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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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

2019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

2019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国之间商品 (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

2.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一国和地区同别国和地区实行商品(货物)和劳务交换的活动。

3.总贸易体系(General Trade System):也称一般贸易体系。

它是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据此所有进入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人进口,所有离开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入出口。

4.专门贸易体系(Special Trade):也称特殊贸易体系。

它是以货物通过关境经过结关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5.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 (Value of Foreign Trade)。

它是以金额表示的一国或一地区一定时期的对外贸易,对外贸易总额等于一国一地区一定时期的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之和。

6.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剔除价格变动后的对外贸易额。

以此来表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

计·算时能够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的进口或出口价格指数去除当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得到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

通过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对外贸易额已经剔除了价格变动的影响,单纯反映对外贸易的数量规模。

这个指针便于不同时期对外贸易额的比较。

7.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额与进口额之间的差额。

贸易差额用以表示一国的对外贸易的收支状况,当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时,称为贸易顺差,或贸易出超;当出口额小于进口额时,称为贸易逆差,或贸易入超。

通常贸易顺差用正数表示,贸易逆差用负数表示。

当出口额等于进口额时,称为贸易平衡。

8.直接贸易(Direct Trade):货物生产国与消费国不通过第三国直接实行的货物买卖行为。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_完整版_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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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品名即商品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及主要的性能特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称呼或概念商品品质是商品外观形态和内在素质的综合样品通常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足以反应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对等样品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类似的样品提供给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也就是对等样品商品的规格是用来反应商品品质的一些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短粗细等商品的等级是把同一种商品按其品质或规格上的差异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和档次用数字或文字表示从而产生品质优劣的若干等级标准样品统一化了的规格和等级品质增减价条款指在品质条款中,根据商品在品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来调整合同价格的规定。

良好平均品质指一般中等货农产品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品质上好可以销售品质公差条款国际同行业所认同的或买卖双方认可的产品误差即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质可以高于或低于合同规定品质的最大限度毛重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即加上皮重净重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等于毛重减去皮重以毛作净对于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单位重量商品的价值与单位包装的价值相差不多分开计算意义不大即以毛重计算合同价格在实务中称为以毛作净公量有些商品经济价值较高受客观环境影响较大其重量很不稳定计算方法是以商品的干净重(即用科学的方法抽出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后的重量)加上共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溢短装条款合同中明确规定允许卖方以合同为依据多交或少交合同规定数量的一定百分比或具体数量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大包装指将货物装入固定容器或以特定的方式做成成件或成箱的包装指定性标志指根据商品的性能和特点用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标示仓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需要的注意事项和要求即用于易碎易坏易变质一类商品外包装上醒目的图形或文字销售包装小包装或内包装指直接接触商品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和消费者见面的包装即为适应商品销售需要直接承装一定销售商品的包装通常作为商品的组成部分卖给消费者定牌生产指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叫做定牌生产中性包装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也就是说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都没有原产地和出口厂商的标志包括无牌和定牌中性包装标准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即唛头。

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绪论到达合同是按D组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

装运合同是指按F组和C组成交的合同。

进出口贸易实务:又称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也是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对外经济贸易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一个国家的企业为出售或购买有形商品而订立的出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统称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或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就一方交付货物所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合同条款,即交易条件的具体化,其中包括买卖货物的品名和质量、数量、包装、价格、交付货物的时间和地点、运输方式、保险、价款的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进出口贸易的核心。

是进出口贸易关系有效成立的证据;是当事人双方履行各自义务、享有合法权益的依据。

国内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生效的法律。

国际贸易惯例(或称国际商业惯例):通常是由国际性的组织或商业团体制订的有关国际贸易的成文的通则、准则和规则。

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诸如公约、议定书等各种协议的总称。

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品牌: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

品名的含义: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前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和透明度等;后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技术指标和要求等。

合同中的品质条件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

凭说明书买卖:说明书并附以图样、图片、设计图或分析表及其各种数据,来说明其具体的性能及构造特点。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1.品质公差:是产品品质的公差。

因科技水平,生产加工能力所限,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

2.品质机动幅度:买方允许卖方所交商品品质指标可以在一定的幅度内机动.3.公定重量:指用科学方法抽掉商品中的水分后,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

公定回潮率.4.数量的机动幅度:即双方在合同的数量条款中规定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可在一定幅度内多于或少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一般称为数量增减条款或溢短装条款。

5.唛头:是指运输标志。

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乎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以简单的文字组成。

6.指示性标志:针对一些易碎,易损,易变质商品的性质,用醒目的图形和简单的文字提醒有关人员在装卸,搬运和储存时应注意的实现.7.中性包装: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标明生产国家,地点和厂商名称的包装。

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

8.班轮运输:指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9.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租船运输。

既无固定的船期表,又无固定的航线和停靠港口,有关船舶的航线和停靠港口,运输货物的种类以及航行时间等,都按承租人的要求…10.集装箱:指具有一定规格强度的专为周转使用的金属货箱.11.集装箱运输: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方式。

装卸效率高,船舶周转快,货运成本低,手续简便等优点.12.国际多式联运: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国际的连贯运输。

13.滞期费:未按规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完成装卸任务,延误了船期,则应向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罚款.14.速遣费:如果按照规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提前完成装卸任务,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用开支,船方将其获取的利益的一部分给租船人作为奖励.15.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16.海损:被保货物在海洋运输中,因遭受海上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与灭失即为海上损失,简称海损.包括与海运项链的路上或内湖运输中所发生的损失与费用。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2.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的申请,开给卖方的一种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凭证。

3.象征性交货:如以CIF条件达砀合同,卖方将货物装船后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如提单)在内的全套合格单据,就算完成交货,无需保证到货。

由于物权凭证是代表货物的象征,故此种凭单交货的方式,称象征性交货.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按此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应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当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即不再承担风险。

1.贸易术语:指用来表示交易双方责任、费用、与风险划分的专门用语。

2.班轮运输:是指用具有固定航线、挂港、船期和运价比较固定的船舶进行货物运输。

3.FCA:货交承运人,是贸易术语的一种,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2.Shipping Mark:运输标志,习称唛头或唛。

其作用是便于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识别、点数、防止错发错运.运输标志通常刷由收、发货人代号、目的港和批件号等组成。

3.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要求时,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商品和金额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让人即第三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中间商,而第二受益人则通常是实际供货人。

4.D/P:付款交单,是卖方的交单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即买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行领取货运单据。

5.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航运途中遇到危及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危险,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或为了使航程继续完成,有意识地并合理地作出某些特殊的牺牲或支付一定的特殊费用,这些特殊牺牲或费用叫做共同海损。

1.仓至仓条款:指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2.D/D:Demand Draft,票汇,指进口方向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自行寄给出口方,出口方凭此向汇票上指定银行取款。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作业与答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作业与答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作业与答案一、名词解释(10分,每题2分)还盘: 交易方式之一,即接盘人对所接发盘表示接受,但对其内容提出更改的行为DES:是指目的地船上交货条件,按此术语成交,卖方必须负责运送到目的港船上为止,负责货物到港后的一切费用及风险,买房负责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Shipping Mark),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英文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作用在于使货物在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容易被有关人员识别,以防错发错运。

CY-CY:是指货物的运输是从一个集装箱堆场运出,目的地是另一个收货人指定的集装箱堆场。

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二、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1.某公司与国外一家公司以EXW条件成交了一笔买卖,在这种情况下,其交货地点是在 C 。

A.出口国港口B.进口国港口C.出口商工厂 D.出口商仓库2.根据《INCOTERMS2000》C组中包括 C 种贸易术语。

A.2B. 3 C. 4 D. 53.按CIF交易术语成交,买方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是 C 。

A.只承担货物超过船舷之后的风险B.只负责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C.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接受卖方提供的各种合格单据,并按合同支付货款;自负风险和费用,领取进口许可证并办理收货和进口手续D.只需要负责办理进口手续4.在CIF条件下,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保险公司承包范围内的损失,由__ B _办理保险___ 根据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与_______无关。

A.卖方卖方买方B.卖方买方卖方C.卖方船方买方D.卖方船方卖方5.在一般情况下,按CFR贸易术语的合同中,不应计入货物价格的是 C 。

A.货物成本B.运费 C.保险费 D.各项出口税费6.根据INCOTERMS 2000的解释,以CIF汉堡成交,卖方对货物所承担的风险界限(风险责任)是 A 。

《进出口报关实务》名词解释及简答

《进出口报关实务》名词解释及简答

1、报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的全过程。

2、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4、协调制度: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实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基础上,协调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而制成的一个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5、进出口许可证:国家管理货物进出口的凭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国家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列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实行行政许可管理。

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有何区别?进出境运输工具包括哪些?答:进出口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时(准)进出口货物、特定或免税货物和其他进出境货物,是需要报关,且需要缴纳该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一般只需要报关而不需要缴纳该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当然如果超重或是文物、艺术品等的还是需要缴纳一定关税的。

进出境运输工具包括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

3、简述保税货物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保税区享有哪些免税优惠?答: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其特点是:1)货物保税必须经海关批准;2)保税货物必须全程(进境起出境止)接受海关监管;3)保税货物必须复运出境。

保税货物主要分为保税加工和保税仓储两大类。

保税区享有以下免税优惠: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部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除交通车辆和生活用品外,予以免税;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进出口贸易实务第8-13章习题参考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第8-13章习题参考答案

第8章货款的结算1.名词解释(1)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时或在将来的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2)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银行(开证银行)依照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支付受益人开出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或支付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简单讲,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3)指进口人在远期汇票的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出口人才能将装运单据交给进口人的支付方式.(4)指付款人保证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5)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是由银行开立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

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绝对的付款责任。

(6)指由汇票持有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7) UCP600是2007 年7 月1 日开始启用的新的跟单信用证国际惯例,是国际商会于2006 年10 月对UCP500 进行了重大修订后的版本。

UCP600全面地反映了近年来国际银行业、运输业、保险业出现的新变化,并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2.选择题(1)BCD (2) CD (3) ABD (4)ACD (5) ACD (6)ABCD (7)CD (8)ACD (9)BCD (10) ABCD3.判断题(1)√(2)√(3)×(4)×(5)√(6)×(7)√(8)×(9)√(10)×4.操作题出票时间:2001 年 6 月 25 日(或者26、27日)出票人:广东省轻工进出口公司付款人: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受款人:广东省轻工进出口公司或凭其指定(中国银行或凭其指定)付款时间:即期付款金额:(小写)88536美元(大写)捌万捌仟伍佰叁拾陆美元出票条款: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开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第0106305号,开证日期2001年5月18日5.问答题(1)a. 重新解释和补充了UCP500 中未加以明确的定义b. 在措辞上更加明确,简洁易懂c. 在结构上更加简洁和系统化d.单证相符的标准细化为“单内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e. 单据遗失风险承担受益人和申请人地址之处理f. 银行单据处理的时间从7天缩短到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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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绪论到达合同是按D组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

装运合同是指按F组和C组成交的合同。

进出口贸易实务:又称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也是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对外经济贸易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一个国家的企业为出售或购买有形商品而订立的出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统称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或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就一方交付货物所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合同条款,即交易条件的具体化,其中包括买卖货物的品名和质量、数量、包装、价格、交付货物的时间和地点、运输方式、保险、价款的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进出口贸易的核心。

是进出口贸易关系有效成立的证据;是当事人双方履行各自义务、享有合法权益的依据。

国内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生效的法律。

国际贸易惯例(或称国际商业惯例):通常是由国际性的组织或商业团体制订的有关国际贸易的成文的通则、准则和规则。

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诸如公约、议定书等各种协议的总称。

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品牌: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

品名的含义: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前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和透明度等;后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技术指标和要求等。

合同中的品质条件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

凭说明书买卖:说明书并附以图样、图片、设计图或分析表及其各种数据,来说明其具体的性能及构造特点。

按这种方法进行的交易就叫凭说明书买卖。

凭样品成交指买卖双方按约定的足以代表实际货物的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的交易。

凭卖方样品买卖:凭卖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订立合同,并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的买卖。

凭买方样品买卖:凭买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订立合同,并以买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的买卖。

原样(也称代表性样品)(Original Sample):卖方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

复样(也称留样)(Duplicate Sample):向买方送交样品时,卖方应留存的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日后交货或处理争议时核对之用的样品。

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或回样(Return Sample):在实际业务中,如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供给买方,这种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

封样(Sealed Sample):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份,每份样品采用铅丸、钢卡、封条等各种方式加封识别,由第三方或公证机关留存一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

凭产地名称买卖:指在有些农、副、土特产品的交易,因其生产地区的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在其品质方面具有其他地区产品所不具备的独特风格和特色,而产地正是这些商品品质和特色的标志。

商品规格(Specifications of Goods):是反映商品质量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大小、长短、粗细等。

商品的等级(Grade of Goods):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商品的标准:是规格和等级的标准化。

它有的由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规定,有的由同业公会、商品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商业组织规定。

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F.A.Q.):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

其具体解释和确定办法:1)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

2)指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年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指卖方只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适合商品销售,而在成交时无须以其他方式说明商品的具体品质。

G.M.Q.标准通常适用于国际市场上的木材和冷冻鱼虾泪水产品的买卖。

我国很少使用。

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指允许交付的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公认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是生产者或经营者用来识别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标记,通常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词汇、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形成。

第二章商品的数量(ppt 第二章)净重:凡商品本身重量除去包装物后的实际重量。

实际皮重即包装的实际重量,它是通过衡量每件包装的实际重量而求得的总的包装重量。

以毛作净:有些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他商品,常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

平均皮重,指从整批货物中抽取一定的件数作样品,称其实际皮重,然后求出其平均重量,平均皮重乘以总件数,即可求出整批货物的皮重。

约定皮重:计量时以买卖双方事先磋商约定的包装重量为准。

习惯皮重,指一些商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和规格较定性,其重量已为市场所公认。

理论重量:根据件数计算有固定规格和体积的商品的总重量。

数量机动幅度:指卖方按买卖双方约定某一具体数量多交或少交若干的幅度。

第三章商品的包装(PPT第二章)运输包装(Transport Packing):是将货物装入特定容器,或以特定方式成件或成箱的包装。

运输标志:为了方便货物运输、装卸及储存保管,便于识别货物和防止货物损坏而在商品外包装上刷写的标志。

指示性标志: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图形或文字表示的标志。

警告性标志:在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质的运输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表示各种危险品的标志。

口麦头:是运输标志的主要标志,多数用几何图形并配以简单的文字或代码组成。

销售包装(Selling Packing):是在商品制造出来以后以适当的材料或容器所进行的初次包装。

条形码:是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物品条码标志:是一种产品代码,它是由一组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线条及其相应的数字组成的标志。

定牌:指买方要求在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定牌中性:是指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名,但不注明生产国别。

无牌中性:指在商品和包装上均不使用任何商标/牌名,也不注明生产国别。

无牌:买方要求在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品或品牌的包装,即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没有产地和厂商的标记。

标签:是指附在商品或包装上用以简介生产国别、制造厂商、货物名称、商品成分、品质特点、使用方法等内容的标志。

第四章贸易术语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Ex(point of origin) 原产地交货。

Ex用于贸易术语,其英文含义是“deliver at”的意思,即货物在某地交货,其后面应注明具体的交货地点。

FOBStowed即FOB理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FOB (Free On Board)的术语(1)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2)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freight prepaid to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地点。

(3)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freight allowed to(named point)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地点的运费。

(4)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出口地点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5)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6)FOB (named inland point in country of importation)在指定进口国内陆地点交货。

F.A.S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边交货(制定装运港)。

按此术语,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海洋轮船船边,船上装货吊钩可及之处,或交至由买方或为买方所指定或提供的码头,负担货物交至上述地点位置的一切费用和承担任何灭失及/或损失的责任。

C.&F.(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地)。

(P48)C.I.F.(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地)。

(P49)Ex Dock(named port of importation)进口港码头交货(P49)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货物上船后,包括在起航前和在运输中所发生的损失和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CFRExTackle:即CFR钓钩下交接。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外的费用。

船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CIFLiner Terms即CIF班轮条件。

指卸货费用按照班轮做法来办,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由卖方或船方负担。

第五章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格:通常是指商品的单位价格,简称单价。

滑动价格:是指现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基础价格,交货时或交货前一定时间,按工资、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指数作相应调整,以确定最后价格。

“价格调整条款”(Price Adjustment Clause),要求在订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Initial Price),同时规定如原料价格、工资发生变化,买方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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