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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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估算指标

第6章  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估算指标

• 2.估算指标的作用
–工程造价估算指标的制定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 工作。估算指标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书投资估算的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面的技术性与经 济性论证的依据。估算指标对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度、 建设项目全面评估、正确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6.3.2 估算指标的编制原则与编制依 据
6.1.4 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关系
• 首先,概算定额是一种计价性定额,其主要作用是作为编 制设计概算的依据。 • 其次,概算定额是一种社会标准,在涉及国有资本投资的 工程建设领域,同样具有技术经济法规的性质,其定额水 平一般取社会平均水平。 • 第三,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综 合扩大而成的计价性定额,不论从定额的形式、数据结构 还是从定额的标定对象、消耗量水平看,与综合预算定额 基本相同。 • 第四,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相同处,都是以建(构)筑物 各个结构部分和分部分项工程为单位表示的,定额标定对 象均为扩大了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定额消耗量的内容 也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3个基本部分;概算定额表 达的主要内容、表达的主要方式及基本使用方法都与预算 定额相近。 • 第五,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不同处,在于项目划分和综 合扩大程度上的差异,同时,概算定额主要用于设计概算 的编制,而预算定额还可以作为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6.2.3 概算指标的作用
• 1)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 算的依据。这是指在没有条件计算工程量 时。只能使用概算指标。 • 2)设计单位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进行 方案设计技术经济分析和估算的依据。 • 3)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作为 编制项目的投资估算的依据。 • 4)在建设项目规划阶段,估算投资和计算 资源需要量的依据。
6.1.3 概算定额的作用

房屋测绘办法细则

房屋测绘办法细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第三章房产图绘制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第九章附则附录一:术语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5)《房产测绘管理办法》6) 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7) GB/T 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8)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9) 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 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表1-1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S为房产面积, m2)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2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

房产平面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

2.3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密度建筑物密集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lOOm左右,建筑物稀疏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200m左右。

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规范房屋面积测算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产登记、交易、租赁、评估、抵押及其它房产管理等所涉及的房产面积测算。

第三条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管全市房产面积认定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产面积认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房屋面积测算的内容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等的测算。

第五条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部分。

第六条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空间的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七条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第八条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范围第九条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层高在2.20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内部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且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 看台下
• 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 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 2.10m 算全面积; 算全面积; • 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净高在1.20m 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1.20m至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 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 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 1.20m时不应 计算面积。 计算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深基础架空层
• 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 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 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l/2面积。 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l/2面积。 2.20m的部位应计算l/2面积 •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 设计加以利用、 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2计算 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 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 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 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 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 空走廊
• • • •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 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2计算 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通廊不计算其建筑面 积。 • 多层架空通廊根据各层的形式分层计算建 筑面积。 筑面积。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量知识考点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量知识考点

第六章工程计量第一节概述一、工程量计算依据(一)工程量含义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筑工程各个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实物数量。

物理计量单位是指以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计量单位;自然计量单位指建筑成品表现在自然状态下的简单点数所表示的个、条、樘、块等计量单位。

工程量是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编制施工规划,安排工程施工进度,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工程统计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量计算依据(1)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相关图集、设计变更、图纸答疑、回神记录等。

(2)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3)工程量计算规则。

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考虑。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四)工程量清单项目与基础定额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区别与联系1、编制对象与综合内容不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是以最终产品为对象,按实际完成一个综合实体项目所需工程内容列项。

基础定额项目主要是以施工过程为对象划分的。

2、计算口径的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工程实体尺寸的净量计算,不考虑施工方法和加工余量;基础定额项目计量则是考虑了不同施工方法和加工余量的实际数量。

3、计量单位的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的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如㎡、m3、m、kg、t等,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一般为扩大的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如100㎡、1000m3、100m等。

二、工程量计算的方法(一)工程量计算顺序1、单位工程计算顺序单位工程计算顺序一般按计价规范清单列项顺序计算。

2、单个分部分项工程计量顺序(1)按照顺时针方向计算法。

(2)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计算法。

(3)按图纸分项编号顺序计算法。

(二)工程量计算的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工程量。

(2)注意按一定顺序计算。

(3)工程量计量单位必须与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建筑面积计算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依据主要取决于所涉及到的建筑物类型和计算方法,以下为常见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1. 建筑面积依据:
- 建筑内净面积:用于计算应有活动的公共建筑物和写字楼等,不包含墙、柱和梁,但如果有墙炉、空调机等建筑设备则应包括其体积。

- 建筑总面积:用于计算住宅等建筑物,包括建筑内所有房间的面积,墙、柱和梁的面积和体积等。

2.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 粗略计算法:通过步长法或外墙尺法,估算建筑物面积,适用于简单的建筑平面布局。

- 合同计算法:按照建筑业务合同约定计算面积,适用于商业和工业建筑。

- 等高线法:把建筑物平面映射到竖直方向,计算出每个地块的棱柱体积,通过堆垛高度计算建筑面积,适用于多层建筑、地下建筑等。

- BIM技术:使用BIM建模软件计算建筑面积,可有效避免错误和漏算。

需要指出的是,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可能因不同国家、
地区和行业而异,并且具体标准和规范可能随时更新。

因此,在计算建筑面积之前,应了解当地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确保计算正确和准确。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汇总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汇总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汇总在建筑设计和房地产行业中,建筑面积计算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在结构中可供使用的总面积,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空间的总和。

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对于评估房产价值、规划使用空间、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下面将对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进行总结汇总。

1. 所有的室内空间计入建筑面积在计算建筑面积时,所有的室内空间都应计入建筑面积之中,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

需要注意的是,阳台、露台、楼梯间等不适用于长期使用的空间通常不计入建筑面积。

2. 墙体和结构柱不计入建筑面积在建筑面积计算中,墙体和结构柱通常不计入建筑面积。

只有室内空间的面积才算作建筑面积,墙体和结构柱的存在并不改变这一计算原则。

3.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净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两种。

净面积是指室内实际可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和结构柱;总建筑面积则包括室内空间的全部面积,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

4. 建筑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关系建筑用地面积通常指建筑物占用的地面面积,与建筑面积有所区别。

在规划建筑项目时,建筑用地面积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建筑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之间的比例关系需要根据具体的设计要求和土地规划进行合理确定。

5.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和规定。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循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是建筑设计和房地产行业中一个重要的计量指标。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面积的计算不仅对于评估建筑价值和规划使用空间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建筑设计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总结汇总有助于提高建筑行业从业者对于建筑面积计算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
根据GB规定,建筑面积分为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和净使用面积三种不同的计算方式。

1.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各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地下室、地上楼层和屋顶部分。

建筑总面积用于评估建筑物的整体规模和承重能力。

其计算方式为:每层建筑面积的总和加上屋顶面积。

2.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占据的面积,通常以地块的投影面积来计算。

建筑占地面积用于评估建筑物在地面上的占用情况,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其计算方式为:建筑物的最大外形尺寸与地面的接触面积。

3.净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实际可供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壁、柱子、楼梯等构件所占用的面积。

净使用面积用于评估建筑物内部功能空间的大小和可利用性。

其计算方式为:建筑物内部每个房间的面积的总和减去墙壁、柱子等构件所占用的面积。

此外,GB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中的一些常用术语和计算方法,如建筑高度、建筑物深度、套内面积等。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还涉及到不同建筑类型的特殊要求,如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等。

总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的制定旨在统一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提高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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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与计算方法*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05年发布 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来介绍。(见P96) •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 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 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 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不足 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低跨
高跨 高低联跨示意图
低跨
• 17、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仓库、 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
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外
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
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 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采光井
地上部分
答:该房屋高度为3.2m时建筑面积为689.46m2, 高度为2.0m时建筑面积为344.73m2。
例2
• 已知某房屋平面和剖面图如图所示,计算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 分析:该房屋为建筑物内部存在多层结构的,
按第2条规则计算,同时要注意:内部层高未
达到2.2m的应计算1/2面积(如内部第三层)。
• ③、已知某连跨房屋平面和剖面图,分
别计算该房屋高跨和低跨的建筑面积。
• ④、某砖混结构住宅楼,结构外
围平面尺寸为40m×l2m,并利 用坡屋顶的空间做阁楼层,层高、 层数等见图所示。试计算该住宅
的建筑面积。
• ⑤某带回廊的建筑物平面图和剖面图如图 所示,求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
• ⑥求如图所示车棚的建筑面积
• 14、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
的1/2计算。
挑阳台
凹阳台
凹阳台、挑阳台示意图
• 15、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 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 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 积的l/2计算。
B
B
单排柱站台 站台
有柱站台
• 1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 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 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 在低跨面积内。
思考题:
• 1、什么是建筑面积?它由哪几步分组 成?为什么要计算建筑面积?
• 2、掌握常用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 3、计算题: • ① 根据下图所示计算其建筑面积(墙厚 为240mm)。
• ②、如图所示A、B两楼中间为三层联系 走廊,楼层高为2.8m,走廊的水平投影 面积为120m2,计算走廊的建筑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架空通廊
• 7、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
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层高 (4.80m)
层高 (4.80m)
防潮层 保护砌体
地下室
出入口
b1
b2
地下室示意图

例3、已知某房屋和通向半地下室
的带有永久性顶盖的坡道平面和剖
面图见下图所示,请计算该房屋的
建筑总面积。

• 分析:半地下室层高3.0m,应计算建筑面积,但 范围不包括采光井和保护墙。
• 解:房屋建筑面积:
• S1=(27.00+0.24)×(15.00+0.24)+(12.00+ 0.24)×(15.00+0.24)=601.675m2

台阶
墙柱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 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 爬梯。
•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 (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 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 隧道。
例5
• 某砖混结构住宅楼,屋面采用双坡屋面, 并利用坡屋顶的空间做阁楼层,屋盖结构 层厚度l0cm,层高、层数等如图所示。试 计算该住宅的建筑面积。
•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 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例1
• 已知某单层房屋平面和剖面图如图所示,请 计算高度为3.2m和 2.0m两种情况下该房屋的 建筑面积。
• 分析: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 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 1/2面 积。计算的尺寸应是结构外围尺寸。 • 解:建筑面积Sl(3.2m高度) • =(45.00+0.24)×(15.00+0.24)=689.46m2 • 建筑面积S2(2.0m高度)= (45.00+0.24)×(15.00+0.24)÷2=344.73m2
• 解:达到1.2m但未达到2.1m净高的房屋宽度 • =(2.10-1.90)×7.50×2+0.24 =3.24m

(5.9-4.9)
• 达到2.1m净高的房屋宽度=15.00-3.0=12.00m • 阁楼部分建筑面积:S1=12.00×(45.00+0.24)+ 45.24×3.24÷2=616.169m2 • 一层建筑面积:S2=(45.00+0.24)×(15.00+0.24) =689.458m2 • • 总建筑面积:S=S1+S2=1305.63m2 答:该住宅的建筑面积为1305.63m2。
• 22、设有维护结构不垂直与水平面而超 出底板外援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
•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例4 已知某房屋平面和剖面图如下图所示, 两层层高均为3.0m,计算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 解:建筑面积: • S=3.14×(6.00+0.12)2+
•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 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
•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 积计算。 •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 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
(书架层)
≯2.20m ≯2.20m≯2.20m ≯2.20m
• 8、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
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有维护结构其层高≥ 2.2m时,按围护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层高<2.2m时,计算 1/2面积。 • 无维护结构设计加以利用的按其利用部分1/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0.000
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
>2.20m
• 19、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 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 20、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 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 面积。 • 21、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 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 坡道建筑面积:
• S2=22.00×(3.00+0.30+0.30)+0.50×(3.00 +0.30+0.30)=81m2 • 总建筑面积:S=S1+S2=682.68m2 • 答:该房屋的建筑总面积为682.68m2。
• 18、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
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
314×(6.30+0.12)2
• =247.03m2 • 答: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247.03m2
• 23、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 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挑台
天桥
• 解:建筑面积S=
• (27.00+0.24)×(15.00+0.24)+(12.00+0.24)
• × (15.00+0.24)+12.24×15.24÷2 • • =694.94m2 答: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694.94m2。
•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 当设计加以利用时 • 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 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 • 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 不应计算面积。
第六章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 6.1 建筑面积概述 • 6.2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与计 算方法*
6.1 建筑面积概述(参考P65—72)
• 1、概念: • 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建筑中各层外围结构水平 投影面积总和。 • 2、组成: • 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可直 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 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辅助 生产或生活所占净面积的总和。包括房屋的 楼梯、走道。 • 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 垃圾道、通风道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天桥、挑台
•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
台、露天游泳池。 •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 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 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 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 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 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门斗
无柱檐廊
h
檐廊示意图
挑廊
无柱走廊
h 挑廊、走廊示意图
• 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 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 10、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 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不足2.20m者应计算1/ 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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