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招投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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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质疑投诉处理办法

招投标质疑投诉处理办法

招投标质疑投诉处理办法招投标质疑投诉处理办法一、引言招投标质疑投诉是指供应商、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方对招投标过程中的文件、决策或者行为提出质疑或者投诉的行为。

为了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本招投标质疑投诉处理办法。

二、适合范围本办法适合于对招投标文件、过程和结果存在质疑的情况,供应商、投标人及其他相关方可以依据本办法提出质疑或者投诉,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理。

三、质疑投诉流程1. 提出质疑或者投诉1.1 质疑或者投诉方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质疑或者投诉函件,同时抄送给相关主管部门。

1.2 质疑或者投诉函件应明确指出质疑或者投诉的理由、事实依据、所请求的处理结果,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要求招标单位解决。

2. 招标单位受理2.1 招标单位收到质疑或者投诉函件后,应即将进行登记并受理。

2.2 招标单位应在接到质疑或者投诉函件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或者投诉方。

3. 调查核实3.1 招标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等。

3.2 调查核实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4. 处理结果4.1 招标单位应在完成调查核实后,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通知质疑或者投诉方。

4.2 处理结果应明确说明问题核实情况、处理决定、处理理由,并告知质疑或者投诉方申请复核的途径。

5. 复核申请5.1 质疑或者投诉方不服处理结果的,可以在收到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5.2 复核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单位,同时抄送给相关主管部门。

5.3 招标单位应在收到复核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6. 商议解决6.1 如双方对复核结果仍有争议,应商议解决。

6.2 商议解决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7. 诉讼解决7.1 如商议解决无果,争议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及处理

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及处理

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及处理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及处理引言招投标质疑投诉是招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可能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评标标准、资质要求等进行质疑和投诉。

这些质疑和投诉的原因各不相同,可能涉及到文件不清晰、评标不公正、资质要求过高等问题。

为了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我们需要对这些质疑和投诉进行认真的处理。

本文将就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及处理进行探讨,以期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一、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1. 文件不清晰文件不清晰是引发质疑投诉的一个常见原因。

在招标文件中,如果有模棱两可的表述或者矛盾的要求,容易引起投标人的质疑。

此外,文件中可能存在对于项目要求的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描述,进而导致投标人对于招标的要求产生疑虑。

2. 评标标准不公正评标标准的不公正也是导致质疑投诉的原因之一。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标准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容易引起投标人的质疑。

此外,评标过程中若存在内外部人员的不正当行为,同样可能导致投标人对于招标结果的怀疑和质疑。

3. 资质要求过高资质要求过高是一些投标人质疑的原因。

有时候,招标方为了降低风险和提高项目质量,对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过高,导致部分投标人选择质疑招标方的要求,认为其不合理或过度。

4. 招标文件修改频繁招标文件修改频繁也容易引起投标人的质疑。

如果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频繁修改招标文件,可能使得投标人对于招标规则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困难,进而产生质疑。

二、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处理方法1. 及时回应与澄清对于投标人的质疑,招标方应及时回应和澄清。

招标方可以通过发布澄清公告、组织会议等方式,对于投标人的质疑进行解答和说明,以消除对于招标过程的疑虑。

2. 公开透明的评标过程为了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招标方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公开透明。

招标方可以邀请投标人及其代表参与评标过程,让他们直接了解评标流程和结果,以增加他们对评标过程的信任。

3. 第三方调解在一些情况下,招标方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进行调解。

招投标投诉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招投标投诉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招投标投诉处理的程序和要求招投标是公共资源透明使用和公平分配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投诉情况。

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投诉处理程序和要求应得到严格遵守。

本文将介绍招投标投诉处理的一般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投诉处理程序1. 提交投诉投诉方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并明确描述投诉事项的内容、背景和要求。

投诉材料可以包括事实陈述、证据、证人证言等,以便于招标机构能够全面了解和调查处理。

2. 受理投诉招标机构应在收到投诉后,及时进行受理,并向投诉方提供受理通知。

通知应包括受理投诉的日期、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预计的处理时间等信息。

同时,招标机构还应通过合适的途径向其他招标人和相关方通报投诉事项,确保公正处理。

3. 调查核实招标机构在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按照要求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核实投诉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果有需要,可以进行现场勘察、听证等方式来深入了解情况。

4. 处理决定在调查核实完毕后,招标机构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决定应明确投诉事项的处理结果,并向投诉方和其他相关方进行通知。

如果投诉事项属实,招标机构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保护投诉方的合法权益。

5. 审核监督招投标投诉处理结果应纳入监督范围,相关部门和监察机构应对招标机构的处理决定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如果有必要,可以进行复核或复议。

二、投诉处理要求1. 公开透明招投标投诉处理程序应公开透明,投诉方和其他相关方应了解投诉处理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

招标机构应及时向投诉方和其他相关方提供处理进展的情况通报,并定期公布投诉处理的结果和反馈意见。

2. 公正独立招标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应保持公正和独立的立场,不受其他利益影响。

相关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和道德操守,确保投诉处理过程中不偏袒任何一方。

3. 保密性原则投诉材料和投诉处理的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只能在必要的情况下向相关方提供。

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和处理

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和处理

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和处理一、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原因,会导致投标人提出质疑投诉:1.竞争不公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不合理或者不公平的条件,导致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满足要求,从而削弱了竞争力,导致其他投标人产生质疑。

2.信息不对称: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没有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使得一些投标人无法了解或者理解招标的具体要求,从而引发质疑。

3.违反招标规则: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招标规则和规定,比如信息公示不及时、透明度差等,使得其他投标人对于招标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

4.技术要求不合理: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技术要求过于苛刻,难以达到,从而排斥了一些可能有实力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引起质疑。

5.评标过程不公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存在不公正行为,比如对一些投标人有偏见,或者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况,从而导致其他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质疑。

6.关联交易: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与中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导致中标结果失去公正性,引发其他投标人的质疑。

以上是招投标质疑投诉的一些常见原因,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应该注重细节,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尽量避免出现质疑投诉的情况。

二、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处理1.受理阶段:一旦投标人提出质疑投诉,招标人应该及时受理,并且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确认质疑的具体内容和问题,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调查核实阶段:招标人应该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了解相关的情况,搞清楚质疑的真伪。

可以向投标人要求提供证据或者相关文件,也可以要求参与招标的其他人员提供意见或者证词。

3.处理结果阶段:在调查核实完成后,招标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决策。

如果质疑投诉属实,招标人应该及时进行整改,补救错误,保证公正。

如果质疑投诉不属实,招标人应该及时向投标人做出解释,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4.公示阶段:在处理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应该及时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处理结果,并向他们解释原因。

招标公司质疑投诉常见

招标公司质疑投诉常见

随着我国招投标市场的不断扩大,招标公司作为招投标活动的主体之一,其业务范围和影响力也在逐步提升。

然而,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公司经常会遇到各种质疑和投诉。

本文将针对招标公司质疑投诉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招标公司质疑投诉常见问题1. 招标文件问题(1)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必要的招标信息,如项目概况、技术要求、投标资格等。

(2)招标文件存在错误:招标文件中存在明显的错误,如招标文件格式错误、技术参数错误等。

(3)招标文件变更不及时:招标文件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变更,但未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

2. 招标过程问题(1)招标程序不规范: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如未公开招标、招标评审不公正等。

(2)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理: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存在利益关系。

(3)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泄露招标信息、接受贿赂等。

3. 投标人质疑问题(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的某些条款对特定投标人有利,而对其他投标人不利。

(2)投标人认为评标过程不公正: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偏袒行为,导致其投标失败。

(3)投标人认为招标结果有误:投标人认为招标结果与其实际得分不符,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其投标失败。

二、招标公司应对策略1. 严格审查招标文件(1)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完整、准确,避免遗漏或错误。

(2)及时更新招标文件,确保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的公平性。

2. 规范招标过程(1)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

(2)合理组成评标委员会,避免利益关系。

(3)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防止违规操作。

3. 及时回应投标人质疑(1)建立完善的质疑处理机制,确保投标人能够及时提出质疑。

(2)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认真调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加强自身建设(1)提高招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招标相关法律法规。

招投标投诉处理

招投标投诉处理

招投标投诉处理招投标投诉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行为提出异议或投诉。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如投标文件要求不明确、评标不公正、信息泄露等。

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及招标单位设立了相应的投诉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招投标投诉。

一、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招标单位通常会设立招投标投诉处理机构。

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接受、调查和处理涉及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

一般情况下,该机构由行政机关或专门的招标监管部门负责管理。

投标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的方式向该机构提交投诉材料,并要求调查核实。

二、招投标投诉处理流程1. 投诉受理:投标人向招投标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投诉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记录以及其他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2. 投诉调查:招投标投诉处理机构对投诉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同时,招标单位也会被要求提供有关的招标和评标资料。

3. 调解协商:如果投诉涉及的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投诉处理机构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解决方案。

调解结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 审查裁决:如果投诉无法通过调解解决,招投标投诉处理机构将对投诉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诉进行裁决,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裁决结果应当公正、合理、依法依规。

5. 效力执行:当招投标投诉处理机构做出裁决后,相关各方应当按照裁决结果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一方不服裁决结果,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招投标投诉案例以某公司投标某项目为例,该公司认为招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决定提起投诉。

该公司首先向招投标投诉处理机构递交了投诉申请,并提供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招投标投诉处理机构在受理后,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审查。

招投标中如何应对恶意投诉

招投标中如何应对恶意投诉

招投标中如何应对恶意投诉在招投标活动中,恶意投诉是一种令人头疼的现象。

它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还可能给招标方、投标方以及整个项目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延误。

因此,学会如何应对恶意投诉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恶意投诉。

恶意投诉通常指投诉人在没有充分事实依据或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出于不正当目的,如排挤竞争对手、谋取私利等,对招投标过程或结果提出投诉。

那么,在招投标过程中,恶意投诉一般有哪些表现形式呢?一种常见的形式是投诉人故意歪曲事实,对招投标文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曲解,或者对投标方的资格、业绩等进行不实指控。

还有的恶意投诉人会抓住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或程序上的小瑕疵,无限放大,试图推翻整个招投标结果。

另外,有些投诉人可能会采取频繁投诉、多头投诉的方式,给相关部门和单位施加压力。

面对这些恶意投诉,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建立健全的防范机制是第一步。

在招标前,招标方应当精心编制招标文件,确保其条款清晰、准确、无歧义,尽量减少可能引发争议的漏洞。

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招投标程序,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加强对投标方的资格审查也十分关键。

在招标过程中,要对投标方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确保参与投标的企业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对于存在不良记录或信誉不佳的企业,要谨慎对待。

当恶意投诉发生时,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查核实是必不可少的。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投诉事项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

调查过程中,要注重收集证据,包括招投标文件、相关记录、证人证言等,以确定投诉是否属实。

如果投诉不属实,应当果断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人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警告、罚款、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等措施。

同时,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以起到警示作用。

在应对恶意投诉的过程中,沟通协调也起着重要作用。

招标方、投标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交流信息,共同解决问题。

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和处理

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和处理

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和处理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和处理一、引言二、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点:1. 信息不透明:在招投标过程中,信息的透明度不足可能导致质疑和投诉。

例如,招标方未能提供充分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无法准确了解招标要求和项目细节,从而引发质疑和投诉。

2. 不公正竞争:某些投标人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竞标信息,或者与招标方存在利益关系,导致其他投标人无法公平竞争。

这种情况可能引发质疑和投诉,要求重新评估竞标结果。

3. 评标标准不明确:如果招标方未能明确说明评标标准,或者评标标准不公正,可能导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疑虑,并提出质疑和投诉。

4. 程序违规: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果招标方或投标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可能引发其他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

三、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处理面对招投标质疑投诉,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 公开透明:招标方应该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招标文件的透明度,提供充分的项目信息,避免质疑和投诉的产生。

2. 加强监督: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监督招标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可以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处理质疑和投诉。

3. 明确评标标准:招标方应当明确公布评标标准,并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对于投诉的评标结果,可以组织独立的专家组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公正性。

4. 严惩违规行为:对于违反招标规定或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样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5. 完善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不断完善,以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

招标方和投标人应该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并遵守规定,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招投标质疑投诉是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招标方和投标人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明确评标标准、严惩违规行为和完善法律法规等措施,可以减少招投标质疑投诉的发生,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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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方法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为复杂的一环,而随着招投标工作的发展,投诉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以及投诉渠道广泛和投诉成本较低,使招投标恶意投诉事件的发生率和复杂性不断提高,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已经逐渐成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因此,规范招投标投诉流程、处理恶意投诉人,探索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新机制,已经十分必要。

招投标恶意投诉的特征恶意投诉的特征有:一、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二、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三、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四、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五、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六、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七、直接向领导、纪委、审计、检查部门写匿名信等。

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了投诉处理细则规定了投诉处理流程和不予处理的若干情形,但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依然不断发生。

投诉属招投标当事人揭发招投标活动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招投投标环境。

恶意投诉成本较低,虽能有效的弥补招投标监管功能的缺失,但也给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造成巨大的人、物、财力损失。

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难点主要存在下几个方面:虽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诉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管理部门递交投诉书,但许多投诉人仍然以电话、网络媒体、短信等形式向招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媒体发出质疑,给招投标投诉统一管理造成不便。

许多投诉未能将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使得受理投诉部门无法受理或受理后无法答复。

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质疑,既没署名也没留联系方法法,多采用网络等媒体发出,提供信息不完整,相关单位一般无法处理也无法反馈。

投诉处理未按照投诉受理前置程序、投诉受理制度、投诉处理程序、投诉处理决定执行等四个程序操作,使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超出答复时间。

投诉人超出法律规定的投诉时限、非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投诉等情形。

完善招投标投诉的处理要点招投标投诉是招投标活动中长时间存在且无法避免的,因此,需要改进对招投标投诉及恶意投诉的管理、创新监管方法。

总体思路应该是:快速处理,增加恶意投诉的投诉成本,做好招投标投诉方法的宣传工作,细化投诉处理流程。

一是完善法规,使招投标投诉处理规范化。

在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快地方性规章建设,制定相应的投诉处理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政策,通过明确招投标投诉的有关制度和程序来规范投诉人的行为,进一步细化投诉处理程序,将投诉受理前置程序、投诉受理制度、投诉处理程序、投诉处理决定执行等四个步骤进一步细致规范。

二是广泛宣传,加大投诉方式方法宣传工作。

招投标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使投诉人能够掌握投诉的正确方法。

三是严肃处理,增加恶意投诉“成本”。

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及恶意缠诉等恶意投诉,投诉处理部门应当驳回,并予公示。

属于投标人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情节严重的,限制进入本地区招标投标市场3个月至12个月,并依法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影响招标投标进程给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长期不得在本地区范围内投标或参加其他形式的招标活动,并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追究投诉人相关民事责任。

四是快速处理,积极消除匿名投诉不良影响。

要合情处理匿名投诉。

匿名投诉是指信访者不具名、不具真实姓名的来信或通过其他渠道转来的投诉信。

匿名投诉与诬告信不同,在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给予匿名投诉足够的重视。

匿名投诉大多是揭发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又担心实名投诉影响今后招投标从业情况,从过去匿名投诉的查证结果和有关部门查实处理的招投标案件情况看,有许多是匿名投诉提供的线索。

这说明匿名投诉也招投标违法行为反映情况的一种方式。

尽管在匿名投诉中,确实有一定数量反映问题不实,也确有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匿名投诉的手段,捏造事实,进行诬陷的情况。

但对匿名投诉不能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

如果不加区别地对匿名反映的问题一律不理不查,这既不符合实际,也会堵塞反映问题的言路。

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来信内容区别对待。

对某一方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的,要做好调查研究或及时采纳有益的内容;对有重要线索或重要内容的揭发检举信件,先要初步核实情况,认为需要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对揭发检举有具体根据、事实清楚的,要及时查处;对反映一般问题,情节轻微的,可通过座谈会等方式,请被反映人说明情况。

对利用来信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应视情节轻重,按恶意投诉的情形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要快速反应,慎重处置重大事件的匿名投诉。

对重点工程围标、串标等恶意行为应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最后要做好匿名投诉保密工作。

处理投诉时工作人员严禁对未查明情况的匿名投诉在对外刊物上登载,也不得随意传播。

五是内部循环处理,提高接诉人员专业素质处理质疑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如何合理、合法的处理好质疑,真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程序,需要接诉人员具有很高的政策水平、法律和业务知识及工作技巧。

投诉质疑处理不当极易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可由派驻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同志组成接诉小组(也可成立法规科,负责接诉和法律解释工作),负责对本区域内的招投标投诉作出处理。

在受理质疑的过程中接诉人员应当回避的应当回避,接诉人员应初步判断投诉人投诉内容是对招标程序产生投诉还是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对招标程序投诉的应对投诉人耐心解释招标评标程序。

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要求投诉人做好举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查认定。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对符合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也应该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整个环节应当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内部闭环处理,并在收到投诉书五日内对投诉人作出书面答复。

接诉人应认真听取投诉人的意见要心平气和、有针对性地进行解释和说服,不当之处要正确面对,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正。

接诉人员应当避免发表倾向性意见或充当安慰、调解员,并如实做好书面接诉记录。

六是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能力切实做好招投标信访管理工作,提高网络涉标信访化解能力与效率,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舆情监测的及时性。

安排专人监测主流网站招投标相关舆论动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快速处置,及时将涉标舆情内容交办到相关责任部门处理,以便及时作出跟帖回复,对不能及时答复的要及时主动接触,积极做好招投标规章制度解释工作,并承诺答复时间。

二是强化应对措施落实。

舆情发生后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调查、依法处置,第一时间发布事件调查结果,并留下回复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确保信息真实全面。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接诉工作人员对网络舆情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度责任感,提高在网络舆论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是强化预防疏导机制。

畅通投诉热线、驻场纪检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信访量较大、群众反映问题较激烈信访案件。

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招投标信息全部网上发布制度,并积极在主流媒体、报刊做好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宣传工作,通过不断提高网络舆论宣传,提升招投标管理部门公信力。

如何有效避免投诉发生各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应通过对的发生的投诉进行梳理,找出招投标环节极易发生投诉的关节点,认真梳理,查清是制度本身缺失还是招投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不足,投标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招在招投标监管中的优势,特别是约束招标人在自由选择招标代理公司的权力,削弱或减少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

首先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明白、严谨、细致。

招标文件在确定需求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需求标准要尽量规范、实用,避免过于苛刻。

其次对重大、特殊、热点、重点招标项目采取发布公告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或标前答疑会。

即在招标文件发售前,将招标文件意见征求稿发布上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潜在投标人及相关专家意见,并将收到的反馈意见组织专家研讨,最终确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将可能出现问题的潜在环节请大家提出意见,可以在开标前解决相关热点问题,从而减少投诉的发生。

第三,在招标文件编写、开标、评标、废标通知书发放等重要环节做好签字确认工作,各环节只有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下一步工作,通过进一步责权划分,使投诉受理后更准确与相关当事人了解处理。

在评标环节,招投标监督工作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宣读评标程序和评标纪律,以增加评标专家责任感,招投标监督人员在开评标过程做好会议记录。

最后加强硬件建设,推广网上招投标、远程评标,全面升级远程评标软硬件配套设施。

合理设立评标区域划分,安装了门禁系统,开标评标区均对角安装摄像头,录音设备,实现开评标监管无死角,为接诉调查时留下现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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