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告诉你:自然人转让股权怎样确定计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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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的三个税务筹划方法

个人股权转让的三个税务筹划方法

个人股权转让的三个税务筹划方法《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相比较于被废止的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两个文件,67号文件明确了出售股权、回购股权、以股权抵偿债务等7种股权转移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股权转让收入、原值进行了更加具体的界定,并明确指出受让方为个人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并负有事先报告义务。

整体而言,67号文使征税范围更为具体,严格了征纳程序,大大缓解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无疑挤压了税务筹划的空间。

那么,在67号文实施的背景下,个人股权转让税务筹划空间何在,郑州代理记账公司通过本文为您解读。

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应该明确应纳税额影响因素。

对个人股权转让进行税务筹划重点需关注: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原值的大小、计征方式、能否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税务筹划能力与执行能力。

举例来说,在实际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受到股权的账面原值、公允价值的参照标准、被转让公司对外债务、转让方不确定未来收益等等,这就给税务筹划带来了空间。

一、利用“正当理由”实现低价转让股权根据67号文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同时,第十三条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可见,股权低价转让,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从本质上讲这一条与第十条“公平交易”并不矛盾,也是为了让交易价值更加符合实际,但是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在形式审查重于实质审查的情况下,利用上述政策,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可以实现较低价格转让。

举例告诉你:自然人转让股权怎样确定计税成本

举例告诉你:自然人转让股权怎样确定计税成本

举例告诉你:自然人转让股权怎样确定计税成本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务中,当自然人支付对价从原自然人股东购买被投资单位股权时,通常是按合同约定,取得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的份额计算出资额。

随着被投资单位组织形式变化,如从有限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被投资单位净资产折合股份业务,包括用盈余积累转增资本交易,会涉及个人持有股权份额。

在被投资单位发生重组业务时,自然人股东将转让持有被投资单位股份。

在这种多环节股权变化中,怎样确定自然人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本文通过案例分析。

甲科技有限公司(甲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

2014年8月,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 600万元。

2014年9月,为适应新三板上市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其中B自然人股东以100万元价格,从原自然人股东A取得甲公司1.08%的股权,占注册资本金额=16001.08%=17.28(万元)。

会计处理:借:实收资本A股东17.28贷:实收资本B股东17.282014年10月末,甲公司实收资本1 600万元,资本公积95万元,盈余公积37.50万元,未分配利润337.50万元,合计2 070万元。

2014年11月,经全体发起人签署《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及拟设立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 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 900万元,其中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300万元,并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

折合股份总数1 900万股。

B股东转增资本会计处理如下:按B股东持有甲公司实收资本1.08%的份额,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甲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37.50+337.50)1.08%20%=0.81(万元)。

会计处理:借:盈余公积0.405(37.501.08%)利润分配3.645(337.501.08%)贷:实收资本3.24应交税费0.81转增资本后,B股东持有甲公司股份数量=17.28+3.24=1 9001.08%=20.52(万股)。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怎样确定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怎样确定

股权转让个⼈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怎样确定宝宝离婚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在⼤家都为宝宝感到痛⼼的时候也不得不为宝宝转让公司股权的聪明所折服,下⾯店铺⼩编就为⼤家分享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个⼈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然⼈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本公告列举的⽅法核定。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正当理由的判定⽅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且⽆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企业同⼀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母、⼦⼥、祖⽗母、外祖⽗母、孙⼦⼥、外孙⼦⼥、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或者赡养⼈;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法:(⼀)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享有的股权⽐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

对知识产权、⼟地使⽤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企业同⼀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

(三)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

(四)纳税⼈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法。

四、纳税⼈再次转让所受让的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买⽅负担的相关税费。

股权转让的费用与成本分析

股权转让的费用与成本分析

股权转让的费用与成本分析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除了考虑收益和风险之外,还需要对相应的费用与成本进行分析。

本文将对股权转让的费用与成本进行细致的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一、股权转让费用分析1. 税费股权转让交易涉及到的税费是其中重要的一项费用。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股权转让会产生一定的资本利得税。

这取决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在的法域管辖区域。

2. 中介费用股权转让往往需要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操作。

这包括律师、会计师、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费用。

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够帮助交易各方减少风险,并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3. 评估费用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或估值,以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

评估过程可能会涉及到专业评估师的费用,这些费用需要由转让方或双方共同承担。

4. 交易费用股权转让涉及到证券交易,因此还需要支付证券交易相关的费用,如交易佣金、交易印花税等。

二、股权转让成本分析1. 交易费用除了中介费用和证券交易费用之外,还有一些与交易相关的直接成本。

例如,为了使交易达成,各方可能需要进行谈判、尽职调查、签署法律文件等等,这些都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2. 机会成本股权转让涉及到资金的流动,转让方可能会面临机会成本。

如果卖出股权后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机会,那么可能会损失由这些潜在收益所带来的机会。

3. 信息不对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同方的信息可能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

买方和卖方为了获取更多的信息,可能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

这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等进行调查的费用。

4. 法律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也需要被考虑进成本。

如果交易涉及到法律纠纷或争议,可能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来解决问题。

总结:股权转让的费用与成本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每一笔股权转让交易都是独特的,所以费用与成本也会因具体情况而异。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交易各方应当对费用与成本进行全面的分析,并作出合理的决策。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投资成本(股权原值)的4种确定方法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投资成本(股权原值)的4种确定方法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投资成本(股权原值)的4种确定方法在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经常面临转让股权的投资成本如何确定的问题。

如果投资成本确定错误将导致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错误,从而导致少缴纳税或多缴纳税的税务风险。

通过实际研究,为大家讲解四种投资成本(股权原值)的确定方法:一是缴足注册资本的原始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投资成本的确定方法;二是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未缴足注册资本的原始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投资成本的确定方法;三是直系亲属三代之间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的股权原值的确定方法;四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的股权受让人转让股权的投资成本的确定方法。

(一)缴足注册资本的原始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投资成本(股权原值)的确定方法在工商注册公司时,只要缴足注册资本的原始股东发生转让其一定比例或全部股权比例的情况下,原始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投资成本方法如下:第一,如果原始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前的投资成本是实际缴足的注册资本情况下,则该原始自然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时,计算其股权转让所得的投资成本(股权原值)是该自然人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认缴并实际缴足的注册资本作为投资成本。

具体确定方法如下: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五条、十六条的规定,转让股权时,股权原值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例如:2018年10月,王女士以现金100万元创办一家企业,2020年2月,王女士以150万元的价格低于成本价将100%股权转让给李先生,截止转让前,被转让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为15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为50万元。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分析表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分析表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分析表前言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

在中国,股权转让涉及到一定的税收政策。

本文将对股权转让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包括税收的计算方法、适用税率以及减免政策等方面。

税务计算方法一般计算方法根据中国税法,股权转让的税务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股权转让价款减去成本支出和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20%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税务计算方法一:股权转让价款减去成本支出应纳税所得额 = 股权转让价款 - 成本支出2.税务计算方法二: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2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股权转让价款 × 20%特殊计算方法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创业板股权转让、科创板股权转让等,税务计算方法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具体计算方法根据相关的税收法规进行调整。

适用税率股权转让的适用税率取决于转让方的身份和持有股权的持有期限。

中国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率档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税率。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的适用税率如下:1.个人股权转让:根据持有股权的持有期限,分为以下三个档次:–持有期不满1年的适用税率为20%–持有期满1年不满3年的适用税率为10%–持有期满3年的适用税率为5%2.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税率为20%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应根据当地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减免政策为了鼓励创业和创新,中国税务部门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股权转让提供了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减免政策:1.创业板股权转让减免税:对于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其股权转让所得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比例根据相关法规确定。

2.科创板股权转让减免税:对于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其股权转让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比例根据相关法规确定。

3.中小微企业股权转让减免税: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股权转让,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减免比例根据相关法规确定。

除了上述减免政策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减免政策,如对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股权转让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时承担债权债务,个税咋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时承担债权债务,个税咋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在转让公司股权过程中,由于购买方对公司的原债权债务可能难以控制,因此通常将“转让方承担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作为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那么,转让方(自然人股东)承担债权债务时,如何确定个人实际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适用个人所得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规定,某温泉公司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例分析(一)承担债务例1:A公司为一人公司,投资人李某出资1000万元。

2015年8月,李某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王某,转让总价3000万元。

但协议同时约定,李某须承担A公司的一项债务800万元(应付甲公司)。

股权转让时李某持有股权的计税成本仍为1000万元,假设不考虑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对于李某的股权转让所得,笔者认为应当按个人的实际所得征税,李某偿还公司负债后的实际所得应为1200万元(2000-800),应缴个人所得税240万元(1200×20%)。

李某代为承担A公司的债务会导致A公司净资产增加,可视为对A公司的追加投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借:应付账款——甲公司800贷:实收资本——李某800李某持有A公司股权的计税成本应为初始投资成本与追加投资成本之和1800万元(1000+800),其股权转让所得应为1200万元(3000-1800)。

需要注意的是,李某承担A公司指定债务是股权转让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行为是有偿的,不能视为对A公司的无偿捐赠。

上述账务处理可回避因接受捐赠而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另外,如果李某不承担800万元负债,持有A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应当是2200万元(3000-800),王某只需付出2200万元即可获取A公司全部股权。

个人股权转让 所得税 案例

一个关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案例
假设张先生于2018年以现金100万元投资了一家公司,获得了该公司10%的股权。

2022年,张先生决定将该股权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先生。

在这个过程中,张先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价款- 股权原值- 相关税费。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转让所得× 所得税税率。

在这个案例中,股权转让价款为200万元,股权原值为100万元,相关税费为0元。

因此,股权转让所得为1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0% = 2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权转让价款低于股权原值,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张先生能够提供合理的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并经过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可能会对税额产生影响。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法体系中,个人通过股权转让获得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税率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执行,目前对于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的税率为20%。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处理范本:【背景信息】张三持有某科技公司1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张三对应的股权份额价值为100万元。

现张三决定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李四。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双方协议,李四以12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三所持有的股份。

因此,张三的股权转让收入为120万元。

【确定计税依据】张三的股权原值为其认缴的出资额,即100万元。

股权转让的计税基础为转让收入减去原始出资成本,即(120万元 - 100万元)= 20万元。

【计算应纳税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张三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万元 × 20% = 4万元。

【申报与缴纳税款】张三应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上述税额。

具体申报流程可咨询当地税务局或聘请专业税务师进行指导。

【注意事项】1. 股权转让价格应当公允,符合市场价值,避免利用股权转让进行利润转移或者逃税行为。

2. 如涉及境外转让方或受让方,还需遵守国际税收协定及相关规定,可能涉及源泉税的扣缴义务。

3. 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计算可能会涉及到其他扣除项目,例如相关的税费、中介费用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扣除。

4. 股权转让双方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的透明性。

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必须缴纳一部个人所得税,由于市场上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来源广泛,情况复杂,一些股东对纳税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

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会偷税漏税,以达到少缴或者不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由赢了网为你一一介绍。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将自己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业,依法需要就其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款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范围指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x20%三、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收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或者是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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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告诉你:自然人转让股权怎样确定计税成本
【标 签】个人转让股权所得,计税成本
【业务主题】个人所得税
【来 源】中国税务报
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务中,当自然人支付对价从原自然人股东购买被投资单位股权时,通常是按合同约定,取得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的份额计算出资额。

随着被投资单位组织形式变化,如从有限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被投资单位净资产折合股份业务,包括用盈余积累转增资本交易,会涉及个人持有股权份额。

在被投资单位发生重组业务时,自然人股东将转让持有被投资单位股份。

在这种多环节股权变化中,怎样确定自然人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本文通过案例分析。

甲科技有限公司(甲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

2014年8月,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6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 600万元。

2014年9月,为适应“新三板”上市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其中B自然人股东以100万元价格,从原自然人股东A取得甲公司1.08%的股权,占注册资本金
额=1600×1.08%=17.28(万元)。

会计处理:
借:实收资本——A股东 17.28
贷:实收资本——B股东 17.28
2014年10月末,甲公司实收资本1 600万元,资本公积95万元,盈余公积37.50万元,未分配利润337.50万元,合计2 070万元。

2014年11月,经全体发起人签署《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及拟设立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 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 900万元,其中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300万元,并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

折合股份总数1 900万股。

B股东转增资本会计处理如下:
按B股东持有甲公司实收资本1.08%的份额,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甲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 37.50+337.50)×1.08%×20%=0.81(万元)。

会计处理:
借:盈余公积 0.405 (37.50×1.08%)
利润分配 3.645 (337.50×1.08%)
贷:实收资本 3.24
应交税费 0.81
转增资本后,B股东持有甲公司股份数量=17.28+3.24=1 900×1.08%=20.52(万股)。

2015年4月,甲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2016年6月,甲公司与国内乙上市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甲公司部分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公司,转让股份总数 5 692 716股,每股转让价格16元,合计9 108.35万元。

其中B股东转让股份68 400股,转让价格=68 400×16=109.44(万元)。

甲公司对B股东转让股份的账务处理:
借:股本——B股东 6.84
贷:股本——乙公司 6.84
假设不考虑B股东取得股权、转让股份交易中应交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B股东自行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 094 400- 68 400×1)×20%= 20.52(万元)。

审计人员认为, B股东计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正确。

其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文件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原值。

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文件第十八条规定,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B股东以100万元价格从原股东A取得1.08%的股权,其计税成本1 000 000元,相对应份额= 1 600×1.08%= 172 800 (股)。

通过盈余积累转增资本,B股东取得股份的计税成本=4 050+36 450=40 500(元),相对应股份数量=300万×1.08%=32 400(股)。

B股东持有股份计税成本总额=1 000 000+40 500=1 040 500(元)。

B股东在转让前实际持有甲公司股份数量=172 800+32 400=205 200(股)。

每股计税成本=1 040 500÷205 200 =5.07(元)。

本次转让股份数量68 400股,计税成本= 68 400×5.07=346 788 (元)。

综上所述,B股东本次转让股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1 094 400-346 788 )×20%=747 612×20%=149 522.40(元)。

B股东以后再转让该股份的每股计税成本仍为5.07元。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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