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购药流程及制度
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

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购药品和耗材,保障医疗服务安全和患者权益,依据相关法规订立。
第二条医院全部相关部门必需遵守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三条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部门和员工。
第二章紧急购药管理第四条紧急购药是指在紧急情况下,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快速采购的行为。
第五条医院紧急购药需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紧急购药需由医务部门提出紧急购药申请,经医院管理负责人审批后执行;2.紧急购药申请应明确药品名称、数量、规格、用途等信息;3.紧急购药需将申请信息及时通知采购部门,以确保及时采购;4.采购部门应依据申请信息,快速采购所需药品;5.采购部门应妥当保管购药的发票、合同及其他相关购买凭证;6.采购部门在完成紧急购药后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医务部门、财务部门和仓储部门;7.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紧急购药的支出结算。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紧急购药记录,并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至少三年。
第三章耗材管理第七条耗材是指在诊疗过程中需要使用的一次性或可重复使用的物品。
第八条医院耗材管理需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领用耗材需进行耗材领用申请,必需经过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2.领用耗材必需确保使用的数量和规格与申请全都,禁止超量使用;3.科室负责人需妥当保管耗材发放记录,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相关部门;4.耗材仓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报告耗材库存情况;5.耗材仓储管理部门需定期清点库存,清理过期、损坏的耗材,确保库存品质和数量;6.耗材仓储管理部门应建立耗材管理台账,记录耗材的进出库、使用情况和库存更改等信息;7.其他部门或个人严禁私自使用医院耗材,如发现需立刻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耗材使用记录和库存更改记录,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四章惩罚和监督第十条医院对违反紧急购药和耗材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如下惩罚:1.对责任部门进行警告、通报批判等行政惩罚;2.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降职等纪律处分;3.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生产厂家:规格:请购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备注:此表仅用于医院50种抗菌药物之外临床必需品种的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规格: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使用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

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品临时申购管理,保障医院用药安全,提高用药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临时用药申购管理。
三、申购流程1. 临时用药申购需填写《临时用药申购单》,提供申购药品名称、规格、用药量、用途、申购原因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相关医嘱和病历等材料;2. 由临床医生审核确认申购内容,并签字确认;3. 申购单交由药品管理部门审批;4. 药品管理部门根据申购单的内容进行采购;5. 录入采购信息到药品库存管理系统,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取。
四、审批标准1. 临时用药申购应符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2. 申购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捏造、夸大病情和用药需要;3. 申购药品应属于医院药品目录范围内;4. 申购单需由临床医生审核确认。
五、管理责任1. 临床医生应审慎申报临时用药的需求,真实准确地填写申购单,并对申购内容进行审核;2. 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批标准,确保临时用药申购程序合规;3. 采购部门应按申购单的内容进行采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取;4.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临时用药申购流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申购记录1. 临时用药申购单按规定存档,备查;2. 采购记录应及时录入药品库存管理系统;3.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临时用药申购流程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申购流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行政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临时用药申购程序合规合法。
临时用药申购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药品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医务人员及药品管理人员。
第三条临时用药申购是指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使用未经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收录的药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药品:1. 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新药;2. 特殊疾病或罕见病治疗所需的药品;3. 临床试验用药品;4. 其他确需临时使用的药品。
第二章申购程序第四条申购流程1. 提出申请:医务人员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使用临时用药的,应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用药理由、患者病情、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预计用量等信息。
2. 科室审核:科室主任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药剂科审核:药剂科对科室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等。
4. 采购与供应:经审核通过的临时用药,由药剂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并确保药品质量。
5. 使用与管理:医务人员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用药指南使用临时用药,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申购材料1. 临时用药申请表;2. 患者病情说明书;3. 药品说明书;4. 专家会诊意见(如有);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申购条件第六条临时用药申购应满足以下条件:1. 必要性:确因临床治疗需要,且无其他替代药品。
2. 安全性:药品安全性经临床验证,无严重不良反应。
3. 有效性:药品具有明确的治疗效果,经临床验证。
4. 合法性:药品来源合法,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
第四章药品采购与供应第七条临时用药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采购流程如下:1. 询价:药剂科向多个供应商询价,选择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品。
2. 采购:药剂科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3. 验收: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医院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申购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内部药品临时申购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和合理购买,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药房及供应室等相关人员,包括临时申购药品的申请、审批、采购、收发、使用和记录等各个环节。
三、申购流程(一)申请环节1.科室负责人根据其临床需求,填写临时申购药品的申请单,并附上相关临床病例、诊断证明等证明材料。
2.申请单需写清楚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详细信息,并加盖科室负责人的签章。
3.对于特殊病例的临时用药申请,需附上相应的临床标明书,并经过临床药师的审批。
(二)审批环节1.药务部门负责对申购药品进行审核,核实申购药品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药务部门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科室。
3.如有需要,审核过程中药务部门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以提高审批准确性。
4.特殊病例的临时用药申请需经过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审批,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三)采购环节1.申请药品通过审核后,药务部门尽快组织进行采购。
2.药务部门应保证采购的药品质量安全,优先选择正规渠道的供应商。
3.采购药品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药品管理规定进行,遵循招标、比选、协议等采购方式。
(四)收发环节1.药务部门收到采购的药品后,应进行验收,核实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2.药务部门需要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申请科室并交付其负责人,确保药品的流向透明和可追溯。
(五)使用环节1.药品使用需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指导,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使用过程中如有不良反应或其他问题应及时向药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六)记录环节1.申请科室、药务部门以及使用科室都需做好相关记录,包括申购的药品清单、数量、用途、使用情况等。
2.相关记录需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各个环节的记录应保存至少2年,以备审计和查询之需。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一)各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申购药品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为满足我院临床用药需求,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时采购仅限于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药品,如果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似作用的品种,不得申请临时采购。
二、未列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药品,确因患者病情需要或临床特殊用药,应由患者的经治医师填写《医院临时购药申请表》,由病区主任组织科室有关人员讨论,经病区主任签名后递交至药学部,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审批同意,由药学部负责一次性临时采购。
紧急情况下,临床科室可提出口头申请,药学部请示药事会常务副主任同意后可进行紧急采购,事后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三、临时申请药品每次仅能申请该患者一次或一个疗程所需用量,且只能为所申请的患者个人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患者。
其他患者如需使用,必须另行申请。
四、同一药品一年内临时购药超过两次或申请数量超过一个患者使用量时,需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方可购进。
五、确因临床需要,年度内临时申请超过5次的药品,药学部可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六、非中标或未挂网药品原则上不得申请临时采购。
对于临床治疗必须且无法由其它中标或挂网品种替代的药品,由临床科室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药学部按规定履行临时采购备案手续后方能购进使用。
未中标或未挂网药品不得先采购再补办申请手续。
七、临时申请药品时,临床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预算申购药品的使用量,严格控制申购数量,并保证所申购药品全部用完。
一旦药学部按申购数量采购到位后,因药品滞销造成药品过期或三个月后该药品仍有库存的,一律按过期药品金额或库存金额扣申购科室支出。
八、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验收入库,及时出库至相应药房,并通知申请科室领用。
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

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临时用药的采购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临时用药的采购和管理,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提供适当的医疗援助。
二、定义1.临时用药:指在突发状况下,为员工提供紧急救治、缓解疾病症状或保障员工健康的药品。
2.临时用药采购:指为满足员工健康需求的目的,经过合法渠道以合规方式购买和采购药品的过程。
三、临时用药采购流程1.紧急用药需求产生:当员工发生疾病、急救或身体不适时,员工或其亲属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说明症状及所需药品。
2.确认药品需求:相关管理人员核实病情,并依据临时用药标准清单判断所需药品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3.获取供应商信息:相关管理人员联系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了解药品的价格、生产商、存储条件等相关信息。
4.决策采购方式:根据药品需求和供应商信息,确定采购方式,包括虚拟采购、线下购买或通过第三方购药平台等。
5.药品采购:采购人员按照采购方式与供应商进行联系并完成药品的采购。
6.药品验收:采购人员将所购买的药品送至药房或相关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记录药品的批次号、进货日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7.分发和使用药品:药房或相关管理人员将采购的药品统一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易于取用,根据医生建议或员工需求进行分发和使用。
8.药品记录和统计:药房或相关管理人员收集和记录药品的分发和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数量、使用对象等信息,定期进行统计和汇总。
四、相关责任和权限1.临时用药需求提报人员需如实描述症状和所需药品,确保采购和使用药品的合法性。
2.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及时核实病情,判断所需药品的合理性,并与采购人员协商制定采购计划。
3.采购人员负责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4.药房或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记录和统计药品的分发和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医院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临时用药采购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需采购临时用药的情况。
三、临时用药采购条件1. 一般病情:因各种原因导致现有药品无法满足临床需求,需临时采购的药品。
2. 特殊病情:因病情急需,医院当前库房内无法供应的药品。
四、临时用药采购程序1. 临床科室申请(1)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应由科主任填写《临时用药申购单》,递交至药剂科。
(2)申购单中应详细说明申请购入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并有科主任亲笔签名。
(3)紧急情况下,临床科室可以电话、处方形式通知药剂科,但事后须补办申请手续。
2. 药剂科审核(1)药剂科采购员在接到申购单后,须上报药剂科主任审核采购数量并签字。
(2)药剂科主任对申购单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保用药安全、合理。
(3)药剂科主任审核通过后,将申购单报送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申购单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2)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4.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讨论结果,联系相关药品供应商进行采购。
(2)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管理规范》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5. 药品入库与发放(1)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
(2)药库库管人员将药品及时下发至相应药房,并及时通知申购科室领用。
五、监督管理1. 药剂科定期对临时用药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规范使用临时用药。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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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购药流程及制度
1、临时采购药品是指因临时特殊诊疗需要采购的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之外的药品。
2、仅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才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药品的紧急购买;2)临床科室急需的专科药物、急救或特殊患者急用药品的临时购买;3)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临时购买;4)临床科室确需一段时间内连续使用的专科药品的特殊审批购买。
不得临时采购本机构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品种、中成药和辅助性药物等临床非紧急、必需的药品。
3、临时购药流程:紧急购买、临时购买和特殊审批购买均须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请理由和数量),临时购买和特殊审批购买则必须由临床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管理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签署廉洁承诺书,并履行知情同意手续,集体签名后向药学部提出申请(如果是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则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单》)。
1)紧急购买:药学部审核资料,呈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后尽快购入。
情况紧急时,药学部可先口头请示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经同意后进行采购,事后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2)临时购买:临床科室急需的专科药物、急救或特殊患者急用药品,经药学部审核后呈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如须临购抗菌药物,则先要经本院抗菌药物管理
工作组讨论通过;
3)临床科室确需一段时间内连续使用的专科药品,如在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中未入围、但在临床治疗中不可缺少且无法由其他入围药品替代,原则上必须由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批,审议通过的每个品规首次采购前必须报茂名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纠风检察部门备案。
4、在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未召开之前的极个别特殊审批购买,应先由临床药学室给出用药评估意见,经药学部审核,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
5、确因临床需要连续采购,或每年采购超过5人次的临时采购药品,需要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按照药品增补和新药引进的条件和程序,决定是否纳入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6、紧急购买、临时购买均为一次性有效,不得连续购买;临时购买原则上为一个患者一个疗程的使用量。
7、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不得超过5次/年。
如果超过5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及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采购目录品种总数及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8、临时购买的药品原则上只能由所申请的患者专人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患者。
如有特殊情况所申请的患者未用完所临购药品,其他患者要使用时也要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临床科室有义务将所申请临时采购的药品使用完,如有临时采购药品积压,药库或药房应及时通知申请科室使用。
由于申请科室原因导致过期则要承担过期药品的金额损失。
9、特殊审批购买的《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和《廉洁承诺书》,必须另附《科室管理小组会议记录》,全部三份文件必须由科室管理小组成员亲笔全体签名,一式两份盖科室公章,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同意特殊审批购买之后,药学部留存一份,并将一份交医院党委办公室存档。
斗门镇中心卫生院
201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