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市日照分析计算标准(送审稿)
北京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北京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一般参考国家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地方性的规范和规定。
以下是可能参考的一些国家标准和规范:
1.GB 50003-2011《建筑设计规范》:该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
规定了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其中可能包含关于日照计
算的相关内容。
2.GB 50189-2015《建筑物内日照设计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建
筑物内日照设计的要求,包括如何进行日照计算等。
3.GB 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标准》:虽然主要关注建筑的
结构荷载,但在建筑设计中也包含了一些关于自然光照和采光
的内容。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因此在进行建筑日照计算时,建议联系当地建设和规划管理部门,以获取最新的、适用于北京市的规范和标准。
请注意,建筑日照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可能涉及到建筑的方位、高度、周围环境等多个因素。
在实际项目中,最好由专业的建筑设计师或日照工程师负责进行计算和评估。
北京市建筑日照间距规定

第四节建筑间距2.4.1 定义建筑间距: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外皮最凸出处(不含居住建筑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
规划设计时应综合考虑防火、防震、日照、通风、采光、视线干扰、防噪、绿化、卫生、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间距。
遮挡建筑:指对相邻现状或规划建筑的日照条件产生影响,且与日照受到影响的建筑南北向水平距离小于自身建筑高度2倍的建筑。
被遮挡建筑:日照条件因其它建筑的建设而受到影响的建筑。
建筑间距系数:一般指在正南北或正东西方向上出现重叠的建筑之间,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在正南北或正东西方向上的水平距离与遮挡建筑高度的比值。
(只有在同期规划建设的平行相对的板式建筑之间,指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在平行相对的垂线方向上的水平距离与遮挡建筑高度的比值。
)计算建筑间距系数的范围:1、二层和二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居室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60-105度范围内时,只计算其居室窗朝向正东(或西)方向上板式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二层和二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居室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小于60度范围内时,只计算其居室窗朝向方向上平行相对的板式遮挡建筑和正南方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当被遮挡建筑朝向相互垂直的居室窗数量相差10倍以上时,只计算多数居室窗所在朝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2、平房居住建筑的居室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小于105度范围内时,只计算该居室正南方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3、公共建筑只有在工作用房开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小于45度范围内时,计算其正南方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计算日照影响建筑的范围:对拟测建筑法定时限内产生日照影响的所有建筑。
建筑的长高比:指建筑的长度与该建筑高度的比值。
塔式建筑:指各面长高比均小于1的建筑,塔式建筑各朝向的建筑外墙均为长边。
板式建筑:指非塔式建筑的其它建筑。
当板式建筑主要朝向建筑长度大于次要朝向建筑长度两倍以上时,其主要朝向的建筑外墙称长边,次要朝向的建筑外墙称端边。
日照分析分析报告标准

日照分析报告标准————————————————————————————————作者:————————————————————————————————日期:2附件一日照分析报告标准(一)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及周边电子地形图。
3.2本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拟建建筑总平面图1:500—1:2000基地内拟建建筑: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米)受影阴面标高(米)xx大厦办公建筑21 69.0 3.50……3.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客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米)受影阴面标高(米)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编号Xx住宅居住建筑8 25.5 3.50 A1,B2,B3,B4,B5 ……3.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主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受影阴面标高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米)(米)xx大厦办公建筑18 54.0 4.50……(二)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三)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四)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五)进行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六)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设置(七)日照分析结果1、日照分析模型总平面图1:500—1:2000 :包括所有主体与客体建筑,注明建筑编号、位置、高度。
2、日照分析模型轴测图1:500—1:2000。
3、线上日照分析图1:500—1:2000-4-线上日照分析图4、客体建筑窗位图1:500—1:1000 :注明每个客体建筑的窗位、窗编号。
关于北京日照间距相关规定

关于北京日照间距的相关规定(2009-09-01 15:02:46)转载标签:杂谈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2002年11月7日第一条为保障生活居住建筑有良好的日照卫生环境和方便的生活条件,合理使用城市土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域内二层和二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
本规定所称生活居住建筑,包括居民住宅(含公寓,以下称居住建筑)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医疗病房、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影剧院等建筑(以下称公共建筑)。
第三条居住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元户型为3个或3个以下居室时至少有1个居室,单元户型为4个或4个以上居室时至少有两个居室,处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各105度的范围内。
2、处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各105度范围内的居室窗数,必须大于该居住建筑全部居室窗数的一半。
第四条两栋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至少1栋为居住建筑)的间距,采用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仍小于以下距离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两建筑的长边相对的,不小于18米。
2、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米。
3、两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米。
4、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与3层或3层以下生活居住建筑的间距,由规划管理机关按规划要求确定。
第五条建筑间距符合本规定,但小于建筑防火间距时,须按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板式居住建筑群体布置时,建筑间距根据其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采用不得小于附表一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第七条单栋塔式居住建筑在两侧无其他遮挡阳光的建筑(含规划建筑)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0。
第八条多栋塔式居住建筑成东西向单排布置时,与被其遮挡阳光的板式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按下列规定执行:1、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小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塔式居住建筑长高比的长度,应按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和间距之和计算,并根据其不同的长高比,采用不得小于附表二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2、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等于或大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2。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Standard for assessment parameters of sunlight on building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4 年 8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4号现批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947-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数据要求;4建模要求;5计算参数与方法;6计算结果与误差。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洛阳众智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中城四方软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播赵文凯涂英时刘超詹雪红林若慈罗涛刘燕辉林建平宋小冬田峰殷丽陈晓勇潘杭郝晓王语夫韩继发尹兆东牟雪松夏建忠徐磊林紫荣张雅军丁伟王军周张尧高风雷刘启耀高峰石建军陈道辉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朱嘉广朱子瑜肖辉乾吴晟耿毓修黄均德韩秀琦相秉军方芳赵中元薛峰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增强日照标准的可操作性,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标准。
关于建筑日照计算的技术规定

关于建筑日照计算的技术规定关于建筑日照计算的技术规定一、下列建筑应当进行日照计算:(括号内为北京地区的日照时间标准)1.居住建筑:住宅(含公寓、别墅)每套至少1个居室,4居室套型至少1个居室(宜2个居室):(大寒日2小时)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大寒日2小时)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主要起居室和卧室:(冬至日2小时)2.公共服务项目的主要活动用房、居室部分: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活动室、卧室、音体室):(冬至日3小时)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合班教室、实验教室等:(冬至日2小时)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冬至日2小时)旅馆、招待所的客房:(大寒日2小时,可请示规委经办人员定)二、以上建筑的日照标准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第5.0.2.1条规定及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对于每套住宅是否满足日照要求的判断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5.1.1及5.1.2条的规定。
四、应采用当地规划部门认定的计算软件进行计算。
(北京地区采用清华软件)五、日照计算的具体规定:A.鉴于北京地区对于日照计算的有关参数尚无明文规定,一般情况下均应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信息中心审核时依据的参数:扫掠角15°,最少连续日照时间0.5小时进行计算。
B.既要测算基地周边已建成建筑及已取得规证或已取得方案审定复函的规划建筑对本基地建筑的日照影响,也要测算本地块建筑对周边建成建筑及已取得规证或已取得方案审定复函的规划建筑的日照影响。
并且均应满足相应的日照标准要求。
建筑基地周边与上述日照计算有关的现有建筑及规划建筑均应有准确的平面、立面、剖面图,(建议甲方负责提供)以收集日照计算建模所需的相关数据。
C.对被遮挡建筑的影响范围包括建筑物南向日照方位角8时至16时之间110°之间的范围。
应纳入测算范围的遮挡建筑的水平距离取值参照日影长度与遮挡建筑的高度之比值。
北京-北京市日照分析计算标准(送审稿)

3.1 建筑日照计算的数据、计算与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 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应选取相应的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和对应的日照标准; 3.1.2 应正确设置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经纬度、最小连续日照时间、扫掠角等各项参数; 3.1.3 使用合法准确的数据,并对原始数据进行合理地建模后进行计算; 3.1.4 结果的判定应以建筑日照时间计算起点的日照时数为准; 3.1.5 建筑日照计算的结果应全面、简洁、明确,包括图纸、文字和其它必要的附件; 3.1.6 对数据、模型和结果等各种介质的资料进行保存与管理。
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 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北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建设用地。目前的城 市建设中有大量公寓项目,其中有些是用于短期出租,有些则和普通住宅没有本质的区别。根据《住宅 建筑规范》GB50368-05中关于“住宅建筑”的定义,这些公寓是“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因此我们 的适用范围包含了该类公寓。
2.3 日照标准日 Day of solar access calculating 在制定建筑日照标准时,为了测定与衡量日照时间,根据城市规模、建筑气候分区等因素在一年中选择 的某个或几个特定日期,北京市采用大寒日和冬至日。
2.4 真太阳时 True solar time 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 12 时)的时间间隔为 1 真太阳日,1 真太阳日分 24 真太阳时。
度二倍水平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以及实际工作中发现计算范围按照建筑高度二倍水平距离范
围确定可以确保大部分建筑的日照。
4.1.1.2 对于高度大于 100 米的超高层建筑应进行个案分析。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其次,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还包括建筑物的遮阳光会给建筑物带来很大的不适。因此,在建筑设计中,必须考虑遮阳措施,如搭建遮阳棚、设置窗帘、百叶窗等。此外,窗户的设计也是建筑日照计算的关键。合理的窗户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调节太阳光的进入和遮挡,达到舒适的室内环境。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和规划过程中,用于计算建筑物日照能量的一套规定和参数。这些参数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建筑物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太阳能资源,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和节能性。
在北京市的气候条件下,太阳辐射是太阳能利用的主要能源来源。因此,在建筑设计和规划中,必须考虑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太阳能资源,提高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效果,减少室内能源消耗。
此外,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还包括建筑物的透光材料和采光设备。透光材料是指建筑物外墙和屋顶的材料,如玻璃、聚碳酸酯板等。透光材料的选择和采用,可以影响建筑物的接受太阳光的能力。采光设备包括天窗、天井、光管等,可以通过安排合理的布局和设计,增加室内采光的机会。
最后,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还包括建筑物的日照时间和日照强度。日照时间是指每天太阳直射地面的时间,而日照强度是指太阳辐射的能量。这些参数标准的制定,旨在帮助设计师和工程师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设备,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物的能耗。
总之,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对于建筑设计和规划起着重要作用。合理选择建筑物的朝向和采光面积,考虑遮阳措施和窗户设计,选择透光材料和采光设备,以及掌握日照时间和日照强度等参数,可以有效改善建筑物的室内环境,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和节能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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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日照软件都提供了多种计算方法,如单点计算、等时线计算等,但是这些计算方法并不能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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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计算每个窗户的日照时数和时段,也就不能准确地反映日照计算起点的日照时间,因此本标准中提 出了“日照标准计算”的概念,不是泛指一般的计算方法,而是一种能够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的计 算方法。 2.7 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 Reference point of calculating solar access time 为计算建筑所获得的日照时间,在日照标准确定时所规定的建筑物直接获得日照的位置,北京市采用窗 台面上的线或点。
本标准主要内容分为: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数据;5.计算;6.结果;7.附则。规定了 建筑日照计算的数据条件、计算参数、计算过程和结果表达,以使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日照计算的全过程 为主要对象,细化并落实了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中的日照标准,着重明确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的标准和 参数设置,进而对数据、计算和结果都制定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同时也涉及了软件产品和结果审核与存 档等工作。本标准中引用的日照标准、对计算过程中进行细化的标准和软件计算过程中各项参数的设定 三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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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市规发[2007]64号文件要求,本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际 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 间距暂行规定》,密切结合北京地区地理特点、城市规划与建设,保证城市环境和建筑日照要求,促进 构建和谐社会,规范建筑日照计算的各项要求,制定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 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北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建设用地。目前的城 市建设中有大量公寓项目,其中有些是用于短期出租,有些则和普通住宅没有本质的区别。根据《住宅 建筑规范》GB50368-05中关于“住宅建筑”的定义,这些公寓是“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因此我们 的适用范围包含了该类公寓。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条中,对住宅和老年人居住建筑 分别提出了强制性的日照标准;在附表A.0.3的设置规定中,对托儿所和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小学教学 楼、中学教学楼和医院病房楼提出了日照标准,在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中一般也有对应的规定,因此本 标准把这些建筑列为日照计算的对象。 1.3 建筑日照计算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 12 时)的时间间隔为 1 真太阳日、1 真太阳日 分为 24 真太阳时。理论上假设的“太阳”(平太阳)以均匀的转速在天球赤道上运行,两次经过观测 点上中天的时间间隔为 1 平太阳日,1 平太阳日分 24 平太阳时。 2.5 有效日照时间带 A strip of time sunshine availability 为满足日照质量要求,根据涉及日照强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太阳方位角、高度角等条件确定的日照时间范围,北京市大 寒日采用 8:00-16:00 时和冬至日采用 8:00-16:00 时(真太阳时)。 2.6 日照标准计算 Solar access calculating according to standard 根据国家标准或地方规定进行参数设置,选取计算起点进行建筑日照计算的方法。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日照时间计算起点为住宅“底层窗 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0.9m 高的外墙位置,是窗台面上的一条线。而《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暂行 规定》中的日照时间计算起点为窗台面的中心点(均以外墙面计),因此本标准中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 也根据选取得日照标准不同而异。 2.8 扫掠角 An angle of incidence 太阳入射光线的水平投影与外墙面之间的夹角。
2 术语
2.1 建筑日照 Solar Access of building
太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地段、建筑物围护结构表面和房间内部的状况。 2.2 建筑日照标准 Standard of Building’s Solar Access
根据北京市所处的建筑气候区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大寒日或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内阳光直接 照射到建筑物的时间。
3 一般规定
3.1 建筑日照计算的数据、计算与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 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应选取相应的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和对应的日照标准; 3.1.2 应正确设置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经纬度、最小连续日照时间、扫掠角等各项参数; 3.1.3 使用合法准确的数据,并对原始数据进行合理地建模后进行计算; 3.1.4 结果的判定应以建筑日照时间计算起点的日照时数为准; 3.1.5 建筑日照计算的结果应全面、简洁、明确,包括图纸、文字和其它必要的附件; 3.1.6 对数据、模型和结果等各种介质的资料进行保存与管理。
3.2 建筑日照计算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 建筑日照计算软件必须经过市级软件产品质量检测单位测试、国家建筑工程质检单位检测与建 设部科技成果评估; 3.2.2 建筑日照计算软件计算过程中时间值应精确到秒,经国家建筑工程质检单位检测,误差应小于 ±3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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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建筑日照计算工作中,确定遮挡建筑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到计算结果。往往是 多个建筑产生组合影响的建筑。 2.11 老年人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专为老年人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 人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
时间值是指软件开发中,其算法所采用的最小数量级,这是为了保证日照计算达到一定的精度。而 误差是指软件计算结果与实测及模型实验结果之间的最大差值,这反映了数据、参数及建模准确的情况 下,软件的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差别,体现了日照计算软件的准确度。
4 数据
4.1 计算范围
4.1.1 计算范围
4.1.1.1 对于高度小于 100 米的建筑应按照建筑高度二倍水平距离确定。 根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四章第十三条二中规定:违法建设和处于新建建筑高
2.3 日照标准日 Day of solar access calculating 在制定建筑日照标准时,为了测定与衡量日照时间,根据城市规模、建筑气候分区等因素在一年中选择 的某个或几个特定日期,北京市采用大寒日和冬至日。
2.4 真太阳时 True solar time 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 12 时)的时间间隔为 1 真太阳日,1 真太阳日分 24 真太阳时。
在中午前后,对于东西向建筑,太阳光线几乎平行于外墙面,虽然照射到外墙面上,但室内很难获 得日照。扫掠角又称入射角、进光角,与窗户的宽度和墙体的厚度有关。 2.9 日照时数 Sunshine duration 在有效时间带内,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获得日照的各时间段的累加值。 2.10 遮挡建筑 Obstructive buildings 对相邻现状或规划建筑的日照时数产生影响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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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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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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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Standard of Building’s Solar Access Calculating
(送审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7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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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1 总则
1.1 为规范建筑日照计算的数据条件、计算参数、计算过程和结果表达,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计算机对北京市市域内所有城市建设用地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含公寓)、 老年人居住建筑、托儿所生活用房、幼儿园生活用房、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医院病房楼等有日 照要求的生活居住建筑进行日照计算等工作。
度二倍水平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以及实际工作中发现计算范围按照建筑高度二倍水平距离范
围确定可以确保大部分建筑的日照。
4.1.1.2 对于高度大于 100 米的超高层建筑应进行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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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 言 ............................................................................. II 1 总则 ................................................................................ 1 2 术语 ................................................................................ 1 3 一般规定 ............................................................................ 2 4 数据 ................................................................................ 3 5 计算 ............................................................................... 45 6 结果 ............................................................................... 89 7 附则 .............................................................................. 911 (规范性附录)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 年版)................... 1012 (规范性附录)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 1113 (规范性附录)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 1214 (规范性附录)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 ................................. 1315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 1416 (规范性附录)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 1517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B11/T 339-2006) ........................ 1618 (规范性附录) 《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 ......................................... 1719 (资料性附录) 《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