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岗位责任制
农业专业合作社岗位职责制度(多篇)

农业专业合作社岗位职责制度(多篇)篇:农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制度与职责农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制度与职责理事长(兼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六)主持本合作社的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七)组织实施本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八)拟订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十)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成员大会职权1、审议制定、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决定盈余分配方案或亏损处理方案;4、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5、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6、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7、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8、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等事项;9、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培训制度1、培训对象为本专业社成员和有意向加入本社的广大种植户。
2、成员必须接受本社的技术方案,按标准要求进行种植生产。
3、根据技术要求对成员进行培训班,进行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和推广,传授专业技术。
4、每年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知识讲座,传授新知识、新观念,帮助解决生产操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每年组织成员进行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共同发展。
理事会职责表)大会决议;(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农民合作社理事会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理事会制度,保障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理事会成员,以及参与理事会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理事会成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和产生方式,确保理事会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理事会组成与产生第四条理事会为本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人数由章程规定,但不得少于三人。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程序如下:1. 提名:成员可以向成员大会提名理事会候选人;2. 审议:成员大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议;3. 选举:成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4. 公示:理事会成员名单在合作社公告栏进行公示。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理事会成员的职责与权利第八条理事会成员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2. 维护合作社和成员的合法权益;3.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决策;4. 参加理事会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5. 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的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决策;2. 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享有理事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享有理事会成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5. 享有理事会成员的退社权。
第四章理事会会议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长主持。
第十二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会成员提议,并经理事长同意。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会议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
第五章理事会成员的义务与责任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 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全)

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一、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他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2.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3.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4.设立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5.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6.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7.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8.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9.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10.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职责1.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2.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3.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4.代表合作社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5.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1.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3.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5.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合作社理事长的法人代表职责

合作社理事长的法人代表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管理实务》连载二lll合作社理事长的法人代表职责根据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合作社根据章程规定,不其是否设理事会,每一个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一名,并由成员大会从本±成员中选举产生,理事长选举产生;,其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等是由程规定,对成员(代表)大会负.在理事会中,理事长是召集人和织者,与其他理事相比,没有更多≈表决权.理事长可以兼任经理.理事长在任期内行使法人代表责,其主要职权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孚.1.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会会议.合作社章程中要对每年召F几次成员(代表)大会做出规定,律规定至少应在会计年度末召开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j通报会议内容.在成员大会上,理事长在报告成员大会闭会期间合作社的工作情况.2.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成员出资证明是合作社工商登记的必备文件.之一,需由理事长签署,以示证明.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4.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6.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为了保证理事长有效履行法人代表职责,不损害合作社的利益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对包括理事长在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划出界限,即做了竞业限制和从业限制的规定.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让,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工作人员,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等,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的业务和行为.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这些活动不仅要严加禁止,而且一旦给合作社造成损失,还要承宣城市宣州区新科养猪专业合作开成员大会担赔偿责任.从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一工作人员,即农民专业合作杜的!长,理事,经理及有关公务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兼(担)任某些职.限制.与竞业限制相比较,从业f的规定更为具体.《农民专业合法》第三十条规定尬农民专业杜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他们全心服务本社成员,并保障本社成员益不受损失.《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二十一条规定尬执行与农民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中尬有关公务的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各级政府为农业服务的:机构中执行相应公务的人员.这J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要求,也是:和杜绝政社不分,明晰合作: 权的重要措施.2中国农民。
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百泉镇聚民多胎肉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 2011 年 5 月 10日一、配合理事长、副理事长的工作,按照本社的分工各司其责,协调配合,负责做好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解决好社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热心帮助社员、专业队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三、研讨项目,并负责对社员、专业队进行技术培训。
四、代表社员处理有关事务,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决定社员入社、退社、奖励、处分、除名、继承等事项。
五、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社员大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百泉镇聚民多胎肉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 5 月 10 日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情况。
六、提出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百泉镇聚民多胎肉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5月 10日。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精品文档. 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理事XX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监事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三至五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
1.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合作社的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审核和批
准财务决算报告,并监督经营管理。
2.经营管理部门:这个部门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运营,包括制定生
产计划和任务分工,协调资源配置和生产流程,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经
营管理部门的主要岗位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生产主管等。
3.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记录和核算
各项收支,制定预算和财务计划,进行财务分析,确保合作社财务状况的
健康稳定。
财务部门的主要岗位人员包括会计、出纳等。
4.营销部门:营销部门负责合作社产品的销售和市场运营工作,包括
市场调研、产品推广、销售策划和客户关系维护等。
营销部门的主要岗位
人员包括营销经理、市场专员等。
6.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合作社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
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员工福利管理等。
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岗位人
员包括人力资源经理、人事专员等。
7.宣传推广部门:宣传推广部门负责合作社的宣传工作,包括制定宣
传策略、设计宣传材料、组织宣传活动等,以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形象。
宣传推广部门的主要岗位人员包括宣传经理、设计师等。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各个部门的职责紧密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运
作体系。
通过合理的部门设置和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努力,可以实现合作社
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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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
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二、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
范化建设。
四、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
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调动本社人员工作积极
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本社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六、组织本社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
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服从本社成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成员大会和理
事会或理事长汇报工作。
二、积极工作,以为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工作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
各项经济指标。
三、对外协调各部门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四、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五、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员岗位责
任制
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登帐,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
《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二、定期与社出纳对帐、结帐,并进行盘库,做好总帐明细帐,按时上报会
计报表。
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帐,有权反映财务
上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帐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文书资料,
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八、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
制度使用现金。
二、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三、建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做到记帐及时,每月结帐,收付款凭证,不跨
月保管,帐款核对无误后向“理事长”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四、坚持制度,严格把好原始单据审查关,做到没有依据、印章不齐、数量金额不符、未经批准、白条白据不付款,对凭证上缺少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拒绝入帐。
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退回补办手续。
五、严禁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坚持杜绝因私借款。
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库,由出纳员自负。
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做到办完公事后五天结清帐目,前帐不清,后帐拒付。
六、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向领导”
交还存根,入档保管,领交手续齐全。
七、搞好营销统计,记帐、合同管理等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可由社员代表和理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的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设“麻山区黑土地玉米秸杆青(黄)贮存专业合作社民主
理财小组专用章”一枚,由理财小组组长保管。
三、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因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帐目。
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
组行使上述职权。
四、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帐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帐、据要盖章,
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五、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利用公开栏向社员群众公布。
六、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工
和,并负责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
度
一、一切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与出纳
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
二、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现金存款分别核算,库存现
金限制在1000元以内。
三、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杜绝因私借用公款,不准设“小金库”。
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理事会入帐核算。
四、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数额开支由合作社领导讨论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领导
交叉审批。
五、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
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社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帐。
六、出纳员与理事会每月结帐一次,结帐时要填写现金存款结报单,核对现
金和银行存款,保证帐款相符。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帐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料要进行专柜存放,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要装订成册,专柜存档,由现任出纳
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