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建筑工程常用建筑材料取样、试验要求及操作手册-知名建筑公司内部文件

2020年最新建筑工程常用建筑材料取样、试验要求及操作手册-知名建筑公司内部文件
2020年最新建筑工程常用建筑材料取样、试验要求及操作手册-知名建筑公司内部文件

编制部门:工程公司质量安全部编制:

审核:

审批:

二〇二零年一月

前言

1.本手册依据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编制而成,用于指导工程现场常用建筑材料取样。

2.本手册中没有涉及到的建筑材料,应根据相应规范,并结合地方要求,确定取样批量及方式。

3.本手册的使用不影响其他技术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以及新技术、新规范的使用。当其他技术标准低于本手册编制依据中列出的国家规范标准时,应以国家标准为准。

4.出现规范更新,导致部分项失效时,应以新规范为主。

5.本手册在使用时,尚应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6.现场取样应符合地方实验室要求。

7.本手册因涉及规范多,内容繁杂,与现行规范相悖处,以现行规范为依据。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疏漏之处,及时反馈公司,以利及时完善。

I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

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II

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

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

III

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

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

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

用章。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IV

见证取样流程图

V

目录

一、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第一章、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地下防水)------------------------------------------1第二章、主体结构----------------------------------------------------------------7第三章、屋面工程----------------------------------------------------------------18

第四章、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地面工程)--------------------------------------------22

第五章、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26

第六章、电气工程----------------------------------------------------------------32

第七章、通风与空调工程----------------------------------------------------------40

第八章、节能工程----------------------------------------------------------------44

第九章、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50

二、市政工程部分

第十章、市政工程见证取样--------------------------------------------------------53附件1:相关工程质量施工及现行规范

VI

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2011;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1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 版)。

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19、《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0、《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VII

一、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第一章、地基与基础工程·1

序号项目检测内容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数量

11)灰土地基

2)砂和砂石地基

3)土工合成材料地

基 4)粉煤灰地基

5)强夯地基

6)注浆地基

7)预压地基

地基强

度或承

载力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

3000㎡以上工程,每300 ㎡至少有一点,每一独立

基础下至少有 1 点,基槽每20 延米应有1

点。

21)水泥土搅拌桩复

地基;

2)高压喷射注浆桩

合地基;

3)砂桩地基;

4)振冲桩复合地

基; 5)土和灰土

挤密桩复

合地基;

6)水泥粉煤灰碎石

复合地基;

7)夯实水泥土桩复

地基。

地基承载力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

少于3根。

·

序号项目检测内容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数量

3混凝土灌注桩试

试块强度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41)静力压桩

2)先张法预应力

3)混凝土预制

4)钢桩

5)混凝土灌注

工程桩

承载力

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

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

桩身质量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30%,且不应少于 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应少于10 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

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 10 根。

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 1 根。

5静力压桩

先张法预应力管

桩混凝土预制桩

钢桩

焊缝探伤电焊质量除常规检查外,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

6击实试验强度每种配比取1个组,轻型击实取20kg样品;重型击实取50kg样品。

·

序号项目检测内容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数量

7土方回填压实系数基坑回填:每层20-50m3取1组,但不少于1组

(每基坑不少于 1 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每

层20-50m 取 1 组,但不少于 1 组;室内

回填:每层 100-500m2取1组,但不少于 1 组;

场地平整填方:每层400-900m2取1组,但不

少于1组;柱基回填:抽查10%,但不少于

5 个;

环刀法取样:用环刀法取样时,应事先在环

刀内壁涂一薄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

上,将环刀垂直下压,直至土样高出环刀。

将环刀整个挖出,用切土刀将环刀外侧土样

削掉,用钢丝锯整平环刀两端土样,取出环

刀内土,编号,装入密封袋内;取样点应位

于每步(层)表面以下2/3 处,每组均

为两个样,即为平行样。

·4

序号项目检测内容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数量

8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

土抗压强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

混凝土,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

凝土每 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

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

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

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每组试件应在

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块:标准试块尺寸:

150㎜

×150㎜×150㎜,3块/组。

防水混凝

土抗渗性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 6 个抗渗试

件,且

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

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抗渗试件尺寸:一般采用顶面直径为175

㎜,底面直径为185㎜,高度为150㎜

的圆台体试件,6块/

组。

9锚杆抗拔力试验锚杆必须进行抗拔力试验。同一批锚杆每100根

应取一组试件,每组 3 根,不足100 根

也取 3 根。同一批试件抗拔力平均值不应

小于设计锚固力,且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最小值

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

锚杆必须进行抗拔力试验。同一批锚杆每

100根应取一组试件,每组 3 根,不

足100 根也取 3 根。同一批

试件抗拔力平均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且

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最小值不应小于设计锚

固力的 90% 。

·5

序号项目检测内容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数量

10 防水

材料

不透水性

拉伸性能

耐热度

低温柔度

延伸率

撕裂强度

粘结强度

尺寸变化

度干燥时

固体含量

1、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以

10000㎡同

类同型的卷材为一批,不满此数也按一批计;

2、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塑性体改性沥

青防水卷材(APP)、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改

性沥青聚乙烯胎防

水卷材、铝箔面石油沥青防水卷材以同一类型、同一

规格 10000㎡为一批,不足10000㎡也按一批计;高

分子防水材料以同品种、同规格的5000㎡片材

(如日产量超过8000㎡则以8000㎡)为一批。

3、聚氨酯防水涂料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5t为一

批,不足 15t也按一批计(多组分产品按组分配套组

批);

4、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5t为

一批,不足 5t也按一批计。

1、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在

批中随机抽取3卷用于外观质量、

尺寸、面积检验,检验合格后任取一卷,在距

外层端部500㎜处截取约

3m,用于理化性能试验;2、SBS、APP在每

批中随机抽取 5

卷进行单位面积、面积、厚度及外观检查,检

验合格后任取一卷,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

㎜后,取1m长的

卷材;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在每批中随

机抽取 5卷进行单位面积质量、面积、厚度及

外观检查,检验合格后任取一卷,切除距外层

卷头1000㎜后,取

1m长的卷材;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在

每批中随机抽取5卷进行单位面积质

量、规格尺寸及外观检查,检验后任取一卷,

切除距外层卷头 2500㎜后,取 1m长的卷材;

铝箔面石油防水卷材:在每批中随机抽取

5卷进行卷重、面积,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

㎜后,顺纵向切取长度为500㎜的全幅

卷材试样;高分子防水材料:在每批中随机抽

取3卷取进规格尺寸和外观

质量检查,在上述检验合格的样品中再随机抽

取足够的试样进行物理性能检验。3、聚氨酯防

水涂料:每批产品中取样3kg(多组分产

品按配比取);4、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在每

批产品中取样2kg

·6

第二章、主体结构工程·7

序号项目检测内容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数量

1水泥1、凝结时

间 2、安定

3、强度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

且连续

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为一批,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

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

果使用。

应从同一批的20袋或20个不同部位

的水泥中

尽量取等量,总量至少为12kg。

2砂1、颗粒级

配2、细度

模数3、含

泥量

4、泥块含

量5、表观

密度6、堆

积密度7、

空隙率

同分类、规格、适用等级的每600t或400m3为一

批,每批

抽样不少于一次。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

布。取样

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

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总量

至少为30kg。

·8

序号项目检测内容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数量

4 钢材1、拉伸

2、弯曲

3、尺寸

4、重量偏

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每60t为一验

收批;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

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

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

重量不大于60t。

1、热轧光圆钢筋及热轧带肋钢筋:

拉伸及弯曲:从每批中任选两根切取(距端

部500 ㎜),每根截取拉伸和弯曲试样各2

根。

拉伸试样一般为

450-500㎜;

弯曲试样一般为

250-300㎜;

2、尺寸:逐支检测;

3、重量偏差:应从每批的不同钢筋上载取,

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

500㎜。

碳素结构钢:从每批中任选1根,切

(距端部500㎜)拉伸和弯曲试

样各1根。拉伸试样一般为450-

500㎜;

弯曲试样一般为250-300㎜。

·

· 10

序号 项目

检测内容

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

取样方法及数量

钢材

焊接

钢材焊 接

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风,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牌

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

累计计

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

中3个 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拉伸试样的长度一般为:450-500㎜;

弯曲试样的长度一般为:300-350㎜。

电弧焊接头: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

同牌号、

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 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拉伸试样的长度一般为:500-550㎜。

电渣压力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

同牌号接

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

300个同牌 号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 300个接头时,仍作为一批。 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

验;拉 伸试样的长度一般为:450-500㎜。 气压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接头作

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 300个同牌号接 头作为一批;当不足 300个接头

时,仍作为一批。

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

接头

中随机切取 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 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

取 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拉伸试样的长度一般为:450-500㎜; 弯曲试样的长度一般为:300-350㎜。

5

钢材焊 接

1、拉伸试验

2、弯曲试验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 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 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 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

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检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四、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JGJ/T70-2009 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 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 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简明手册 11—1

一、为规范和指导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提高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水平,特编制本手册。 纳入本手册的是必须进行见证取样的常用建筑材料,其他未包括的应按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见证取样。 二、手册列出的是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批次,监理人员应根据取样批次数量,按以下比例实施见证取样送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不得低于规定取样数量的30%;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检全部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三、主要内容: 第一册为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其余各册为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及依据,按监理工程类别,分册编制,陆续出版。 四、本手册内容与相关规定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有调整时,应及时执行新的规定。 使用过程中,将根据现场工作需要以及新的法规规定陆续补充完善。 11—2

第一章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一、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取样: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 送检: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到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见证:监理人员在取样现场直接目睹、监督,对整个取样过程可以作证的行为。 见证取样和送检: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设备,在监理人员监督下由施工单位人员在现场按规定当面取样,共同送至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见证取样和送检涉及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三方行为。施工单位取样员和监理单位见证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检测单位须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具有CMA章。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作要点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并向监理申报材料报验资料。监理人员应核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报告、中文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出厂日期、批号、数量等报验资料,对材料进行外观检验,符合要求后,对按规定需要复试的,按规定比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复试报告应报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人员应作好见证记录,原始记录应归入监理资料,见证记录内容应如实填报在《见证取样台帐》中。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加盖检测专用章。 四、常用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 11—3

建筑项目工程见证取样规定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 30、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主要文件规定 对见证取样和送检作出规定的文件主要有: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于2000年9月26日起实行。 (2)北京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31、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中规定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施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33、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及办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应按北京市住建委的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2)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经过培训。未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3)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填写并报送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格式见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附件); (4)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见证人员的更换不得影响见证取样和送检工

作; (5)需要见证取样的送检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前24小时通知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应按时到场进行见证; (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试验(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当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8)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除应遵守上述文件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34、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该做好见证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取样前见证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督促、检查试验(取样)人员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养、送检全过程工作,并对见证过程作出记录。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有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35、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责任 北京市住建委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规定: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因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使样品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造成质量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2013版)施行标准的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2013版) 1. 砂: 1、履行规范:JGJ52-2006、GB/T14684-2001 2、查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积的同产地,同规范分批查验,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小型东西(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查验批,缺乏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关于一次出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守时,能够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缺乏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一样部位,取样40kg。 2. 卵石(碎石): 1、履行规范:JGJ53-2006、GB/T14685-2001 2、查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积的同产地,同规范分批查验,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缺乏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关于一次出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守时,能够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缺乏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一样部位,取样60kg。 3、混凝土试块: 1、履行规范: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查验批次:(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址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越100立方米的同合作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作业班拌制的同合作比砼,缺乏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1

c、当一次接连浇筑的同合作比砼超越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该少于一次。(2)关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合作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查验项目中同合作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4、砂浆试块: 1、履行规范:JGJ/T70-2009 2、查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拌和机拌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作业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合作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最少留置一组,同条件维护试块由施工状况断定 5.烧结一般砖: 1、履行规范:GB5101-2003 2、查验批次:每3.5万-15万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出产工艺烧结一般砖为一查验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进入现场同一出产工艺,同一强度等级,同规范烧结一般砖,不超过15万为一批次进行查验。在施工现场选用随机抽样,抽烧结一般砖样50块。 35550 8ADE 諞O37167 912F 鄯:) 2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方法介绍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方法 一、钢筋?钢筋进场时的验收: 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 (250~350mm)。 (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冷拉钢筋: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二、钢筋焊接 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取样方法: 1、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当同一台班内不足300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拉伸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 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验收方法:?(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袭纹;

(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Ⅰ~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2、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热轧钢筋点焊做抗剪试验,试件为3件,长度一般≥600mm;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做拉伸试验,试件为3件,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3、电弧焊: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类型、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 (500~650mm)。 4、电渣压力焊: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在现浇砼框架结构中,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 (500~600mm)。 验收方法:?(1)接头焊包均匀,不得有流疱、裂纹,焊包自钢筋表面至其外边缘宽度≥2mm,厚度≥4mm;?(2)焊接时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其零线不得接在构件主筋上;?(3)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4)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不得大于2mm。?( (备注:对焊接检验报告复查时,其焊接的力学性能必须大于或等于其原材的力学性能。本现场暂时未使用到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及钢筋气压焊,因此不予赘述。) 1、水泥 三、水泥、砂石? 水泥进场验收: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 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 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 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 第二章混凝土 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 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2018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考试试题(卷)

2018年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考试试 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58分。 1.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试件尺寸为()。 A、边长为150mm×150mm×150mm的立方体试件 B、边长为100mm×100mm×100mm的立方体试件 C、边长为200mm×200mm×200mm的立方体试件 2.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等于C30且小于C6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测试时的加荷速度为()。 A、0.3~0.5MPa/s B、0.5~0.8MPa/s C、0.8~1.0MPa/s 3.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等于C6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测试时的加荷速度为()。 A、0.3~0.5MPa/s B、0.5~0.8MPa/s C、0.8~1.0MPa/s 4、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根据混凝土()划分的。 A、立方体抗压强度

B、立方体抗折强度 C、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5、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计算应精确至()。 A、0.1MPa B、0.01MPa C、1MPa 6、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混凝土强度等于小于C60时,用非标准试件测得的强度值均应乘以尺寸换算系数,其值对应100mm×100mm×100mm试件为()。 A 、1.05 B、0.95 C、0.88 7、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C.0.3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值应除以()后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符合要求时,可判定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合格。 A 、1.05 B、0.95 C、0.88 8、GB/T 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规定,试验时,80μm筛析试验称取试样()g。 A 、25g B、10g C、20g 9、GB/T 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规定,负压筛析法试验时,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调节负压至()。

2020年最新建筑工程常用建筑材料取样、试验要求及操作手册-知名建筑公司内部文件

编制部门:工程公司质量安全部编制: 审核: 审批: 二〇二零年一月

前言 1.本手册依据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编制而成,用于指导工程现场常用建筑材料取样。 2.本手册中没有涉及到的建筑材料,应根据相应规范,并结合地方要求,确定取样批量及方式。 3.本手册的使用不影响其他技术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以及新技术、新规范的使用。当其他技术标准低于本手册编制依据中列出的国家规范标准时,应以国家标准为准。 4.出现规范更新,导致部分项失效时,应以新规范为主。 5.本手册在使用时,尚应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6.现场取样应符合地方实验室要求。 7.本手册因涉及规范多,内容繁杂,与现行规范相悖处,以现行规范为依据。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疏漏之处,及时反馈公司,以利及时完善。 I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 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II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3版)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2013 版)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3版) 1.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 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 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2.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 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3、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GB/T501O7-2O01、GB/T50081-2002 2、检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和 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b

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4、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JGJ/T70-2009 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 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 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 确定 5、烧结普通砖: 1、执行标准:GB5101-2003 2、检验批次:每3.5万-15万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烧结普通砖为一验收批,不 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进入现场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强度等级,同规格烧结普通砖,不超 过15万为一批次进行检验。在施工现场采用随机抽样,抽烧结普通砖样50块。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大全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2006.5版) A.1水泥取样规则 A.1.1取样执行标准:GB 175-2007 GB12573-90 GB50204-2002 A.1.2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 A.1.3取样单位:水泥抽样检验应按批进行: a) 混凝土结构中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b) 砌筑砂浆水泥检查数量: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A.1.4 取样部位: a) 袋装水泥堆场; b) 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A.1.5 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A.1.6取样数量:总量20kg以上,缩分成试验样和封存样二等份。 A.1.7样品标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水泥厂家、品种等级、包装日期、出厂编号以及水泥批量。 A.1.8包装及送样:水泥样品要妥为包装,特别注意防潮。取样后应及时送试验室,并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1.9其它:水泥进场后应立即取样试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砌筑砂浆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A1.10进场复验检测项目:混凝土及地面工程进行强度检测、水泥安定性检测、凝结时间检测,抹灰工程只需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检验即可。(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A.2 钢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 A.2.1 常用钢筋的种类及其质量标准 a)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b)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c)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91 A.2.2取样批量: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A.2.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的取样 热轧带肋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允许由同一牌号、同a).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 。差不大于0.15%。60t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热轧光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b),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允许的余数)(或不足

(2013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第一部分:砂、石、水泥、金属等原材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 立方米或600 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 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 立方米或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 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 立方米或600 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 立方米或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 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水泥: 1、执行标准: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 万吨以上30 万吨以下,不超过400 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 万吨以下,不超过2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200 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 3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4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 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GB50204-2002,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大全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2006.5版) A.1水泥取样规则 A.1.1取样执行标准:GB175-2007GB12573-90GB50204-2002 A.1.2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 A.1.3取样单位:水泥抽样检验应按批进行: a) 混凝土结构中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b) 砌筑砂浆水泥检查数量: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A.1.4取样部位: a) 袋装水泥堆场; b)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A.1.5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A.1.6 取样数量:总量20kg以上,缩分成试验样和封存样二等份。 A.1.7 样品标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水泥厂家、品种等级、包装日期、出厂编号以及水泥批量。 A.1.8包装及送样:水泥样品要妥为包装,特别注意防潮。取样后应及时送试验室,并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1.9其它:水泥进场后应立即取样试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砌筑砂浆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A1.10进场复验检测项目:混凝土及地面工程进行强度检测、水泥安定性检测、凝结时间检测,抹灰工程只需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检验即可。(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A.2 钢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 A.2.1 常用钢筋的种类及其质量标准 a)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b)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c)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91 A.2.2 取样批量: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A.2.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的取样

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讲义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O一一年三月

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 序号项目检验或验收依据检测内容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数量送样时应提供的信息 1 水泥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验收规 范》 1、凝结时间 2、安定性 3、强度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 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 于一次。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 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 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 结果使用。 应从同一批的20袋或20 个不同部位的水泥中尽 量取等量,总量至少为 12kg。 1、生产单位; 2、品种和强度等级; 3、牌号; 4、生产日期; 5、批号; 6、使用部位。 2 砂 GB/T14684-2001 《建筑用砂》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 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1、颗粒级配 2、细度模数 3、含泥量 4、泥块含量 5、表观密度 6、堆积密度 7、空隙率 同分类、规格、适用等级的 每600t或400m3为一批,每 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 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 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 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 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 品,总量至少为30kg。 1、产地; 2、规格; 3、砂的类别或拟用的 砼等级; 4、所代表的批量; 5、使用部位。 3 石 GB/T14685-2001 《建筑用卵石、碎石》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 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1、颗粒级配 2、含泥量 3、泥块含量 4、表观密度 5、堆积密度 6、空隙率 7、针片状含量 8、压碎指标值 同分类、规格、适用等级的 每600t或400m3为一批,每 一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 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 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 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 的石16份组成一组样 品,总量至少为80kg。 1、产地; 2、规格; 3、砂的类别或拟用的 砼等级; 4、构件的截面最小尺 寸、钢筋最小间距; 5、所代表的批量; 6、使用部位。

常用建筑材料检验取样手册

常用建筑材料检验取样手册 一、常用建筑材料检测试验出据周期 1、常用水泥检验:5天 31天 2、普通砼用砂检验:12天 3、普通砼用卵石、碎石检验:12天 4、普通砼配合比设计:10天(临时参考)31天 5、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10天(临时参考)31天 6、建筑钢材检验:3天 7、普通烧结砖检验:5天(强度)20天(全项指标) 8、普通砼试件:3天 9、砌筑砂浆试件检验:3天 10、建筑瓷砖检验:5天 11、水暖管件检验:5天 12、铝合金及塑钢外窗:5天 13、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5天 14、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5天 15、电气材料检验: 二、常用水泥检验 2.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批量 进入施工现场的水泥,同厂家、同标号、同品种、同期到达、同出厂编号,以200t为一检验批量,不足200t以200t计。 2.2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取样方法及检验所需数量 按同一水泥厂、同期到达、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取样。袋装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物理检验取样数量,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而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2.3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项目 1)细度 2)凝结时间性 3)安全性能 4)强度 三、普通砼用砂检验 3.1 砂物理性能检验批量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 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农用运输车)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验项目。如地其它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3.2 砂物理性能检验取样方法及检验所需材料数量 每验收批取样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火车、汽车、货船厂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样品。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定.doc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定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 30、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主要文件规定 对见证取样和送检作出规定的文件主要有: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 定》 (建建 [2000]211 号),于 2000 年 9 月 26 日起实行。 (2)北京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试行 )》(京建质[2009]289 号),于 200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1、建设部 (建建 [2000]211 号)文件中规定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施 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 xx 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 xx 的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33、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及办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应按北京市住建委的京建质 [2009]289 号文件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

(2)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经过培 训。 未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3)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 验的检测机构。填写并报送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格式见京建质 [2009]289 号文件附件 ); (4)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见证人员 的更换不得影响见证取样和送检工 作 ; (5)需要见证取样的送检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前 24 小时通知见证人 员,见证人员应按时到场进行见证 ; (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试验(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当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8)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除应遵守上述文件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 术管理规范》 (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34、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该做好见证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取样前见证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督促、检查试验 (取样 )人员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养、送检全过程工作,并对见证 过程作出记录。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有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 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取样 )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检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目 录 1.说明 (3) 2.建筑材料检测 (3) 2.1 水泥 (3) 2.2 建筑用砂 (5) 2.3 建筑用石 (9) 2.4 混凝土 (13) 2.5 建筑砂浆 (20) 2.6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24) 2.7 钢筋焊接件 (28) 2.8 钢筋机械连接件 (34) 2.9 砌墙砖和砌块 (36) 2.10 道路和基础回填材料 (43) 2.11 防水材料 (47) 2.12 混凝土外加剂 (58) 2.13 陶瓷砖 (63) 2.14 建筑给排水用塑料管材和管件 (70) 2.15 电线电缆 (77) 2.16 阀门 (79) 3. 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82) 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91) 5.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94) 6. 钢结构工程检测 (103) 7. 建筑幕墙和门窗工程检测 (111) 8. 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121) 9.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 (134) 10.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141) 11.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146) 12.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监测 (151) 13.砌体工程现场检测 (152) 14.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 15.综合布线检测 (158)

1.说明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及结论应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质 量,这就必须保证检测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过程的科学公正性。根据建设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2.建筑材料检测 2.1水泥 2.1.1概述 水泥是一种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水泥加水后拌合城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适当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它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对工程建设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水泥不但大量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而且广泛用于交通、水利、海港、矿山等工程。 水泥的品种繁多,按用途及性能分为通用水泥、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 (1)通用水泥: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经常采用的水泥,主要是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等通用硅酸盐水泥。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等级详见表2.1-1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 表2.1-1 品种 代号 强度等级 P·Ⅰ 硅酸盐水泥 P·Ⅱ分为42.5、42.5R、52.5、52.5R、 62.5、62.5R六个等级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分为42.5、42.5R、52.5、52.5R、 四个等级 P·S·A 矿渣硅酸盐水泥 P·S·B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P·P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P·F 复合硅酸盐水泥 P·C 分为32.5、32.5R、42.5、42.5R、 52.5、52.5R六个等级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详见表 表2.1-2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 表2.1-2 使用范围 水泥品种 适用于 不宜用于 硅酸盐水泥 快硬、高强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道路、低温下施工的混凝土 大体积混凝土 耐热混凝土 普通硅酸盐水泥 适应性强,无特殊要求的工程都 可以使用 矿渣硅酸盐水泥 地面、水下、水中各种混凝土 耐热混凝土 快硬、高强混凝土 有抗渗要求混凝土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收反复冻融及干湿变化作用的结构 长期干燥环境中 快硬、高强混凝土 复合硅酸盐水泥 地下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受侵 蚀性介质作用的混凝土 快硬、高强混凝土 (2)专用水泥:专门用途的水泥。如:油井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 (3)特性水泥:某种性能突出的水泥。如:快硬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膨胀硫铝酸盐水泥。 2.1.2依据标准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

2.0.2 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 的活动。 2.0.3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 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 作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验 evidentia1 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 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验的活动。 2.0.5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 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 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 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验收 规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0.7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抗裂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2.0.9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 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抽样复验等。 2.0.10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1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inspection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 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2 结构实体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for structure 按照有关规定在分项工程实体或在混凝土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 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3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 效文件。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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