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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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及时准确地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包括发布的渠道、发布的要点以及发布的挑战与改进措施。

一、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发布的渠道1. 官方媒体渠道:政府部门通过官方媒体渠道,如新闻发布会、电视台、广播等,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这是最为常见和直接的方式,能够覆盖较大的受众群体,并且具备较高的公信力。

2. 社交媒体平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等成为了广泛传播信息的渠道。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设立官方账号,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以便公众获取最新的消息,并进行互动和反馈。

3. 官方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政府部门可以建立专门的官方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提供专业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将最新事件及时发布在平台上。

这样的渠道具有便捷性和可靠性,方便公众随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发布的要点1. 事件背景和范围: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时,首先需要明确事件的背景和范围,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影响的食品类别等基本信息。

这有助于公众了解事件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

2. 危害程度评估:政府部门需要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明确的方式传达给公众。

例如,可以使用系统化的等级制度或颜色标记,以便公众迅速理解事件的危害程度。

3. 建立热线和投诉渠道: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时,重要的是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热线电话和投诉渠道,方便公众咨询和举报相关信息。

政府部门应该确保这些渠道的畅通,并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三、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发布的挑战与改进措施1. 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在信息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加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速度,以确保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及时发布。

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自动化监测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等,提高信息的获取和处理效率。

近五年食品安全事件

近五年食品安全事件

近五年食品安全事件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举例1.雀巢奶粉碘超标2005-5 ,5月,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期该省市场儿童食品质量抽检报告,其中知名的“雀巢”奶粉被列入碘超标食品目录,后来引发了消费者诉讼。

此次事件,引发了公众对食品标准问题的讨论。

超标,是否必然对身体产生危害?国家食品标准与人体耐受性的尺度之间,显示出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

2.福寿螺2006-8 ,北京市先后有131人因生食或食用加热不彻底的福寿螺后,被确诊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这是北京首例群体性广州管圆线虫病。

作为一种食源性寄生虫病,该病可引起头痛、发热、颈部强直等症状,严重者可致痴呆,甚至死亡。

后经调查,带病福寿螺来自广西桂林。

3.瘦肉精中毒2006-9 ,广东5名工人中毒,所吃肉食中瘦肉精超标1000倍;同年,上海二百余人瘦肉精中毒。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相继发生18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1700多人,死亡1人,瘦肉精又名盐酸克仑特罗,人食用后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因此全球禁用做饲料添加剂。

有媒体称:“添加瘦肉精是养猪行业多年来的潜规则,而监管部门似乎无力遏制。

”4.多宝鱼“嗑药”2006-11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严重消费预警,称近期抽检的30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专家指出,长期大量摄食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可能。

事发后,国家食监局即派调查组前往山东沿海各地,调查多宝鱼及其他海水养殖水产品的药物使用情况。

5.三氯氰胺2008-9 ,震惊世界的食品安全事件。

在随即掀起的行业整肃风暴中,公众不得不接受这样的现实:奶源造成的质量问题普遍存在于全行业,大企业、知名品牌的问题尤其集中。

中国乳业承受了空前的行业危机。

6.海南毒豇豆2010-2 ,海南产豇豆在武汉查出含有禁用农药后,合肥又检测出有毒豇豆。

所涉高毒农药水胺硫磷为高毒杀虫剂,属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茶、烟以及中草药植物上。

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案例

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案例

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案例过去几年,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因此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在积极采取措施来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探讨几个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方面的典型案例,以及案例背后的启示和解决方案。

案例一:毒奶粉事件在2008年,中国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即毒奶粉事件。

这一事件的起因是一家乳制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含有三聚氰胺的工业原料。

这使得其生产的奶粉含有高浓度的三聚氰胺,严重危害了婴儿的健康。

该事件爆发后,无数婴儿因喝到这种受污染的奶粉而出现了严重的健康问题,甚至有婴儿因此丧生。

这一案例揭示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如企业对原料的检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等。

政府随后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奶粉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加大对原料供应商的抽检力度、建立奶粉产品追溯体系等。

这一事件也提醒了企业要加强自身的质量控制和责任意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案例二:有机食品控制标准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有机食品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然而,有机食品市场上的标准和认证缺乏一致性,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惑。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上出现了一些有机食品控制标准,如欧盟的有机食品标志、美国的USDA有机认证等。

这些标准包括了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一系列要求,如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等,要求使用有机原料等。

通过引入有机食品控制标准,消费者可以更好地辨识出符合一定标准的有机食品,进而保证了其质量和安全。

案例三:食品追溯体系近年来,食品追溯体系成为了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重要手段。

通过食品追溯体系,消费者可以了解到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通过追溯体系迅速定位问题所在,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日本为例,该国的食品追溯体系非常发达。

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食品上的二维码,获取到食品的详细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地点、原料来源等。

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例分析与启示

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例分析与启示

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例分析与启示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因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还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凸显。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例,总结出一些启示,以期为提升食品安全做出贡献。

一、三聚氰胺事件2008年,中国发生了一起广泛关注的三聚氰胺事件,牵涉到许多婴儿奶粉品牌。

这一事件不仅引发了广泛的恐慌和质疑,还对奶粉行业产生了重创。

通过这起事件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1. 加强监管:食品安全事故的背后往往有监管不力的问题。

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于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相关企业遵守相关规定。

2. 强化责任意识:企业要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内部品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3. 加强产品检测: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食品检测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检测技术和水平。

二、有毒有害食用油事件有毒有害食用油的问题长期存在于食品行业中,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以下是几点启示:1. 加大力度打击食用油走私:政府应加大打击食用油走私的力度,加强对食用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有毒有害食用油的行为。

2.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管,明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对违规者进行惩罚和处罚,确保食品安全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可靠的食品。

三、果蔬农药残留问题果蔬农药残留问题是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一大难题,消费者对果蔬农药残留的担忧日益加剧。

以下是一些启示:1. 树立绿色农业理念:推广有机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减少农药的使用,提高果蔬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规范农药使用:加强农药的生产和销售管理,制定严格的农药使用标准,确保农药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近五年食品安全事件

近五年食品安全事件

近五年食品安全事件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举例1.雀巢奶粉碘超标2005-5 ,5月,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期该省市场儿童食品质量抽检报告,其中知名的“雀巢”奶粉被列入碘超标食品目录,后来引发了消费者诉讼。

此次事件,引发了公众对食品标准问题的讨论。

超标,是否必然对身体产生危害?国家食品标准与人体耐受性的尺度之间,显示出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

2.福寿螺2006-8 ,北京市先后有131人因生食或食用加热不彻底的福寿螺后,被确诊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这是北京首例群体性广州管圆线虫病。

作为一种食源性寄生虫病,该病可引起头痛、发热、颈部强直等症状,严重者可致痴呆,甚至死亡。

后经调查,带病福寿螺来自广西桂林。

3.瘦肉精中毒2006-9 ,广东5名工人中毒,所吃肉食中瘦肉精超标1000倍;同年,上海二百余人瘦肉精中毒。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相继发生18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1700多人,死亡1人,瘦肉精又名盐酸克仑特罗,人食用后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因此全球禁用做饲料添加剂。

有媒体称:“添加瘦肉精是养猪行业多年来的潜规则,而监管部门似乎无力遏制。

”4.多宝鱼“嗑药”2006-11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严重消费预警,称近期抽检的30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专家指出,长期大量摄食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可能。

事发后,国家食监局即派调查组前往山东沿海各地,调查多宝鱼及其他海水养殖水产品的药物使用情况。

5.三氯氰胺2008-9 ,震惊世界的食品安全事件。

在随即掀起的行业整肃风暴中,公众不得不接受这样的现实:奶源造成的质量问题普遍存在于全行业,大企业、知名品牌的问题尤其集中。

中国乳业承受了空前的行业危机。

6.海南毒豇豆2010-2 ,海南产豇豆在武汉查出含有禁用农药后,合肥又检测出有毒豇豆。

所涉高毒农药水胺硫磷为高毒杀虫剂,属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茶、烟以及中草药植物上。

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自行采摘、误食误用引起毒蘑菇中毒[14-15]。

2018—2022年保山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共导致8人死亡,其中家庭误食毒蘑菇中毒所致的死亡人数最多。

保山市食源性疾病事件中,毒蘑菇中毒是最主要的致病因素,占据了47.88%的事件报告起数和32.97%的发病人数。

①保山市群众多有自采自食野生菌的习俗,很多偏信民间辨识蘑菇是否有毒的方法,导致误食蘑菇而引起食源性疾病,甚至误食剧毒蘑菇而丢失生命。

②保山市部分民众生活于偏远山区,中毒后就医意识不强或延误最佳救治时期,导致死亡事件的发生。

家庭场所无论发病数、死亡数均排名第一,这与居民传统的饮食种类、饮食习惯等有很大的关系。

农村宴席虽然全年发病数仅13起,但平均每起发病人数达17.92人,高于其他场所。

单次事件影响范围较广,不容忽视。

因此,在农村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对农村家宴的卫生监督管理。

每年自5月起,需在整个市区范围内进行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居民对预防野生菌中毒的认识和了解。

进一步加强附子(川乌、草乌)药膳食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不允许加工并销售附子,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此外,应该注意到餐饮服务单位、农村宴席、学校食堂和单位食堂引发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所造成的广泛影响,并给予足够重视。

扩大培训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16-17],规范操作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等措施对于预防供餐单位细菌性污染引发的食源性疾病非常关键[18]。

参考文献 [1]陈君石.食品安全:中国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3,24(8):649-650.[2]陈艳,严卫星.国内外急性胃肠炎和食源性疾病负担研究进展[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3,25(2):190-193.[3]张骏,余思洋,刘志涛,等.2012—2014年云南省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特征分析[J].职业与健康,2016,32(5): 636-640.[4]刘志涛,曾建辉,万蓉,等.2014年云南省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结果分析[J].职业与健康,2016,32(1):59-61.[5]赵江,闵向东,张强,等.云南省2013—2017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分析[J].昆明医科大学学报,2018,39(6):118-123.[6]谢艺红,刘银品,钟延旭,等.2013—2017年广西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分析[J].广西医科大学学报,2021,38(1):178-182.[7]沈秀莲,杨善华,彭霞,等.云南省2004—2019年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特征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22,38(7):895-901.[8]林黎,陈文,兰祎婷,等.2010—2020年四川省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特征分析[J].职业与健康,2022,38(3):313-316.[9]马迪辉,曹可珂,张劲夫,等.2016—2020年长沙市毒蘑菇中毒事件流行病学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22,34(2):365-369.[10]佚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7):39-42.[11]彭佳艳,郑维斌,等.2010—2018年保山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结果分析[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6,10(22):7481-7483.[12]李薇薇,王三桃,梁进军,等.2013年中国大陆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资料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8,30(3):293-298.[13]付萍,刘志涛,梁骏华,等.2014年中国大陆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资料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8,30(6):84-90.[14]李红秋,郭云昌,宋壮志,等.2019年中国大陆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资料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21,33(6):650-656.[15]韩海红,寇柏洋,马洁,等.2018年中国大陆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资料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22,34(4):822-829.[16]庞璐,张哲,徐进.2006—2010年我国食源性疾病暴发简介[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1,23(6):560-563.[17]LIU J K,BAI L,LI W W,et al.Trends of foodborne diseases in China:lessons from laboratory-based surveillance since 2011[J].Front Med,2018,12(1):48-57.[18]李思果,彭朝琼,黄薇,等.深圳市食源性疾病网络监测预警体系研究[J].职业与健康,2013,29(11):1314-1316.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苏 敏(太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山西太原 030000)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2.涉及多个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国家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地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3.1起中毒性食源性疾病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4.在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省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5.浙江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件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中毒性食源性疾病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较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市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4.宁波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件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中毒性食源性疾病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者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一般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县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4.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标准的区分,大部份人都存在误解!今天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让大家知道何为食品安全,何为食品安全标准。

一、何为食品安全?依《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举几个例子:1、一瓶添加了砒霜的矿泉水,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是有毒有害对人体会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这就是不符合食品安全。

2、一包用禽流感病死的鸡肉生产出来的鸡肉肠,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是直接对人体会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同样是不符合食品安全。

3、婴幼儿食品添加了药品(如:灵芝、鱼肝油等),依“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灵芝(赤芝)和紫芝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450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鱼肝油产品的通知”等,灵芝、鱼肝油都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因婴幼儿体质与成人有较大差别,服食药品必须由医生处方,倘若婴幼儿食用灵芝、鱼肝油等存在未知的风险,可能对婴幼儿健康造成威协,同样也是不符合食品安全。

二、何为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对食品安全标准有详细列明,而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这3个国家标准都是白纸黑字写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就是食品安全标准。

举几个例子:1、一包100G声称无糖的饼干,实际其含糖量为每100G含10G糖,依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无或不含糖,每100G含糖的上限是少于或等于0.5G。

声称无糖实际其含糖量为每100G 含10G糖的饼干已经严重超出了国家标准,众所周知糖尿病人不能吃含糖过高食品,倘若一个患有严重糖尿病的人吃了这包100G声称无糖,实际其含糖量为每100G含10G糖的饼干可能会对这个糖尿病人的病情加重,对其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这就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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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这些是我找到的资料,在做PPT的时候,适当删减,保留主题就可以了,制作的时候尽量简单明了,然后重点部分可以用不同颜色的字来标注,那样讲解起来会方便一些,加油啊!!一、食品安全标准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二、食品安全事件为何频频重演?多年生活在广州的东北人郑太太,这几天忙着向老家亲戚求教如何自己做面条、馒头、肉包。

郑太太说,最近看到媒体曝光那么多食品有问题“只好尽量自己做”。

郑太太的担心和烦忧其实与很多消费者一样。

近期,国内发生的一连串食品安全事件,再次刺激了人们本已敏感的神经,“瘦肉精”猪肉、上海染色馒头“牛肉膏”假牛肉、毒豆芽、石蜡墨汁造红薯粉等,其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无不来自食品中的外来“添加”,这不禁让人对谈“添加”而色变。

非法“添加”问题其实也引起国家高度重视。

最近,从国务院到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相继发布和出台一系列通知和公告,全国掀起一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的旋风。

与此同时,对非法“添加”者的惩罚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日前强调,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事实上,继2008年“三聚氰胺”地震后,我国已加码打击滥添加的违法行为,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频频出现,这不得不让人再次审视食品安全管理的问题。

问题食品添加剂市场随处可得记者连日来走访广州部分食品批发市场,在一德路的批发市场,各种“精粉”食品添加剂随处可见,在一家店铺记者看见货架上摆放着各种猪肉精粉、牛肉膏、羊肉精膏、猪肉香粉、火锅红油等各种精粉、提香剂、上色剂,售价从十几元到几十元。

在网上购物平台,“只需滴入一两滴,一锅清水就能变成鲜美无比的高汤”的“一滴香”、鸡膏等增香、增味的食品添加剂也多有销售,价格从几元至150多元都有。

记者看到,虽然有部分食品添加剂说明标签上标示有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过有部分店家还会教买者多种“额外”的使用方法。

比如使用量上,有店家称,为了增香,可放多一些。

记者昨天在某知名购物平台上,还看到一网店专门销售适用于低档肉丸的专用香精,据该网店介绍,使用该香精后“不仅能提供优美的肉香,还能提供厚实的肉感。

”并表示,“在高出品率的肉丸(出品率在300%以上)产品中,更能体现它的作用:可以达到与真肉媲美的口感和肉香。

同时,还具有遮蔽产品中淀粉、蛋白等原料产生的不良气味的功能。

”在广州一德路食品批发市场,不少商铺里都有各种食品添加剂出售,有些是增色的色素,有些是添香、增味的。

据一位店主介绍,广东不少餐饮店、食品工厂都来此采购食品添加剂,比如有些烧腊店为了让烧味颜色好看,会来买胭脂红之类的色素;有些餐饮店,为了让鸡汤香浓,也会来买鸡膏等。

当记者拿起一瓶色素产品问店家如何使用、放多少量时,该店家说,“没有标准,差不多就行了。

”据业内人士透露,有部分食品添加剂企业还可根据食品企业或使用者需求,为客户度身制作“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包括为企业生产和研发违法、违规的“添加剂”,教授不合标准的使用方法。

问题不良企业诚信缺失单一逐利广东仲恺农学院食品科学系主任白卫东教授指出,部分生产者、企业不自觉遵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素质极差”。

他指出,像此次媒体曝光的东莞、中山米粉厂生产的石蜡墨汁假红薯粉,其中就有获得QS认证的厂家,“连他们都乱用添加物。

”暨南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傅亮也表示,很多厂家在利益的驱使下滥用添加剂,在卖相和口感上下功夫,如苏丹红、吊白块等都属于非食用添加剂,对食品安全和改善营养没有意义。

“食品企业要加强道德责任意识,将人体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

”对此,监管部门也有同感。

质监部门有关人士认为,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然而目前我国部分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差、道德诚信缺失"第一责任人"的违法背信,直接成为食品安全罪恶链的根源”。

据广州一食品企业介绍,近年企业生产成本与日俱增,在原材料、人工、运输等成本大增,而由于竞争激烈,终端价格又无法提价,这使得部分中小企业不惜采取各种“添加”来省成本“最近广州知名连锁面包店被发现使用大量回收面包回炉再造,包括"染色馒头",都是这种情况。

”专家建议对食品添加剂全程监管据了解,针对国内部分食品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添加的现象,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公告,决心严厉整治这种乱象。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将严打包括非法添加行为在内的多种违法行为,并要求卫生部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

副总理李克强表示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

24日,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

此前,人们普遍对我国相关法律对制造食品不安全者的惩罚力度不够。

记者昨天从质监部门获悉,即将于5月1日实施的新刑法,就特别加大了对食品安全事故者的惩罚。

广东商学院法学教授王学沛指出,对于食品监管,刑法的修正案也正在加强。

“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向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施加更大的压力,通过他们将这种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才能从源头和过程上保证食品的安全生产和规范流通,为食品安全构筑坚实有力的法律屏障。

”他认为,中国应当效仿国外,建立或完善食品添加剂清单,并制定、完善相应的使用规章制度。

有食品专家建议,借鉴国外的追溯制度,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产品生产、流向,以及流向食品企业后食品企业的使用量、使用范围,以及使用食品添加剂后的食品流向的终端均进行全链条管理。

广东仲恺农学院食品科学系主任白卫东指出,在国外有很多第三方机构和科研机构,加上政府部门一起监管食品安全,尤其是科研机构和第三方,他们对食品存在风险评估、预警进行很多研究,这些研究为保障社会食品安全提供很多有价值的经验。

相关延伸食品添加剂≠不安全食品添加剂安不安全?近年来,多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元凶均被发现是外来“添加”所致,这也使人们对食品添加剂产生抵触感。

食品专家指出,合理、合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

据了解,目前,国家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有2000多种,其中香料、香精类的最多,达到1800多种。

陈永泉解释,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它本身具有可食性,不但对身体没有坏处,有时反而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物质。

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院士表示,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审批是非常谨慎的。

只有经过实验证明安全的食品添加剂才能投入使用。

食品企业只有使用国家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才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现象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源于“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添加物,显然成为制造国内食品不安全问题的最大隐患。

广东省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陈永泉称,当前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主要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以及“造假”和违法使用添加物。

●深度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失位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从已发生的事件中,可看出我国相关监管体制、监管方式还存在缺陷和漏洞”。

不少专家指出,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方式方法还有待改善。

多头管理痼疾仍在广东省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陈永泉认为,当前监管部门多头管理的弊端仍然存在,在管理食品安全方面,涉及的部门包括工商、质监、农业部、食药监等,多部门管理则需要多方协调和沟通,“国外先进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没有那么多部门。

”据傅亮介绍,美国对食品的监管是一条龙管到位,肉、蛋、奶等食品都归农业部管,从源头到上餐桌一个环节都不放松。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的监管模式,对一个食品,在不同的生产和流通阶段会受到不同机构的监管,这些部门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这使得他们的职权之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利于监管职权之间的协调“这样分散的食品安全监管,可能会导致部门之间食品安全监管职权冲突”。

有业内人士指出,正因为多头管理,使有些地带成为管理真空。

最近发生的毒豆芽事件为例,工商、质监、农业等扯皮说不归自己管。

检测技术和标准滞后“我国监管技术、方法和相关标准体系有待加强!”广东仲恺农学院食品科学系主任白卫东认为,当前不少检测技术、食品添加剂研发都跟不上市场、社会发展。

据介绍,在监管部门的抽查、检测中,对某种食品是否合格,检测项目主要是国家相关标准中允许添加的成分,而对于很多不允许添加的物质,监管部门的检测不包含在内,“国家规定不能添加的,就不检测,因为不在监测范围内。

”而这样做,一旦食品中含有标准里不允许添加的其它物质,抽检时就往往检测不到。

检测方法缺失、没有统一的检测方法也制约了监管。

记者从此次卫生部公布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中发现,共有37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方法暂缺。

其中,47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中,有25种物质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

22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中,也有12种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

卫生部也坦承,针对部分物质需要研制测定方法。

比如针对焙烤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馅料原料漂白剂,需要研制馅料原料中三氧化硫脲的测定方法。

不过,省质监部门日前回应记者称,他们将通过现场巡查发现问题。

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曾庆孝也认为,可以在现场审查中把关,比如看有没有使用记录等等,而且还可以寻找其他方法替代“国家也会再制定、再出台(检测方法)”。

中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虽然也表示检测方法会进一步完善,但他就强调,这不是根本要义,“食品安全不是靠监管、检测出来的,而是要靠过程管理”。

他举乳制品为例,指出乳制品涉及的可能违法添加物或者易滥用食品添加剂有相当数量,如果都要进行检测,就要花更多的成本和时间,并不现实。

小作坊监管法律缺失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对食品安全高发群体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据陈永泉介绍,国家出现食品添加剂滥用的问题,主要是我国的小作坊比较多。

据统计材料显示,我国10人以下的小作坊占到我国食品企业的80%—90%,这是一个很庞大的市场。

质监部门有关人士也指出,由于国情所致,包括流通、餐饮、生产加工等各环节都存在大量的小作坊,其中广东省内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就有6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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