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合集下载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意见》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

根据党章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1.地位作用。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2.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

(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5)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6)加强自身建设。

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组部于2000年9月13日,下发了《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组发[2000]14号),意见第四点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作了规定。

具体如下: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其具体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关于非公党建“两个覆盖”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非公党建“两个覆盖”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130作者简介:陈正文(1987— ),汉族,云南保山人,讲师,硕士。

主要研究方向:基层党组织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上升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2012年3月,习近平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指出: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

在非公党建工作中,抓好“两个覆盖”始终是一个主要内容和重要目标。

一、由组织覆盖到工作覆盖:非公党建的生成和演变逻辑改革开放初期,随着非公经济的发展与执政党对非公经济的认识的不断发展,早期的非公党建实践是“非公企业为获得外部的合法性,在企业内部建立与单位体制同构的组织机构,获得外界对非公企业的认同。

”[1]具体表现为企业出资人通过挂靠、挂户的形式作为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的下属企业,从而把党组织关系挂靠在所属单位。

上个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对“姓资”“姓社”争论障碍的破除,以及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非公企业出资人开始建立独立或联合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党的组织。

可以说,在改革开放后至党的十五大,这一时期的非公党建主要是一些地方的实践和探索,尚未拓展至国家制度层面。

而此时,中央对非公党建的关注主要在外资或与外资相关的企业,1984年2月,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党的工作的几点意见》,对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1993年4月,中组织部在广东召开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座谈会,总结各地经验,提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意见。

8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置方式,职责任务、活动方式等具体要求。

1997年,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工作和工会工作的重要领域,实施“党建带工建”,是实现党的工作和工会工作优势互补,合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省委组织部和省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党建带工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建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努力营造“党建带工建”的浓厚氛围《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深刻论述了“党建带工建”的重要意义,明确了非公有制组织工会建设的内容,提出了“党建带工建”的基本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把传达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开展“党建带工建”的首要环节来抓,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使“党建带工建”工作入脑入心,付诸于实施,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1、搞好《意见》学习。

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基层支部、基层工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及企业法人代表认真学习《意见》精神。

通过学习,使各方深入理解开展“党建带工建”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通过学习,全面理解“党建带工建”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有效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要结合《意见》精神学习,进一步搞好新《党章》、《工会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的意见》和《中共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意见》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学习,加深对《意见》精神的理解。

2、进行调查摸底。

各级组织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组织力量联合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一次调查,全面掌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掌握党的建设工作和工会工作的目前状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措施,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

(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

(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战斗堡垒,是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推动促进、宣传引导、团结凝聚、监督协调和自律示范的作用,努力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党组织,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第三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基本任务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协调和维护企业各方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推进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第四条凡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根据《中国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一般情况下,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联合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名、名的,可分别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这是经过修改的党章中第一次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指明了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是增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保证,是新时期拓展党的建设的新领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要求。

近些年来,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相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相对滞后。

因此,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已成为当前党的建设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一:党组织的建设滞后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

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迅速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各级党组织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措施还不够得力,党组织组建工作滞后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

问题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性质决定了党建工作存在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它的财产具有私有性,员工具有“雇佣”性,业主对企业领导有绝对的权威。

因此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业主的认同。

由于部分业主对组建党组织工作认识不一,心态比较复杂,有的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导致这些企业的党组织组建工作难以顺利实施。

问题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的不稳定性,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着党建工作。

非公有制企业从业党员流动性大,数量不固定,党组织不够稳定。

就我县而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小企业为主,占98%以上。

由于企业规模小,党员数量少,党员流动性大,“朝增暮减”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部分企业党组织组建后得不到巩固。

问题四:党的力量比较薄弱。

虽然少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组建党组织,导致覆盖面无法扩大。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地位的几个理论问题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地位的几个理论问题摘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是全体从业人员的政治核心。

对这一定位,需从五个方面予以阐释: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研究党组织地位问题的理论前提不断演进、对党组织职责的确定体现了党组织应有的地位、历史地分析革命时代经典作家对社会基层组织中党组织地位的论述、确立和实现党组织地位需要科学理论指导、党组织地位的实现方式与公有制经济组织不同。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2-0210-02把党组织地位定准,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战略性问题,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理论出发点和实践落脚点,关系整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局。

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其他许多重要问题,如党组织的工作方向、任务、作用、发挥作用的形式和途径等,就不能解决好。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是全体从业人员的政治核心。

政治核心的意义,就是在一定组织或群众中,党组织能够对其实施主导性的政治控制力,使之按既定目标有序地活动。

也就是具有“政治领导地位”。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是全体从业人员的政治核心,其基本内涵就是党组织能够对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实施主导性的政治控制力,具体地讲,就是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我们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思想统一到这一认识上来,准确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地位问题。

1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地位问题的理论前提不断演进2000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试行通知》”),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定位为“职工中的政治核心”。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03.08•【文号】•【施行日期】2012.03.08•【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2012年3月8日)《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

根据党章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1.地位作用。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2.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word精品文档7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工作和工会工作的重要领域,实施“党建带工建”,是实现党的工作和工会工作优势互补,合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省委组织部和省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党建带工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建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努力营造“党建带工建”的浓厚氛围《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深刻论述了“党建带工建”的重要意义,明确了非公有制组织工会建设的内容,提出了“党建带工建”的基本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把传达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开展“党建带工建”的首要环节来抓,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使“党建带工建”工作入脑入心,付诸于实施,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1、搞好《意见》学习。

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基层支部、基层工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及企业法人代表认真学习《意见》精神。

通过学习,使各方深入理解开展“党建带工建”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通过学习,全面理解“党建带工建”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有效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要结合《意见》精神学习,进一步搞好新《党章》、《工会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的意见》和《中共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意见》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学习,加深对《意见》精神的理解。

2、进行调查摸底。

各级组织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组织力量联合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一次调查,全面掌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掌握党的建设工作和工会工作的目前状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措施,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非公党组织培训资料

培训资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是党在非公经济组织领域中的一项新的重要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2000年9月13日印发《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如何抓非公党建,强化党的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陈存根部长的说法,就是三句话:“建组织、管党员、有作用”。

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中心工作是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一、基层党组的设置及审批程序党员人数符合党章规定需设立党委、总支、支部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新建单位的临时党组织或需调整的单位党组织向党工委提出书面请示。

书面请示内容为:说明本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要求设立党支部的理由以及委员会的人数及候选人。

2、党工委进行考察,了解其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

3、党工委召开委员会讨论审批。

审查申请单位上报的情况是否属实;讨论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委员人数是否符合党章有关规定。

4、党工委下发批文。

批文内容为:组织设置的形式;支部委员会组成名额。

5、新建单位的临时党组织或需调整的单位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支部委员会。

6、向党工委报告选举结果。

报告内容为:选举工作情况;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名单。

7、党工委召开委员会讨论审批。

审查选举工作程序和选举方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讨论决定报批单位的书记、副书记名单。

8、党工委下发批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

二、组织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基层党建的生命力在于开展活动,否则就是名存实亡、有名无实。

能不能开展有内涵、有凝聚力、影响力的活动,是表达非公党建工作水平的关键,也是我们党务工作者施展才华的地方和平台。

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后主要是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实际上就是指开展工作,包括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精干实用的制度;发展党员,建全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收缴党费、服务联系群众基础性台帐;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方面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私营企业近158万家,个体工商户3160多万户,从业人员约1.3亿人。

非公有制企业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同非公有制企业广大职工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从根本上说,是保证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需要。

近几年来,许多地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积极开展党的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这项工作的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方的党组织对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采取的措施不力,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的状况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据统计,截止1999年底,全国私营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的仅占私营企业总数的1.5%。

许多企业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由于工作不力尚未建立。

有的虽然建立了党组织,但由于职责任务不明确,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不适应,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得不好,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不强。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党委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必须遵循党章规定。

凡党员人数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都应建立党的组织,按照企业特点开展党的活动,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第二,必须把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第三,必须把关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在职工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第四,必须注重工作实效。

从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出发,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50名以下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100名的,可分别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抓紧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先建立起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在个体工商户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就近、就地建立党组织。

国有、集体企业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或者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并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能。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成员,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党组织的负责人,应由企业中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担任。

具备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可由一人担任。

要以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为原则,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的村、乡镇、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企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也可直接由所在地(市)、县(市、区)党委领导。

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市、区)委的派出机构,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

四、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其具体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

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带头学文化、学技术。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

督促流动党员及时接转党的组织关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时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入党。

对已经是私营企业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

要求他们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教育引导他们不仅应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实践党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

鼓励他们把企业获得的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积极探索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

企业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要与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紧密结合,注意灵活多样,讲求实效,使之为党员和广大职工所欢迎,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所理解和支持。

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的活动,教育和帮助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

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

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党委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研究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组织、宣传、统战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较多的地方,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沟通情况,齐抓共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的分布状况和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分类指导。

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但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可向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党的组织。

上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和培训。

对因坚持原则而在企业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职工,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同企业经营者进行交涉,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要切实做好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的工作,把他们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使他们支持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自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可通过多种渠道解决。

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企业党组织,作为活动经费。

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应从分管的党费中适当拨补一部分。

各级党委要认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