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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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XX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XX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更好地满足公众投诉举报、政务咨询需要,规范部门处理投诉程序,优化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投诉举报平台,结合XX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目标以市民情会办中心12345市长电话为基础和依托,通过整合各政务服务热线资源,改变各类政府服务热线“号难记、话难通、事难办”现象,把12345建成平台统一、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协调有力、方便市民的非应急性政务服务“一号通”平台,为市民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的政务公开电话服务。

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职能定位XX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受理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非应急性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短信、微信、传真等多种受理形式,接受市民投诉受理、意见建议、政策咨询、民生求助等事项。

主要职能如下:(一)便民服务的职能。

12345政务服务热线适应城市管理精细化和公众需求多样性的要求,通过多种方便快捷的受理形式,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便民利民等服务。

(二)受理公众诉求的职能。

受理公众反映的所有非应急性政务服务事项,通过转办、交办和协调督办等方式解决群众诉求,- 1 -为公众提供服务和帮助。

(三)接受公众监督的职能。

接受公众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作风、服务水平、服务效能的监督、投诉、意见、建议,促使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四)服务领导和部门决策的职能。

收集和整理非应急性政务服务事项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进行社情舆情的综合分析,报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为各级领导和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和依据。

(五)社会安全风险监测的职能。

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为社会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受理的内容进行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对重大政策出台、重点项目实施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发挥预防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345热线工作实施方案

12345热线工作实施方案

12345热线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决定开通12345热线。

下面是12345热线工作实施方案:一、人员配备。

1. 专业人员,公司将从各部门选拔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员工担任12345热线工作人员,确保能够熟练处理各类问题和投诉。

2. 岗前培训,在正式开通12345热线之前,将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沟通技巧、问题处理流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二、工作流程。

1. 接听电话,12345热线工作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来电,并做好记录。

2. 问题处理,对于客户的问题和投诉,工作人员应耐心倾听,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然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3. 回访跟进,对于已解决的问题,工作人员应进行回访,了解客户对问题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并及时跟进处理未解决的问题,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三、工作标准。

1.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貌待人,耐心倾听客户问题,真诚解决客户问题。

2. 问题解决,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高效解决客户问题,确保客户满意。

3. 信息记录,工作人员应做好电话沟通记录,包括客户信息、问题描述、处理结果等,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四、工作考核。

1. 定期考核,公司将定期对12345热线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效率、问题处理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2. 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12345热线服务的评价,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五、工作保障。

1. 技术支持,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12345热线畅通无阻。

2. 管理监督,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管理监督机制,对12345热线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通过以上12345热线工作实施方案,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运行实施方案(最新)

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运行实施方案(最新)

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运行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10报警服务平台与社会求助平台对接联动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x〕x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121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整合社会资源,建立x市12345(x)便民服务热线平台(以下简称12345平台),受理社会公众咨询、求助、意见、建议和投诉表扬等非应急类事项,确保群众诉求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整合各职能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企事业单位的服务热线,建立以12345(x)为统一对外号码,构建市本级12345(x)全媒体(电话、网站、短信、微信、手机APP多渠道)热线平台,并将热线平台拓展延伸县(市、区)受理政府职能范围内社会公众提出的咨询、求助、意见、建议和投诉表扬等非应急类事项,提供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生活指南及查询等咨询服务;形成一号牵头,多线联动,24小时受理,一站式公共热线服务体系。

构建全市“12345”大数据中心,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各县(市、区)“12345”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实时反映社会热点和难点等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工作机制12345平台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按照“一市一平台”“一市一中心”原则建设,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根据“集中受理、分办处理、跟踪督办、统一回访”的原则受理各类求助事项,同时受理110报警服务平台转交的非警务求助事项。

(一)集中受理。

市12345平台集中承接全市辖区内(含各县)12345热线电话,归纳、整理、转办至各联动单位和分中心,各分中心不再设立热线电话。

(二)分办处理。

市12345平台对诉求事项进行分类,按属地不同、职责不同转办至联动单位和分中心进行处理。

联动单位和分中心应及时联系诉求人核实相关情况,按时办理诉求事项,向诉求人答复。

12345政务服务市长政府热线办理工作制度2篇

12345政务服务市长政府热线办理工作制度2篇

12345政务服务市长政府热线办理工作制度2篇交通运输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制度(篇1)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事关民生,其办理结果直接反映了部门的作风建设和执行能力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事务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按照《x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实现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工作目标,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展现交通服务大众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交通运输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制度,请各承办科室遵照执行。

一、12345调度处理制度局主要领导为12345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科室处置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亲自调度一次12345工作,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12345工作。

二、接收分办制度局安全法规科负责区级12345热线中心转办件的接收、分派及上报工作,在接到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工单后,根据工单内容,及时反馈至相关科室,各承办科室在接到工单后,不得推诿,迅速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安全法规科进行系统上报。

三'限时办理制度各承办科室在接到分派工单后,及时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尽量缩减工单的办理时限,如遇政策咨询类事项,应即时回复来电人,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

其他工单的办理应当在限办结时限内完成,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诉求人,对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推进解决,并告知来电人办理进度、解决措施及解决时限;来电人提出的诉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以及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应向来电人做好解释说明。

避免因处置不及时或反馈不到位而造成不满意的情况发生。

四'延期和回退制度对于转办事项,安全法规科认为不符合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将写明原因直接退回,对于安全法规科无法判断是否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已接收工单,承办科室在接到该工单后,应在当日内回退。

12345工作实施方案

12345工作实施方案

12345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工作效率,公司决定推进数字化转型项目,其中包括12345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1. 提升服务效率: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12345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数字化手段,改善服务体验,提升用户满意度。

3. 提升管理水平: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对12345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1. 调研分析:对目前12345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包括工作流程、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瓶颈。

2. 制定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12345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技术方案、管理方案、服务方案等内容,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可靠。

3. 技术建设:根据制定的技术方案,进行相应的技术建设工作,包括系统开发、数据建设、平台搭建等,确保技术支撑到位。

4. 测试验收:对技术建设完成后的系统进行测试验收,确保系统功能完善、稳定可靠。

5. 推广应用:将12345工作实施方案推广应用到各部门各岗位,确保全员参与,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

四、保障措施1. 项目管理:建立12345工作实施项目组,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分工、进度计划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 资源投入:充分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项目实施所需资源到位。

3. 风险评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 绩效评估:建立12345工作实施方案的绩效评估体系,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五、预期效果1. 服务效率提升: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预计12345工作效率将提升30%以上。

2. 服务质量提升:通过数字化手段,改善服务体验,预计用户满意度将提升20%以上。

3. 管理水平提升: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对12345工作的精细化管理,预计管理水平将提升30%以上。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运行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运行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运行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联动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自治区第x次党代会“不见面、马上办”部署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进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工作,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目前,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基本建设完成,热线服务人员已全部到位,拟于x年9月上线试运行。

为保障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长期有效规范运行,现将有关事宜实施方案如下:一、职责和联动自治区“”热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整合自治区部分非紧急类热线系统,为公众提供政务服务咨询、求助、投诉、建议、意见等公共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精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为自治区“”热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热线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负责全区各级“”热线建设、指导、监测、考核及管理工作。

自治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自治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转办、协调、督办、回访、归档、公开等日常工作,并推进智能化在受理、办理、满意度评价、统计分析、效能监察、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实现热线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

同时,统筹大数据建设,加强热线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实现数据在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共享共用。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自治区“”热线事项转办的承办单位,负责事项的接收、办理、转送、回复、检查,报送和更新完善自治区“”热线知识库。

承办单位可根据管理权限,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所属单位列为下一级承办单位,并加强监督和指导。

三)办理和反馈承办单位应当对接收到的诉求事项进行认真处理,并及时反馈答复结果。

对于转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热线平台签收工单。

如果某些政务服务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之内或不在本单位的服务范围内,承办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工单,并向交办单位提供详细的退单理由和依据。

朝阳市12345实施方案

朝阳市12345实施方案

朝阳市12345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朝阳市12345工作的开展,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服务的需求,特制定了朝阳市12345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本实施方案的整体目标是建设一个高效、便捷、智能、透明的12345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政务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府服务。

二、具体措施1. 完善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2. 加强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推动各政府部门间数据的共享,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避免人民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时需要重复提交材料,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

3. 建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

设立24小时服务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建议等,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在政务服务中遇到的问题。

4. 加强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宣传推广12345政务服务平台。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优势,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平台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三、保障措施1. 加强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安全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12345政务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

3. 完善法律法规支持。

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政务服务的规范和标准,为政务服务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四、预期效果经过实施,预计将会取得以下效果:1. 政务服务效率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办理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04•【字号】晋政办发〔2020〕55号•【施行日期】2020.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5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4日山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方便群众办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是指省、市两级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咨询热线、投诉举报电话、信息平台等资源整合形成的政务热线服务体系。

第三条 12345热线按照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机制运行。

第四条 12345热线主管部门原则上为本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本级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解答公众咨询,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共信息的咨询服务;(二)受理公众对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和公众生产生活求助事项,以及对各类受理事项的交办、转办和督办;(三)负责政务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组织对承办部门进行考核评议;(四)负责收集和整理群众诉求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对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五)负责热线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服务信息资源的收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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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政务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构建民生保障机制,促进机关和行业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拓展为民办实事的平台,打造优质的政务服务和发展环境,提升价格管理、服务水平,树立物价部门良好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建设和运行工作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0]4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局“12345”政府服务中心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组织领导成立南京市物价局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由徐宁同志任组长,孙晓红、周奇、吴雄峰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晓红同志兼任主任,刘国宝、曹积瑞、杨根明、夏苏龄同志为副主任,杨根明同志为承办机构分管负责人(联络人),夏苏龄、张学超同志为承办人,李永红、陈宇翔同志为局信息采编员,各部门、单位另行确定一名同志为部门信息采编员。

二、工作职责1、领导机构:负责本局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研究解决本局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和督办等工作。

2、承办机构:(1)办公室负责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对上联络;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配置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联网的专用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设备;负责网络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的软件开发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2)窗口服务大厅负责通过专用电话和12345专网及时接听接收12345呼叫中心和督查中心转交的来电来信工单,并做好登记、呈批、分转、协调、报告、审结、归档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下一级成员单位诉求件办理工作。

(3)各处室、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负责采编、更新、报送政务信息知识库规范答案;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答复、回复群众诉求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对重要问题的答复意见在正式答复前要提请政策法规处进行法规审查,并及时报窗口服务大厅归档。

(4)检查分局负责价格投诉、举报的登记、初审、立案、呈批、移送、督办、存档等工作;负责价格投诉、举报的应急检查、审结、答复等工作。

3、督查机构:监察室负责督办各承办机构承办的咨询、投诉件,跟踪督察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对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超过办理时限又未报告说明的,要进行行政督察;建立并完善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的问责制度。

三、工作流程(一)受理原则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结、过错问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答复”、“首接负责制”的原则,高效、规范办理群众诉求事项和政风行风媒体监督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政府呼叫中心和督查中心交办的诉求事项,经审核认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或应其它部门、单位主办的,应在收到电子工单次日起2日内从原渠道退回督查中心,并在电子工单上详细说明退回理由和依据。

下列事项不属于“12345”政府服务中心受理的事项:1、涉及非南京市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2、涉及非价格内容的事项;3、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4、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5、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6、反映的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二)受理方法按照全市12345政府服务中心的工作规范要求,咨询、投诉事项以网上交办与电话交办同步进行。

(1)窗口服务大厅承办人应每天登陆“12345”专网查阅“未办件”栏并签收电子工单,按照办理期限和要求进入办理程序,同时抄送一份给监察室。

(2)对12345政府呼叫中心话务员无法答复的咨询类问题,会通过电话转接、三方通话等方式转入我局窗口服务大厅,承办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

(3)非正常工作日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签收,应急咨询和投诉类办件,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后,通知承办处室、单位办理。

非应急类办件,前一值班人交后一值班人,最后值班人在正常上班后第一时间转窗口服务大厅。

(4)工作日的夜间值班人每晚10:00前要经常查看12345专网,及时签收,并负责将夜间受理且未处理完的事项于次日上班后转交窗口服务大厅。

(三)跟踪监督窗口服务大厅对市12345政府服务中心和督查中心交办的事项,在时限届满前电话催办承办部门、单位;承办部门、单位超过办理期限又未报告说明的,由窗口服务大厅及时发出《催办通知书》,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同时,监督室开始跟踪督办;经两次催办超过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仍无报告说明,由监督室下达行政监察通知书,责令整改,并书面通报。

每次催办和通报均作记录,作为年底考核、评优的依据。

对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本局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室将按纪检监察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限时办结(1)对应急类事项,应在收到电子工单的当日立即答复诉求人。

(2)对于咨询类和求助类事项能当日答复的当日答复诉求人,不能当日答复的,应在收到电子工单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诉求人(含呈报局领导审核审批的时间)。

(3)对于建议批评、投诉举报类事项,应在收到电子工单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诉求人。

(4)对于受理的诉求事项情况复杂、办理工作量大,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仍不能办结的,应在时限届满前向窗口服务大厅提交延长时限的申请表,并说明承诺的工作时限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延长依据和理由,报经市12345督查中心同意后,由承办人将延期办理时限和理由告知诉求人。

(5)承办部门、单位在答复诉求人时,应征求诉求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的意见,并于当日将办结的电子工单填写完整后交还窗口服务大厅,由窗口服务大厅录入办理结果和诉求是否满意的意见,一式两份分别发回12345政府服务中心和督查中心入库备案。

同时电话通知监察室登记办结。

(五)回访检查窗口服务大厅收到承办部门、单位办结的电子工单后,应在2日内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进行100%回访,检查办理的时效和质量,回访时应再次征求对办理结果和满意度的意见。

(六)发回重办因承办部门、单位主观原因造成诉求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窗口服务大厅根据市督查中心要求,发回承办部门、单位重新办理。

对重办件,监督室应跟踪督办。

(七)审结归档窗口服务大厅负责对回访满意的诉求事项,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审结归档。

四、处置分类(一)价格收费政策咨询的处置(1)凡属价格收费政策咨询的,由承办人能够答复的直接答复,不能直接答复的,由窗口服务大厅承办人按规定流程转交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诉求件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由承办人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或指定人员答复咨询人,答复完毕后即时反馈承办人,由承办人对办理情况进行登记并反馈12345政府服务中心。

(2)如果咨询事项不在市局职权范围,而属省局或区县局管辖的,承办人能够确定的,则直接告知咨询人向省局或有关区县局咨询。

承办人不能直接答复的,应转交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办理情况要即时反馈承办人,由承办人对办理情况进行登记并反馈12345政府服务中心。

(3)重要咨询问题的答复,需提交分管局领导签发。

(二)价格收费投诉举报的处置(1)应急、重大价格纠纷事项的处置对于12345服务中心转来或12358受理的,要求紧急现场处理的重大价格纠纷事项,承办人或值班人员应即时报告值班局领导,按局领导要求和12345的指令迅速通知应急检查组现场处理,检查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承办人或值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向政府12345服务中心反馈处置情况,并回复举报人并进行登记。

(2)一般价格举报投诉的处置工作时间受理的办件,检查分局各检查科按照价格举报中心的分办指令,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处理。

非工作时间受理的办件,由值班人员根据局值班领导的要求(长假期间由检查分局带班领导安排值班的价格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处理。

(3)属地管理的处置对于12345政府服务中心转来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按现行属地分工,凡属省局管辖范围的,按现行工作程序由举报中心转省局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凡属江宁、浦口、六合区和高淳、溧水县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通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凡属其他区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一般案件通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理;重大价格纠纷举报案件,由市检查分局当班领导通知当地区价格主管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共同调查处理。

(三)原有诉求类事项的处置对于群众(企业)通过书信、短信、传真、网络留言、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诉求事项,政风行风媒体监督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包含原有的“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局长信箱”、“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按现行的接收渠道接收登记后,在第一时间转交窗口服务大厅,由窗口服务大厅承办人按照上述规定流程办理。

五、工作要求(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树立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2)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12345政府服务中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单位按要求组织采编、更新政务信息知识库内容,按期完成与价格举报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常见问题的规范性答复,经政策法规处法规性审查后交承办人统一上报。

凡承办人或值班人员交办的咨询、举报事项,必须由各部门领导直接处理或指定人员快速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推诿和拖拉。

(3)本局各部门之间、市和区县物价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确保做好12345政府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检查分局要妥善安排好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尤其要安排好节假日的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做好应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5)当班领导及待命检查人员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准备接收12345政府服务中心咨询、举报事项,并按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6)12358价格举报电话电话要解决好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对接工作,同时保留接听、接处群众诉求等服务功能,确保诉求人的来电在第一时间得到受理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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