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迁海令之祸
看满清王朝令人发指的“迁界禁海”政策

看满清王朝令人发指的“迁界禁海”政策2010-12-11 10:52满清的一个特点是他非常有的想象力,可以把别人设想都不能设想的事情生生做出来,沿海迁界就是一个例子喜欢称颂满清的人常常喜欢拿长城来说事,满清不修长城而边境安宁,明朝修长城而边患不断,高下立判.常见的论调是长城是封闭保守的象征。
愚昧无知而又自以为是的人还说过这样一句话“历史上修筑长城次数最多、工程量最大的明朝,正是对北方和西北方少数民族敌意最深,也是最保守、最无能的王朝”。
这样的观点当然是不对的,经不起事实的辩驳,明朝恰恰是历史上中国人思想最开放,精神最活跃,眼界最宏大,也是经济上最富裕,强盛时期保持的最长久的朝代。
长城防的是北方的游牧或狩猎民族,这些民族社会形态文明程度都远远低于中原文明,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些民族每一次对南方的侵略抢劫,都在客观上造成文明的破坏和倒退。
长城的存在增加了这些野蛮民族侵略屠杀抢劫的难度,对文明保护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意义是不容抹杀的。
对野蛮侵略抢劫屠杀的开放,正是对文明进步的封闭扼杀。
不修长城的满清恰恰才是中国历史上最封闭最僵化最保守的朝代,明末已经进入冷热兵器交替的中国,到了清末却居然回到了用大刀长矛来对抗洋人的枪炮,这才是铁的事实。
喜欢歌颂满清的人最喜欢引用康熙的一段上谕“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太祖统士兵长驱直入,诸路瓦解,皆莫能当。
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
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
”这一段话,真是唐哉皇哉,冠冕堂皇,义正词严,俨乎其然。
也真难怪一个叫王本道的人,佩服的筋骨发软,精神上膜拜的五体投地,颂圣的话,由衷而出,绵延不绝。
能肉麻到什么程度,下面就是了:“康熙皇帝300多年前的这番话,如黄钟大吕,对我心存弥久的“长城情结”实在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击波。
正是这个康熙,从“修德安民”的思想出发,坚持与北方少数民族建立起一种礼尚往来的友好关系,……。
迁海令名词解释

迁海令名词解释
"迁海令"是中国清朝政府在康熙年间颁布的一项重要政策,其具体内容为禁止沿海居民居住和进行海上贸易。
这项法令于1684年颁布,并一直执行到1850年代鸦片战争爆发前。
"迁海令"的背景是清朝政府为了防止海盗的活动,以及防止西方列强的侵略。
清朝政府认为,沿海地区是海盗和外国侵略者的主要活动区域,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限制居民的活动范围,以防止他们与海盗或外国势力勾结。
然而,这项政策也导致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首先,沿海居民被禁止在自己的土地上居住和进行贸易,他们被迫迁移到内地,这使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其次,由于禁止海上贸易,沿海居民无法从事传统的渔业和海上贸易,这使得他们失去了生计,生活困苦。
"迁海令"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削弱了清朝政府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使其在面对外部威胁时更加脆弱。
其次,它导致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这使得中国在19世纪中期的鸦片战争中遭受了重大的打击。
最后,它也加剧了中国社会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因为沿海居民和内陆居民之间的经济差距和社会地位
差距进一步扩大。
康熙年间海禁政策初探

康熙年间海禁政策初探一、康熙年间的国内外环境1.国内形势动荡不安1644年清军入关后,南下征伐,逐步统治中原地区。
顺治十八年(1661年),为维护王朝政治,防止沿海人民与抗清力量勾结,清王朝一直实行海禁政策,严防东南各省与台湾郑氏集团接触,“沿海省份,应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①。
顺治年间实行的“迁海令”极大破坏了沿海地区的社会生产力,百姓生活困苦,直至1662年康熙即位,清朝社会经济逐步恢复,这一困境才有所缓解。
清军初入关中时的国内形势十分严峻,中原地区四分五裂,李自成领导的大顺政权占据西北、湖广,张献忠领导的大西军盘踞四川、重庆,南明的弘光政权占有南京、苏浙②。
为镇压各地反清势力,清政府在统治区域内实行民族高压政策,打击汉族人民抗清气节。
顺治二年(1645年),八旗兵攻取扬州城后残酷屠城;同年,清政府以“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
故令其薙发、以别顺逆”③为由,强迫汉人剃发,如有犹豫不决或不想剃发的一律按重罪处置。
这一系列民族高压政策引起了汉族人民的强烈不满,社会矛盾迅速激化,各地反清势力趁机联合,中原地区硝烟四起,战争不斷。
在清军入关后的近半个世纪里,社会环境十分动荡,满蒙贵族焦头烂额、不断平叛,除武力平定外,针对台湾郑氏集团,统治者实行禁海迁界等一系列措施。
康熙二十年(1681年),赵国祚率军攻入云、贵地区,平定三藩叛乱,清政府在中原地区的统治扩大。
此后清廷集中火力解决台湾问题,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福建地方官员施琅率官兵两万人、战船三百艘进攻澎湖列岛、台湾岛,郑军主力溃败,七月,郑克塽率众投降。
次年(1684年),清廷设府,由福建地方官员统一管理,台湾正式回归祖国,此后的台湾直至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前一直由清政府直接管辖。
至此,明末以来长期存在的反清势力基本消除,清朝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
2.国际环境风起云涌十七世纪的西方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动,英、法、美、俄各国先后走向近代化。
清代海禁政策的历史溯源

清代海禁政策的历史溯源清代是一个封闭的时期,被称为海禁时期,它在中国历史上有很重要的地位。
自从明代末期开始,中国的海外贸易就不断遭遇到西方列强的掠夺,这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为了保护中国的国家财富和国家安全,清朝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海禁政策,禁止中国商人与外国贸易,限制西方国家在中国境内的经济活动。
本文将从清代海禁政策的历史背景、海禁政策的实施和影响三个方面来探讨这一时期的历史。
一、历史背景中国封闭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1421年明朝永乐年间,朝廷下达了“禁海令”政策,严禁私人贸易和国际贸易。
这一政策从明朝一直延续到清朝,在清朝时期,海禁政策更加严厉。
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对西方国家的侵略和掠夺。
在17世纪以后,西方列强开始进入亚洲,以贸易往来为幌子,实际却是在掠夺和侵略。
荷兰、英国和葡萄牙等国家很快就在中国建立了贸易据点,并开始向中国输出海外商品,同时也进口中国的珍稀商品,如茶叶、瓷器、药材等。
这一贸易关系不仅对中国的国家利益造成了威胁,还导致了中国的工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减缓。
2.自身政策上的漏洞中国在进行外交和贸易方面的严谨程度并不足够,外交主张的力度很低,这就很容易让贪官污吏利用漏洞私自发展外贸,破坏海禁政策的实施。
另外,清朝政府对于民间经济的管理十分不严格,导致了不法商人的兴起,使得贸易瓜分散乱,对政治和经济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3.民族认同感的影响中国人的自豪感和民族认同感在当时是很强烈的,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也促使了清朝海禁政策的实施。
在经济贸易上,中国政府更愿意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外部势力的干扰和掠夺,维护中国的独立和尊严。
二、海禁政策的实施清代海禁政策的实施基本上是船禁、罐禁和码头禁,其中船禁是指禁止私人的海外航运贸易,特别是禁止走私贸易,罐禁是指禁止私人塞满空间的貨物,码头禁是指限制海港的繁荣发展。
此外,还有其他的措施,比如禁止中国军舰、商船前往印度洋和南太平洋,禁止进口捆绑进口产品,等等。
康熙元年清廷对福建沿海的迁界及其灾难

历史地理第十九辑康熙元年清廷对福建沿海的迁界及其灾难林汀水为断沿海民众对郑军的粮物供应,康熙即位(1662年)时清廷便派兵部尚书苏纳海来闽迁界,“自省城闽安镇始,北抵浙界之沙埋六百七十里,南抵粤界之分水关一千一百五十里,通为闽边一千八百二十里,筑寨固守,禁民外出。
其入海之水曰潘渡河,曰铜镜河,曰廉村河,曰洋尾河,曰大梅河,曰赤头河,曰云霄河,曰开溪河皆断而守之;昔之寨、游、卫、所大率皆弃置”①。
被迁地面有福州、兴化、泉州、漳州等四府及福宁州所属的十九个州县,“原迁界外田地共二万五千九百四顷零”②。
沿边开沟筑墙,以垣为界,界外村庄室庐尽被焚毁废弃,强令居民移入内地,沿边设寨置台200多处,驻军看守,严禁人们越界外岀,违者斩首。
那时所画界线,杜臻在其《粤闽巡视纪略》曾有较详的交代,而见其他志书,也有一些记述。
兹先按照杜臻所分地段,作一考释。
、迁界界限1.诏安边杜臻《粤闽巡视纪略》卷四:“(康熙)元年画界,自粤界之分水关历赤南山(凤山亭、大兴寨)至梅州寨,为诏安边,边界以外斗入海三十里悬钟所、附海十五里西张、西岐岭、十里竹巷、梅岭皆移,共豁田地三百八十四顷有奇;又平和县豁免田地二十五顷,错壤也。
于梅州寨因界设守厂光绪《漳州府志》卷四七《灾祥》也说诏安自五都至玄钟,皆为弃土另据杜臻《粤闽巡视纪略》,康熙八年展界,即以分水门、十八葛、琉璃岭、白马坑、洋林村、洋尾桥、龟山、华寮、菜园浦、公子店、八 尺门、烈屿等地,作为安兵把守之地。
兹查地图,上引志书所载分水关、凤山亭、梅州寨、悬钟(玄钟)所、琉璃岭、洋林、龟山、菜园浦、/<尺门、烈屿、公子店、西张、梅岭皆可得见。
而赤南山据杜臻言,当是大南山,即今诏安西南的南山;竹巷则当竹港之误。
另据《闽书》卷二九《方域志九《漳州府志》所 指的五都,应为东山岛地。
按杜臻既谓康熙元年画界,是以分水关、赤南山、凤山亭、大兴寨、梅州寨为界,复参八年展界,龟山、公子店各地尚为安兵把守之地,是时之边界当在今天的分水关、南山、龟山、凤山亭、公子店和梅州这些地方,而在此线以南,通为界外之地。
清朝禁海令略论

清朝禁海令略论清朝禁海令略论中国的禁海政策始于明朝。
由于政治需要,从朱元璋起,除允许部分国家或部族通过“朝贡”方式进行贸易外,其他私人海外贸易一律禁止。
直至明末,这种禁阻私人从事海外贸易的政策时紧时松,但始终不曾撤销。
清朝始建,由于郑成功等人雄踞海上,进行反清复明斗争,清朝无力海上制胜,于是承继了明朝的禁海令,进一步申严海禁,以封锁沿海水陆交通联系来遏制郑成功等反清力量。
另外,限制民众出海外迁也成为清朝禁海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顺治四年(1647年)七月,清政府颁布《广东平定恩诏》,明确规定“广东近海,凡系飘洋私船照旧严禁。
”自此,清代的禁海令率先在广东实行。
顺治十三年六月,清廷禁海令从广东一隅全面扩展开来。
清廷敕谕浙江、福建、广东、江南、山东、天津各地督抚,严厉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出海,一旦有人“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家产尽给告发之人。
其该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盘诘擒缉者,俱革职,从重治罪。
地方保甲通同容隐,不行举首者,皆论死。
凡沿海地方大小船只及可泊船舟之处,严敕防守,“不许片帆入口,一贼登岸”(《清世祖实录》卷102,顺治十三年六月癸巳)。
但顺治帝的这一敕谕实行了五年多,并未能彻底割断海内外联系,沿海各地对郑成功等“粮、饷、油、铁、桅船之物,靡不接济”(江日升:《台湾外记》卷5)。
因此,从顺治十八年(1661年)起,清政府又采纳郑成功叛将黄梧建议,推行迁界令,它是禁海政策的扩大和补充。
为了孤立郑成功,清政府将江、浙、闽、粤、山东、直隶六省沿海居民内徙,要求必须在10-15日内迁离海边30-50里,寸板不许入海,界外房屋村舍一律拆毁焚烧,以暴力制造出一个无人居住区作为隔离带。
“至是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
”(阮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卷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对于近海岛屿也同样坚壁清野,不留人迹。
“(顺治)十八年十二月,令定海总兵牟大寅率兵巡海,见岛屿而木城草屋者,悉焚毁搜斩。
迁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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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书记载,当时有些地方为了快速打造沿海无人区,在《迁海令》下达的当日便开始大肆焚烧百姓房屋。 民惶惶鸟兽散,沿海百姓死伤惨重,流离失所。
迁海令造成“沿海幅员上下数千里,尽委而弃之,使田庐丘墟,坟墓无主,寡妇孤儿,望哭天末。”。 “迁海令”实施给沿海地区的百姓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凡有反抗不迁者杀之。使得富人弃商舍田,避走他乡; 穷人拖儿携女,被迫去界内寻落脚之处,无法安身立命的百姓大部分惨死他乡。 后有人以东南沿海地区一城、一 县在迁海期间的人口损失状况作为探究蓝本,结合当地地方志和文人笔记作出统计,东南沿海地区城镇人口在迁 海期间损失近一半。
在郑氏收复台湾之初,由于耕地不足、两岸联系不便,郑氏一度面临着相当严重的粮食危机,他们终结荷兰 殖民者的蔗糖业,转而开始屯垦,这一举奠定了台湾日后的农业基调。在这之后,郑氏充分利用了台湾的地理优 势,郑氏的船只络绎不绝于东、西两洋进行贸易,与日本、逞罗、安南、菲律宾、柬埔寨等国家都有通商关系, 把台湾的土特产,如鹿皮、鹿脯、樟脑、硫磺、蔗糖等远销海外,换回铅铜等所需要的金属货物。尤其日本,更 是郑成功从海外贸易中获得最多收入的一个主要贸易伙伴。可以说,郑氏对台湾的开发使得明郑仍然可以以军屯 田自给自足,以贸易往来获得收入。
背景介绍
清朝初年,满清统治阶级为了对付台湾郑成功父子领导的东南抗清力量, 以及防止沿海人民造反起 义, 实行了大规模强制迁徙濒海居民的法令,史称迁海。清廷正式发布迁海令是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颁 布了将年(1662年),辅政大臣鳌拜下令从山东省至广东省沿海的所有居民内迁50里,并将该处的房屋全部 焚毁,以及不准沿海居民出海的措施。措施使华东至华南沿海地区的渔业和盐业废置、田园荒芜,沿海居民流离 失所,深受迁海之苦。当时不少地方官员,包括广东巡抚王来任、广东总督周有德,均极力请求复界。到了康熙 八年(1669年),由于朝廷认为措施已收成效,加上不想继续影响沿海地区的民生,终于允许复界。
高一历史必修2_知识拓展:明清海禁政策形成的原因及影响

明清海禁政策形成的原因及影响一、明清海禁政策形成的原因从明清到清前期,准确说是从明中期欧洲人地理大发现到清代鸦片战争前这段时间,正是西欧资本主要崛起并向世界扩张从而引发了世界传统政治格局大变化的时代。
在这一时代下那些力争海权,重视商业和海洋贸易的国家。
如早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以及后来的英国,通过这一途径都走向了世界大国的道路,而反观中国,这个当时并不具备航海技术和发展海洋贸易内部动力的世界文明古国,却在这段时间里与时代潮流相悖,采取了固守海岸。
某些时期甚至是禁止海外贸易的保守主要政策,其原因何在呢?(一)中国封建王朝重农抑商政策的延续“重农抑商”政策是在先秦战国时期就已提出并形成了体系的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秦汉以后,这一思想为历代统治者所信奉和推行,成为中国封建历史时代的一项基本国策。
封建后期,尽管随着工商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传统的轻商思想受到了挑战。
到明清时期提出了“工商皆本”思想。
但是以农立国,重农轻商思想的统治地位并没有改变。
在传统的轻商思想下,商业是得不到大力提倡,更不能过分发展以致冲击本业的。
这种思想在中国封建时代已根深蒂固了,而这种传统的重农轻商思想及政策主张与当时同时代其他西方国家的思想潮流是南辕北辙的。
地理大发现以后风靡西欧的主流经济思想的重商主义,各主要航海国家无不强调商品流通和贵金属的输入对于国家富强的重要意义。
无不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去积极支持海外商业的发展。
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殖民地贸易,荷兰人的“海上马车夫”时代以及英国人“日不落帝国”的建立,都是在重商主义思想和国家政策推动下实现的。
中国明清两代封建王朝在这样一个时代却仍在高唱“强本抑末”的老调。
当然不可能指望他们实行积极的海外贸易政策了。
(二)中国封建统治者妄自尊大的心理传统的“华夷”观念也是导致明清时期实行保守主义的海外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华夷”观念是以中国为中心看待周围世界和其他民族。
认为中华文明优于其他民族的一种政治文化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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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可军:清代迁海令之祸2010-3-3 21:15:20使中国沿海经济遭受重创的迁海令应可军宁海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地灵人杰,人才辈出,宋代有罗适、周弁、舒岳祥、胡三省、等等;元代有陈廷言、王愚可、李洧孙等等;明代有方孝孺、叶伯巨、叶兑、李至刚、许继、石简等等;清代有钱梦虎、王吉人、徐抚九等等;近现代有柔石、潘天寿等等,看来历史上宁海多是文化名人,在经济领域,鲜有特异人物,似乎宁海经济是不发达的。
但是,文化的发展,必然依赖于经济的发展,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纵观宁海的发展史,宁海在经济领域曾经是辉煌的。
唐代,宁海就是全国产盐108个县之一;百姓开始筑塘造田,开垦土地;纺织手工业比较发达,有个妇女纺织就能养家活口。
五代,县令在当时贸易繁荣之时,动用大量民工,开挖运河,欲将象山港、三门湾两大港湾连接,加快运输发展;宋代,更是鼎盛时代,因金兵南逼,北方的士族大量南迁,带来可观的文化、财富、人才,宁海因而地近京都,得天时地利,经济注入不少活力,海外贸易十分活跃,这些均有记载。
民间传说中,往往提到他们的祖先或某些寺院,都是富甲一方等等。
从历史上考证,并非都空穴来风,因为在文物考查时,发现宁海的古墓多有一定的规模,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是办不到的。
沿海一带现在很少有明代前的建筑物,可能中国式的建筑,很难长期保存,但有历史原因造成。
从现存的宗祠、寺院等古建筑来看,往往有残存的古色古香的石磉子、石柱、梁柱等等,多属唐宋遗物,而且选材相当讲究。
在名树古木普查时,也发现黄坛、桑洲、岔路等近山区的数量比较多,沿海的乡镇很少,甚至有乡镇是空白,说明历史上曾发生重大的变革。
其中主要原因在清初的迁海令。
明朝宁静王朱术桂(1617-1683),字天球,别号一元子,是第七代长阳王朱术雅的二弟,初封辅国将军。
明崇祯壬午(1642),农民军攻陷荆州,朱术桂同长阳王朱术雅一起率领辽府宗族避难到湖中。
明朝灭亡后,福王朱由崧南京称帝,建立南明弘光政权。
朱术桂与兄长阳王一同投奔,被晋升为镇国将军,并受命与长阳王一同镇守浙江宁海县。
清顺治三年(1646),郑成功的父亲芝龙变节降清之后,成功便入海收兵,在第二年遥奉永历正朔,展开了反清复明的运动。
他从此北与江、浙义兵相呼应,南与桂王通声气,纵横东南沿海一带,给清军不少的打击。
都察院左都御史职王永吉奏报:郑成功“从前飘泊海岛,脚跟不定。
今得盘踞于漳、泉、惠、潮之间,用我土地养彼人民,用我钱粮练彼精锐,养成气候,越显神通,将来求索粮饷,扰害地方,胁迫官吏,目无王法,日强日骄,何所不至。
稍不遂意,乘机构会,借口挑激,顿呈逆谋,此必然之理,必至之势也……” 顺治九年(1652)开始禁海,“凡浙、闽、广东海寇,俱责成防剿。
其往来洋船,俱着管理,稽察奸宄,输纳税课。
若能擒馘海中伪藩逆渠,不吝爵赏……”钦差总督浙江、福建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陈锦进一步认为:“闽浙士民,质本脆弱,亦易治而易安者,故王师所到,率土皆宾,兵不血刃而地方大定。
今反侧时见,处处弄戈。
究其乱萌,不过各地方一、二戎首纠集亡命,威逼愚民,顺之则亲如手足,逆之则焚其庐舍,毁其室家,使民无所归。
此贼首逼民为贼也。
更有地方民牧,抚绥无法而朘削横加,差徭繁重而敲朴不已,民不安生,遂挺而走险。
此官吏逼民为贼也。
又防剿官兵以守土为名,暴虐过甚,居其室而掠其野,少不遂欲,鞭挞滥施。
至经过之处,任意摧残,民若畏避,即拆房舍、毁器具,靡所不至。
斯民无地可安,不得不行从贼。
此官兵逼民为贼也。
害民之事有三,而利民之政全无,贼用是滋蔓矣……”顺治十二年(1655)太子太保弘文院大学士刑部尚书臣图海等奏请:“……自入浙抵闽以来,洞悉海逆情形,皆缘内地奸宄,勾通线索,互相接济,遂得肆其猖狂。
故议于沿海要□,严禁出洋,实为灭贼起见……”宁海又是反清复明的基地,顺治十三年三月初七日,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叶舟曾奏报:“据台州府宁海县知县阮鞠廷报称:窃照宁海三面边海,卑职昼夜督率乡兵坚守城池,突于本月二十二夜四更时分,瞭见海贼数千余,分立五股,摆布蜈蚣梯上城。
卑职严督乡兵,奋勇堵守。
陈都司标下马步兵丁临阵软弱懈怠,不能冲锋抵敌,以致海贼入城烧劫,杀死乡兵二名、兵丁一名,烧县边屋二间,大街民房一十余间,带去苏把总、梁教官、监生吕光宙三人。
协防陶把总前来救敌,杀死兵丁一名。
直至天明,方得出城。
贼船仍泊东海亭头白枧地方。
又见北海寇■〈舟宗〉数十只,停札外洋。
事干封疆重地,民心惊切,男妇纷奔出城,卑职一面安抚守城,沿海贼■〈舟宗〉飘突无常,伏叩发兵防守,理合飞报等因。
又于本月初九日为塘报事:据护理分巡绍台道印务严州府知府吴兴宗报称:本月二十四日戍时,据署台州府通判事经历谢国征报称:本月二十四日午时,据卑职员下催粮民壮刘俊自宁海县逃回报称:二十二日,有海贼自坐小兜,随贼数十人,手执旗帜到城,口称来县投诚,开门放入。
当于二十三夜四更时分,多贼得大北门用软梯上城,杀至东门,斩关而出,攻众贼进内,一路杀伤甚多。
时有在县兵丁,身着黄衣,同贼遍地抢劫,系催粮民壮面认日中在城隍庙看戏者。
随又四处放火焚烧,并将县堂烧毁是确。
又传阮县官并驻防陈都司俱得小北门逃出,县丞王枢被贼杀死,乡练总苏启光被拿去等情到职。
其中详细情节,俯容确查再报外,缘事关封疆失守,理合飞报等情到道……本月二十四日,谢通判报称:宁海县失守被掠等情。
卑职查得三年前谢国征署宁海县二衙事务,素与官兵不合,前塘报之语,半是风影,似难尽信。
卑职事前差役陆山,方得胜赴宁公干,随于二十六日回称的确情形:十九日有海贼十数人至县投诚,于二十三夜四更时分,贼■〈舟宗〉大小约计八十余号,随潮至白峤地方上岸,直至城下,三面攻城,官兵对敌。
贼用独云梯由东门一涌上城,杀死城上兵丁一名、练兵二名,拿去教官一员、监生一人,又拿去练总苏启光。
城中妇女,并未抢掳。
时有南门外援剿陶把总,闻有警息,即带兵入城,遇贼对敌一阵,官兵贼寇,各杀死数名。
贼将城内寺前、寺后当店,抢掠火焚。
东南门烧毁房屋数间,县堂并未烧毁,仓库抢掠一空。
其县官、县丞见今在县。
失所百姓,陈都司与阮县官已经招集入城安业外,至于兵马缺少数目并器械等情,查明另行开报……闽逆扬帆海面,愈肆猖狂,总缘枝蔓不除,遂致燎原莫遏。
况复狡计施而奸弁踵,投诚形熟而内地屡犯。
我师兵单舰少,露肘捉衿。
职昼夜图维,殷忧实切。
是以屡疏渎陈。
前具浙省酿衅一疏,又具将领告哀一疏,亦深悉夫沿海岌岌,情状万不可以顷刻缓也。
讵意宁海一邑几成破甑,健跳一所再罹凶锋,蹂躝海边,摧残将士,分防汛地,在在告危,固职前此之所云,已形已动者。
长此固安穷哉?除宁海县知县阮鞠延、分防都司陈嘉谟不能拒寇守城,而乃闻风先避,畏怯踈玩之罪,实无可辞,已先经巡抚会疏参处。
又署粮官事经历谢国征所报情词参差,虽据该道报称国征素与官兵不合,职亦见在确查,候另疏具奏外,今又续据塘报健跳失事情形,职谨会同总督佟、巡抚秦合词密疏具题,伏乞敕下该部议覆施行……”顺治十三年五月初五日,“钦差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今罚俸戴罪秦世祯为再报宁海失事确情事:案据台州府宁海县知县阮鞠廷塘报:该县于本年二月二十二夜,被海贼入城焚劫。
职随于三月初一日,具有海寇大肆猖劫一疏题报在案。
本月初三日,又据署台州府通判事经历谢国征报称:本月二十四日午时,据卑职员下催粮民壮刘俊自宁海逃回报称:二十二日,有海贼自坐小兜,随贼数十人手执旗帜,到城口称来县投诚。
开门放入。
当于二十三夜四更时分,多贼从大北门用软梯上城,杀至东门,斩关而出,放众贼进内,一路杀伤甚多。
时有在县兵丁,身着黄衣,同贼遍地抢劫,系催粮民壮面认日中在城隍庙看戏者。
随又放火,四处焚烧,并将县堂烧毁是确。
又传阮县官,驻防陈都司俱从小北门逃出,县丞王枢被贼杀死,练总苏启光被拏去等情……据此,该职看得宁海当海氛冲要之地,自马逆变叛以来,职屡次申诫,严加防御,不意该县印防官弁,戒备无方,乃被海寇踰城焚劫。
知县阮鞠廷、防弁陈嘉谟疏玩致寇,职前疏题报己明。
惟是续据署粮官谢国征差役传报之语,与县官原报情词大相刺谬,复经檄行该道确查,兹据覆称,该县寇乱情形,实系登城突犯,委与原报相符。
其征收库银,支给有据,所储豆谷,扃钥无虞,并未有烧毁县堂之事。
至于官兵对敌,原有杀伤,城中士民,幸获安堵。
王枢堕楼伤足,今已全愈,亦未有县丞被杀之情。
惟狱中轻犯李伯论等三名并皆逸去,梁教官被掳下海,印记并为沦失。
此宁邑被寇之确情,该道屡经查勘之实据,而国征所报,实系差役仓皇讹传之语。
该道核实,似无虚谬也。
再查防弁陈嘉谟所辖所辖兵丁,逃去朱明,毛狗等数十名,则该弁平日之讥察安在?当俟查明,再为议处可也。
既经该道查确呈覆前来,相应补牍上闻。
职谨会同督臣佟代、按臣叶舟,合词具题,伏乞敕下该部核议施行。
”同时,吏部奏报“……宁海一邑,逼处海汛,逆贼耽耽窥伺,臣申严告诫,不啻再三。
特令都司陈嘉谟统兵二百名驻防,盖专以办贼之责,委之该弁,固圉之筹,自当刻不容懈矣。
乃于二月二十二夜,防御不严,四更时分,致贼用梯上城,营兵乘机内应,仓猝变乱。
奸逆周元正逼勒投顺,嘉谟贿脱出城。
虽元正旋经枭示,然本弁遇敌畏怯之罪,即百喙何以自解?至该县印官阮鞠延料理无闻,贼来辄避,疏玩亦难辞咎。
据报贼■〈舟宗〉尚泊海口,除臣一面驰发驻防满师及飞檄道将星驰赴援扼剿,并将变乱情形备细察明另行奏报外,既经塘报前来,臣谨会同督臣佟代、按臣叶舟合同密疏具题,伏乞敕下该部,复议施行等因。
顺治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奉旨:兵部察议具奏,钦此;密封到部。
该臣等看得:抚臣秦世祯疏报海寇攻犯宁海,都司陈嘉谟、知县阮鞠廷守御不严,出城畏避,以致营兵变乱,县城失守,文武官皆难辞罪,除知县阮鞠廷听吏部议处外,都司陈嘉谟应行革职,敕该督、抚、按提问究拟具奏可也等因。
顺治十三年四月初三日奉旨:陈嘉谟弃城避贼,情罪可恶,革了职,着该督、抚、按提问究拟具奏。
本内满字宁海讹海宁,着改正饬行,钦此。
钦遵密咨到部送司,相应议覆,案呈到部。
该臣等议得:据该抚秦世祯题报宁海县失事疏内,有营兵乘机内应,仓猝变乱,知县阮鞠廷料理无闻,贼来辄避,疏玩亦难辞咎等语。
查该县失陷,虽由营兵内变,但平日料理无闻,贼来辄避,阮鞠廷应照例革职,仍敕该督、抚、按提问,并确查失事情由,拟议具奏……”鉴于各地的情形,“顺治十三年六月十六日,皇帝敕谕浙江、福建、广东、江南、山东、天津各督抚镇:海逆郑成功等窜伏海隅,至今尚未剿灭,必有奸人暗通线索,贪图厚利,贸易往来,资以粮物。
若不立法严禁,海氛何由廓清?自今以后,各该督抚镇着申饬沿海一带文武各官,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
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或地方官察出,或被人告发,即将贸易之人,不论官民,俱行奏闻处斩,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