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中若干会计审计问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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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中若干会计审计问题

IPO中若干会计审计问题

IPO中若干会计审计问题在企业进行IPO(首次公开发行)时,会计审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会计审计的目的是验证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合规性。

然而,IPO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会计审计问题,本文将探讨IPO中可能出现的若干会计审计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1. 收入确认问题在IPO前,企业需要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确认收入。

然而,有些企业可能会在IPO前夕进行一些特殊的交易,以增加其收入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估值。

这种行为被称为“收入的操纵”。

会计师需要审查并确认这些交易是否与实际业务相关,并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解决方案:会计师需要仔细审查企业的收入确认政策和程序,对可疑的交易进行详细调查,并与相关方面进行充分沟通。

此外,会计师还可以进行风险评估,检查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否足够强大,以避免收入的操纵。

2. 资产估值问题在IPO过程中,企业的资产估值是一个重要的审计问题。

企业需要对其所有的资产进行估值,并提供适当的披露。

然而,有些企业可能会夸大其资产价值,以提高其估值。

会计师需要审查并验证企业的资产估值方法和依据,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解决方案:会计师需要仔细审查企业的资产估值程序,并进行相应的测试和验证。

此外,会计师还可以与独立的专业估值机构合作,以获取中立的资产估值报告,从而减少潜在的风险。

3. 负债和风险披露问题在IPO过程中,企业需要对其负债和风险进行充分的披露。

然而,有些企业可能会隐瞒或夸大其负债和风险状况,以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的判断。

会计师需要仔细审查企业的负债和风险披露声明,并与企业的管理层交流,以获得相关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解决方案:会计师需要仔细审查企业的负债和风险披露政策,并进行相应的测试和验证。

此外,会计师还可以与独立的法律和风险咨询机构合作,以获取中立的负债和风险评估报告,从而确保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内部控制问题在IPO过程中,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一个重要的审计问题。

IPO涉及的若干财务与审计问题

IPO涉及的若干财务与审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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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IPO中若干会计与审计问题 IPO中若干会计与审计问题
(二)账外经营收入(成本、费用)及其处理 账外经营收入(成本、费用)
■ 动机:出于少交税收为主要目的。 ■ 中介机构承担的风险:一是面临地方证监局辅导检查,二是发审委若发现申报财务会计 材料存在重大疑问,可指定另一家证券资格所进行专项复核,三是因发行人内部利益纷 争知情人检举揭发,因此可能会导致审计失败,严重影响事务所声誉及发展。 ■ 处理:建议纳入账内核算,但需要进行大量的账务规范以及补交税金(而且需要税务部 门的配合),或推迟申报材料(以时间换空间,逐年消化)。若不纳入账内核算,财务 指标与同行业相比较明显不合理,在申报材料时无法对审核人员提供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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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2800 10000 1400 1900 4100 6300 5000 5000 2000
二、IPO中若干会计与审计问题 IPO中若干会计与审计问题
(一)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财务会计问题 (二)账外经营收入(成本费用)及其处理 (三)IPO中财务规范问题 (四)IPO中除会计核算外的违规事项及其处理 (五)设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应当考虑的因素 (六)IPO中的主要涉税事项 (七)非经常性损益 (八)募集资金与盈利预测 (九)外商投资企业上市的特别规定
工商登记 税务法规 证券法 土地法规 IPO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国资管理 信息披露法规
备忘录
公司法
会计法规
审计法规
若干规定
外资管理
资产评估
内容与格式准则
编报规则
规范问答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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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PO的财务要求 IPO的财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二)、盈利能力的要求 (三)、财务状况的要求 (四)、现金流量的要求 (五)、财务风险的要求

企业IPO过程中相关财务问题及对策

企业IPO过程中相关财务问题及对策

企业IPO过程中相关财务问题及对策企业IPO过程中涉及到的财务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审计问题企业要想进行IPO,首先需要完成审计工作。

而审计存在着一些问题。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在经过一番审计后,可能对企业报表进行调整或修正,导致IPO计划和时间推迟。

因此企业需要长期而积极地与审计师合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各方面都是健全的,并且在预定的IPO日程内完成审计工作。

2、财务可持续性问题投行会在IPO过程中进行财务 due diligence,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以及收入情况。

这是因为上市公司需要向投资者公布财务状况。

如果企业的财务状况长期不稳定且考虑到公司的业务模式及近期关键业务变化可能会对其业务模式带来一定的冲击,则会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其IPO持谨慎态度,甚至完全退出。

因此,企业应该及时识别并处理财务、税务、财产和债务等方面的问题,以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3、协调上下游供应链作为借力IPO走向成熟企业,一般具有大量的上下游供应商及客户,以及丰富的产品/服务线路,这个时候,IPO的企业必须与上游供应商、下游用户及平台资源进行全面整合,确保上下游的可持续发展,以把握企业未来的利润和发展空间。

4、财务透明度问题企业在IPO过程中,需要按照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公示其财务信息。

这意味着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必须更加高效、全面和准确。

而财务透明度主要涉及到企业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以及合理。

因此,在IPO前期,企业需要仔细对比各方财务数据,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监管,完善相应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1、营造创造性的审计环境首先,企业的财务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审计工作,做到前期准备工作详细、漏洞少,并确保审计师在进行审计时能够清楚地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细节方面等各方面,以保证审计风险和时间线的控制。

此外,企业还应该与审计师建立持续性的合作关系,以促进公司营造创造性的审计环境。

IPO会计审计问题汇总(财务总监必知)[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IPO会计审计问题汇总(财务总监必知)[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IPO会计审计问题汇总(财务总监必知)[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标准发起设立、部分改制、整体改制、合并改制整体变更—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

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财务会计问题
1、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标准发起设立、部分改制、整体改制、合并改制整体变更—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
2、以净资产出资的资产评估与调账调整
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3、净资产折股依据,是按照账面净资产折股,还是按照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折股。

未明确规定,但为使业绩能够连续计算,应当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4、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在变更时能否增加新股东或原股东同时追加出资。

整体变更仅仅是公司形态的变化,因此除国务院批准采取募集方式外,在变更时不能增加新股东,但可在变更前进行增资或股权转让。

5、发起人股权出资问题
发起人股权出资及其条件:一是用以出资的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及潜在纠纷;二是发起人之出资股权应当是可以控制的、且作为出资的股权所对应的业务应当与所组建公司的业务基本一致;三是应当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企业IPO过程中相关财务问题及对策

企业IPO过程中相关财务问题及对策

企业IPO过程中相关财务问题及对策企业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过程。

IPO是企业快速发展和实现资本市场融资的重要途径,但IPO过程中涉及的财务问题较多且复杂,需要企业及相关方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应对。

本文将就企业IPO过程中的相关财务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在IPO过程中,企业需要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披露大量的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业绩预测及风险因素等。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投资者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而企业在财务信息披露中存在以下问题:1. 财务造假:企业为了吸引投资者和提高公司估值,可能夸大收入、减少成本、隐瞒负债等,导致财务报表失真。

对策: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报表审计,并主动披露财务信息、相关业绩预测和风险因素,提高投资者对企业财务信息的信任度。

2. 财务信息不准确:企业可能由于对财务规定的理解不准确或监管政策的变化等原因,导致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存在问题。

对策:企业应密切关注财务监管的变化,及时调整财务报表披露内容,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信息进行审计,确保其可靠性。

二、财务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企业在IPO过程中,需要评估和管理财务风险,防范风险对企业上市及后续发展的不利影响。

财务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企业在面临财务风险时应采取以下对策:1. 风险评估:企业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应对方案。

2. 风险分散:企业应通过多元化业务和市场分布等方式来分散财务风险,降低单一业务或市场带来的风险。

3. 风险保险:企业可通过购买风险保险来转移部分财务风险,以减少财务损失。

4. 流动性管理:企业应合理管理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并预留足够的备用金以应对突发财务需求。

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相关问题以及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相关问题以及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相关问题以及监管要求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投资者、监管机构以及整个市场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而会计审计作为保障财务信息质量的关键环节,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同时也受到严格的监管要求。

一、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相关问题1、财务造假这是上市公司会计审计中最为严重和恶劣的问题之一。

一些公司为了满足上市条件、抬高股价或者获取不当利益,通过虚构交易、操纵利润、隐瞒负债等手段粉饰财务报表。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和诚信原则。

2、会计政策与估计的滥用上市公司在选择会计政策和进行会计估计时,存在一定的灵活性。

然而,部分公司可能会滥用这种灵活性,通过不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或者过于激进的会计估计来调节利润,使得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的重要基础。

但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存在职责不清、流程不规范、监督不力等问题,导致财务数据容易出现错误或被人为操纵。

4、审计独立性不足审计师应当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公正的审计意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审计师可能会因为与被审计公司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业务依赖关系或者受到管理层的不当压力,而影响其审计独立性,从而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

5、信息披露不充分上市公司有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事项等相关的信息。

但有些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导致投资者无法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的监管要求为了应对上述问题,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审计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的要求。

1、强化会计准则与制度监管机构不断完善和更新会计准则和制度,明确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减少上市公司在会计政策选择和估计方面的随意性,压缩财务造假的空间。

企业IPO的财务与审计问题

企业IPO的财务与审计问题一、什么是IPO及特点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是指首次公开募股,具体来说是企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其公司股份面向公众来公开出售。

一般情况,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是通过相关证券商出具的招股书、相关股份登记声明书中的一些条款,通过经纪商进行销售的,IPO以后,这些公司就可以正式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了,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以前,还需要将自己公司的性质变身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IPO中财务会计常见问题IPO过程中财务在规范性方面会出现很多问题,主要如下:1.企业盈利方面企业IPO上市的前提条件是满足相关收入、利润指标要求。

例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需连续三年净利润在三千万元以上并且没有出现过亏损等,可见只有符合了这样的硬性要求才能够提出申请。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企业在IPO未上市场前可能会想利用相关法规的真空地带通过不当确认或跨期确认收入和费用,而当公司制定整套IPO计划前,通过调整确认收入、费用等方面来满足上市条件,但这些做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使事务所不能得出准确的数据。

2.收入确认方面收入确认在会计实践上更多体现的是在一个时期内进行,然而在会计准则上却以某时点为确认标准,这给了企业决策层会计造假、操纵利润的制度准则上的空子;另外,销售收入可以通过制造不实交易来进行人为创造;而且很多收入中混合了销售收入、劳务收入、使用权收入等等,这些收入确认时点不一致。

一般销售收入销售行为发生即确认,而服务收入确认则属于递延范围,一些高科技企业将所有收入都进行销售行为发生即确认了,这导致收入被提前确认,虚增了高科技企业的利润。

虚增收入的手法除了调节收入确认时点外,还有两种伎俩需要注意,第一是通过三角交易,你买我的产品,我也买你的产品,彼此虚增资产和收益,当然由于直接对敲容易引起审计师怀疑,多数是经过桥梁公司完成交易,达到虚增收入的目的。

IPO会计审计问题汇总(财务总监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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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会计审计问题汇总(财务总监必知)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标准发起设立、部分改制、整体改制、合并改制整体变更—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

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财务会计问题
1、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标准发起设立、部分改制、整体改制、合并改制整体变更—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
2、以净资产出资的资产评估与调账调整
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3、净资产折股依据,是按照账面净资产折股,还是按照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折股。

未明确规定,但为使业绩能够连续计算,应当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4、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在变更时能否增加新股东或原股东同时追加出资。

整体变更仅仅是公司形态的变化,因此除国务院批准采取募集方式外,在变更时不能增加新股东,但可在变更前进行增资或股权转让。

5、发起人股权出资问题
发起人股权出资及其条件:一是用以出资的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及潜在纠纷;二是发起人之出资股权应当是可以控制的、且作为出资的股权所对应的业务应当与所组建公司的业务基本一致;三是应当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四是发起人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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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计中应关注的会计、审计问题

情况。 ⑶历次股权转让及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⑷集体资产量化或奖励给个人的,关注
集体资产量化或奖励给个人的合法性,上报时应 提供省级政府出具的确认文件。
⑸国有资产转让给个人,关注转让价格 的确认情况,是否履行了评估确认手续,转让行 为是否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转让 款的来源及支付情况。
⑹对于公司的股东人数进行调查,特别关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实际 股东与名义股东不一致的情形。 ⑺公司主要股东所持的股权是否被质押。 ⑻关注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⑼特别关注股东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介于2~200人 之间。目前为数不少的拟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均超过200人,其主要 通过以下几种形式: 以职工持股会或合股基金会的形式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 拟上市公司的股东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而该股份合作制企业有超 过200名的员工投资设立。 拟上市公司的股东为经当地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通过代持关系使得拟上市公司的直接和间接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 银泰科技目前有21个股东,股权分散严重。大股东银泰控股发行后持股比例 将下降至29.89%,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偏低,若在上市后敌意收购者通过恶意 收购控制公司股权或其他原因导致控股股东控股地位不稳定,将为公司未来 的经营发展带来很大风险。而且这些股东之间关系错综复杂。
• 在2008年冲击创业板之前,海联讯形式上是一家外资公司。2000年1月,香港 注册公司捷讯通信(章锋持股55.99%、骆东持股44.01%)发起成立海联讯前身 海联讯信息,注册资本150万美元。2002年,海联讯拟在海外上市,于2003年 9月进行股权调整,根据红筹海外上市模式,设置BVI控股结构。当时,捷讯 通信将拥有的海联讯信息全部出资转让给TEAMWEALTH。而Team Wealth为 MOTION(章锋持股55.99%、骆东持股44.01%)的全资子公司,两者均为2003年2 月5日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此后,在海联讯2008年变更为内资企业前,单 一股东一直是TEAMWEALTH,持股100%。因SARS影响,2004年海联讯停止海外 上市计划,骆东退出。海联讯由章锋通过MOTION及TEAMWEALTH100%持股。 2006年、2007年,TEAMWEALTH引入孔飙等人员间接持股后,股东MOTION(由章 锋100%持股)持有40.19%的股权,ONTING(由孔飙100%持股)持股27.92%, RIGHT(由邢文飚100%持股)持股21.92%,SYSTEM(由苏红宇100%持股)持股 9.97%。2008年4月,海联讯董事会决议,同意TEAMWEALTH将持有全部股权分 别转让给章锋、孔飙、邢文飚、苏红宇,企业类型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 司。外资化架构下设立的BVI持股公司:MOTION、ONTING、RIGHT、SYSTEM、 TEAMWEALTH以及捷讯通信相继解散或注销。经过如此复杂的股权变更,内地 人实际控制的外资企业海联讯终于回归了内资本色。然而,昔日为海外上市 量身定制的BVI控股结构,如今却成了创业板IPO的障碍。

企业IPO过程中涉及的若干财务与审计问题总结

企业IPO过程中涉及的若干财务与审计问题总结一、IPO中若干会计与审计问题(一)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财务会计问题1、股份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标准发起设立、部分改制、整体改制、合并改制;整体变更—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净资产折股是按照账面净资产折股,还是按照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折股?应当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业绩能够连续计算)。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在变更时能否增加新股东或原股东同时追加出资?整体变更仅仅是公司形态的变化,因此除国务院批准采取募集方式外,在变更时不能增加新股东,但可在变更前进行增资或股权转让。

4、发起人股权出资问题发起人股权出资及其条件:一是用以出资的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及潜在纠纷;二是发起人之出资股权应当是可以控制的、且作为出资的股权所对应的业务应当与所组建公司的业务基本一致;三是应当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四是发起人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同时需要遵守公司法中关于转让股权的规定,如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五是一般应是控股股权。

5、资产产权的过户手续时间原规定股东出资后6个月内需要办理资产权属的过户手续,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在出资时就办妥过户手续。

6、财务重组行为及其他行为不能影响业绩连续计算判断发行人持续盈利的前提条件: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改变。

关注同一控制人同一产业链下的资产重组业绩能否连续计算的问题(1)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同一产业链)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

发行人应根据影响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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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中若干会计审计问题二○○七年四月主要内容一、企业IPO中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二、IPO中若干会计与审计问题三、证监会审核中重点关注的财务会计问题企业IPO中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法律法规1、《公司法》(修订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新变化如:设立股份公司审批权限变化、发起人数限额变化、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并可分期出资、出资方式修改、折股比例变化、取消对外投资限制、股利分配方式不同、取消资本公积补亏。

2、《证券法》(修订,2006年1月1日起实施)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6年1月1日起执行)■IPO发行管理办法相关信息披露法规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200632号令,2006年5月起执行)2、《关于做好新老划断后证券发行工作相关问题的函》(发行监管函(2006)37号),仅保留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第5号、第8号、第16号、第18号。

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

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07年修订)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修订)6、《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7、《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8、《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1月)9、《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6年7月31日)新变化如:规范收购活动及权益变动文件,如IPO中换股吸收合并10、《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6年1月1日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11、《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12、《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1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7月1日施行■会计法规1、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07年1月执行)2、《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2月1日)3、《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协调小组工作小组会议纪要》(2007年2月证监会)4、《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若干问题(一)》(2007年2月证监会)5、《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3号》(2007年4月,深交所)6、《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17项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2007年3月2日)■审计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指南(2007年1月起执行)《管理办法》主要变化:1、明确发行主体资格,简化发行程序2、强化发行独立性要求,《管理办法》对发行人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3、明确了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财务指标要求4、取消辅导期和增资扩股时限规定5、取消筹资额限制,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6、取消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7、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与内部控制要求8、实施预先披露制度IPO中若干会计与审计问题(一)IPO需要出具的相关财务会计报告(二)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财务会计问题(三)账外经营收入(成本费用)及其处理(四)IPO中除会计核算外的违规事项及其处理(五)设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应当考虑的因素(六)IPO中的主要涉税事项(七)非经常性损益(八)募集资金与盈利预测(九)外商投资企业上市的特别规定(十)财务报表及附注披露的主要变化(十一)新旧会计准则过度期间申报财务报表的编制(十二)申报财务报表的合理规划(十三)其他业务报告(十四)IPO审计的特殊考虑(十五)提高财务会计申报材料制作质量IPO需要出具的相关财务会计报告1、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拟收购资产在内的三年及一期备考(合并)会计报表之审计报告(适用于换股合并+整体上市)3、拟收购资产(包括权益)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适用于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权益)4、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验资报告(净资产折股)5、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若发行人编制盈利预测)6、内部控制鉴证报告7、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专项意见)8、主要税种纳税情况专项意见9、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专项意见10、执行新会计准则备考利润表审阅报告11、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审计报告12、会后事项的说明(封卷至发行前)13、其他相关业务报告或声明,如招股说明书引用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之声明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财务会计问题1、股份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标准发起设立、部分改制、整体改制、合并改制整体变更—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2、以净资产出资的资产评估与调账调整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3、净资产折股依据,是按照账面净资产折股,还是按照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折股。

未明确规定,但为使业绩能够连续计算,应当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4、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在变更时能否增加新股东或原股东同时追加出资。

整体变更仅仅是公司形态的变化,因此除国务院批准采取募集方式外,在变更时不能增加新股东,但可在变更前进行增资或股权转让。

5、发起人股权出资问题发起人股权出资及其条件:一是用以出资的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及潜在纠纷;二是发起人之出资股权应当是可以控制的、且作为出资的股权所对应的业务应当与所组建公司的业务基本一致;三是应当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四是发起人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同时需要遵守公司法中关于转让股权的规定,如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五是一般应是控股股权。

6、资产产权的过户手续时间原规定股东出资后6个月内需要办理资产权属的过户手续,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在出资时就办妥过户手续。

7、财务重组行为及其他行为不能影响业绩连续计算判断发行人持续盈利的前提条件:一是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二是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财务总监频繁变换是否影响发行?),三是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改变。

因此,在IPO架构规划中应当考虑业绩的连续计算问题。

8、净资产折股涉税事项:区别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就留存收益是否征税。

9、特殊情况下的IPO:IPO+换股合并整体上市的方式:IPO+换股合并:TCL集团、上港集团(全流通下)、潍坊动力、中国铝业定向增发+收购集团资产:鞍钢新轧(全流通下)非公开发行+收购集团资产:沪东重机(全流通下)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收购集团资产:武钢股份、深能源主要会计问题:存续公司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模拟盈利预测编制。

10、股本及股权设计问题:全流通下股权更趋向于集中。

账外经营收入(成本、费用)及其处理■动机:出于少交税收为主要目的。

■中介机构承担的风险:一是面临地方证监局辅导检查,二是发审委若发现申报财务会计材料存在重大疑问,可指定另一家证券资格所进行专项复核,三是因发行人内部利益纷争知情人检举揭发。

因此可能会导致审计失败,严重影响事务所声誉及发展。

■处理:建议纳入账内核算,但需要进行大量的账务规范以及补交税金,或推迟申报材料。

若不纳入账内核算,财务指标与同行业相比较明显不合理,在申报材料时无法对审核人员提供合理的解释。

IPO中除会计核算外的违规事项及其处理主要违规情形:■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情形:部分拟上市企业采取职工入股,股东人数往往超过200人,一是财务账面直接体现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另一种方式是采取“一拖多”,由有一人(或信托投资公司等)代多人持有股份。

处理:劝退(难度较大)、转入拟作为发起人的公司、对“一拖多”账户在申报时不反映(潜在风险较大)。

■违规集资及拆借资金情形:存在向职工或社会单位进行集资,并支付相应的集资利息。

处理:在审计时,需要视重要程度(如金额)将该事项在申报财务报表中剥离调整。

■拟上市企业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等保险费用情形:企业未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处理:应当补办并计提相关成本费用,否则属于违反相关法规行为,发行上市存在障碍。

■违规资金占用及担保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资产与所属公司法人财产权不清的问题,以及存在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对外担保,若存在上述问题,将形成较大的审核风险。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形式(包括已上市公司):一是期间占用、年末归还现象比较突出;二是通过虚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非公允、货款长期拖延结算或无法结算等非正常的经营性占用;三是利用集团公司的财务公司;四是通过中间环节以委托贷款的形式间接向大股东提供资金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资金占用方法;五是委托实施项目;六是资金体外运营,利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且贴现等方式取得资金,体外运营,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提供便利条件;七是“存一贷一”;八是以投资方式变相占用。

处理: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究历史,只要申报最近期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即可。

违规担保主要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处理:对违规担保,发行前必须解决。

■涉税事项设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应当考虑的因素1、对特殊业务的会计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其合规性及合理性,如房地产收入确认、特殊的销售业务收入确认原则等。

案例:关于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某拟上市公司为鼓励经销商提高经营业绩,在销售合同中一般规定年度内销售额达到一定金额时,按销售额一定比例给予经销商销售佣金,公司称为“销售返利”。

公司的销售返利存在跨期支付的情况,首次申报材料对于该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为:当年支付的部分,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跨年度支付的部分,采取预提方式记入当期营业费用。

审核人员提出的问题:公司对同一性质的经济事项采取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选择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公司报告期及发行上市后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避免采用不稳健的会计政策以及过于谨慎的会计政策,如某企业房屋及建筑物采用10年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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