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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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

1.3 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合理安排、确保安全;(3)规范操作、提高效率;(4)强化监督、防范风险。

二、资金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2.2 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3)监督、指导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4)负责公司内外部资金筹措、调配及结算工作;(5)分析、评估公司资金状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三、资金预算管理3.1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预算是公司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3.2 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2)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3)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3 资金预算编制程序:(1)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编制本部门资金预算;(2)资金管理机构汇总各部门资金预算,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3)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下达执行。

四、资金筹集与管理4.1 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确保资金来源合法;(2)成本效益,合理选择融资渠道和方式;(3)风险可控,确保融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2 资金筹集方式:(1)银行贷款;(2)发行债券;(3)股权融资;(4)政府补助;(5)其他合法融资渠道。

4.3 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2)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资金结算管理5.1 资金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集中结算;(2)规范操作,确保安全;(3)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5.2 资金结算方式:(1)银行转账;(2)支票支付;(3)现金支付;(4)其他合法支付方式。

《 资金管理办法》

《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持有的银行存款以及随时可以变现的各种票据。

不包括涉及费用支出的资金,涉及费用支出的资金适用《费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管理部门综合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他各部门无权管理资金。

第四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与流程一、代收客户保险费和理赔款解付、缴存风险保证金(一)审批权限:代收客户保险费和理赔款在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解付,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缴存风险保证金根据银保监会的规定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业务部业务员提出付款申请(缴存风险保证金由综合财务部出纳提出缴款申请)→业务部负责人审核→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核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资金在银行账户之间调动和票据贴现(一)审批权限: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综合财务部出纳提出申请并签字→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核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三、对外投资、股东分红以及借款(含委托贷款)给股东单位或股东外单位(一)审批权限:1.对外投资和股东分红:由总经理(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审批。

2.借款(含委托贷款)给股东单位或股东外单位:由总经理(董事长)根据借款协议(委托协议)审批。

(二)审批流程:综合财务部出纳提出申请并签字→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核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

四、缴纳税款(一)审批权限: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提出申请→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五、其他临时资金使用:(一)审批权限: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Financial Management Practices)是指一系列规范和规定,用于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组织财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保障组织经营的稳定性和发展。

资金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预算资金预算是指组织制定的物质、人力、财务等方面计划,旨在建立合理的收支平衡关系,保证组织的正常运作。

首先,预算需要根据历史数据和当前市场需求进行编制。

其次,需要明确预算目标和预算资源。

最后,根据预算结果进行逐项审核。

2. 资金筹措资金筹措是指通过新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渠道获取资金的过程。

在资金筹措方面,需要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确保利率合理。

此外,资金筹措还需要注意合理的债务管理和谨慎的风险控制。

3. 资金运用资金运用是指将资金妥善地用于各种投资和经营活动上,以实现经营目标和获得最大化利润。

在资金运用方面,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决策和风险管理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投资组合、风险管控、评价决策等方式对资金运用进行有效管理。

4. 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是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监管。

通过监管,可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的运营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在资金监管方面,需要注重信息公开、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合规审核等方面的工作。

5.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对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可能性和潜在威胁进行分析、预测和管理。

通过风险管理,可以帮助组织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等方式来实现风险管理。

综上所述,资金管理办法是对资金预算、筹措、运用、监管和风险管理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的管理体系。

资金管理的成功需要关注各种管理细节,确保规范、透明、合法、便捷、高效,目的是为提高组织效率、实现经营目标、保障投资者利益和组织持续发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1.3 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效益原则: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核心,合理配置资金资源;(3)风险可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财务风险;(4)权责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权责。

二、资金预算管理2.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2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定期向财务部门申报资金预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用途、预计效益等。

2.3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2.4 资金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确需调整,需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三、资金使用审批3.1 公司设立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明确审批流程。

3.2 各部门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3.3 资金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部门;(2)申请金额;(3)资金用途;(4)预计使用时间;(5)还款来源及还款时间;(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3.4 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四、资金使用监管4.1 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4.2 各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出、资金回收、项目进度等。

4.3 财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财务风险。

五、内部审计与考核5.1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5.2 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5.3 公司将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

六、法律责任与违纪处理6.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费用、项目开支、资产购置、员工薪酬等方面。

三、资金使用权限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权对项目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2. 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有权对部门预算内的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3.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控和记录,对资金流向进行核算。

四、资金使用程序1. 申请: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说明资金用途、金额和时间等信息。

2. 审批: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批,确保申请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需退回重新申请。

3. 支付:经过审批的资金使用申请,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同时记录相关信息。

4. 监控: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流程。

五、资金使用限制1. 超额支出:未经审批或超过预算的资金支出不得私自支出。

2. 虚假报销:不得虚构或篡改资金使用记录,严禁虚假报销。

3. 挪用资金:不得挪用公司资金进行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六、资金使用监督1.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外部审计:定期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整岗位甚至解雇等。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望全体员工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定经营。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级预算单位。

1.3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工负责;(2)确保安全、注重效益;(3)规范操作、透明公开;(4)防范风险、及时调整。

二、资金存放2.1 预算单位应将资金存放在以下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2)专用存款账户;(3)临时存款账户。

2.2 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应遵循以下规定:(1)一个预算单位在同一银行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预算单位开设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应按需开设,严格控制数量;(3)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应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2.3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应遵循以下要求:(1)资金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2)预算单位应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预算单位应定期对存放的资金进行清理、核对,防止资金闲置、流失。

三、资金使用3.1 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3.2 预算单位使用资金应遵循以下程序:(1)编制用款计划;(2)提交用款申请;(3)审批同意后,办理资金支付;(4)归档相关资料。

3.3 预算单位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四、资金监督4.1 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实行分级负责。

4.2 预算单位应定期对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存放、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五、责任追究5.1 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依法追究责任。

5.2 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存放、使用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资金管理。

(二)专款专用原则:工程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三)预算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要求。

(四)效益优先原则: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二、资金预算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工程项目立项时,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三)资金预算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项目建设期、运行期资金需求。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四)资金筹措方式。

三、资金支付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

(二)公司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预算和合同要求。

(三)审核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七条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一)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分阶段支付。

(二)质保金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

(三)其他费用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四、资金监督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

(二)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三)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部门:(一)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支付审核和监督管理。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资金收支的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资金收支管理。

3、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效益、规范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筹集、有效使用和安全回收。

二、资金收入管理1、公司的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

2、销售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收货款,确保销售收入的及时入账。

对于逾期未收的款项,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

3、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各项收入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入,应当拒绝入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公司的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三、资金支出管理1、公司的资金支出主要包括采购支出、工资支出、费用支出、投资支出、偿债支出等。

2、采购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采购合同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3、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等。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应当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公司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权限应当明确,严禁越权审批。

5、公司应当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结算。

对于必须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金预算管理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

2、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并上报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上报的资金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和平衡,编制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草案,并提交公司管理层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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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依法合理地筹措、调配资金,强化资金过程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四项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确保完成公司年度资金各项指标。

2 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资金管理。

3工作流程资金管理流程:各单位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每月末各单位按规定编制次月资金计划,并根据资金余缺调剂、筹措资金,按规定申请、审批和支付,每季度末按照资金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4 工作标准及要求4.1资金管理标准和要求4.1.1公司资金管控要求(1)公司资金按“统一合理调配、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项目资金的两级管控。

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代表公司行使对公司资金管理的领导职责,承担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公司财务部代表公司履行公司资金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资金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项目经理代表项目行使对项目资金管理的领导职责,承担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项目总会计师(不设项目总会计师的为财务部长)代表项目履行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资金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

(2)货币资金的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应遵循相关的规定,规范合理地开展业务;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管理部统一办理,禁止其它部门受理货币资金管理业务。

(3)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认可,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货币资金。

(4)现金、银行收入须由出纳人员开出收据或开具正式发票,交稽核会计复核无误后及时编制收款凭证。

出纳清点现金和确认银行账户收款后,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章后方可入账。

(5)现金、银行付款业务须有经综合会计审核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办理复核、登记、审批手续,由出纳填制付款凭证并经稽核会计复核后出纳方可付款,付款时须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后入账。

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合规、有效,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未经稽核会计复核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应拒绝付款,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

(6)现金收支须当天入帐,收支分离,禁止坐支。

交存现金5万元以上应由财务管理部两人以上同往,应使用本单位车辆,相关部门应保证财务管理部交存现金使用车辆。

(7)出纳人员应该每日盘点库存节余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定期监盘,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

对于长款、短款均由出纳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查明原因,原则上长款归公,短款追究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

(9)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

出纳人员应作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10)现金的使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严禁超范围使用现金。

(11)提现审批:提现应由出纳填写《现金提取审批单》(见附件),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办理。

公司总部日累提现50万元以(含50万元)由财务经理审批,50万元以上由总会计师审批;项目日累提现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由项目总会计师(不设项目总会计师的为财务部长)审批,20万元以上由项目经理审批。

(12)为了认真执行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保证各单位费用开支,使用现金在5000元以上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管理部,以便出纳筹款备付。

(13)各单位在“银行”开设外部结算账户,需综合会计在浪潮资金系统里发起申请,由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局财务处审批后方可开户,银行账户的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登记并存档。

(14)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使用,严禁出借银行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如发生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等异常情况,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上一级财务管理部门报告。

(15)银行账户内发生的各项收付业务,必须及时完整的计入单位账目之内,不得利用单位账户进行账外资金的收付划拨业务。

(16)各单位内部银行账户间转账须由出纳填写《内部转账审批单》(见附件),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办理。

公司机关内部银行账户间转账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由财务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由总会计师审批;项目内部银行账户间转账由项目总会计师(不设项目总会计师的为财务部长)审批。

(17)银行票据及预留印鉴管理①银行票据应由出纳保管,领用时需办理领用签发手续,登记领用数量和起迄号码;出纳交付业务人员的各类银行票据,应建立专门的登记簿,登记编号、金额、时间、用途等内容;出纳禁止签发没有收款单位或没有金额的空白支票;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作废的银行支票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备查;发现银行票据遗失,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

②用于签发票据的银行预留印鉴应由出纳与稽核会计分别保管,出纳保管私章,稽核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严禁在未领用的银行票据上加盖有效印鉴。

(18)各单位每日下班前银行账户存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核定限额,超过部分(业主管控除外)及时汇入公司“资金中心”集中管理,纳入公司现金管理平台业务的项目银行账户按公司预置的资金归集规则由银行系统自动归集。

(19)开通网上银行的单位应实行两级复核制度,即出纳制单后,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指定的两级复核人员进行两级复核。

(20) 2012年及以后中标的项目切块利润、折旧、社保等日常往来每季度末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缴公司,不按规定汇缴的公司将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列收资金占用利息。

(21)严禁项目之间相互拆借资金。

(22)各单位综合会计每月末次月5日前编制上月银行余额调节表,稽核会计复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归档。

如发现差错,出纳应及时与银行联系,查明原因,对未达账项超过一个月仍未达的,应报告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3)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2资金计划编制4.2.2资金计划的编制各单位各部门资金管理人员每月25日起至28日止根据本部门次月资金支付计划在浪潮资金系统中编制次月资金支付计划,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资金会计(项目为报表会计)汇总提交本单位总会计师(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项目经理)审批。

(1)各单位各部门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计划编制的有关规定编制切实可行的月度资金计划,并严格执行,资金计划执行偏差率应控制在±20%以内。

(2)各单位单家次月资金计划须在上月28日前编制并上报。

(3)全公司汇总的次月资金计划须于当月5日前完成终审并通知各计划单位。

4.3资金筹集4.3.3内部调剂(1)项目资金存量①各单位在公司集中的资金实行“先存后用,自由支配”的结算办法,确保各单位的资金自主支配权;②除业主监管的项目外,各单位从业主(含中交指、局指)收取的各类款项应全额纳入公司资金集中范围,各单位须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全额汇缴至公司指定账户。

纳入公司现金管理平台的项目银行账户按照公司预置的归集规则自动归集。

存量资金利息由公司资金会计按同期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于每季度末计算下列至各项目;③各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提取存量资金,提取时由各单位出纳在资金系统中发起,经项目总会计师(未设项目总会计师的为财务部长)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提交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会计师审批后由公司出纳执行下拨。

④为了给公司预留足够的筹款时间,确保申请的存量资金能及时足额下拨,各单位须根据申请额度大小提前1-3天发起存量申请,申请金额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提前一天告知并同步发起存量申请;申请金额100~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提前两天告知并同步发起存量申请;申请金额300万元以上提前三天告知并同步发起存量申请。

(2)公司内部调剂借款①资金筹措的主要来源是向业主借款、向公司申请的临时性内部调剂借款,公司内部调剂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每季度末由公司资金管理计列。

项目因临时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借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项目生产经营正常,计量工作正常开展,业主资金到位,只是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或是突发事件、新项目启动等需要临时调剂资金;具有良好的信用,保证按审批的借款期限按时足额还本付息;②项目向公司申请内部调剂借款,由项目出纳在资金系统中发起内部调剂借款申请,申请单须详细填写借款用途,并附书面借款报告,按以下程序审批:50(含50)万元以下,由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公司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 500(含500)万元以下,由公司财务经理初审,公司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经董事长审定后方可实施;③内部借款到期前,借款单位须在公司存量账户中足额预存到期借款本息,借款到期日,公司将直接从借款单位存量资金中全额扣划借款本息。

公司资金会计应建立各单位借款信用记录,对于一年内出现两次到期内部借款不能按期归还的项目,公司将停止其一切借款申请审批,直至其归还公司到期借款为止。

对于逾期归还在公司借款的,逾期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的1.5倍执行。

4.3.4外部借款内部调剂后仍存在资金缺口时,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应积极与局结算中心、中交结算中心及外部银行沟通筹集资金,弥补资金缺口,满足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外部借款审批程序:(1)中国交建、局结算中心借款①公司财务部资金会计在资金系统中发起借款申请,经财务经理初审,公司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局审批。

②借款申请审批后,资金会计按规定制作《中交结算中心借款合同》、《局借款合同》,并提交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签后送交局、中交结算中心相关领导审签。

(2)外部银行借款①公司财务部资金会计在资金系统中发起借款申请,经财务经理初审,公司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局、中交结算中心相关领导审批。

②借款申请审批后,公司资金会计按借款银行要求准备并提供相关借款资料合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的签订手续。

4.4资金支付4.4.5总体规定和要求(1)资金支付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须在当期审定下发的资金计划限额内结合本单位当期的资金状况控制支付。

(2)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情形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支付。

(3)各类支付终审完毕后,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须根据资金状况合理安排支付时间,办理支付手续。

(4)各单位财务管理部应结合实际采取货币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合理错峰支付。

申请由公司代办银行承兑汇票的,必须按时足额承兑;对于不能按时承兑或资金没有保障的项目,公司不再为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5)支付程序:①支付申请。

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用款时,由具体业务经办人根据经济业务类型填制相应原始凭单,并在资金系统中发起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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