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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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成为医院管理的核心要素之一。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重点探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医院质量管理策略和安全管理方案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标准,制定医院的质量管理策略和安全管理方案。

通过分析已有数据和反馈,委员会应识别和解决医疗安全存在的问题,并为改进质量管理提供指导。

2. 监督医院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监督和评估医院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可以通过定期审查医院的内部政策、流程和标准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3. 促进医院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推动医院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监管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和科研机构等。

通过合作,委员会可以获取更多的资源和专业支持,提升医院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4. 安排医院内部培训和考核为了确保医院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安排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委员会可以组织内部培训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并通过定期考核来评估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1. 委员会的组成和任职方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其中应包括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门、医疗技术部门等的负责人。

委员会成员一般由医院领导任命,任期一般为一年,可以连任。

2. 会议制度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临时会议。

会议可以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但至少应有一定比例的委员亲自参加。

会议应按照规定的议程进行,对医院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和规划。

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职责

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职责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职责1.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负责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关质量标准和奖惩制度,对医院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提出处理意见,促进医院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2.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1科室职责2.1.1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工作协调。

2.1.2根据医院质量与安全目标,制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与考核方案。

2.1.3每月汇总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检查结果,编印《质控通报》。

2.1.4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质量与安全管理分析会,分析总结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针对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提出下一阶段质量与安全工作计划。

2.1.5收集各处科室关于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2主任职责2.2.1负责全院质量控制工作的组织、督导、协调工作。

2.2.2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有关质量控制的措施、标准、制度和方案。

2.2.3根据医院工作计划,结合质量管理实际,督导各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开展质控工作,实现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2.3科员职责2.3.1协助主任做好全院质量控制工作的组织、督导、协调工作。

2.3.2收集各科室关于质量控制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质控工作。

2.3.3汇总各质控小组每月检查结果,编印《质控通报》。

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下设病历书写检查组、技能操作检查组、合理用药评价组、临床路径检查组、医技科室检查组和核心制度检查组等6个督导小组。

3.1职责:3.1.1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全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3.1.2制定、修改、完善医院医疗质量评价标准、技术操作规范。

3.1.3制定年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及实施方案,确定质控重点,并督导实施。

3.1.4组织开展各级医疗医技人员的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范等质量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职责
1.在院长或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药、护、技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2.开展全员医疗质量教育,不断强化职工质量意识;
3.负责制定和修改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各种质量考核标准;
4.负责制订各种质量管理措施,并检查落实;
5.定期召开临床科主任会议,研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6.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做好质量分析,给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工作制度
1.制订医院年度医疗质量计划和年终总结;
2.每周1次业务查房,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通知单,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3.每月1次核心制度检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
4.每月召开1次临床科主任会议,研究需要解决的医疗质量问题;
5.每月1次对全院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6.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医疗质量状况;
7.做好质量分析,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医院相关管理委员会及工作职责

医院相关管理委员会及工作职责

医院相关管理委员会及工作职责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人员:出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职责: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人员:出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章管理与控制第十五条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下设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专门组织,由医务、质量管理、药学、护理、院感、设备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管理、伦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该专门组织的负责人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职责:(一)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定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三)对首次应用于本机构的医疗技术组织论证,对本机构已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定期开展评估;(四)定期检查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一、协助院长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教学计划,搞好全员质量教育。

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定全院质量目标、规章制度、管理方案、操作标准等,负责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考评。

三、依据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医院业务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医疗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讨论和和决定医疗新技术项目和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管理。

四、对全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问题定期进行分析评价,针对反复出现的质量缺陷及不安全隐患,追根溯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及方案。

五、总结质量管理经验,不断改进和创新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问题,提出阶段性质控目标,实现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六、健全三级质量管理网络体系,经常深入各医疗业务科室,监督检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情况,指导科室工作。

七、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例会,遇特殊情况或重大质量问题随时召开。

附:组织机构护理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全院护理质量指标体系,建立质量控制组织网络,确立质量控制方法,确保护理质量的稳定与持续改进。

二、定期对全院护理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服务成绩及效果进行评审,对质量体系及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修正。

三、研究制定全院护理工作各种管理方案和预案,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陷和事故进行分析与研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督促落实。

四、每季度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全面综合检查,严格掌握质量标准,正确评价护理工作,认真总结并量化检查结果。

五、对全院各科护士长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附:组织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一、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规负责制定本院药学发展规划、目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制订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医院用药品种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医院各医疗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各医疗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各医疗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在院长和医疗院长领导下监控全院医疗质量运行情况。

研究国内外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掌握国内外医疗质量管理现状。

(二)制定医院医疗质量评价标准及医疗质量检查操作程序,指导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医疗安全。

(三)开展医疗质量、医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质量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向领导反映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情况。

(五)对医疗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价方法。

(六)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开一次会议。

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在护理部统一领导下,以患者为中心,制定全院护理质量标准。

(二)以护理程序为核心,规范全院护理工作。

(三)掌握各科室基础护理、重患者护理、专科护理实施程度及健康宣传教育计划的落实程度。

(四)掌握各科室护士对患者心理护理及其服务满意程度。

(五)评价各科室护理工作效率及护理人员技术操作水平,使其达到质量标准。

(六)监查是否有护理缺陷,及时反馈总结,保证护理安全。

(七)监查医嘱执行是否及时、准确、护理文件书写是否达到要求。

(八)监查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贯彻落实程度。

(九)确立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质量控制,通过信息反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完善护理质量管理。

(十)对准入护士进行素质、理论及技能考核。

(十一)每月进行一次例会,分析反馈当月护理工作运行情况,提出改善措施,做好记录。

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研究并确定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4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4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部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其工作制度和职责非常重要。

以下是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的详细介绍:一、委员会的工作制度1. 定期会议:委员会按照预先确定的时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的问题。

2. 会议议程:委员会会议的议程由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提前通知与会成员。

议程应涵盖医疗质量评估、医疗安全事故分析、制定医疗质量提升方案等内容。

3. 会议记录:每次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 工作任务分配:会议期间,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具体的工作任务,并制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5. 工作纪律: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持会议秩序,严禁私人恩怨和个人攀比行为。

二、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并将其落实到各个具体部门和岗位。

2. 评估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评估的标准和方法,采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评估医疗质量,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分析医疗安全事故:委员会负责对医疗安全事故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4. 制定制度和规范: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包括标准操作程序、医疗质量评估标准、医疗安全事件处理规范等,以规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5. 培训与督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和能力。

同时,委员会还要对医务人员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的有效落实。

6. 责任追究:委员会负有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责,一旦发生医疗质量问题,委员会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7. 宣传和沟通: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沟通,向医务人员和患者宣传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医院各管理委员会职责与制度

医院各管理委员会职责与制度

医院各管理委员会职责与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的核心管理机构之一,负责制定全院医疗护理质量标准、质量管理方案,并监督、检查、考核医疗护理质量。

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护理、药品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医院医疗护理质量标准、质量管理方案。

2. 负责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及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3. 作好医疗纠纷防范工作,制定具体防范措施,负责各类医疗纠纷的调查,并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按照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处理好各类纠纷。

4. 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医疗护理质量问题,研究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方法和措施。

二、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病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严格病案管理,完善病案信息统计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落实《病历书写规范》,负责对病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2. 严格病案管理,完善病案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 每月组织一次病历质量抽查,并随时向临床科室及分管院领导反馈病历质量信息。

4. 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和解决有关病历质量问题。

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贯彻执行,制定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其主要职责如下:1. 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2. 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的要求,对本医院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

3. 负责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4.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制定医疗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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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院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建立病案管理机制,并确保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职责:
1、由分管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医务科(副)科长任副院长主任委员,护理部主任、临床各科主任和护士长、病案室人员任委员,秘书由病案室负责人担任,常务机构设于医务科。

2、全面负责医院门诊、住院病历、病案质量的管理工作,学习贯彻有关
病历书写与管理的规范,制定医院的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及病案管理规章制度。

3、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
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室关于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4、制定病案书写标准,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院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

5、在各专业科室之间、医务人员与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病案书写、使用及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6、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7、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通报病案质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存在问题,讲评有关病案质量与管理情况,
提出改进意见;
8、定期向上一级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制度:
1、每周1次对全院病历进行抽查,并对全院病历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2、每年1次对医院的青年医师进行培训,学习《病历书写规范》。

3、每年至少1次举办优秀病历展览,以督促医师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4、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秘书于会议召开前二天通知与会人员,分析、讨论、通报病案质量。

5、会议由主任委员担任主持,主任委员因故缺席,由副主任委员代为主持会议,会议议题由(副)主任委员确定。

6、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宜。

7、会议主持视内容需要可邀请或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8、本会作出决议,必须有半数委员在场,以多数决定通过;同数时,由主任委员裁决。

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
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二、职责:
1、分管业务院长任主任委员,医教科(副)科长任副主任委员,
医务科相关人员、护理部主任、感管科科长、各临床科主任及输血科人员任委员,输血科主任任秘书。

本会常务机构设于医务科。

2、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江苏省输血科建设规范》,制定临床安全用血的指导意见和措施,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提倡成分输血,
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4、审核输血科制定的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履行对临床用血的规章制度监督实施,知导临床用血,针对血液来源、数量、质量进行血液保障安全性评估,调查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临床合理用血知识教育培训。

6、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定期向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医院输血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7、督促医务部定期检查配血、输血和储血过程中的规范执行情况。

8、组织专家对重大输血差错、事故进行鉴定,并向医院提交总结性报告和结论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9、监督输血科的日常业务工作,促进输血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

10、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三、工作制度:
1、经常深入临床科室,提出安全用血指导意见,评估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秘书于会议召开前二天通知与会人员。

3、组织分析、评估临床输血治疗效果,特殊输血或不合理输血病例。

4、如需临时召开会议,由秘书及时通知与会人员。

5、会议由主任委员担任主持,主任委员因故缺席,由副主任委员代为主持会议,会议议题由(副)主任委员确定。

6、每年至少组织1次输血知识讲座或新业务新技术学习班。

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等重大的科学性、民主性、权威性,进一步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特成立丹徒区人民医院学术委员会。

二、职责:
1、本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及医务科科长担任副主任委员、护理部人员、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副主任职称(包括副主任)以上专家担任委员,医务科副科长担任秘书,本会常务机构设于医务科。

2、在院长领导下,讨论并研究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等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科研计划及专业科室发展规划。

4、审查、研究医院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参与制定医院关于奖励科技成果的规定细则和办法。

5、为医院职称评定委员会提供有关咨询意见。

6、审查并研究医院有关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落实情况。

7、为医疗、教学、科研用房和购置大型医疗器械等提供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

8、评议重要的科研成果、新技术引进、优秀学术论文等的奖励;
9、、受医院或上级委托参加医疗、护理、医技发生的事故和纠纷进行技术鉴定及责任人认定。

三、工作制度:
1、学术委员会应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贯彻执行党对医疗卫生的各项方针政策,配合全院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开展积极有效地学术活动。

2、在开展学术活动中,应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临床医疗、预防实践相结合,开展中西医结合,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医学道德,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

3、学术管理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委员数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有效。

4、学术管理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重大变更或较特殊情况,院长有否决权。

5、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

必要时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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