备用小时(PRH)——机组处于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受累停运备用小时又可分为下列2类:a) 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数(PRIH)——机组处于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b)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数(PROH)——机组处于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6.3.3 计划停运小时(POH)——机组处于计划停运状态的小时数。

6.3.4 非计划停运小时(UOH)——机组处于非计划停运状态的小时数。

6.3.5 统计期间小时(PH)——机组处于在使用状态的日历小时数。

6.3.6 可用小时(AH)——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

可用小时等于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用公式表示为: AH=SH +RH6.3.7 不可用小时(UH )——机组处于不可用状态的小时数。

不可用小时等于计划和非计划停运小时之和或统计期间小时与可用小时之差。

用公式表示为:UH=POH+UOH=PH-AH6.3.8 统计台年(UY )——为一台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数或多台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数之和除以8760h ,即对一台设备 UY= —— 对多台设备 UY=∑—— 6.3.9 利用小时(UTH )——指机组实际发电量折合成额定容量的运行小时数。

UTH= ——— 7 状态填报的规定7.1 运行7.1.1 设备每月至少应有一条事件记录。

否则,此台设备该月被视为未统计。

7.1.2 机组在全月运行时,只须填写一条运行事件记录(FS );若当月发生任何停运事件,只需如实填写停运事件,运行事件可不填写。

7.2 备用7.2.1 机组因电网需要安排停运但能随时投入运行时,记为调度GAG 8760PH8760 PHINC停运备用(DR )。

7.2.2 因机组以外的场内设备停运(如汇流线路、箱变、主变等故障或计划检修)造成停运时,视作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I )。

7.2.3 机组因自然灾害(如冰冻)等不可抗拒原因、电力系统故障等外部原因造成停运时,视作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 )。

7.3 计划停运7.3.1 在机组计划检修中发生新的设备损坏,且在原来计划检修工期内不能修复时,自计划检修工期终止日期起应转为非计划停运事件。

7.4 非计划停运7.4.1 机组在非计划停运修复期间,若发生设备损坏或发现新的必须消除的缺陷,除填写原发事件记录外,尚须填写新事件记录。

7.4.2由于设备(或零部件)多种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对于能够区分先后的,以最先发生的事件视作“基础事件”;对于不能区分先后的,以修复时间最长的事件作为“基础事件”。

把机组此次停运状态的时间作为基础事件的记录时间。

对于设备多种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除了要填写“基础事件”外,还必须再将“基础事件”和其他所有事件——按实际修复时间进行记录。

8 风电机组评价指标8.1 计划停运系数(POF )POF = ×100%=( )×100% 计划停运小时 统计期间小时POH PH8.2 非计划停运系数 (UOF)UOF = ×100%=( )×100%8.3 可用系数 (AF)AF = ×100%=( )×100%8.4 运行系数(SF )SF = ×100%=( )×100%8.5 容量系数 (GCF)GCF =[ ] ×100%=[ ]×100% 8.6 利用系数(UTF )UTF =( )×100%=( )×100%8.7 出力系数 (OF)OF =[ ]×100%=[ ]×100% 可用小时统计期间小时 运行小时统计期间小时实际发电量(统计期间小时×最大容量) GA (PH ×GMC ) UTH PH 实际发电量(运行小时×最大容量) AG (SH ×GMC ) AH PH SH PH 非计划停运小时 统计期小时 UOH PH 利用小时统计期间小时8.8 非计划停运率 (UOR)UOR =( )×100%=( )×100%8.9 非计划停运发生率 (UOOR) (次/年)UOOR =( )×8760=( )×87608.10暴露率(EXR) EXR=%100%100⨯=⨯AHSH 可用小时运行小时 8.11平均连续可用小时(CAH )(h )UOT POT AH CAH +=+=非计划停运次数计划停运次数可用小时8.12平均无故障可用小时(MTBF )(h )对于机组:FOT AH MTBF ==强迫停运次数可用小时8.13 检修费用(RC )(万元)——一台机组一次检修的费用(包括材料费、设备费、配件费、人工费用等子项)。

8.14非计划停运或受累停运备用电量损失(EL )——机组在非计划停运或受累停运备用期间的发电量损失估计值,按停运小时和停运期间其它状况相似的风电机组平均出力的乘积来计算。

非计划停运小时非计划停运小时+运行小时 非计划停运次数 可用小时 UOT AH UOH UOH+SH9 风电场评价指标9.1 风电场评价指标按机组指标的容量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

9.2 当统计风电场指标时,把因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状态(PRI )的机组视为不可用,其受累停运备用小时(PRIH )计入不可用小时。

这时的机组可用小时(AH 1)等于运行小时、调度停运备用小时和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之和。

用公式表示:AH 1=SH +DRH +PROH9.3 风电场可用系数 (AFs)计算公式为:AFs =[ ]×100%9.4 风电场非计划停运系数(UOFs )计算公式为: UOFs =[ ]×100%10 基础数据注册10.1 所有机组均应按规定代码、编号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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