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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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后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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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基金的投资管理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投资决策、执行、监控、评估、退出等全过程的投后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控制原则: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保障基金资产安全;(二)合规性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投资行为的合法性;(三)科学决策原则:以科学方法进行投资决策,提高投资收益;(四)持续跟踪原则:对投资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投资决策机构由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顾问、风险控制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投资决策机构职责:(一)研究投资策略,制定投资计划;(二)审核投资项目,提出投资建议;(三)监督投资执行情况,确保投资合规;(四)评估投资效果,调整投资策略。

第六条投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团队稳定;(三)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四)投资风险可控,预期收益合理。

第三章投资执行第七条投资执行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操作,包括:(一)签订投资协议;(二)进行资金划拨;(三)跟踪项目进展;(四)协调解决项目问题。

第八条投资执行部门应确保以下事项:(一)投资资金的使用符合协议约定;(二)项目进展及时汇报;(三)项目风险及时预警;(四)项目退出方案提前制定。

第四章投资监控第九条投资监控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包括:(一)项目信息收集与整理;(二)项目风险评估与预警;(三)项目合规性检查;(四)项目投资效果评估。

第十条投资监控部门应确保以下事项:(一)及时掌握项目动态;(二)定期向投资决策机构汇报项目情况;(三)对项目风险进行预警;(四)对项目退出方案进行评估。

第五章投资评估第十一条投资评估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包括:(一)项目财务状况评估;(二)项目经营状况评估;(三)项目风险状况评估;(四)项目退出方案评估。

投后管理制度原则

投后管理制度原则

投后管理制度原则投后管理制度是指投资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跟踪的一套规范化制度体系。

在投资环节结束后,投资机构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持续跟踪管理,以保障投资项目的实施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投资回报。

建立科学的投后管理制度是促进投资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下面将针对投后管理制度的原则进行探讨。

一、风险管理原则1. 确定风险承受能力:投后管理制度应根据投资机构的整体风险承受能力来确定针对投资项目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在投资机构可承受的范围内。

2. 风险评估和定价: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定价,并且根据风险情况进行合理定价,确保风险与回报相匹配。

3. 风险监控和应对:建立完善的投后风险监控体系,随时关注投资项目的风险变化,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4. 风险传导和应急预案:及时传导和沟通风险信息,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不同风险情况的应对措施。

二、信息披露原则1. 投资项目信息披露:建立投资项目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对投资机构及时披露,以便投资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及时跟踪管理。

2. 投资业绩信息披露:及时披露投资项目的运营和业绩情况,让投资机构了解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 投后信息披露:对投后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信息披露,让投资机构了解投后管理的情况,以便提供有效的反馈和决策支持。

三、治理结构原则1. 确立治理结构:对投资项目建立明确的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以确保投资项目的决策和运营有序进行。

2.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引入独立董事,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约束,确保投资项目的决策和运营符合规范和法律法规。

3. 设立投后管理委员会:建立专门的投后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和协调投后管理工作,确保投资项目的持续增值。

四、激励激励机制原则1. 合理报酬机制: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确保投资机构及投资人的利益得到合理回报。

2. 优化激励方式:采用多元化的激励方式,包括股权激励、绩效激励等,激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投资项目管理。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要点投资基金对投资后的管理、跟进的内部规定,包括日常性管理、决策性管理、增值服务等内容。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最大化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有效规避防范风险,加强对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已经完成划款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面向的对象,是指项目经理(包括下属项目经理助理和研究员),分管合伙人、投后管理部和本公司派出的董监事等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的核心条款,应当在投资协议中明确体现以保证投后管理的顺利推进和对接开展。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第五条投资完成,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项目方和投资方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公司的分管合伙人和对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第一,本公司合伙人与项目方核心高管进行友好交流会晤;第二,阐述投资理念和对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明确项目方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日常性管理第六条财务信息收集投后管理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季度报告应在季度结束后的15 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30 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

投后管理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同时确认投资资金和投资收益按投资计划运转,确保“三个平衡”,即资产与负债的平衡、企业现金流的平衡、投入与产出的平衡,降低债务风险。

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分管合伙人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

第七条定期走访项目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公司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

项目经理应拜访项目方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等负责人,直接掌握获取第一手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等信息;对于中早期项目应当积极参加企业的重要工作会议、产品推介或订货会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已审模板【最新监管规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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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投后管理制度二零一【】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项目投后管理团队职责分工 (3)第三章投后管理流程 (5)第四章分级管理 (7)第五章投后管理会议安排 (8)第六章投资项目核算 (10)第七章档案管理 (10)第八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或“管理人”)及其下设基金的项目投资投后管理行为(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增强团队合作效应,更好的实施增值服务和价值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项目,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经完成付款工作(含支付首批投资款),正式进入投后管理阶段的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其下设基金的所有直接股权投资业务。

第二章项目投后管理团队职责分工第四条职责分工【】有限公司及其下设基金(如为契约型基金,由【】有限公司代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后,【】有限公司根据项目负责人或授权项目经理的提名牵头组建具体项目的投后管理团队。

各项目投后管理团队由【4】名成员组成,具体包括【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同时为【】有限公司向目标企业(以下简称“目标企业”)派驻之董事)、【1】名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以同时为【】有限公司向目标企业派驻之监事)、【1】名资本市场人员以及【1】名财务人员组成。

一、项目经理负责投资项目的全程管理与跟踪,主要职责如下:1、履行管理人关于投后管理相关日常管理性事务,协调管理人参与目标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经营决策事务;2、按照管理人对投资项目的预期并梳理投资协议的约定,制定投后管理计划,持续跟踪、定期实地走访考察项目建设情况,落实投资协议约定事项;3、持续跟踪目标企业情况,包括项目投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规划、推进及运营情况、国际国内同业合作推进、重大决策和人事变动、后续融资规划和资金使用规划、财务管理规范和融资项目运作等事项,与目标企业保持紧密畅通的沟通渠道;4、及时发现目标企业潜在风险或问题并及时向管理人(风控委员会)汇报,有效应用各种组织形式和管理手段,协调管理人内外部资源实施应对措施;5、收集分析目标企业的需求,协调管理人内外部管理资源提供增值服务;6、关注目标企业资本运作实施准备条件,推进价值管理,根据收益最大化原则,拟定并实施管理人退出方案;7、组织完成项目退出综合评估;8、项目经理同时担任派驻董事的,按照目标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等制度的规定出席目标企业董事会会议并参与目标企业董事会决议事项表决。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要点投资基金对投资后的管理、跟进的内部规定,包括日常性管理、决策性管理、增值服务等内容。

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最大化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有效规避防范风险,加强对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已经完成划款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面向的对象,是指项目经理(包括下属项目经理助理和研究员),分管合伙人、投后管理部和本公司派出的董监事等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的核心条款,应当在投资协议中明确体现以保证投后管理的顺利推进和对接开展。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第五条投资完成,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项目方和投资方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公司的分管合伙人和对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第一,本公司合伙人与项目方核心高管进行友好交流会晤;第二,阐述投资理念和对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明确项目方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日常性管理第六条财务信息收集投后管理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季度报告应在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

投后管理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同时确认投资资金和投资收益按投资计划运转,确保三个平衡”,即资产与负债的平衡、企业现金流的平衡、投入与产出的平衡,降低债务风险。

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分管合伙人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

第七条定期走访项目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公司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

项目经理应拜访项目方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等负责人,直接掌握获取第一手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等信息;对于中早期项目应当积极参加企业的重要工作会议、产品推介或订货会等。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首先,投后管理制度应明确基金的监督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包括投资评估、风险控制、法务等方面的人员,以确保基金在投后管理过程中的合规性。

其次,投后管理制度应对基金的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和风险程度,将投资项目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

高风险项目应设置更加严格的监控机制,中低风险项目则可以适度放宽管理措施。

第三,投后管理制度应设立绩效评估机制。

通过制定相应的指标和评估方法,对基金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基金投资项目的长期盈利能力。

第四,投后管理制度应设立风险控制机制。

在投资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不同类型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等。

制度应规定各种风险的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对基金的影响。

第五,投后管理制度应规定信息披露的要求。

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应及时向基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业绩、资产状况、风险收益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基金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六,投后管理制度应设立退出机制。

基金投资项目的退出是基金投资的重要环节,应规定退出的条件和方式,包括股权转让、上市、回购等方式,并确定退出所需的程序和时间表。

第七,投后管理制度应设立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在基金投后管理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纠纷和投诉问题,制度应设立相应的机构和程序,及时解决纠纷和投诉,保障各方的权益。

最后,投资基金投后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

随着投资环境和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投后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基金的管理需求。

投资管理制度 投后管理

投资管理制度 投后管理

投资管理制度投后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司在投资方面的优势,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投资管理应坚持风险可控、合规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条投资管理工作应遵循“预研、实施、监控、分析”的四个环节,确保投资决策全过程可控、规范、透明。

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政策先行、风险控制”意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水平。

第五条投资管理工作应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目标,强化财务资源配置及资产的定价、交易、风控、运营、政府关系等各个环节。

第六条投资管理工作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准确科学评估风险。

第七条公司除依法享受国家特殊政策外,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第八条公司在投资标的选择上,应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搞虚假宣传。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第九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业务负责人等组成,并派遣专人负责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力支持、推动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化、运作化、信息化和制度化,负责全公司各种投资项目的管理规划、决策支持、投资分析、资金支持、执行管控、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门,主要对公司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并及时向投资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选址、评估、决策、执行和监控等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审计。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法务部门,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法律咨询和合规性审查。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业务部门,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和业务分析。

第三章投资项目的选择第十七条公司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结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和资金规模的投资项目。

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基金投后管理制度

基金投后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基金投后管理的制度,以确保基金投资项目在投资后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基金投后管理是指基金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评估和协调的一系列管理措施,旨在实现基金的预期收益并降低投资风险。

2. 投后管理流程2.1 项目监督项目监督是基金投后管理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对投资项目的定期监督和评估。

具体流程如下:1.定期召开项目监督会议,由基金公司相关人员和投资项目方代表参与。

2.监督会议上,双方就项目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竞争情况等进行详细汇报和讨论。

3.基金公司根据项目的运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4.对于风险较大的项目,基金公司将加强监督力度,确保项目管理方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2.2 问题解决在项目监督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和困难。

基金公司需要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营。

具体流程如下:1.对于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基金公司需主动与投资项目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2.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基金公司可以依据合同约定,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协调和调整。

3.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基金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2.3 评估和退出在投后管理过程中,基金公司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以判断项目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并决定是否选择退出。

具体流程如下:1.基金公司定期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标准包括项目的财务状况、市场竞争情况、未来发展潜力等。

2.根据评估结果,基金公司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选择退出。

3.如果基金公司决定退出,需与投资项目方进行谈判,并制定详细的退出计划。

4.退出后,基金公司需要对退出资金进行妥善管理,并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汇报。

3. 投后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3.1 执行责任基金投后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具体责任如下:1.基金公司投资部门负责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2.基金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决项目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3.基金公司风控部门负责对项目的风险进行监控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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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最大化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有效规避防范风险,加强对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已经完成划款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
理期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面向的对象,是指项目经理(包括下属项目经理助理和研究员),分管
合伙人、投后管理部和本公司派出的董监事等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的核心条款,应当在投资协议中明确体现以保证投后管理的顺利推进和对接开展。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
第五条投资完成,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项目方和投资方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公司的分管合伙人和对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第一,
本公司合伙人与项目方核心高管进行友好交流会晤;第二,阐述投资理念和对投后管理
的基本要求;第三,明确项目方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日常性管理
第六条财务信息收集投后管理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季度
报告应在季度结束后的 15 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 30 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

投后管理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同时确认投资资金和投资收益按投资计划
运转,确保“三个平衡”,即资产与负债的平衡、企业现金流的平衡、投入与产出的平衡,降低债务风险。

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分管合伙人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

第七条定期走访
项目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公司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

项目经理应拜访项目方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等负责人,直接掌握获取第一手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等信息;对于中早期项目应当积极参加企业的重要工作会议、产
品推介或订货会等。

第八条突发或重大事项变异处理
如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突发事项或投资协议履行发生重大违约,项目经理应立即向分管合伙人报告,提出妥善处理对策,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

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重大突发事项和重大违约:
(1)项目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或投资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
(2)项目单项投资亏损超过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或虽不足 1000 万元但投资亏
损额达到账面投资额 20%以上的;未能按照合同完成预定利润目标的60%以上的;
(3)对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致使企业负债过高,超出企业经济承受
能力的;导致银行到期资金不能归还的;
(4)参、控股股权比例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控制权转移的;
(5)项目方方严重违约,出现损害投资人利益的。

项目经理针对突发事件进行个案查核全面研究,做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第九条项目竞争分析
投后管理部每半年一次对投资项目进行国家政策变化、行业趋势变化、竞争格局变化研究,重点分析市场、技术变化和竞争对手变化对企业产生的重大影响,与分管合伙人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然后反馈给项目方。

第十条项目总体运行状况评估
项目经理于项目投资完成后满 3 个月、6 个月对项目进行总体运行评估,对项目运行实
际结果与年度经营计划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偏离原因;此后每半年一次,出具书面的评估报告,并提出调整公司投资战略的建议方案上报分管合伙人。

如出现重大变异,可即时
上报公司最高层进行风险预警。

项目总体运行评估基本指标应包括:
(1)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决策、实施和运营情况进行全面回顾;
(2)对项目财务和经济效益、技术和能力、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3)对项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

第四章决策性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代表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或监事会,听取审查企业经
营报告并行使权力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具体由投后管理部负责安排,要求被投资单位
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并提交相关会议资料。

相关资料由投后管理部牵头对会议资料进
行讨论,所有涉及要行使表决权的议案,都要经过分管合伙人审查决定;重大事项要提交合伙人会议(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出席会议必须按照会议精神履行投票决定权。

第十二条董事不方便参与,可指定项目经理列席参加,代表本公司立场表达意见提出建
议并按照公司会议精神行使投票权所有与会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会议情况向分管合伙人报告,所有会议资料应留存投后管理部入库归档备查。

第五章增值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应及时了解被投资公司对增值服务的需求,并及时提交给公司。


合伙人层面出面跟项目方高管沟通提供增值服务,项目经理应做好各种对接和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当积极参与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准备工作以及再融资工作;每年须
针对已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书面管理建议,作为对所负责投资企
业提供增值服务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建立双方高层相互沟通的长效机制,以项目方核心高管定期来公司与合伙人会
谈或不定期电话沟通等形式进行。

第六章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投后管理所形成的所有文档均抄报或提交投后管理部,投后管理部对每一个项目建立独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便于公司或部门随时查阅、跟踪管理和评估。

第七章分级管理
第十七条为节省人力实现有限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将项目分为重点关注对象和一般关注
对象。

特殊情况下,项目发生严重突发事项或重大违约程度,可召开会议讨论将项目列
入重点关注对象,重点关注对像投后管理采取个案个议的模式讨论确定;一般关注对象采取2-4章规定。

第八章投资人汇报
第十八条投后管理部每季度(年度)编制管理报告呈送合伙人会议或投资人,报告内容
应包括项目投资总体情况、项目退出总体情况和管理公司情况等内容。

第九章考核奖励
第十九条投后管理部每月以台账形式对项目和合伙人的定期拜访、决策性管理和增值服
务进行汇总整理,作为季度和年终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条公司将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对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视造成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负责人相应的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扣发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的处罚。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司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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