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清单计价变更调价分析与处理doc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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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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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篇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变化分析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

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 [2][1]。

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一、引言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 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工程量清单数量偏差的价格调整

工程量清单数量偏差的价格调整

工程量清单数量偏差的价格调整
楔子:
1、招标工程量清单上数量多很多,投标单价较低,施工中量没那么多,施工单位因为此事,墨迹干活,导致工程受阻,何如处理较好呢?
2、清单规范与合同约定的先后解释顺序?
正文:
无论是在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在固定单价合同中,由于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问题常常诱发发承包双方的争议。

关键是双方约定的工程量不予调整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量偏差与工程变更、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存在误差等关系界定不清晰,导致双方就工程量偏差是否调整合同价款问题上的争执。

工程量偏差调整价款应该从以下两个法规来理解。

一、清单规范规定施工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相关措施费相应调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6款工程量偏差规定,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和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且该变化引起相1 / 4。

工程量清单常见问题分析

工程量清单常见问题分析

工程量清单常见问题分析第一章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常见问题分析及处理一、关于清单法计价做法我省近几年,有不少工程采用提供定额项目清单方式进行工程招投标,这是清单法计价规范出台以前的一种探索方式,很多同志也把该做法称为或理解为“定额清单法”;就是我省已正式执行计价规范以后,还有一些单位和造价从业人员仍然采用“定额清单法”;但是,由于对“定额清单法”根本就没有一套明确而完整的计价方法、规则与规定的支撑,所以在工程实际操作中往往纠纷不断,问题很多,如定额清单的作用不明确、定额清单与施工图纸的关系无界定、工程量清单应包含的内容无规定、定额清单差错的责任承担未体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与统一等等;表现在各个工程在实际处理时,是五花八门、莫衷一是。

如有的工程明确,按照定额清单报价,但又同时要求按照施工图纸完成工程项目,指东说西,自相矛盾、即影响效率还浪费资源,让投标人无所适从。

我感到,既然要求按施工图纸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招标人就无必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数量的责任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既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就不应要求投标人在按照清单报价的同时,又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

在注重招投标工作效率的同时,更应体现责、权、利三者的统一与平衡。

一种方法应该只有一种统一的游戏规则、一套实施的方法,从而便于当事各方操作与交流。

在计价规范已正式执行的今天,再采用“定额清单法”或其他形式的“清单法”,会造成人们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思想认识上的模糊不清、思维上的混乱,原来固有的问题也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还会派生出很多种“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来,给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以及工程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工作,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与困惑。

当前我省明确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遵守计价规范及我省相关规定、使用计价表计价的做法;采用老定额、使用不同图纸、图纸不全或深度不够、无图纸或费率招标、平方米包干、依法不招标工程等都不适宜采用清单法招投标,也不符合清单法计价做法的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作者:穆鹏赔的特点,可操作性相对较好。

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但在合同管理和配套的政策方面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合同条款的公平性方面急需规范。

本文旨在就工程实施阶段与工程投标报价时,对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做法进行探讨。

笔者认为应遵循公平合理和责权利对等原则,科学分配合同当事人双方的风险,借鉴国际惯例做法,特别是FIDIC合同条件的有关条款,结合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合理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制订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建设各方当事人参考使用。

工程价款主要取决于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应单价。

投标时,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清单项目单价的高低势必与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费用范围以及工程量的大小有密切关系,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数量不准的情况下以及生产要素价格变化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处理原则。

第一,工程结算价款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为工程量是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人应承担工程量不准或漏项的责任。

第二,应在合同中合理约定清单项目单价不予调整的工程量变化的幅度范围(不宜过大),以使投标人能够对其承担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并在报价时能够将有关风险费用考虑进去。

第三,当工期较长时,合同中应约定各生产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较大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办法。

这种做法首先符合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原则;其次,业主也不会得到投标人因风险难以评估或风险过大而提高风险准备金的高报价,对维护业主利益是有好处的;另外由于风险分配相对合理,也会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有利于合同双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

黑龙江省近几年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好,每年的结算指导文件都明确说明人工日单价的调整办法(也许是感觉市场人工费突飞猛涨的原因吧),但是大庆地区对省文件是不支持的(因为我被审计的好多大大小小的项目从未给调整过人工费,审计单位的借口是,要想调整人工日单价,必须有发改委的书面通知,但是我也未看到市政府相关的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调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调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调价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业主):XXXXX公司乙方(承包商):YYYYY公司二、合同背景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XX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三、调价原因与范围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优化或其他技术要求,导致部分工程内容、数量发生变化。

2. 市场价格波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发生显著变动,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3. 政策调整:国家或地方政策的调整,影响工程造价。

4.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事件,对工程实施造成显著影响。

四、调价原则与方法1. 公正合理原则:调价应确保公平合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市场导向原则:调价应参考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反映市场供需关系。

3. 风险共担原则:双方应共同承担因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和收益。

五、调价程序与时间安排1. 申请调价:一方提出调价申请,并说明调价的原因和依据。

2. 审核评估:另一方对调价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3. 协商一致:双方基于评估结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签署补充协议:将调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固定,作为原合同的补充。

5. 调价执行:按照补充协议的规定,调整相应工程款项。

六、争议解决任何因执行本调价协议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附则1. 本调价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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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操作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操作分析
文 件 、 程 量 表 、 程 现 成 情 况 、 工 方 案 、 关 计 价 依 据 自行 报 多方面 的原 因 , 工 工 施 有 施工 现场签 证是经 常发 生的 , 它是 现场管 理工 作
价 :. a 促使项 目和其 他项 目费用 ;. b 各分项 工程 的综 合单 价 和分 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场签 证涉及 的 内容广 泛 、 成原 因复杂 、 构 规
2 工程 量清 单计价 操作 的缺 陷和 不足
1 招 标 投 标 中“ 标 限价 ” 合 理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招 标 投 ) 投 不
1 工程量 清单计 价 操作步 骤
1 招 标 文 件 中列 出 拟 建 工 程 的 工 程 量 表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标 中 ,投标 限价 ” ) 即 “ 一般是 在工程造 价咨询机构或招标代理 机构编 程量清单为投标人提供共 同的报价 基础 , 按清单项 目划分 和计 制 的标 底 价 结 合 建 设 行 政 主管 部 门 规 定 的 合 理 浮 动 幅 度 的基 础 应
5 施 工 过程 中 一般 调 量 不 调 价 。 招 标 文 件 中 列 出 的 工 程 量 表 是 签订 的过程 中, ) 承包 商可 以利用合 同管理 专业水 平上 的优 势 , 签
投 标 人 报 价 的 共 同基 础 。如 果 工 程 量 有 误 或 施 工 中发 生 变 化 , 工 订有利 于 自身 的相关 条款 , 为追求 经济 利益 的最大化 , 损 害了 而 最终给政府投资造成 了不必要 的损失 。4 业 主 ) 程量可以暗示调整 , 但综合单价 与措施费一 般不调 整。如果变 更 建设单位 的利益 , 导 项 目工程量清单 中未包括 , 双方 可以协商一个 变更项 目的综合 单 割 裂 招 投 标 为 项 目建 设 独 立 的 环 节 , 致 项 目过 程 管 理 不 力 。 采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平衡报价的应对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平衡报价的应对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平衡报价的应对分析作者:刘佳杰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2期摘要:当前如何有效地应对不平衡报价,是工程招标人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必须重视的一个现实问题。

本文通过对不平衡报价的研究,提出预防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方法,希望能够给业内同行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不平衡报价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引言不均衡报价的方法有很多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用越来越广泛的今天,投标人企图通过采用不平衡报价,获得更大利益的越来越多,所以,避免不平衡报价对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显得尤其重要。

本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工作中,从工程项目编制清单、最高限价开始到招标、投标,跟踪审计,最终结算的整个过程参与下来,发现了目前行业中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希望分享出来,能够给业内同行一点参考。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不平衡报价是指工程项目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工程量清单内部各分部分项的报价,在工程实施中增加合同收益的方法。

在招投标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类表现形式:1、时间不平衡报价投标单位利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 通过提高早施工、降低晚施工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

投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关系, 调高早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调低晚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使总价保持不变。

投标人利用时间不平衡报价方式可尽早的收到更多的工程款, 尽管后边的单价有可能会赔钱, 但由于前期已收回了成本, 资金周转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则应变能力得到提高, 还有适量利息收入, 因此只要能够保证整个项目最终盈利即可。

但对业主而言会打乱资金使用计划, 容易发生超支现象, 当工程出现争议时会失去主动权, 甚至造成结算困难。

2、数量不平衡报价目前许多工程对工期要求过紧, 图纸还没完全达到施工深度就要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导致招标清单使用的工程量跟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存在很大差异。

工程量清单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工程量清单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财 经与 管理
工程量清单结算中存在 的问题 及解 决方法
李 玲 琳
Hale Waihona Puke ( 南 湘 潭 4 10 ) 湖 11 0
摘 要 : 国在 2 0 7月 1日 开始正式实施《 我 0 3年 起 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55 0 20) (B 0 0— 03。实施工程量清单计算的 目的 是改变过去将“ 、价” “ 作为定额 , 量”“ 、费” 然后采取静态管理模式 , 使工程量 中用清单表 示出来的仅 限于价格竞争, 而不是工程竞 争 工程 量 清 单的 所有 单 价 基 本上 都 是 通过 招 标 中标 的 形 式 才能 最 终确 定 , 果 有投 标 单 位 中标 , 价 将会 成 为依 据在 签 订施 如 报 工合 同的 时候 就会 最 终 固定 , 结 算 都是 按 照承 包商所 完 成的 总 工程 数 目× 算 清单 中相 应 的单 价 。但是 , 设 工程 项 目的建 工程 结 建 设 周期 漫 长 . 涉及 的关 系比较 复杂 , 所 因为建 设 工程 会 受 天气 影响 以及许 多客 观 因素 ,k , / 致 实W 产 生的 工程 量 与在 招标 投 标 g  ̄导 - 时的工程量发生一些变化 , 很有可能产生大量的变更单和签证单。整个工程在结算的时候 , 会根据 以上变化进行处理, 往往双方 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会投入较 多的时间和精力 ,还有可能产生结算纠纷。 本文主要针对工程量清单结算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 析研 究并 且提 出相 应 的 解决 方 法 。 关 键词 : 程量 清 单 ; 工 清单 结 算 ; 施 措 过相关规范、 定额计算 的工程数量 , 不能直接计算变更后的现场实 1工 程量 清 单结 算 中存 在 的 问题 际施工 量 与 清单 单价 , 些 内容 特 别 要在 土 石 方工 程 的 变更 项 目上 这 1 . 1按实 结 算制 度 的 观念 偏差 自从 实 行 工程 量 清单 计 价 以来 , 招 标方 进 行 编 制好 然 后公 开 得 到 重视 。 需 工程量清单 , 然后风险投标人就是所谓 的承担工程量风险的投标人 2 . 理 运用 工 程量 清 单报 价 2合 尽可 能 的运 用合 同 内的工 程 清单 报 价 , 要是 因为 在签 订 合 同 主 依 据招 标方 提 供 的清 单来 实 施报 价 , 且 承 担 相应 的风 险 。在 结算 并 的 时候 , 单 报 价基 本 上 不 做 任何 调 整 , 清 总工 程 量 也 是按 照 实 际 的 的时 候 已经 订立 好 相 应 的 价 格 ,这 也 是 通 过招 标 投 标 所 产 生 的 价 格, 这就证明是公正 、 公开且合理同时被双方所接受的。 运用合同内 情 况进 行调 整 计算 , 这就 是通 常 所说 的“ 实结 算 ” 按 制度 。 的工 程量 清 单单 价 和价 格 有 三种 情 况 : 接套 用 、 直 间接 套用 、 分 套 部 1 . 程 量清 单 报价 的套 用 方法 不合 理 2工 在 施 工 合 同 执行 的时 候 , 程 变 更 是 常见 的现 象 , 且 经 常 涉 用 。 有一 种 补充 套用 的方 法是 在无 法 运用 合 同 内 的工程 量 清单 单 工 而 还 及 到一 些 费用 的变化 。工程 在 结算 的时 候 , 普遍 的直 接运 用 原 有 的 价或 价格 的计算 方 法 。 清 单报 价 进行 结 算 , 忽 略 了 因为 工程 变 更 引起 的项 目变化 以及 从而 2 . 接套 用 . 1直 2 直 接套 用是 指 从 工程 量 清单 上直 接 拿来 使 用 。 果 工程 量清 单 如 综 合单 价 变化 。 项 目没 有发 生 改变 , 者 只是 清单 项 目中的工 程 数 量发 生 增 加减 少 或 1 _ 更 后 的措 施费 用 没有 得 到重 视 3变 并且 改 变 幅度 控 制 在合 同 内 容的 范 围之 间 , 证 项 目特 征 保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 中,措施费用是作为一项计量单位使用的, 的改 变 , 并 且用 元 进行 计 价 。 当实 际工 程 量发 生 改 变或 增 加 或减 少 的时候 , 没发 生 改变 的情况 下 ,就 可 以套 用原 综 合 单价 × 加减 少 后 的工 程 增 如果混凝土工程量发生改变将会引起模板 、 脚手架等措施费用 的改 量 , 进行 结 算 。 直接 变 。工程结算时 , 通常对这部分费用 的变化不进行处理。 2 . 间接 套用 .2 2 间接套 用 是指 根 据工 程 量清 单 , 过换 算后 采 用 。 如 : 有 的 通 例 原 1 . 价 专业 知 识没 有 熟悉 掌 握 4造 工程 项 目现 场 管理 人员 缺 乏 对造 价 专 业 知识 的熟悉 掌 握 , 常 工 艺 不变 , 是提 高 了混 凝 土 和砂 浆 的标 号 , 些 施 工 工艺 进 行 改 经 只 某 保 工程 中 某一 项 工 作 内容 发 生 改变 , 在 将 施 工过 程 中 的任 何工 作 程序 进 行签 证 , 因为 它们 不 清 楚 项 目清 单 变 , 温材 料 发生 改 变等 等 , 可以根据工程 报 价 中 已经 将关 于 这部 分 的工 作 内容 包 括 在 内 , 就 致 使结 算 的 结算 的时候如果合同内没有体现约定好的处理方法 , 这样 时候 施工 方 因为这 一点 提 出结 算 要求 。 量 清单 进行 结 算 , 果通 过换 算 后 还可 以根 据换 算 后 的单 价 进 行计 如 1 现场 签证 管 理不 当 . 5 算。 不善 加 管理 签 证现 场 , 的 时候 会 出现 同一个 项 目不 同 签证 单 有 22 .3部 分 套用 . 中 出现 多个 现场 代 表 的签 字 , 者是 同一个 项 目的事 项 重 复进 行 签 或 部分套用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 , 取其组成价格 中的某一部分使 证 ,这 样 造 价工 程 师 在 进 行结 算 的时 候 无 法进 行 签 证 单 的认 定 工 用 。 如 果 部 分 项 目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任 何 一 项 工 作 内容 发 生 了 改 作 , 且 为 了避 免发 生 争 吵或 是 冲突 , 价师 会全 部 予 以计 价 。 而 造 变 , 结 算 清 单 的 时候 , 按 照 投 标 人 所提 供 的分 部 分 项 综合 单 在 应该 2工 程 量清 单 结算 的解 决 方 法 价 分析 表 中 的组 成部 分单 价 进 行计 算 。 21正确 认识 按 实 结算 制 度 . 22 补充 套用 .4 . 工程 量 的按 时结算 制 度 在实 际 运用 中 , 只有 少 数 的施 工 方履 行 清 单 项 目中的总 工 程量 和 项 目特 征 都 发生 改 变 时 , 法 对 合 同 无 这一 条 款 , 往 在 最 后 结 算发 生 争 议 时 , 多 数 施工 方 会 因为 这 一 中工程清单的单价和价格进行采用, 同双方应在第一时间共同协 往 大 合 条款 受 到严 重 影 响 。 以 , 签 约 条款 的 时候 , 工方 认 为某 些 程序 商 并且 办 理 签证 , 与之 相 符 的变 更 后 的工 程 清单 项 目特征 的单 价 所 在 施 对 不符 合 实 际工作 , 该 在条 款 内容 中加 以说 明 。 应 另外 , 包商 在 进行 进 行 补充 说 明 , 承 以此 作 为 以后结 算 的依 据 。 工程 施 工 的时候 应 该严 格 按 照设 计 图 纸 的 内容 进行 施 工 , 要 注意 还 23熟 悉 掌握 造 价专 业 知识 . 设 计 变 更 的 内容 , 这 样在 最 后结 算 工 程量 计 价 的 时候 才 算 得 到 只有 提高 工作 人 员 的造 价专 业 知 识水 平 , 样 会避 免 发 生重 复 计 算 这 认 可。 上述 提 到 的设 计变 更 应该 有 原来 的设计 单 位提 供 变更 所 需要 工 程量 和 计 价 的现象 发 生 。工 程 造价 人 员 应该 重 视 现场 签 证 , 因为 的施 工 图纸 以及 通 知单 , 由设 计 师进 行 签 字 , 级 领 导 盖章 , 它会为工程结算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 。 再 上 建设 但是现场签证只能说明 方上 级 领导 签 字 盖章 才算 生 效 。如 果 是其 他 的 变更 签 证 , 经 过三 这 个 项 目实 际发 生 过 , 应 和得 到 现 场监 理认 可 , 结 算 时 能 否 进 行 计 在 方签 字 , : 方 现 场代 表 、 工方 项 目经理 、 理方 现 场代 表 , 即 建设 施 监 还 价 还 要对 其 进行 缜 密 的分 析和 判 断 。 要将 建 设单 位 的 印章 加 盖上 去 , 发 现 不按 照要 求进 行 变 更 的单 一经 2 . 强 现场 签 证 的管 理 4加 位 , 不予 认 可 。所 以 , 实 际施 工 时 应按 照实 际 工 程量 进 行 , 将 在 经过 招标 和投 标 双 方 应该 在 合 同中 具体 体 现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的责 任 三 方认 可或 者 是 通 过 相关 规 范 、 额 进 行 工 程量 清 单 计 算 , 能 直 制 和 工 作 范 围 ,特 别 是 对 现场 签 字 人 员 的权 利 和 工 作 范 围进 行 说 定 不 接计算变更后的现场实际施工量 和清单单价 , 在实际运用 中较需要 明 , 样 一来 不 仅可 以有效 地 减少 因: 这 勾结算 时 工 程签 单 上 的不 同签 注 意 的变 更项 目就是 土 石方 工 程 。 证 引 起 的 冲突 和推 卸 责任 现象 。 现场 签证 单 的 编号 进行 保 管并 记 对 由于清单计算工程量 、 定额计算工程量 、 现场实际施工量并不 录 , 免 有些 签 证单 因为结 算 纠纷 让某 些 签单 人 员 刻意 删 除 。 避 是 完全 一 致 的 ,而工 程 量清 单 的 单价 是 进行 投 标 报 价 的综 合单 价 , 3结 束 语 并 不是 针 对 定额 工程 量 和 现场 实 际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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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清单计价变更调价分析与处理
引言:由于建筑工程市场竞争的激烈性,造成总包合同中对施工单位不利的条款越来越多,容易亏损的清单子目也越来越多。

正确理解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想方设法减少亏损子目,是施工企业能否盈利的一个重要方法。

一、施工合同中对施工单位不利计价条款列举
由于投标竞争的激烈性,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已经设置了很多不利的计价条款,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必须承认这些不合理的条款,否则不能中标。

现将这些条款列举如下:
1、工程量偏差调整合同价款。

某合同规定,“工程数量超过原合同清单的15%(有的为0%)的,超出部份的工程单价要调整。

其调整方式为“按规定的计价定额重新组价,若重新组价后的单价高于原合同清单价则按原合同清单价执行,若重新组价后的单价低于原合同清单价,则按新组价后的单价执行。

2、对于材料价差的调整,某施工合同规定“本工程材料价差不作调整”。

3、对于措施费的调整,某施工合同是这样规定的。

“计入进度报表中的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用及规费=(合同中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用及规费的总额)×(已完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额)÷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总额;按此式计算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用及规费以合同中相应部份的总金额为限。


二、施工单位投标时亏损清单子目出现的情况分析
1.不平衡报价。

施工单位在投标分析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时,发现某一清单子目在工程实施时可能减少或取消,在投标报价时有意识报低价。

这种属有意识报低价,结算时即使未调整单价,一般来说对施工单位无甚影响。

2.投标时单价分析出错,造成的单价过低。

这种情况结算影响无法估计,得看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

若是中标总价低出其投标单位总价很多,就可能造成中标施工单位大幅亏损。

若中标价与其它投标单位的报价相差较少,可归入被动不平衡报价。

这种不平衡报价可对施工结算有利,也可能不利。

3.纯粹为了中标而降低单价,导致亏损子目出现。

这种情况以施工单位的结算影响就很大了,极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亏损。

这种情况应尽量避免,但为了中标完成企业生产指标或为了进入某一建筑市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三、对策与技巧探讨
不论什么情况,导致亏损子目出现,一旦亏损子目出现,作为施工单位的造价管理人员都应该想方设法正确应对,提高施工单位结算金额,增加经济效益。

下面介绍在上述不利的合同条款下应对之技巧。

1.对分部分项清单子目单价过低的处理技巧
1.1认真分析阅读清单子目的细目特征,一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清单子目的细目特征与原清单子目的细目特征有一点不相同的地
方,即可要求调整。

这要求造价人员熟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了解设计图纸及现场工程项目的实施工艺等,从而找出可调查单价的依据,或按新增清单子目重新组价的依据。

1.2对于清单子目的细目特特征写得很模糊或适用范围很广的亏损子目。

可以通过分析原招标文件、招标设计图纸与现在实施设计图纸的差异。

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
(1)工程地址发生变更,造成我投标报价时单价分析与现在实施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差异。

(2)工程结构类型、形式发生重大变更。

1.3对于亏损子目,超出原合同清单工程量处理办法
(1)重新组价时组价水平尽量比原合同清单价高,即使按上述不利合同条款,至少可保证按原因合同价执行。

(2)统计工程量,尽量将亏损子目少统计,或统计到其它子目中,或重新组价。

特别是亏损子目比预想中的数量大得多时,这就更加重要。

当然达到预想结果,必须要有实在的依据或理由。

其具体办法有:
a.有的分部分项清单子目,在招标时清单子目的细目特征增列了一条部位的细目特征。

若有的亏损子的其它细目特征与原合同相同,但部位不同,可要求重新编列清单重新组价。

b.若亏损的清单子目工程量增加太多,应分析增加工程量是否属原合同承包范围之内,若不在原合同范围之内,可要求建设单位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这些工程量价可脱离原合同单价重新编列清单组价。

1.4.想方设法,通过变更设计将可能亏损的工程清单子目变更为不亏损的子目或盈利的子目,以达到减亏的目的。

这项要及早谋划,最好在正式设计施工图纸出来之前与设计单位协调对接。

如果在设计图纸出来之后再来修改,应很容易被建设单位发现施工单位的修改意图,而遭到建设单位的拒绝。

2.对材料价差不作调整条款的应对办法
2.1作为施工单位,首先要清楚在施工合同中出现类似条款本身就不合法。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之4.1.9条明确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在《计价规范》之4.7.6条也规定“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2.2既然合同条款不合法,条款显失公平,施工单位就可以要求修改本条款或签订补充合同。

2.3查找因建设单位违约事件造成施工单位工期滞后、或工程延期而造成物价上涨,引起施工单位成本增加,以此要求建设单位补偿因此增加的成本费用。

这违约事件主要有:
3.对措施费不作调整的应对技巧
执行《清单计价规范》的施工合同,对措施费用计取最不利合同
条款就是本第2节第3小节所述的合同条款。

如果建设单位没有任何违约事件、投标工程与实施工程没有任何差异,要调整措施费是比较困难的。

如果经过认真分析、确实难以达成目标,不如放弃,以减少二次经营业务费用。

但既然是工程项目,其实施必然有许多与合同条款不完全相同之处。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因工程量的增加而不能比例增加、但工程量减少却要按比例减少。

这种情况只有分析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属于原合同施工范围。

若不属原合同施工范围,则可要求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增加相应措施费用并另行分析计算增加部份的分部分项清单单价。

若建设单位不同意,施工单位可放弃这类工地,但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也不可另找施工单位。

即使建设单位不增加措施费用,若实施增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很高,施工单位有利可图,施工单位也可以不放弃增加部份的工作。

2.分析比较招标文件与项目实施情况发生差异,找出措施费用大幅增加的理由,从而要求建设单位调整合同措施费用。

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主要差异有:
(1)结构形式发生较大变化,造成措施费用大幅增加。

(2)工程地理位置发生变化。

这种变化可能造成措施投入的大幅增加,从而要求建设单位补偿由此增加的成本费用。

(3)建设单位要求赶工,造成措施投入大大增加,要求建单位另行增加赶工措施费用。

四、影响工程价款调整的其它因素
1.公共关系,特别是与工程实施工有关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的关系特别重要。

争取得到他们的认同与理解,取得他们的支持。

2.工程质量与进度。

若施工单位所干的工程建设单位满意度高,施工单位的索赔应就容易获得成功。

3.施工单位的索赔意识与工作质量。

若索赔意识差,工作质量不好,就会造成证据收集不全、索赔报告报送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索赔失败。

五、施工单位突破原合同清单,调增合同价款,受到的影响因素很多,涉及到方方面面,未必都能成功。

但作为一名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首先应该想到这些问题、做到未雨筹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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