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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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水电费管理制度

项目部水电费管理制度

项目部水电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水电费的管理,合理使用资源,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水电费管理,包括水费、电费的计量、计费、使用、节约和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水电费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水电费委员会”)是项目部水电费管理和监督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水电费管理政策和计划,监督管理水电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计量和计费第四条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用水、用电量及人员数量,并结合施工进度和需求进行合理的水电费计划。

第五条项目部应当配备合格的水电表,对用水用电进行准确计量。

第六条水电费的计费标准由水电费委员会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纳入项目部年度预算。

第七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改动水电表,并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使用和管理第八条项目部应合理规划水电使用,严格控制用水用电量,确保合理使用。

第九条严格执行水电费计划,禁止擅自改变用水用电设备的使用方式。

第十条严格控制用电设备的使用时间,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用水设备的使用时间,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清洁。

第四章节约和管理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加强对用水用电的节约管理,提倡员工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节约用水用电的奖惩制度,对节约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浪费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当定期对用水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洁,并对需要更新改进的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水电费委员会应当定期对项目部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查,并向项目部负责人和总部上报。

第十六条水电费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用水用电设备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水电费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应当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其他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节约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篇范文: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截止日期:2022年2月5日)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管理职能,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和缴纳水资源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从水库等水利(含供水)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应当纳入水利工程供水水价,并由工程管理单位向取水户收取后,统一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缴纳。

第四条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五条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符合下列原则:(一)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高于地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二)地热水、矿泉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高于其他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三)地下水超采区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高于一般地区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四)生产、经营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高于生活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五)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低于其他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六)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高于取水口所在行政区域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七)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供水的水资源费,按协议水价或合同水价的一定比例计收。

第六条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负责征收。

水费收取管理办法水电费管理办法

水费收取管理办法水电费管理办法

水费收取管理办法/水电费管理办法简介水费是指为了向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用水服务所付出的费用。

而水费收取管理办法是指对于水费的收取和管理方面的规定和管理措施。

水电费管理办法则是用于收取和管理水费以及电费的管理措施。

两者都是为了保证水电的使用、收取以及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和公平化的。

收费标准水费的收取标准一般是根据居民用水的量多少、居民的收入情况以及地区的不同情况而进行调整的。

在确定水费收费标准时,还需要考虑到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的平衡。

对于企事业单位的水费收取,还要考虑到用水的频率和用量大小,以及不同单位的经济实力情况的不同。

电费的收取标准是根据电能的使用量,以及所处地区、居民收入等多个因素而进行调整的。

电费的收取标准往往需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以保障市场竞争和公平性。

收费方式水费的收取方式通常有:周期性计费、按用水量计费、按固定套餐计费等方式。

每一种收取方式都有其优势和劣势,需要根据不同用户的需求情况进行选择。

而电费的收取方式一般有:峰谷电价、按用电量计费、固定电价等方式。

同样,每一种收取方式都有其优缺点,需要根据用户的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费用结算水电费的结算方式多种多样。

一般来说,居民用水费的结算方式比较单一,按照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计算即可。

而企事业单位的水费结算模式比较多,可能还涉及到分摊的问题。

电费的结算一般也涉及到峰谷电价的计算、固定电价的计算,以及按用电量等多种方式的结算。

在结算水电费的时候,应该注意到用户的具体情况,合理结算、妥善解决用户对于水电费产生的不满情况,并引导用户提高用水用电的节约意识。

收费管理机构水电费的收费管理机构一般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政府管理机构和企业运营机构。

在政府管理机构中,包括水、电管理部门,如水利、水文、电力等职能部门。

企业运营机构则包括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电力供应公司和水务公司等。

两者各自负责着涉及到水电费收取、用水用电节约以及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收费过程监管水电费的监管是为了保证收费流程、费用结算和支付信息的透明化和公开性,防止收费过程中出现不当动作或不公平的情况。

工程项目水电费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水电费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水电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中的水电费使用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浪费,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在执行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合理、节约和高效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水电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财务部门负责水电费用的预算编制、费用核算和支付工作。

3. 工程部门负责现场水电使用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4.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水电使用情况,并按时上报数据。

三、费用预算1. 项目启动前,财务部门应根据工程设计和预计工期,合理编制水电费预算。

2. 预算应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确保全面覆盖项目需求。

3. 预算经审批后,作为费用控制的依据。

四、费用控制1. 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水电费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接驳电源或水源。

2. 工程部门应定期检查水电线路和设施,及时维修故障,减少损耗。

3. 严禁使用大功率非工程必需的电器设备,除非经过特别批准。

4. 鼓励采用节能型设备和材料,优化施工方案以节约能源。

五、计量与计费1. 工程部门应安装合格的水电表计,确保计量准确。

2. 各参建单位的水电使用量应按月度进行抄表记录。

3. 根据实际使用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者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计费。

六、费用结算1. 财务部门应每月对水电费用进行核算,并及时向参建单位发出费用通知。

2. 参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结算,逾期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3. 对于超出预算的部分,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七、监督检查1.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水电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变更或补充,需经过原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水电收取管理制度

水电收取管理制度

水电收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电收取管理工作,保障水电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收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共水电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三、水电收费标准1. 水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水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调整水费收费标准。

2. 电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电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调整电费收费标准。

四、水电收费方式1. 定额收费对于一些固定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定额收费方式,按照月度或季度进行一次性收费。

2. 按量收费对于使用水电量不固定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按量收费方式,根据实际使用的水电量进行收费。

五、收费时间1. 水费收费时间水费按月或季度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时间由当地相关部门规定。

2. 电费收费时间电费按月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时间由当地相关部门规定。

六、收费管理1. 收费人员资格水电收费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 收费流程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流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和方式。

3. 收费记录收费人员必须将每一笔收费记录清楚明细地记录在相应的账单上,并交由单位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4. 收费监督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水电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收费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规收费的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违规收费的单位,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八、效果评估单位财务部门将对水电收取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水电收取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水电费制度

工程水电费制度

工程水电费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水电费的管理,合理分摊工程水电费用,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费用范围1. 工程水电费包括水费、电费、设备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2. 工程水电费用的具体标准和结算方式由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费用管理1. 工程水电费由工程管理单位统一向施工单位收取,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

2. 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水电费的使用情况和明细,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足额缴纳工程水电费。

4. 工程管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水电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费用分摊1. 工程水电费的分摊原则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摊,不得存在浪费行为。

2. 分摊比例由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必须公平合理。

3. 工程水电费的分摊原则遵循以下原则:先使用后分摊,有限制地区使用的费用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六、违约处理1. 施工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水电费的,工程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立即补缴,并处以相应的违约金。

2. 施工单位存在浪费水电行为的,工程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停止浪费行为,并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附则1. 工程水电费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工程管理单位起草,并经相关人员共同商讨通过后施行。

2. 工程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关于工程水电费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对工程水电费的管理有所帮助。

愿我们能够共同遵守规定,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审批:审核:编制: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2007年12月22日报:项目执行总经理送:综合办、部门经理(协调、商务、财务)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一、现场临电用电负荷分配(部分为用电单位申报数据)目前工地现场安装有4台630KVA变压器,总容量为2520KV A。

目前应急电源为一台250KW发电机.每个楼层总包设置有二级配电箱,用电单位负责二级配电箱至用电点的电源箱及电线的设置,其费用及管理由用电单位自行承担。

供电局收取电费单价为0。

8226元/度.主塔楼(共计4544.8KW)附楼及地下室(共计1992。

5KW)二、施工现场临时水供给总水源位于工地东南角市政提供的DN150管道,主塔楼及附楼每层都有一个DN25管径接口。

用水单位负责供水点至用水点的管线接驳,其费用及管理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单价为3.41元/吨。

三、分包水电费收取办法的确定水电费收取存在挂表计量收取和按造价比例分摊两种方式,依据西塔工地实际情况确定钢构用电为挂表计量,其它专业分包为按照造价比例分摊。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3.1西塔工地为超高层,如果各专业分包单独安装电表,势必每一家都要单独安装竖向电缆,设置楼层二级配电箱,重复投入会造成极大浪费,特别是用电周期短,用电负荷大的专业分包。

3.2各专业分包单独安装电表,不便于总包统一管理,用电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供电设施增多,必然增加安全用电隐患.现场临电管理工作量加大,如临电设施日常检查,资料完善,每月抄表以及现场施工互相偷电的事情也极易发生.3.3各专业分包如单独安装电表,竖向电缆分开设置,线损及压降更大,且回路分配过多,会造成部分回路负荷容量得不到有效利用。

3。

4楼层施工用水,特别是主塔楼部分楼层高供水必须分区,经7次转运才能到达屋面水箱,即使安装水表,用水单价也无法统一确定。

四、水电费收取额度计算水费收取考虑现场文明施工场地冲洗、绿化、消防、公共卫生间用水.水电费考虑一定损耗,并综合考虑现场水电管线敷设安装费用及维护管理费用.4。

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

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

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水电费成为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收取水电费,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收费基准1. 定期调整:水电费收费基准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定期进行调整,以保证收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区域差别:由于不同地区的水电资源和经济条件存在差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水电费收取标准上做出适度调整,但需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费用结算1. 计量方式:水电费计量采用智能计量设备进行,确保收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结算周期:一般为月结,即每个月底进行一次水电费结算。

居民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费用支付给相关单位,并保留支付凭证以备查验。

3. 催缴处理:若居民逾期未支付水电费,相关单位将及时催缴,并按照规定对逾期未支付的居民进行相应处罚。

四、收费方式1. 线上支付:居民可以通过手机APP、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缴纳水电费,方便快捷。

2. 线下支付:居民也可选择到指定的银行网点、社区服务站点等线下渠道缴纳水电费。

五、减免政策1. 突发事件:对于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水电损坏,相关部门将酌情给予减免或延期缴纳水电费的政策支持。

2. 困难群体:对于经济困难的居民或特殊群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减免政策,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六、违规处理1. 非法占用: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水电资源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补偿。

2. 恶意拖欠:对于恶意拖欠水电费的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并可能影响其信用记录。

七、监督与投诉1. 监督机制:建立水电费收缴管理监督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确保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 投诉渠道:居民可通过电话、在线投诉等方式对相关管理单位的服务进行监督,并及时反映问题和投诉。

八、总结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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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审批:
审核:
编制: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2007年12月22日
报:项目执行总经理
送:综合办、部门经理(协调、商务、财务)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一、现场临电用电负荷分配(部分为用电单位申报数据)
目前工地现场安装有4台630KVA变压器,总容量为2520KVA。

目前应急电源为一台250KW发电机。

每个楼层总包设置有二级配电箱,用电单位负责二级配电箱至用电点的电源箱及电线的设置,其费用及管理由用电单位自行承担。

供电局收取电费单价为0.8226元/度。

主塔楼(共计4544.8KW)
附楼及地下室(共计1992.5KW)
二、施工现场临时水供给
总水源位于工地东南角市政提供的DN150管道,主塔楼及附楼每层都有一个DN25管径接口。

用水单位负责供水点至用水点的管线接驳,其费用及管理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单价为3.41元/吨。

三、分包水电费收取办法的确定
水电费收取存在挂表计量收取和按造价比例分摊两种方式,依据西塔工地实际情况确定钢构用电为挂表计量,其它专业分包为按照造价比例分摊。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3.1西塔工地为超高层,如果各专业分包单独安装电表,势必每一家都要单独安装竖向电缆,设置楼层二级配电箱,重复投入会造成极大浪费,特别是用电周期短,用电负荷大的专业分包。

3.2各专业分包单独安装电表,不便于总包统一管理,用电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供电设施增多,必然增加安全用电隐患。

现场临电管理工作量加大,如临电设施日常检查,资料完善,每月抄表以及现场施工互相偷电的事情也极易发生。

3.3各专业分包如单独安装电表,竖向电缆分开设置,线损及压降更大,且回路分配过多,会造成部分回路负荷容量得不到有效利用。

3.4楼层施工用水,特别是主塔楼部分楼层高供水必须分区,经7次转运才能到达屋面水箱,即使安装水表,用水单价也无法统一确定。

四、水电费收取额度计算
水费收取考虑现场文明施工场地冲洗、绿化、消防、公共卫生间用水。

水电费考虑一定损耗,并综合考虑现场水电管线敷设安装费用及维护管理费用。

4.1钢结构水电费额度收取
钢结构依据现场用电负荷及实际情况,总包项目部安排1台630KVA 变压器单独供给电源。

用电单独挂表计量,用电单价为1.0元/kw.h,水费为8000元/月。

给钢构供电的临电设施费,依据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从钢构结算中单独扣除。

4.2其它专业分包
进场后,向项目交纳一定费用的保证金,作为安全、工期、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押金,押金为合同总额的3—5‰。

押金收取比例,工程合同总价在一亿元以下的按照5‰收取,一亿元以上,三亿以下的按照4‰收取,三亿元以上的按照3‰收取。

依据合同总价Z作为计费基础,水电费收取比例为M,依据合同工期(N月)逐月等值扣除。

扣取时间为每月20日,扣取金额(J):J=Z×M÷N
工程完工办理结算后,依据结算总额,按照计取比例计算水电费总额,扣减已扣金额后将水电费应扣金额一次性扣取。

按照以上收费办法,在工程完工时,如水电费存在缺口,不足部分则按造价比例进行二次分摊。

4.3现场办公水电费收取
挂表计量的水电费计取单价为:电费1.0元/度,水费为4.0元/吨。

未挂表计量的分包办公室由综合办在办公室租赁费中酌情考虑收取。

五、临水电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西塔工地施工现场临水电的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水用电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5.1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须对各自的电气及机械设备、要建立设
备台帐、临水电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

5.2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确保临水
电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3 每月月底把临水电资料整理好后交给总包工程协调部存档备
查。

5.4从事与临水电相关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
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证的熟练工人、在进场后应将有效操作证复印件交给总包安全部登记备案。

5.5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用电必须接在总包提供的电源二级箱各
漏保的下装头、施工当中如需用水用电或要求增加二级箱、必须提前书面申请通过总包协调部机电组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乱接管、线。

5.6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消防箱、消防水带、为发生
火灾时灭火专用、严禁作为施工用水的工具。

5.7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施工用水用电、随时配合并接受总包单
位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5.8要教育好职工爱护施工现场的临水电设施、用水完毕后要及
时关闭好阀门、如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9禁止任何办公或施工场所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

5.10办公场所的照明及电气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灯灭、电气设施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杜绝“长明灯”、养成自觉节约用水电的良好风气。

5.11如违反以上条款,视情节轻重,一次予以5000-50000元处罚。

5.12每月20日按时交纳水电费,如逾期未交按每日3‰收取滞纳金,超过3天不交纳水电费,总包将采取措施中断其用水用电,由其导致的后果自负。

5.13本规定自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之日起、到工程完工自行失效。

水电费收取额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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