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216]《行政法学》大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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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713大作业答案a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713大作业答案a
二、论述题(每题30分,共3个,请选择其中2个题目作答,总分分)
1.请简述团队合作伦理存在的主要原因
2.请论述现代化对公共行政的影响
答:公共行政现代化,是指为使我国公共行政制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按照特定的理想模式对公共行政的构成要素进行理性化改造,使公共行政制度越来越接近其本身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①。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所谓公共行政现代化就是法治政府,这个法治不是(由某个统治者)依法而治,而是由法律来统治。西方国家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大危机后通过政府广泛干预而使经济得以恢复并走向繁荣,如苏联建国后通过全面的政府计划经济使之由农业国迅速转变为工业国以及我国在五十年代通过政府对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全面领导、干预而使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发展的干预经济、干预社会,甚至干预人们私生活的种种职能,使人们“从摇篮到坟墓”都依赖国家和政府,国家和政府逐步演变成“行政国家”、“全能政府”。②“行政国家”、“全能政府”是人们在“市场失灵”后对“公共物品”(包括抑制垄断、防止不正当竞争,调节社会收入分配,防止贫富过分两极分化,解决工人失业、环境污染、信息不对称等“外部性”、“内部性”问题)需求大量增加后,人们为满足此种需求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制造出来的一种奇特之物。此种奇特之物一经制造出来,确实给人们神奇般地生产和提供了各种各样所需要的“公共物品”,但是,其在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的同时,也魔术般生产出各种各样人们所不愿看到的副产品。而且,行政国家、全能政府的副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发展,以致于其有完全演变成一个社会毒瘤的趋势。这种现象即为政府的异化,亦称“政府失灵”.其主要表现在:(1)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行政权过于强大,如果没有同样强有力的控制机制,它必然形成对民主、自由、人权的威胁:使议会(或代表大会)徒具形式,使法院听命于政府,使人民对行政官员心存畏惧。(2)腐败和滥用权力。行政权本来是人们为获取“公共物品”而设置的,但是当其异化以后,它即在为公众提供“公共物品”的幌子下,大肆为掌握和行使其权力的人提供“私人物品”(如金钱、财物,甚至美色)。他们本来是人民的“公仆”,但却以权力把自己塑造成“主人”。(3)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的生动写照。(4)人、财、物资源的大量浪费。机构重置,重复建设,编制臃肿,都增加了国家财政开支,而这些开支及人员,原本可以用来发展经济,搞国家建设的,现在却“内耗”而“耗”掉了。(5)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退化。行政国家往往与计划经济制度和福利国家相联系。实践证明,计划经济和福利国家均不利于培养和激励人的竞争精神和创新能力。这是行政国家异化的另一种表现。自从二十世纪中期以后,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看到和认识到这种危险。于是许多国家开始采取各种措施限制行政权,控制行政权,这样,到二十世纪后期,大多数“行政国家”陆续逐步过渡到“有限政府”。这种过渡的一般途径是:(1)转变和缩减政府职能,限制行政权。(2)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3)加强社会自治,转化行政权。就我国而言,自八十年代以来,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管理和国家行政权力社会化一直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在发展和推进。其主要的形式和途径有下述诸种:通过法律、法规规章授权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行政机关委托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社会公共组织根据内部章程行使公共权力。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2016年6月《行政法学》【0216】大作业A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2016年6月《行政法学》【0216】大作业A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答题卷
学号:姓名:2016年06月
课程名称【编号】:行政法学【0216】
(横线以下为答题区)
答题不需复制题目,写明题目编号,按题目顺序答题
一、论述题、
1.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行政立法程序理当由宪法、法律作原则性规定,再由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详尽的规定。下面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立法实践,对行政立法程序作一概括阐述:
(6)签署发布。经行政立法机关正式会议审议通过的行政法规、规章必须经行政首长签署,并通过适当途径公布于众。
2、2.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根据行政处罚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规定和行政管理实践,行政处罚的原则为:
第一,处罚法定原则。它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是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该原则的内容包含:(1)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即实施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3)行政处罚的程序须符合法律规定。
(1)规划。即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定的任务,编制有指导性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定时期里行政法规、规章的拟订、修改、补充、清理等工作。行政立法规划要考虑每个立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起草。对列入规划的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由法规或规章内容涉及的主管部门草拟法案。草案应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收集井分析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做成,力求内容切实可行,形式完整,结构严谨。
(2)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丙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与原告一样的利害关系。城建部门的许可行为,对丙同样产生直接影响,但丙不是本案中的共同原告。作为原告,除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外,还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权益并提起诉讼的人,即明确表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丙没有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规定,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西南大学《宪法学》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西南大学《宪法学》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单选题]A:环境权B:平等权C:出版自由D:受教育权参考答案:A2:[单选题]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B: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C: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参考答案:D3:[单选题]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参考答案:C4:[单选题]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参考答案:B5:[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参考答案:D6:[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参考答案:C7:[单选题]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

2017年6月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141宪法学 大作业答案

2017年6月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141宪法学 大作业答案
(4)外交事务方面。一定的外事参与权&外事权,参加非主权国家要件的国际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和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见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1.3试述我国现行宪法典总纲部分中的“依法治国”条款。
(二)理论阐述题
2.2试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特别行政区享有自治权之间的区别。
答:(1)立法方面。自治、单行条例&立法会制定的法律;批准制度&备案制度(一般备案、特别备案)。
(2)司法方面。法院、检察院不属自治机关&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
(3)财政权方面。地方财政上缴与补贴&发行货币、不征税、不上缴。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专业:法学2017年6月
课程名称【编号】:宪法学【0141】A卷
大作业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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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状态上说,公有制的本质就是确保物质生产资料必须在劳动者手中——而当全体人民都是“劳动者”的时候说明这个社会已经消除了剥削——因为没有人(包括代表少数人的政府)可以凭借自己的财富而不劳而获。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实现和巩固公有制的一种法律工具,它将“全体人民”在法律上拟制为“国家”这个人格,要求将一部分自然资源由这个人格通过整体的所有来保证全民的共享,并由民主立法程序来决定对自然资源的处分,防止任何人的独占和垄断,从而限制了剥削产生的可能。

西南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西南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多选题]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行政解释D:地方解释参考答案:ABCD2:[多选题]A:王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B:王某与县公安局之间的关系C:刘某与县公安局之间的关系D:王某与复议机关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BCD3:[多选题]A:公安人员在询问中侮辱被询问人的B: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扣押人质解决纠纷的C:某税务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内着装来到所辖的饭店大吃大喝并殴人致伤的D:警察休假期间与邻居发生纠纷殴人致伤的参考答案:AB4:[多选题]A:行政立法是行政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规范性文件的行为B: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无法对行政立法行为进行监督C:行政立法可以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动态方面是指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D:行政立法行为因其具有准立法性,所以在行为程序和生效要件方面和一般行政行为有所不同参考答案:CD5:[多选题]A:甲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到乙地抓人、扣物B:为泄私愤,工商管理人员吊销个体户执照的行为C: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修缮自家房屋时毁坏他人财物D: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检查卫生时顺手抄走饭店老板的戒指参考答案:CD6:[多选题]A:行政拘留B:吊销个体户营业执照C:吊销企业营业执照D:责令停产停业参考答案:BCD7:[多选题]A:八里庄派出所B: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C:北京市公安局D:海淀区人民政府参考答案:BD8:[多选题]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参考答案:ABCD9:[多选题]A:地区公安局B:公民甲D:县公安局参考答案:BCD10:[多选题]A: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B: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C:国家、安全等国家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D:行政裁决行为参考答案:ABC1:[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2:[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3:[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4:[判断题]参考答案:正确5:[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6:[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1:[单选题]A:只有行政机关才能成为行政主体B:行政主体还包括执行公务的国家公务员C: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D:只要是行政机关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参考答案:C2:[单选题]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C:行政监督参考答案:B3:[单选题]A:财产权B:生命健康权C:政治权利D:人身自由权参考答案:C4:[单选题]A:5日的拘留B:10日的拘留C:15日的拘留D:20日的拘留参考答案:B5:[单选题]A:乡人民政府B:县人民政府C:委托的公安机关D:委托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参考答案:C6:[单选题]A:房地产公司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B:应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应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D:应由市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考答案:D7:[单选题]A:撤销B:变更C:废止D:不予适用参考答案:D8:[单选题]A:甲的父母B:甲的配偶C:甲的近亲属D:甲某本人参考答案:D9:[单选题]A: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B:撤销行政机关C:撤销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D: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上一级机关参考答案:D10:[单选题]A:侵犯相邻权B:侵犯公平竞争权C: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D: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参考答案:B1:[单选题]A:乡政府负行政赔偿责任B:县土地局负行政赔偿责任C:村委会和乡政府负共同的行政赔偿责任D:村委会、乡政府和县土地局负共同的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2:[单选题]A:应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B:应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C: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不能参加诉讼参考答案:C3:[单选题]A:侵犯相邻权B:侵犯公平竞争权C: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D: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参考答案:B4:[单选题]A: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B:撤销行政机关C:撤销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D: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上一级机关参考答案:D5:[单选题]A:房地产公司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B:应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应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D:应由市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考答案:D6:[单选题]A:不能受理,因为合资企业中的外方不是独立的法人B:可以受理,因为外方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C:可以受理,但外方必须以企业的名义D:可以受理,但是应当与中方一起作共同原告参考答案:B7:[单选题]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D: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参考答案:B8:[单选题]A:终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B:继续审理,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C:中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案件审理D:继续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参考答案:D9:[单选题]A:上述证据均系直接证据B: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加盖银行的印章C: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和租房协议原件D:上述证据在开庭审理前提交法院才有效参考答案:B10:[单选题]A: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通报不服提起的诉讼B:李某对省教委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通知钱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省政府不予答复行为提起的诉讼D:钱某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处理依据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被诉处理决定合法的依据参考答案:D1:[多选题]A: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B:被告公安局有权提起反诉C:人民法院有权判决被告公安局对乙予以处罚D: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参考答案:AD2:[多选题]A:C市基层人民法院B:C市中级人民法院C:A市基层人民法院D:A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C3:[多选题]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参考答案:ABD4:[多选题]A:判决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B:判决被告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C: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D: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参考答案:ABC5:[多选题]A:诉讼过程中,县政府颁发给乙的林权证仍然有效B:如果乙撤诉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C: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乙提出被告应赔偿荔枝烂果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准许D:镇政府变卖荔枝果并保存价款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参考答案:ABD6:[多选题]A: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参考答案:BD7:[多选题]A: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B:上诉人认为法院偏袒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C: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D: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考答案:AB8:[多选题]A:法院应继续审理原处罚决定B:法院应审理改变后的处罚决定C:审理原处罚决定还是改变后的处罚决定由法院决定D:原告对原处罚决定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对原处罚决定作出相应判决参考答案:BD9:[多选题]A:拥有蓝索公司股票的股民B:蓝索公司的股东代表大会C:蓝索公司的主要债权人D:蓝索公司的董事会参考答案:BD10:[多选题]A:华某的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叶言的证言B:某县公安局申请华某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前提出C:若华、叶二人的证言相互矛盾,法庭应判决撤销某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D:若一审法庭未通知邱某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应将案件发回重审参考答案:ACD1:[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2:[判断题]参考答案:正确3:[判断题]参考答案:正确4:[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5:[判断题]参考答案:正确6:[判断题]参考答案:正确7:[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8:[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9:[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10:[判断题]参考答案:错误1:[论述题]参考答案:答案:(1)两者的引发原因不同,行政赔偿是违法行为引起的,而行政补偿是合法行为引起的。

2017年6月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9082】大作业答案

2017年6月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9082】大作业答案
2.行政机关对李某的撤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法院不予受理。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问题:
(1)张某夫妇是否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25分)
(2)张某夫妇在对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时,是否有权一并对市计生局于2004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为什么?(25分)
2.某行政机关干部李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的行政处分。李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专业:行政管理2017年6月
课程名称【编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9082】A卷
大作业满分:100分
一、论述题(任选一题作答,共50分)
1.试论述行政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
2.简述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二、案例分析(任选一题作答,50分)
1.张某与王某于2002年结婚,婚后没有生孩子。2004年春节过后,夫妻俩决定生育,于是到所在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准生证,2005年6月1日小孩出生了。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两位工作人员声称张某夫妇违反了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决定罚款2000元。张某夫妇拒绝接受罚款。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声称:市计生局已于2004年9月12日发布通知,该通知规定:“凡在2004年元月以后至该通知发布期间办理的准生证,统归无效…”。2005年7月1日,张某夫妇提起行政复议。
问题:
(1)本案中,海关能否成为被告?为什么?(25分)
(2)人民法院若受理起诉应由何级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25分)

(019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南大学20年6月机考第一套答案

(019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南大学20年6月机考第一套答案

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道题2.0分,共20.0分)有且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

1.公民A因殴打公民B而受某县公安局处罚,但A不服该处罚决定并向地区公安局申请复议,地区公安局受理了此案。

该不能作为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A.地区公安局B.公民AC.公民BD.县公安局2.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 )A.国家权力机关B.国家司法机关C.民主党派D.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张某家住A县,在B县生产伪劣商品经过C县运输到D县进行销售。

无权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机关有()A.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B.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C.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D.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4.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

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5.某派出所公安民警李某在处理小偷张某时对张某科以50元的罚款,如果张某请求国家赔偿,则赔偿义务人是()A.派出该派出所的公安局B.李某C.该派出所D.该派出所或其所在公安局6.李某和钱某参加省教委组织的“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

后省教委以“通报”形式,对李某、钱某等4名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并通知当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三年之内不准报考。

李某、钱某等均得知该通报内容。

李某向省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省政府未予答复。

李某诉至法院。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通报不服提起的诉讼B.李某对省教委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通知钱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省政府不予答复行为提起的诉讼D.钱某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处理依据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被诉处理决定合法的依据7.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定期限,一般为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A.5日内B.10日内C.20日内D.30日内8.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是指(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9.在下列各项中,属于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是( )A.行政公署B.街道办事处C.区公所D.工商所10.某公民经规划局批准而建房一座,但水利局认为该房妨碍防洪,是违章建筑,决定拆除。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细则及论文题目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细则及论文题目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细则及论文题目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全面反映学生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一)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

其主要教学要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毕业论文是以分析、论述、建模、推理、计算等为主的表达形式,毕业设计是以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为主的表达形式,学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题目需要进行研究和表达。

毕业论文要求立论正确,结构合理,条例清楚,内容完整,资料详实,文字通顺,引文规范,正文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至10000字。

毕业设计需提供相关图纸和说明书。

(三)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部分,并按前后顺序排列。

1、封面按要求填写封面所有内容,其中学习中心编号为学号第4至第6位。

2、摘要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主要包括研究的内容、目的、方法、成果、结论及其意义,一般为300~500字。

摘要一般不列举例证,不描述研究过程,不做自我评价。

论文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够覆盖论文内容的通用专业术语,符合学科分类,一般为3~5个,按照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3、目录独立成页,包括摘要,正文中的一级、二级标题,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项目所在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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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是积极意义的依法行政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只有在取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相应的行为。表现在行政立法上,也就是说,行政立法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就立法来说,重要的事项应由法律规定,未经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立法代为规定。法律保留的要求显然比法律优先严格。法律保留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对于绝对保留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对于相对保留的事项原则上由法律规定,但在法律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有行政立法来规定。
问题:
(1)区规划科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是本案的焦点,你认为它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吗?为什么?
(2)对区政府的授权行为应如何看待?
2.2004年6月一个星期天的晚上,赵某驾车前往某饭店参加大学同学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家兴致颇高,边喝酒边聊天,畅叙毕业后各自生活经历与感受。晚十点钟左右,晚会结束,赵某开车回家途中,遇到交通警察进行专项检查。经交通警察用酒精测试仪测试,赵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国家标准:≥20mg/100ml为饮酒;≥80mg/100ml为醉酒)。交通警察认定赵某为饮酒后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罚:暂扣1个月驾驶证,并处200元罚款。赵某认为处罚太重,希望改为警告处罚,至多罚100元了结。但交通警察拒不同意,认为这是最轻的处罚。赵某不服处罚决定,准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变更原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管理实践中,最重要的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另外还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种类:(1)社会房组织、团体。(2)企事业组织。(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4)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等。
3、答:(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而该市原仅有甲、乙、丙定点屠宰场,这就意味着剥夺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屠宰资格。可见,该通告是针对定点屠宰这一特定的事和甲、乙、丙特定的人作出的,侵害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公平竞争权,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3)乙、丙、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上题所述。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是行政许可行为,具体而言是属于资格许可行为,即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许可。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是资格许可行为,未获得该牌的企业就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的经营活动,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就有权据执照与许可证。但本案中,由于市政府的行为违法,所以,工商局、卫生局就不得据此吊销乙、丙、丁的执照与许可证。
(2)市政府、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均可成为本案的被告。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由于市政府的行为是具体行政接侵犯了乙、丙、丁的利益,故乙、丙、丁均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以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乙、丙、丁可以市工商局、市卫生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张某不服该处罚,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其理由是:
(1)确有困难,且他人也有违章行为,为何单罚我一人;
(2)区规划科无权处理此事。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经审理,区法院认为:
(1)街道居委会属于城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更不是具有规划管理职权的机关,因此街道居委会的“同意”无效;
(2)张某起诉理由第1条不成立,公民不应以任何理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问题:
(1)交通警察于周日晚上的执法检查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为什么?
(2)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赵某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3)赵有权变更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为什么?
3.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专业:公共事业管理2017年6月
课程名称【编号】:行政法学【0216】A卷
大作业满分:100分
一、论述题(请从中任意选择两道题作答,每题25分,共50分)
1.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论行政立法的原则。
3.论述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
二.案例分析题(请从中任意选择两道题作答,每题25分,共50分)
(3)区规划科对案件的处理虽然正确,但区规划科无行政主体资格,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对王某违章建筑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因此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了区规划科的行政处罚决定。
区规划科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其理由是该科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为区政府第29号文件曾授权区规划科有权依法对乱占地建房的当事者予以处罚。
二、案例分析题
1、答:(1)区规划科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区规划科只是该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内部的一个职能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独立的行政机关,没有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能力,因此其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2)区政府的授权行为无效,没有法律依据。作为行政主体,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第二,必须是能够以自已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第三,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问题: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
答:1.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指导行政法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弥补法制漏洞。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法学理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达达到统一。这里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2.论行政立法的原则:
一、依法立法原则
依法立法原则包括法律优先原则与法律保留原则。
1、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又称法律优越或法律优位,是指行政行为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实施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表现在行政立法上,就要求行政立法不得同现行法律相抵触。因为法律优先仅仅要求行政行为不抵触法律即可,并不要求所有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所以是消极意义的依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表明,除宪法外,法律在效力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法律的位阶居于其他任何法律规范之上。法律优先原则无限制和无条件地适用于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在内的一切行政领域。
1.2001年9月,张某因家庭住房困难,在征得街道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在某街道路边修建了总面积为32平方米住房两间,并于建成后迁入居住。经群众反映,某区政府规划科发现问题,随即派员赴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其间与王某发生争执。2001年10月,区规划科以自己的名义,依照某市《城市建设规划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作出限期15日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书,同时依法处以300元罚款。
二、民主立法原则
在我国,民主立法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行政立法以保护和促进公民权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民主在内容上的涵义就是对大多数人的权益的实质代表,因此民主的行政立法在内容上必然体现为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维护。
2、行政立法在程序上,应当使公民充分参与。民主最初的含义是程序上的,即允许最广泛的参与,最广泛的意见表达。只有让利益相关者的意志得到充分的表达,行政立法才能在程序上说是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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